改建工程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南宁市良庆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4日 关于良庆区南晓水厂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及批复链接
审批时间

1
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关于良庆区南晓水厂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政务(生态)良环审〔2024〕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关于良庆区南晓水厂改建工程建设项目_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024年10月14日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771-4509393;联系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20号;邮编 530201;传真 0771-4509192。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关于良庆区南晓水厂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政务(生态)良环审〔2024〕6号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报来由广西芯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良庆区南晓水厂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在我局网站的环评审批前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第三方评估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项目《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批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良庆区南晓水厂改建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二)项目代码:2020-450108-76-01-013397。(三)项目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南晓镇(地理坐标:E108°22′27.562″,N22°18′1.522″)。(四)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总投资3455.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65%。(五)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报告表》)新建提水泵站1座,采用合建式岸边取水泵房形式,从屯六水库东北部取水,取水规模1.0万m/d(日最大取水量1.0万m3,年最大取水量296.49万m3)。新建净水厂一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2座、重力式无阀滤池2座、清水池1座、供水泵房1座,加药间1座、综合楼1座、门卫室1座。配套建设9724m的输配水管网。项目建成投运后将取缔原有南晓水厂向南晓镇全域供水。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内容、规模、生产工艺、执行标准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三、项目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一)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地表水环境:根据《广西水功能区划》,屯六水库水体功能为饮用、农业用水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取水口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标准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制。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二)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运营期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食堂标准;加药间氯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噪声: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五、项目生产时,你单位须按《报告表》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承诺,并由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管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八、如项目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南宁市政务服务局2024年10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2024年10月14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建工程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