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4)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4)第(0067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联系方式: 0435-5098228。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孔宪富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产权证号:119583号
不动产坐落:解放街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范惠霞

登记机构:(印 章) 2024年10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