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冷链物流分公司2024)
出租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933号5栋119室
出租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933号5栋119室
点击量:
出租底价: ¥4,150.90 挂牌时间:2024-10-16 至 2024-10-29
价格说明:租金不包含管理费(管理费5元/月/平方米),租金从合同期的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
项目编号:GZ2024DG203356
诚意金: 元
支付方式:
租期: 2年
出租方: 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冷链物流分公司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如有意向,请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
,期待您的参与!
。
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www.gemas.com.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②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4150.900000000001元/月/总面积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是
价格说明
租金不包含管理费(管理费5元/月/平方米),租金从合同期的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
支付方式
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纳首年首月租金,此后每月租金于当月10日前足额缴纳当月租金。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天河区天源路933号5栋119室
标的所在区域
天河区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办公
出租面积(总面积)
65.0 平方米
租赁期限
2 年
免租期限
无免租期。
特色
可注册办公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证》
权证编号
穗规划资源建证〔2019〕5006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5051平方米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仓储
产权人(业主姓名)
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 不涉及优先权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0-16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否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 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交易条件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成交方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交易服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
是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12826.20 元。
诚意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诚意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诚意金交纳账号
本项目保证金具体银行账号请于报名成功后,登录用户中心,在"我报名的项目-保证金账号"中查看,此账号为本项目唯一保证金监管账号,请务必按照公告要求按时向本账号交纳保证金,切勿打入其他标的账户或他人账户, 避免造成无效保证金!保证金转账2小时后,请登录"用户中心-我报名的项目"中核实保证金状态,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本项目经办人联系。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缴纳诚意金,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项目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不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于资格审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2.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3.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意向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本所应收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部分划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的一部分(以合同为准),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另行支付,如有剩余则原路退还承租方。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注册资本须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含)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页面结果)。3.意向方须提供以下资料之一:(1)提供与出租方或其同一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合作关系的证明文件(以合同文件为准);(2)经营范围包含仓储及运输;生产及加工;批发及零售;商务服务业(其中之一即可,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页面打印件);(3)获得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证书;4.意向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如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6.意向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方同一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不得存在拖欠租金、管理费款项等失信行为。7.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2、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3、出租标的证载用途为仓储,本次出租用途为办公,承租方须按照出租用途使用,须知悉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4、出租标的按指定用途出租,出租标的须服务于与长运冷链物流中心园区内冷链物流、仓储、食材生产、加工、检测、销售等匹配的相关业务。不能用作会所、医疗诊所、化工产品、易燃易爆产品的经营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行业。5、承租方须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相当于最后一期月租金的3倍)。6、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未能在租赁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与承租方签订《场地交接书》,将出租物业交付给承租方使用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场地,租赁合同自动提前终止,并向承租方全额退回缴纳的租赁保证金和消防安全保证金(不计算利息),承租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本条约定以外的其他赔偿要求。7、租赁物业因管理原因暂未办理产权证,但具有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租方须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及经营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承租方需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出租方不保证承租方能取得该标的消防合格证或其他经营证照,由承租方自行解决消防问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出租方不保证该标的现有的相关资料符合承租方办理营业执照等证照的要求。承租方在办理有关经营证照等的过程中,出租方只提供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承租方不得以办理经营证照或出租方不能提供其它资料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及索取任何形式的补偿。