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装饰板招标采购公告(202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1
年产400万平方米PVC装饰板项目
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
海宁美合塑业有限公司
浙江宏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10.16
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6日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来人或其他方式等,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相关附件:报告书(表)全文(公示版)海宁美合塑业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PVC装饰板项目.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海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PV限公司海建设单位:编制日期:20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28899816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项目编号v0959nv0959nv0959n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海宁美合塑业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PVC装饰板项目海宁美合塑业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PVC装饰板项目海宁美合塑业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PVC装饰板项目建设项目类别建设项目类别26-053塑料制品业26-053塑料制品业26-053塑料制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2主杨丁凌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附图3: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4:项目周围环境彩图附图5:平面布置图附图6:嘉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附图7:水功能区划图附图8: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9:海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图附图10:环评编制主持人现场踏勘图附件附件1: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附件4:租赁合同附件5:水性油墨MSDS附件6:水性冷贴胶MSDS附件7:光固化树脂MSDS附件8:危化品安全风险承诺书附件9:专家审核意见及修改说明附件10:专家复核意见及修改说明附件11:总量平衡替代方案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海宁美合塑业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PVC装饰板项目海宁美合塑业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PVC装饰板项目海宁美合塑业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PVC装饰板项目海宁美合塑业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PVC装饰板项目项目代码2407-330481-07-02-4789152407-330481-07-02-4789152407-330481-07-02-4789152407-330481-07-02-47891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地理坐标120度45分44.942秒,30度25分26.886秒120度45分44.942秒,30度25分26.886秒120度45分44.942秒,30度25分26.886秒120度45分44.942秒,30度25分26.88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二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3——39、印刷231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备案文号/总投资(万元)600600环保投资(万元)67环保投资占比(%)11.211.2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占地面积(m2)296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设置原则本项目设置情况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项目废气不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无需进行专项评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废水纳管排放,无需进行专项评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风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其临界量,无需进行专项评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无需进行专项评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无需进行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2011-2030)》召集审批机关: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2011-2030)》简述(1)规划范围袁花镇域,即袁花镇的行政管辖范围,面积为77.49平方公里。(2)规划期限本次规划以2012年为现状基准年,其中:近期:2012-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3)规划总体目标在总体定位的基础上,实现产业结构大转型、平台建设大推进、文化发展大繁荣、社会发展更和谐、文化建设有效推进,城镇建设步伐加快,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显著提升,形成功能更齐全、经济更有活力、环境更加优美、百姓安居乐业的综合性城镇,打造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的示范区。(4)总体布局①空间结构规划袁花镇区空间结构:“一心、两轴、四带、五片区”。一心:城镇公建综合服务中心,是未来服务整个镇域的综合中心。两轴:文浜路是一条联系老镇区和新镇区的联系轴,由西侧的传统风貌逐渐向东侧现代城镇过渡,景观上也是山体景观与城镇核心遥相呼应;南北向河东河西街是一条反映老镇区原真性的特色商业轴,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承载着人们对历史的记忆与生活交流的功能。四带:黄湾港滨水景观带、天仙府港滨水景观带、龙腰港滨水景观带、市河滨水景观带。五片区:镇北工业功能区一;镇北工业功能区二;镇西传统风貌更新区;镇东公建居住综合片区;城镇社区的综合片区;镇南工业功能提升片区。②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共131.64公顷。主要集中在镇区杭浦高速公路两侧,杭浦高速以南的工业用地要求在现状基础上引导产业升级,避免对镇区造成环境污染。(5)产业导向未来产业定位的发展方向为:杭州湾北岸休闲旅游服务区,都市休闲农业体验区、以太阳能等为主导的特色产业高地。根据工业转型升级及集聚发展的要求,规划建设两个大的工业功能区:①谈桥工业功能区:整合袁花镇区南部转型升级的搬迁工业、镇区退低进高的工业,优化产业布局,借机靠近海宁开发区科技研发优势,推动传统产业类型的提升,形成太阳能循环经济产业集群。②袁花镇区北部两个产业功能片区:定位为先进技术支持和配套服务完善为基础的科技研发产业,并注重技术交流和人才培育,重点建设两个绿色生态、生产高效、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业功能拓展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主要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属于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和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不属于该片区禁止准入的项目,本项目已在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2011-2030)》要求。2、《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委托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该规划环评于2020年11月11日通过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在海宁市主持召开的审查会并形成审查小组意见。(1)规划环评内容①生态空间清单本项目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属于海宁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镇工业园区,该管控单元生态空间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袁花镇生态空间清单(镇工业园区)编制完成了《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该规划环评于2020年11月11日通过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在海宁市主持召开的审查会并形成审查小组意见。