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南安市省新镇兴泉铁路省东村安置小区用地为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南安市省新镇省东村,占地面积16331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8.39859410,北纬25.02069336。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要求对本地块进行了污染识别工作,主要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分析等方式对本地块和相邻地块污染源进行识别。二、调查结果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场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南安市省新镇兴泉铁路省东村安置小区用地范围内及周围区域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要开展下一步调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