8、承租方不得擅自擅自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租赁物业。不得擅自拆改物业建筑结构或改变其用途的,或擅自在租赁物业上搭建增加建筑物。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否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是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所有。1、企业法人应提交:(1)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提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含)证明材料(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页面结果)。(3)意向方须提供以下资料之一:①提供与出租方或其同一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合作关系的证明文件(以合同文件为准);②经营范围包含仓储及运输;生产及加工;批发及零售;商业服务业(其中之一即可,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页面打印件);③获得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证书;(4)提供意向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5)提供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6)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①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②我方历史与现状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方同一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不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且不存在拖欠租金、管理费款项等失信行为。
联系人
董小姐、谭小姐、林小姐
联系方式
020-89160732、89160733、89160723
租赁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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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租赁合同(模板)合同编号: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在签署合同前,出租人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等调查承租人资信。)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6T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经营管理关系1.1甲方对位于的房屋(以下简称尔“租赁物”)进行经营管理,履行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负责租赁物的租赁管理。1.2甲方负责租赁物的物业管理。乙方须服从甲方对租赁物的管理要求,配合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2.1甲方同意将位于的房屋(即“租赁物”)按照现状出-1-租给乙方使用,出租面积为平方米。2.2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已将租赁物存在的瑕疵(包括甲方能提供的该物业现有相关资料等)全部向乙方报露,甲方已完成租赁物的瑕疵披露义务。乙方自愿按现状承租租赁物,对租赁物的权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施设备及手续、现有抵押查封情况、装修等状况已经明确知晓并予以接受,承诺自担风险并不因此作为拒绝支付租金等费用以及主张合同无效的依据。如需办理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许可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报批、各类许可、租赁物业改建手续、租赁物业用途变更手续、环保手续、证照等),乙方应负责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对租赁物进行改造、修缮,由此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改造及修缮方案向甲方报备。第三条物业用途3.1乙方租用甲方物业用于下列用途:办公(不得用于经营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或政府相关部门不允许的项目)3.2租赁物规划用途为非商业,乙方拟将其用作商业用途。乙方应按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报批、各类许可、租赁物业改建手续、租赁物业用途变更手续、环保手续、证照等),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及风险。乙方承诺不因此作为拒绝支付租金等费用以及主张合同无效的依据。第四条物业租赁期限本物业租赁期年(不设免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止;租赁物实际交付日与上述起租日期不一致的,租赁-2-期限自物业实际交付日起计。第五条物业租金及有关费用标准、支付方式5.1租金:本合同项下房屋和场地分别计租,本合同所称“租金”除另有说明外,均指房屋和场地租金之和。5.1.1房屋首年不含税租金为¥元/月(大写:人民币整),增值税为¥元/月(大写:人民币整),自第二年起每年环比递增3%(合同期间如国家税收政策出现调整,按最新要求执行)。具体详见下表:租赁期限含税租金(元1月)不含税租金(元/月)5.1.2场地首年不含税租金为¥元/月(大写:人民币整),增值税为¥元/月(大写:人民币整),自第二年起每年环比递增3%(合同期间如国家税收政策出现调整,按最新要求执行)。具体详见下表:租赁期限含税租金(元/月)不含税租金(元/月)增值税(元/月)-3-5.1.3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10日前以转账付款方式一次性向甲方缴纳,由甲方向乙方开具合法发票。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此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的物业租金。5.2履约保证金5.2.1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相当于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期月租金标准的【3】倍)作为履约保证金。5.2.2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清缴相关费用(包括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毁赔偿和违约赔偿责任等)并按期搬出,甲方在验收退还租赁物合格且收到乙方退履约保证金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由甲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款凭据原件。5.2.3履约保证金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本合同项下相关费用以及租赁物的损毁赔偿、其他第三人的利益损害赔偿以及因租赁合同纠纷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诉讼费、仲裁费等。甲方可自行决定履约保证金的冲抵顺序。租赁期间,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用于抵扣相关费用;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4-补足。5.3安全押金5.3.1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一次性缴纳¥3000.00(大写:人民币3000元整)作为安全押金。5.3.2安全押金按照《物业租赁消防安全、治安管理责任协议书》的约定使用。安全押金于租赁合同关系终止,乙方无消防安全、治安管理责任违约并与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办清一切移交手续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将安全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办理安全押金退还手续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由甲方开具的安全押金收款凭据原件。5.4装修保证金5.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报建审批,乙方不得改建、扩建或者改变租赁物的用途(如改作仓库等),不得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否则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可要求乙方恢复租赁物的原状或赔偿损失。