(1)规划环评内容①生态空间清单本项目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属于海宁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镇工业园区,该管控单元生态空间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袁花镇生态空间清单(镇工业园区)编制完成了《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该规划环评于2020年11月11日通过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在海宁市主持召开的审查会并形成审查小组意见。(1)规划环评内容①生态空间清单本项目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属于海宁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镇工业园区,该管控单元生态空间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袁花镇生态空间清单(镇工业园区)编制完成了《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该规划环评于2020年11月11日通过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在海宁市主持召开的审查会并形成审查小组意见。(1)规划环评内容①生态空间清单本项目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属于海宁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镇工业园区,该管控单元生态空间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袁花镇生态空间清单(镇工业园区)编制完成了《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该规划环评于2020年11月11日通过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在海宁市主持召开的审查会并形成审查小组意见。(1)规划环评内容①生态空间清单本项目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属于海宁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镇工业园区,该管控单元生态空间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袁花镇生态空间清单(镇工业园区)序号规划区块生态空间名称及编号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1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海宁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1、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符合。本项目位于袁花镇工业园区-镇工业园区内,本项目已经经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产业准入要求。1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海宁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2、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符合。本项目主要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属于塑料制品业和印刷业,对照《海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为二类项目,不属于三类项目。1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海宁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3、禁止新增钢铁、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提高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本项目不属于上述列举的钢铁、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本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1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海宁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4、严格限制新、扩建医药、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橡胶等重污染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工业功能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符合。本项目位于袁花镇工业园区-镇工业园区内,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和印刷业,印刷属于本项目配套工艺,不是单纯包装印刷业,且本项目已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经相关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新增VOC1.512t/a,非涉VOCs重污染项目,将严格按照1:1进行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项目实施后符合总量控制要求。1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海宁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5、所有改、扩建耗煤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新增燃煤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管理要求,且排污强度能效和碳排符合。本项目不涉及燃煤。放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放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6、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6、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符合。本项目位于袁花镇工业园区-镇工业园区内,周边主要以工业企业为主,企业与居住区之间设置有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项目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限制类准入产业,项目租赁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可在区域内削减替代。厂界周边主要以工业企业为主,企业与居住区之间设置有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因此,本项目实施符合生态空间清单清单要求。②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表1-2袁花镇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项目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限制类准入产业,项目租赁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可在区域内削减替代。厂界周边主要以工业企业为主,企业与居住区之间设置有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因此,本项目实施符合生态空间清单清单要求。②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表1-2袁花镇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项目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限制类准入产业,项目租赁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可在区域内削减替代。厂界周边主要以工业企业为主,企业与居住区之间设置有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因此,本项目实施符合生态空间清单清单要求。②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表1-2袁花镇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项目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限制类准入产业,项目租赁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可在区域内削减替代。厂界周边主要以工业企业为主,企业与居住区之间设置有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因此,本项目实施符合生态空间清单清单要求。②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表1-2袁花镇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项目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限制类准入产业,项目租赁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可在区域内削减替代。厂界周边主要以工业企业为主,企业与居住区之间设置有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因此,本项目实施符合生态空间清单清单要求。②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表1-2袁花镇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项目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限制类准入产业,项目租赁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可在区域内削减替代。