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重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桂林市灌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5日作出的灌阳县新街镇新街大桥重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桂林市灌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5日作出的灌阳县新街镇新街大桥重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及链接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1
关于灌阳县新街镇新街大桥重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灌灌环审字〔2024〕3号
2024.10.15
灌阳县交通运输局
桂林市灌阳县新街镇
广西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3-4212136,通讯地址:灌阳县灌阳镇双桥路99号桂林市灌阳生态环境局综合管理股,邮编:541600。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关于灌阳县新街镇新街大桥重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灌环审字〔2024〕3号).pdf

桂林市灌阳生态环境局文件灌环审字[2024]3号关于灌阳县新街镇新街大桥重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灌阳县交通运输局:你单位报来的《灌阳县新街镇新街大桥重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该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210-450327-04-01-982699,位于桂林市灌阳县新街镇。地理坐标为起点:东经111°22.192",北纬25°24'54.601";桥头:东经111°21.805",北纬25°24'55.335";桥尾:东经111°620.222",北纬25°2457.884";终点:东经111°10.566",北纬25°25'02.905"。大桥路线全长约0.441316km,其中桥长98m,公路等级为四级,设计速度为20km/h,路线起点为新街镇村庄平交路口,先为37.96m公路,后接98m桥梁跨越灌江,最后305.356m的公路接至省道S201、G241国道。且须拆除旧桥在灌江西岸残留长约32m、宽7m的桥体,及河道中央一一1—座坍塌的桥墩。项目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防护工程等。总投资2428.03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6.0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6.43%。、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三、你单位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施工阶段应当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在易产生扬尘作业的时段和环节加强洒水频次;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围挡,对露天堆放的堆料场和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在大风天气时停止施工;施工场地进出口处应设置车辆清洗池,及时清洗车辆,防止带泥上路;进行清淤或沥青施工时,应选择在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恶臭扩散。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项目运营后,应在道路两侧特别是环境敏感点附近,种植乔、灌木,同时,加强道路及桥面养护保持良好运营状态,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特别是散装物资运输车辆,减少运输车辆的扬尘污染。(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水为施工现—-2—-场、建材、各种施工机械的清洗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施工场地内设置排水沟、沉砂隔油池、临时二级沉砂池和泥浆池等,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作为回用于场区内循环利用,严禁不经处理任其漫流或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施工生产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有机肥。桥梁桩基础施工旅港安排在枯水季节进行,水域施工采取围堰法,防止施工污染物进入水体。施工时必须严格控制各施工环节对水体的污染,应采用钻孔桩、立模现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表土堆放场雨水处理措施,防止雨水直接冲刷造成的影响,严禁在灌江河中清洗机械设备。完善道路及桥面收排水设施,确保项目运营后,道路及桥面排水系统确保正常通畅并收入市政管网,防止雨水等污染物进入灌江,并在进入灌阳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进出口显眼处设置水源地警示标志。(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施工产生的弃方,用于临时占地的恢复和沿线绿化工程;桥梁桩基钻渣、拆迁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对无法利用部分,要妥善处置;固体废物临时堆场集中设置,在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进行遮盖并定期洒水保护湿润,并在四周设置收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截留雨水径流,防止泥砂随雨水进入灌江及地表水体;施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本项目施工期内施工机械换机油需在机械维修站进行,禁止在现场换机油,故项目施工期施工现场无危险废物产生,但3—需设置隔油池,防止施工机械跑、冒、滴、漏过程中产生的机油对水体及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收集后的废机油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营运后,须加强道路及桥面沿线的养护管理和清洁,维持道路的正常使用功能。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四)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不涉及噪声产生,不设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主要来自施工机械、施工车辆运输等噪声,项目应合理布置施工设备,施工区域与沿线居民点之间设置2.5米高度的实心围挡,桥梁桩基础施工时,应尽量采用钻孔桩、静压桩等减振基座,避免对附近敏感点居民的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高噪声机构设备的施工应集中安排在昼间,禁止在夜间(夜间22:00一凌晨6:00)或午间(12:00-2:00)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减轻施工场界噪声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1.对工程占用的基本农田要按“占一补一”的原则确定补偿,在基本农田调整完成前不得开工建设。占用的农业用地,在施工中应保存好表层土壤,施工结束后,对采取土壤进行恢复或复耕措施。2.要做好项目工程取土零规划,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取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绿化,施工临时便道尽量利用既有公路4及乡村道路,尽量减少对农作物和地表植被的扰动、破坏。3.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方式,避免在晨昏及夜间施工,减少对动物的影响。4.施工期不得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设置施工营地等临时场地,严禁违法排放污水、倾倒废渣、垃圾。5.项目穿越灌阳灌江湿地公园保育区,项目建设桥梁承台占用湿地公园保育区375m;占地区大部分为灌丛和草丛,对湿地公园景观和生态系统、主要保护对象(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湿地植物及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为略有影响,对生物群落和栖息地、物种和种群、周围群众、生物安全造成的影响为较小影响。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捞等破坏水生态环境和珍稀水生物种。6.项目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相关措施要求,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河道及周边环境,消除影响,并根据“适地适树”原则采取绿化美化,在征地范围内栽植适宜于本地生长的植被。(六)项目运营后,不涉及废水、废气及噪声等的影响,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七)按《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四、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态环境管理,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5—-—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六、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依法取得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水利、交通、人防、保密、文物等相关部门的许可并严格按照许可的内容开展项目建设。同时须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各项措施要求。桂林市灌阳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桂林市灌阳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4年10月15日印发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桥重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