如乙方需对物业进行装修的,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元。5.4.2乙方申请装修,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应于1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装修保证金后方可进行装修。5.4.3装修完毕,乙方的装修无工程质量问题且未造成物业结构损坏、未发生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及无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办理装修保证金退还手续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由甲方开具的装修保证金收款凭据原件。-5-5.5其他费用5.5.1物业管理费及垃圾清理费在租赁期内,乙方按照环卫站要求自行将日常生活垃圾(不包括建筑垃圾和大件物品等垃圾,具体以环卫站相关要求为准)运送到甲方垃圾房,由甲方统一处理。乙方须在每月10日前按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向甲方缴纳垃圾管理费,并由甲方开具合法发票给乙方,若有关部门对垃圾管理费进行调整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调整后的标准缴纳。5.5.2租赁期间,乙方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承担水、电、水电费公摊、消防维保公摊等物业管理(如有)费用,乙方应当自收到缴费通知后按要求及时缴交,否则因此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1)由乙方直接向水、电、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缴付;(2)乙方在接收到机房水电缴费通知单后,于5日内由乙方将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缴纳给甲方,并由甲方开具合法发票给乙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政府定价标准缴付,如因政策或所在管理部门规定调整,则应按最新水电收费标准缴付。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周转金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乙方未及时缴纳上述费用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在周转金中扣缴,乙方应在甲方扣缴后3日内予以补足。5.5.3物业租赁期限内,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条未列出但与使用物业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5.6收款账号5.6.1甲方指定的租金、履约保证金、安全押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收款账号如下:开户名称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冷链物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沙河支行银行账号440501580506093501685.6.2乙方开具发票信息如下: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发票类型(专票或普票)第六条物业的交付、返还、腾退6.1物业的交付6.1.1本合同签署之后7日内,甲方应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租赁物按照租赁物现有质量、现有的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交付给乙方使用,不包括租赁物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租赁物如遇征收、拆迁、旧改等,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补偿(包括乙方的装修投入等)。-7-6.1.2租赁物配有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单间)租赁物可供给最大负荷约5.5千瓦时用电量,用电性质为非工业用电。6.1.3租赁物无配套空调等设备设施,甲方对租赁物按照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租赁物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租赁物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租赁物业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6.1.4租赁物业门前车位不属于本次项目租赁范围,也不属于出租物业的附带配置,甲方享有自主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对该车位的使用权或处置权。6.1.5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已将租赁物存在的瑕疵全部向乙方披露,已完成租赁物的瑕疵披露义务。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前已经实际现场考察租赁物的实际情况,并审阅了租赁物建设规划等文件,已清楚明确知道租赁物未取得产权,充分了解并确认租赁物现状(包括存在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按租赁物交接时的现状承租租赁物。6.1.6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交付日前3日内通知乙方接收租赁物。移交时,甲乙双方应指派相关人员到场进行清点,并签署《移交确认书》,如涉及室内设施设备的,甲乙双方还需另行签署《移交清单》,甲乙双方在《移交确认书》及《移交清单》(如有)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6.1.7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于甲方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与甲方办理租赁物使用交接手续,乙方仍需支付自前述通知规定的时间起计的租赁物租金及有关费用;乙方超过前述通知规定时间30个日历日仍未与甲方办理租赁物使用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再-8-交付租赁物,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1.8如本合同所涉租赁物因乙方以外的其他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向乙方交付使用的,租赁期限自甲方实际交付之日起算并作相应顺延,超过约定的交付期限2个月仍然不能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已经交付的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6.2物业返还6.2.1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乙方应当在合同届满之日或解除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交回租赁物。6.2.2租赁期间,乙方未进行租赁物装修、改建、加建或扩建等行为的,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时,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物业并按《移交清单》交还租赁物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设施设备因自然损耗而损毁的除外。6.2.3租赁期间,经甲方同意,乙方进行了租赁物装修、改建、加建或扩建等行为的,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恢复原状,按《移交清单》返还租赁物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2)按本合同第七条相关约定处理。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租赁期限届满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不得损坏租赁物的装修,并无偿、完好地按本条约定移交给甲方,并无权就该租赁物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9-6.2.4返还租赁物时,甲乙双方应对租赁物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乙方应结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乙方移交租赁物钥匙后视为租赁物腾退完成。6.2.5乙方在腾退房屋前应对租赁物内属于乙方的可移动物品进行处理,乙方腾退租赁物后,乙方遗留在租赁物内的物品视为抛弃物,甲方有权进行处置,若因处置乙方抛弃物产生费用的,该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第七条产权变化和转租7.1租赁期限内,如租赁物的产权发生变化或甲方对租赁物的产权进行处分,乙方在此同意放弃对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优先购买权,并由新产权人按照本合同的条件与乙方另行签署租赁合同。