厂界周边主要以工业企业为主,企业与居住区之间设置有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因此,本项目实施符合生态空间清单清单要求。②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表1-2袁花镇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项目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限制类准入产业,项目租赁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可在区域内削减替代。厂界周边主要以工业企业为主,企业与居住区之间设置有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因此,本项目实施符合生态空间清单清单要求。②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表1-2袁花镇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项目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限制类准入产业,项目租赁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可在区域内削减替代。厂界周边主要以工业企业为主,企业与居住区之间设置有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因此,本项目实施符合生态空间清单清单要求。②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表1-2袁花镇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类别存在的环保问题存在的环保问题存在的环保问题主要原因解决方案产业结构与布局产业结构袁花镇域内现状产业门类众多,行业较为分散,除以新能源、新厨电、新材料为主的“三新”产业及纺织化纤产业外,其他产业包括服装服饰、塑料制品、五金机械、包装印刷、食品、化工、玻璃制品等整体呈现出“低、小、散”格局,无法扩展和延伸产业链,难以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产业结构尚需进一步优化和调整。袁花镇域内现状产业门类众多,行业较为分散,除以新能源、新厨电、新材料为主的“三新”产业及纺织化纤产业外,其他产业包括服装服饰、塑料制品、五金机械、包装印刷、食品、化工、玻璃制品等整体呈现出“低、小、散”格局,无法扩展和延伸产业链,难以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产业结构尚需进一步优化和调整。袁花镇域内现状产业门类众多,行业较为分散,除以新能源、新厨电、新材料为主的“三新”产业及纺织化纤产业外,其他产业包括服装服饰、塑料制品、五金机械、包装印刷、食品、化工、玻璃制品等整体呈现出“低、小、散”格局,无法扩展和延伸产业链,难以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产业结构尚需进一步优化和调整。袁花镇工业发展起步阶段缺乏严格的规划指引,镇域内现有企业大多入驻较早,而早期项目管理相对松散,企业入驻要求较低,未能形成产业集聚且分区明确的格局。对现有工业企业存在问题进行梳理,针对污染较重、能耗过高、产出效率低以及不符合袁花镇产业定位或区域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分别制定关停搬迁、转型升级或提升改造等不同整改措施。同时,本评价依据《海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袁花镇工业项目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对今后拟引进项目从产业定位、产品先进性、产污大小等方面严格控制,切实围绕袁花镇主导产业打造上下游产业链。产业结构与布局产业布局根据现有企业分布情况,袁花镇域内目前存在农居点与工业区混杂(如阳光科技小镇内的晶科能源、神太太阳能),或工业用地与规划不符(如佳益印刷、远东化工)等现象。根据现有企业分布情况,袁花镇域内目前存在农居点与工业区混杂(如阳光科技小镇内的晶科能源、神太太阳能),或工业用地与规划不符(如佳益印刷、远东化工)等现象。根据现有企业分布情况,袁花镇域内目前存在农居点与工业区混杂(如阳光科技小镇内的晶科能源、神太太阳能),或工业用地与规划不符(如佳益印刷、远东化工)等现象。袁花镇工业发展起步阶段缺乏严格的规划指引,镇域内现有企业大多入驻较早,而早期项目管理相对松散,企业入驻要求较低,未能形成产业集聚且分区明确的格局。对于规划工业区块内存在农居的,应加快推进农居拆迁安置进程,减少主导产业发展上的限制因素;对与规划用地性质不符的企业,应限制其发展,并鼓励逐步搬迁至规划工业地块,以减少对规划居住区的影响。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租赁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的现有2F车间,项目租赁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印刷属于本项目配套工艺,不是单纯包装印刷业,且本项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租赁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的现有2F车间,项目租赁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印刷属于本项目配套工艺,不是单纯包装印刷业,且本项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租赁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的现有2F车间,项目租赁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印刷属于本项目配套工艺,不是单纯包装印刷业,且本项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租赁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的现有2F车间,项目租赁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印刷属于本项目配套工艺,不是单纯包装印刷业,且本项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租赁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的现有2F车间,项目租赁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印刷属于本项目配套工艺,不是单纯包装印刷业,且本项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租赁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的现有2F车间,项目租赁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印刷属于本项目配套工艺,不是单纯包装印刷业,且本项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租赁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的现有2F车间,项目租赁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印刷属于本项目配套工艺,不是单纯包装印刷业,且本项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租赁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的现有2F车间,项目租赁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印刷属于本项目配套工艺,不是单纯包装印刷业,且本项目已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园区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方面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③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本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污染物按要求进行削减替代,不会导致区域污染物排放量突破总量管控限值,符合清单要求。④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表1-3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目已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园区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方面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③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本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污染物按要求进行削减替代,不会导致区域污染物排放量突破总量管控限值,符合清单要求。④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表1-3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目已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园区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方面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③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本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污染物按要求进行削减替代,不会导致区域污染物排放量突破总量管控限值,符合清单要求。