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店面招标采购公告(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定于2024年11月1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福建省漳州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世纪豪庭3号楼103号。面积67.12平方米。
起拍价:362754元,保证金:36000元,增价幅度:1800元。
特别事项说明: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展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点。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成交产生的税、费依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由买受人先代为缴纳、自行办理,过后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其他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竞买成交后以现状移交。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相应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竞买成功后10日内(含休息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61020100100069518016081)。
十、本次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0596-2175112,监督电话0596-217521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89号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店面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