乙方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放弃其就租赁物所有权人按照前述约定转让、抵押和以其他方式处分租赁物而获得任何通知的权利以及任何优先购买权。7.2如本合同所涉物业因政府征收、规划用途变更或政策性变化(广州市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导致不能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新产权人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自愿放弃要求新产权人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且不视为新产权人违约,乙方自愿放弃要求新产权人或甲方补偿的权利。7.3物业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形式对出租物业进行转让、转租、转包、转借他人、擅自调换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10-址的,视为已送达,由此导致的损失由怠于通知一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的通知自送达之日发生效力。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15.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租赁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台合同生效及其他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16.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6.3凡该租赁物租赁活动中一切口头承诺、解释及商业广告、文件往来与本合同产生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为准。16.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广州产权交易所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30日内负责向房屋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逾期备案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后果。(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29-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证件号码:证件号码:送达地址:送达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证件号码:证件号码:送达地址:送达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30-反商业贿赂协议甲方: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冷链物流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项目名称:租赁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933号5栋室项目金额:元(大写:人民币)为共同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各自及双方共同的合法权益,保证甲乙双方商业合作关系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反商业贿赂协议,以资双方信守履行:一、本协议所称的商业贿赂是指甲方与乙方在合作过程中,乙方或其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甲方人员的贿赂,具体由检查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界定。二、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贿赂人员,甲方给予解雇,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属甲方人员主动索贿,乙方不配合甲方或上级机关调查其人员受贿行为,将视为乙方违反协议,经核实后,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四、乙方违反协议,单位或工作人员贿赂甲方人员,以图获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经核实后,乙方需向甲方按合同标的额支付相应违约金。其中:1.100万元以下的合同,支付标的额20%的违约金;2.100万~1000万元的合同,100万元按20%、超出100万元部31/38分按15%累积支付违约金;3.1000万元以上的合同,100万元按20%、100万~1000万元按15%、超出1000万元部分按10%,累积支付违约金。五、乙方违反协议,单位或工作人员(含关联企业或关联人员)贿赂甲方人员,被人民法院认定或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案查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六、若甲方人员要求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必须及时反映给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据给甲方,经甲方查实后做出处理,并为乙方保密。对乙方的协助,甲方将根据情况给予乙方更多的商业合作机会。七、甲方设定专人专线接受乙方反映情况。电话:020-87024127,联系人:行政人事部八、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关系时,本协议自动失效。九、本协议作为主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933号5栋室《租赁合同》,编号:)的补充,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事宜按主合同约定执行。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执一份,自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签约日期:32/38合同编号:物业租赁消防安全、治安管理责任协议书出租人(甲方):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冷链物流分公司承租人(乙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明确双方在物业租赁上的消防安全、治安管理责任,订立本协议书。一、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安全、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租赁物业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及物业管理规定,有义务配合甲方、物业管理方和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有关工作。二、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是该物业的实际使用人和管理人,除主体结构自然损坏外,该物业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都由乙方承担。三、乙方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围间、造柜等工程施工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使用国家消防部门检定认可的合格产品、材料(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易燃和可燃装修材料),完工经甲方检查合格及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经营。乙方在进行上述施工时,应遵守租赁物业的物业管理规定,不得对楼层产生震动,不得产生影响环境的噪音和污染,不得对周围的租户、住户和租赁物业安全造成其他不良影响。四、乙方应严格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贮存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不得在物业内进行各类化学实验或化学品配制;不得在物业内进行有危险性的物理实验或存放带高压的容器;不得存放任何武器、弹药及其他违法物品;不得在租赁物业内生火煮饭、使用明火(明确为餐饮用途物业、住宅33/38物业的除外);不得在租赁物业内留宿;不得发生“三合一”(即住宿、仓库和经营场所合为一体)、“二合一”(如住宿和经营场所合为一体等)的情况;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使用不当,在物业内摔倒、发病、打斗、机械伤害等情形。五、乙方负有租赁物业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应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及时排除火险和治安隐患;有责任教育员工增强防火意识和熟练使用已配备的消防器材。若发生初期火灾时,乙方及时组织扑救报警及人员疏散。