④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表1-3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目已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园区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方面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③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本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污染物按要求进行削减替代,不会导致区域污染物排放量突破总量管控限值,符合清单要求。④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表1-3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目已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园区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方面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③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本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污染物按要求进行削减替代,不会导致区域污染物排放量突破总量管控限值,符合清单要求。④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表1-3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目已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园区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方面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③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本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污染物按要求进行削减替代,不会导致区域污染物排放量突破总量管控限值,符合清单要求。④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表1-3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目已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园区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方面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③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本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污染物按要求进行削减替代,不会导致区域污染物排放量突破总量管控限值,符合清单要求。④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表1-3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目已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园区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方面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③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本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污染物按要求进行削减替代,不会导致区域污染物排放量突破总量管控限值,符合清单要求。④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表1-3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目已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园区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方面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③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本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污染物按要求进行削减替代,不会导致区域污染物排放量突破总量管控限值,符合清单要求。④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表1-3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目已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园区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方面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③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本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污染物按要求进行削减替代,不会导致区域污染物排放量突破总量管控限值,符合清单要求。④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表1-3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优化调整类型优化调整类型规划期限规划内容规划内容规划内容调整建议调整依据预期环境效益规划布局二产布局规划远期根据工业转型升级及集聚发展的要求,规划建设两个大的工业功能区:(1)谈桥工业功能区:整合袁花镇区南部转型升级的搬迁工业、镇区退低进高的工业,优化产业布局,借机靠近海宁开发区科技研发优势,推动传统产业类型的提升,形成太阳能循环经济产业集群。(2)袁花镇区北部两个产业功能片区:定位为先进技术支持和配套服务完善为基础的科技研发产业,并注重技术交流和人才培育,重点建设两个绿色生态、生产高效、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业功能拓展区。根据工业转型升级及集聚发展的要求,规划建设两个大的工业功能区:(1)谈桥工业功能区:整合袁花镇区南部转型升级的搬迁工业、镇区退低进高的工业,优化产业布局,借机靠近海宁开发区科技研发优势,推动传统产业类型的提升,形成太阳能循环经济产业集群。(2)袁花镇区北部两个产业功能片区:定位为先进技术支持和配套服务完善为基础的科技研发产业,并注重技术交流和人才培育,重点建设两个绿色生态、生产高效、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业功能拓展区。根据工业转型升级及集聚发展的要求,规划建设两个大的工业功能区:(1)谈桥工业功能区:整合袁花镇区南部转型升级的搬迁工业、镇区退低进高的工业,优化产业布局,借机靠近海宁开发区科技研发优势,推动传统产业类型的提升,形成太阳能循环经济产业集群。(2)袁花镇区北部两个产业功能片区:定位为先进技术支持和配套服务完善为基础的科技研发产业,并注重技术交流和人才培育,重点建设两个绿色生态、生产高效、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业功能拓展区。建议结合海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及本次环评提出的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对镇域内两大工业功能区的主导产业及发展方向进一步优化、细化,并对辖区内现有低、小、散企业制定逐步清退方案。规划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不明确,无法为后续招商引资提供科学指导,难以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也不易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引进,甚至造成环境污染。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从源头控制工业污染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属于海宁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属于塑料制品业和印刷业,为袁花镇发展建设配套产业;项目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要求。⑤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表1-4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属于海宁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属于塑料制品业和印刷业,为袁花镇发展建设配套产业;项目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要求。⑤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表1-4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属于海宁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属于塑料制品业和印刷业,为袁花镇发展建设配套产业;项目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要求。⑤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表1-4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属于海宁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属于塑料制品业和印刷业,为袁花镇发展建设配套产业;项目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要求。