六、乙方物业经营必须设置微型消防站的,须按规定确保其消防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七、乙方不得在出租建筑物或者场所内存放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电动摩托车或汽油、柴油,严禁在园区内进行电动自行车或电池充电;禁止在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禁止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充电场所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八、乙方租赁物业如从事餐饮服务,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当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在燃气或者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餐饮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应当至少每季度对烹饪操作间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等集排油烟设施和燃气管道进行检查、清洗、保养,并建立台账。九、乙方的人员有义务熟知紧急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位置。乙方应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其它非租赁物业。十、乙方须按租赁物业使用面积每50平方米配不少于4公斤一个的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标准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证设34/38施的正常使用。如乙方未能按规定配置,甲方可代为配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消防部门对上述标准有新的规定,乙方应无条件按新规定配置。十一、乙方如需在物业外墙安装空调外挂机,必须对其安全负责。安装前要提前报告甲方并按照甲方规定位置安装,安装牢固可靠,且不得任意破坏外墙结构;空调排水要接入管道,防止渗漏,且不得对第三方产生不良影响;应每月定期检查空调外挂机,防锈蚀、防松动脱落;拆走空调外挂机时,应修补外墙孔洞并清理干净,确保外墙的美观。十二、乙方及其员工应遵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省政府令282号)、《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十三、乙方租赁物业内的经营活动不得超出租赁协议约定及自身工商注册经营范围,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违法活动。若乙方发现租赁物业有违法活动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及时报告物业管理方和***门,并配合***门查处;乙方利用租赁物业涉及“黄赌毒”、“邪教”和其他非法传教、涉黑违法活动的,一经查实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退回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违约责任。十四、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和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十五、乙方在租赁物业内设置了监控摄像系统的,甲方有权调用涉及消防、治安等重要部位的监控摄像接入甲方的监管平台。十六、安全管理违约责任乙方如有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不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缴纳的安全保证金进行隐患治理,35/38乙方需及时补足安全保证金缺额。(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根本违约。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退回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造成违反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的建筑、防火、用电等安全隐患,且相关政府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整改的;2、乙方擅自对承租建筑物主体结构破坏或私自装修改变建筑结构,且甲方下发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整改的;3、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消防、治安等事故,且造成一人及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或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4、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消防、治安等事故瞒报、不报的;5、因乙方原因阻止甲方进入租赁物业开展常规建筑、防火、用电等安全现场检查,且经甲方下发告知函后拒不配合开展现场检查的;6、乙方在甲方通知时间内拒不补足安全保证金缺额或支付违约金的。(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较大违约。如有违约,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时改正,乙方须按时完成整改,同时视违约程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最高不超过50%安全保证金额度的违约金。1、因乙方违反本《物业租赁消防安全、治安管理责任协议》约定条款的,且经甲方下发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2、需由乙方聘请专业资质维保单位进行消防设施维保但未聘请的;3、年度内未按省市相关规定开展防火安全培训及应急疏散演练的;4、未取得相关部门(街道、消防、住建等部门)的许可擅自开业的;5、违规动火作业、高空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空违规搭建附36/38属物的。6、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消防、治安等事故,且造成人员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一般违约。如有违约,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时改正,乙方须按时完成整改,同时视违约程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00元。1、甲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消防、治安、建筑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用火安全、用电安全、燃气安全、消防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特种设备、本协议约定等)发出书面安全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乙方在限期内完成,但整改后反复发生类似隐患的;2、甲方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规停放或者充电等行为,整改后反复发生类似隐患的;3、甲方现场安全检查发现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存在脱岗、台账记录不全,整改后反复发生类似隐患的;4、甲方现场安全检查发现擅自拆除用电保护装置或用电保护装置故障、违乱拉乱接电线、使用超负荷电气设备,整改后反复发生类似隐患的;5、甲方现场安全检查发现乙方人员不会使用灭火器器材、不会应急逃生。6、甲方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由甲方为物业配置的消防、防汛、安保、防恐物资,需乙方保管但遗失的,除支付违约金外须按甲方购买物资的价格进行赔偿。十七、其他安全管理补充要求:乙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姓名:电话:十八、租赁期间,乙方应履行以上消防安全、治安管理责任。若乙方造成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和其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相关法律责任)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如造成甲方和37/38第三者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十九、若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该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签订须和租赁合同签约期限一致,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文到此结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签约日期:年月日38/3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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