⑤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表1-4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属于海宁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属于塑料制品业和印刷业,为袁花镇发展建设配套产业;项目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要求。⑤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表1-4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属于海宁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属于塑料制品业和印刷业,为袁花镇发展建设配套产业;项目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要求。⑤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表1-4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属于海宁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属于塑料制品业和印刷业,为袁花镇发展建设配套产业;项目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要求。⑤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表1-4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属于海宁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属于塑料制品业和印刷业,为袁花镇发展建设配套产业;项目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要求。⑤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表1-4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属于海宁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属于塑料制品业和印刷业,为袁花镇发展建设配套产业;项目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要求。⑤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表1-4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袁花镇联红路158号2号楼2F,属于海宁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属于塑料制品业和印刷业,为袁花镇发展建设配套产业;项目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袁花镇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要求。⑤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表1-4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性分析区域区域区域区域区域分类行业/工艺/产品清单行业/工艺/产品清单行业/工艺/产品清单制订依据海宁海宁海宁镇镇禁止准入1、禁止新增钢铁、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1、禁止新增钢铁、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1、禁止新增钢铁、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海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工业园区、双丰区块类产业2、耗煤项目。3、焦化、电解铝、造纸行业。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工业园区、双丰区块限制准入类产业严格限制新、扩建医药、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橡胶等重污染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工业功能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市袁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120006工业园区、双丰区块其他1、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2、提高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3、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4、已列入禁止准入类产业清单中的现有企业,进行扩产或技改,必须做到增产不增污。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注:工业项目类别判别依据为《海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附件1工业项目分类表”。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印刷属于本项目配套工艺,不是单纯包装印刷业,且本项目已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本项目废水、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新增排放污染物排放量通过区域削减替代后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周边多为工业企业,所在地规划在居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有隔离带。因此,本项目实施符合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要求。⑥环境标准清单本项目选址于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范围内,属于塑料制品业和印刷业,满足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空间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及行业准入标准。(2)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委托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该规划环评于2020年11月11日通过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在海宁市主持召开的审查会并形成审查小组意见。(一)规划概述规划范围:袁花镇域,即袁花镇的行政管辖范围,面积为77.49平方公里。注:工业项目类别判别依据为《海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附件1工业项目分类表”。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印刷属于本项目配套工艺,不是单纯包装印刷业,且本项目已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本项目废水、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新增排放污染物排放量通过区域削减替代后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周边多为工业企业,所在地规划在居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有隔离带。因此,本项目实施符合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要求。⑥环境标准清单本项目选址于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范围内,属于塑料制品业和印刷业,满足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空间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及行业准入标准。(2)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委托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该规划环评于2020年11月11日通过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在海宁市主持召开的审查会并形成审查小组意见。(一)规划概述规划范围:袁花镇域,即袁花镇的行政管辖范围,面积为77.49平方公里。注:工业项目类别判别依据为《海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附件1工业项目分类表”。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印刷属于本项目配套工艺,不是单纯包装印刷业,且本项目已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本项目废水、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新增排放污染物排放量通过区域削减替代后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周边多为工业企业,所在地规划在居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有隔离带。因此,本项目实施符合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要求。⑥环境标准清单本项目选址于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范围内,属于塑料制品业和印刷业,满足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空间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及行业准入标准。(2)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委托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该规划环评于2020年11月11日通过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在海宁市主持召开的审查会并形成审查小组意见。(一)规划概述规划范围:袁花镇域,即袁花镇的行政管辖范围,面积为77.49平方公里。注:工业项目类别判别依据为《海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附件1工业项目分类表”。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印刷属于本项目配套工艺,不是单纯包装印刷业,且本项目已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本项目废水、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新增排放污染物排放量通过区域削减替代后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周边多为工业企业,所在地规划在居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有隔离带。因此,本项目实施符合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要求。⑥环境标准清单本项目选址于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范围内,属于塑料制品业和印刷业,满足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空间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及行业准入标准。(2)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委托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该规划环评于2020年11月11日通过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在海宁市主持召开的审查会并形成审查小组意见。(一)规划概述规划范围:袁花镇域,即袁花镇的行政管辖范围,面积为77.49平方公里。注:工业项目类别判别依据为《海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附件1工业项目分类表”。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印刷属于本项目配套工艺,不是单纯包装印刷业,且本项目已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本项目废水、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新增排放污染物排放量通过区域削减替代后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周边多为工业企业,所在地规划在居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有隔离带。因此,本项目实施符合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要求。⑥环境标准清单本项目选址于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范围内,属于塑料制品业和印刷业,满足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空间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及行业准入标准。(2)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委托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海宁市袁花镇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该规划环评于2020年11月11日通过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在海宁市主持召开的审查会并形成审查小组意见。(一)规划概述规划范围:袁花镇域,即袁花镇的行政管辖范围,面积为77.49平方公里。施。⑤贮存设施运行环境管理要求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存入。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作业设备及车辆等结束作业离开贮存设施时,应对其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清理,清理的废物或清洗废水应收集处理。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依据国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结合贮存设施特点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建立档案。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全部档案,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监测和环境应急等,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归档。⑥贮存点环境管理要求贮存点应具有固定的区域边界,并应采取与其他区域进行隔离的措施。贮存点应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贮存点贮存的危险废物应置于容器或包装物中,不应直接散堆。贮存点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等,采取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或采用具有相应功能的装置。贮存点应及时清运贮存的危险废物,实时贮存量不应超过3吨。企业需做好危险废物台账,并于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危险废物电子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图4-5危废仓库室外危险废物标签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图4-5危废仓库室外危险废物标签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图4-5危废仓库室外危险废物标签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图4-5危废仓库室外危险废物标签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图4-5危废仓库室外危险废物标签图4-6危险废物标签图4-7危险废物周知卡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最终输送至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后排入钱塘江,要求企业对生产车间、化粪池等区域做好防渗工作,基本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HCl、氯乙烯、非甲烷总烃、苯乙烯、颗粒物、臭气浓度等,鉴于项目所排放废气不涉及重金属及苯系物等难降解污染物,因此,本次评价认为本项目所排放废气不会因大气沉降而对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1)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和污染途径①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配料粉尘、挤出冷却废气、印刷及烘干废气、上光及固化废气、覆膜废气、破碎粉尘、恶臭,主要污染因子为:HCl、氯乙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臭气浓度。鉴于项目所排放废气不涉及重金属及苯系物等难降解污染物,因此,本次评价认为本项目所排放废气不会因大气沉降而对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②项目生产车间等在防渗层破损情况下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垂直入渗影响,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pH、CODCr、NH3-N、SS等。主要危废为危险废包装、废水性油墨、废活性炭等。(2)防控措施本项目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等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防渗技术要求按重点防渗区执行,生产车间按一般防渗区执行,其余区域进行一般性地面硬化,在落实上述分区防渗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避免因污染物垂直入渗对厂区及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要全面排查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备、储罐、管线,排污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等的运行管理情况,关注日常运行管理记录、防渗设施及泄露收集设施等的完好性、跑冒滴漏痕迹、污染迹象、日常检查记录等;要排查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材料及工业废弃物的堆存区、储放区和转运区等区域的地面铺装情况、防渗设施及泄露收集设施等的完好性、跑冒滴漏痕迹、污染迹象、日常检查记录等,设置金属托盘、导流槽等措施强化车间研磨区等风险物质的跑冒滴漏防治。本项目分区防渗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分区防渗要求,具体如下:表4-18分区防渗参照表于项目所排放废气不涉及重金属及苯系物等难降解污染物,因此,本次评价认为本项目所排放废气不会因大气沉降而对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1)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和污染途径①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配料粉尘、挤出冷却废气、印刷及烘干废气、上光及固化废气、覆膜废气、破碎粉尘、恶臭,主要污染因子为:HCl、氯乙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臭气浓度。鉴于项目所排放废气不涉及重金属及苯系物等难降解污染物,因此,本次评价认为本项目所排放废气不会因大气沉降而对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②项目生产车间等在防渗层破损情况下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垂直入渗影响,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pH、CODCr、NH3-N、SS等。主要危废为危险废包装、废水性油墨、废活性炭等。(2)防控措施本项目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等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防渗技术要求按重点防渗区执行,生产车间按一般防渗区执行,其余区域进行一般性地面硬化,在落实上述分区防渗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避免因污染物垂直入渗对厂区及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要全面排查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备、储罐、管线,排污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等的运行管理情况,关注日常运行管理记录、防渗设施及泄露收集设施等的完好性、跑冒滴漏痕迹、污染迹象、日常检查记录等;要排查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材料及工业废弃物的堆存区、储放区和转运区等区域的地面铺装情况、防渗设施及泄露收集设施等的完好性、跑冒滴漏痕迹、污染迹象、日常检查记录等,设置金属托盘、导流槽等措施强化车间研磨区等风险物质的跑冒滴漏防治。本项目分区防渗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分区防渗要求,具体如下:表4-18分区防渗参照表于项目所排放废气不涉及重金属及苯系物等难降解污染物,因此,本次评价认为本项目所排放废气不会因大气沉降而对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1)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和污染途径①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配料粉尘、挤出冷却废气、印刷及烘干废气、上光及固化废气、覆膜废气、破碎粉尘、恶臭,主要污染因子为:HCl、氯乙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臭气浓度。鉴于项目所排放废气不涉及重金属及苯系物等难降解污染物,因此,本次评价认为本项目所排放废气不会因大气沉降而对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②项目生产车间等在防渗层破损情况下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垂直入渗影响,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pH、CODCr、NH3-N、SS等。主要危废为危险废包装、废水性油墨、废活性炭等。(2)防控措施本项目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等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防渗技术要求按重点防渗区执行,生产车间按一般防渗区执行,其余区域进行一般性地面硬化,在落实上述分区防渗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避免因污染物垂直入渗对厂区及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要全面排查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备、储罐、管线,排污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等的运行管理情况,关注日常运行管理记录、防渗设施及泄露收集设施等的完好性、跑冒滴漏痕迹、污染迹象、日常检查记录等;要排查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材料及工业废弃物的堆存区、储放区和转运区等区域的地面铺装情况、防渗设施及泄露收集设施等的完好性、跑冒滴漏痕迹、污染迹象、日常检查记录等,设置金属托盘、导流槽等措施强化车间研磨区等风险物质的跑冒滴漏防治。本项目分区防渗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分区防渗要求,具体如下:表4-18分区防渗参照表于项目所排放废气不涉及重金属及苯系物等难降解污染物,因此,本次评价认为本项目所排放废气不会因大气沉降而对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1)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和污染途径①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配料粉尘、挤出冷却废气、印刷及烘干废气、上光及固化废气、覆膜废气、破碎粉尘、恶臭,主要污染因子为:HCl、氯乙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臭气浓度。鉴于项目所排放废气不涉及重金属及苯系物等难降解污染物,因此,本次评价认为本项目所排放废气不会因大气沉降而对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②项目生产车间等在防渗层破损情况下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垂直入渗影响,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pH、CODCr、NH3-N、SS等。主要危废为危险废包装、废水性油墨、废活性炭等。(2)防控措施本项目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等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防渗技术要求按重点防渗区执行,生产车间按一般防渗区执行,其余区域进行一般性地面硬化,在落实上述分区防渗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避免因污染物垂直入渗对厂区及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要全面排查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备、储罐、管线,排污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等的运行管理情况,关注日常运行管理记录、防渗设施及泄露收集设施等的完好性、跑冒滴漏痕迹、污染迹象、日常检查记录等;要排查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材料及工业废弃物的堆存区、储放区和转运区等区域的地面铺装情况、防渗设施及泄露收集设施等的完好性、跑冒滴漏痕迹、污染迹象、日常检查记录等,设置金属托盘、导流槽等措施强化车间研磨区等风险物质的跑冒滴漏防治。本项目分区防渗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分区防渗要求,具体如下:表4-18分区防渗参照表于项目所排放废气不涉及重金属及苯系物等难降解污染物,因此,本次评价认为本项目所排放废气不会因大气沉降而对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1)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和污染途径①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配料粉尘、挤出冷却废气、印刷及烘干废气、上光及固化废气、覆膜废气、破碎粉尘、恶臭,主要污染因子为:HCl、氯乙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臭气浓度。鉴于项目所排放废气不涉及重金属及苯系物等难降解污染物,因此,本次评价认为本项目所排放废气不会因大气沉降而对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②项目生产车间等在防渗层破损情况下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垂直入渗影响,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pH、CODCr、NH3-N、SS等。主要危废为危险废包装、废水性油墨、废活性炭等。(2)防控措施本项目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等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防渗技术要求按重点防渗区执行,生产车间按一般防渗区执行,其余区域进行一般性地面硬化,在落实上述分区防渗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避免因污染物垂直入渗对厂区及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要全面排查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备、储罐、管线,排污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等的运行管理情况,关注日常运行管理记录、防渗设施及泄露收集设施等的完好性、跑冒滴漏痕迹、污染迹象、日常检查记录等;要排查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材料及工业废弃物的堆存区、储放区和转运区等区域的地面铺装情况、防渗设施及泄露收集设施等的完好性、跑冒滴漏痕迹、污染迹象、日常检查记录等,设置金属托盘、导流槽等措施强化车间研磨区等风险物质的跑冒滴漏防治。本项目分区防渗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分区防渗要求,具体如下:表4-18分区防渗参照表防渗分区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防渗技术要求防渗区域重点防渗区弱难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重点防渗区中~强难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重点防渗区弱易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弱弱易~难易~难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生产车间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中~强中~强难难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生产车间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中中易易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生产车间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强强易易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生产车间简单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中~强中~强易易一般地面硬化一般地面硬化其余区域此外,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企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目前尚无明确的强制要求企业进行自行监测。待相关政策发布后,企业需按政策要求进行。6、环境风险分析(1)主要风险物质及分布情况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水性油墨、苯乙烯、机油、危险废物,主要分布于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场界内的最大存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参照附录B,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见下表。表4-19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此外,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企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目前尚无明确的强制要求企业进行自行监测。待相关政策发布后,企业需按政策要求进行。6、环境风险分析(1)主要风险物质及分布情况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水性油墨、苯乙烯、机油、危险废物,主要分布于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场界内的最大存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参照附录B,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见下表。表4-19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此外,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企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目前尚无明确的强制要求企业进行自行监测。待相关政策发布后,企业需按政策要求进行。6、环境风险分析(1)主要风险物质及分布情况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水性油墨、苯乙烯、机油、危险废物,主要分布于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场界内的最大存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参照附录B,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见下表。表4-19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此外,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企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目前尚无明确的强制要求企业进行自行监测。待相关政策发布后,企业需按政策要求进行。6、环境风险分析(1)主要风险物质及分布情况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水性油墨、苯乙烯、机油、危险废物,主要分布于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场界内的最大存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参照附录B,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见下表。表4-19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此外,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企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目前尚无明确的强制要求企业进行自行监测。待相关政策发布后,企业需按政策要求进行。6、环境风险分析(1)主要风险物质及分布情况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水性油墨、苯乙烯、机油、危险废物,主要分布于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场界内的最大存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参照附录B,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见下表。表4-19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此外,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企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目前尚无明确的强制要求企业进行自行监测。待相关政策发布后,企业需按政策要求进行。6、环境风险分析(1)主要风险物质及分布情况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水性油墨、苯乙烯、机油、危险废物,主要分布于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场界内的最大存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参照附录B,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见下表。表4-19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此外,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企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目前尚无明确的强制要求企业进行自行监测。待相关政策发布后,企业需按政策要求进行。6、环境风险分析(1)主要风险物质及分布情况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水性油墨、苯乙烯、机油、危险废物,主要分布于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场界内的最大存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参照附录B,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见下表。表4-19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此外,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企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目前尚无明确的强制要求企业进行自行监测。待相关政策发布后,企业需按政策要求进行。6、环境风险分析(1)主要风险物质及分布情况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水性油墨、苯乙烯、机油、危险废物,主要分布于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场界内的最大存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参照附录B,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见下表。表4-19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此外,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企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目前尚无明确的强制要求企业进行自行监测。待相关政策发布后,企业需按政策要求进行。6、环境风险分析(1)主要风险物质及分布情况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水性油墨、苯乙烯、机油、危险废物,主要分布于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场界内的最大存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参照附录B,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见下表。表4-19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序号危险物质名称危险物质名称CAS号CAS号最大存在总量qn/t最大存在总量qn/t临界值Qn/t该种危险物质Q值1水性油墨水性油墨//0.50.51000.0050002苯乙烯苯乙烯//0.07(折纯)0.07(折纯)100.0070003机油机油//0.10.125000.0000404危险废物危险废物//10.87210.872500.217440项目Q值Σ项目Q值Σ项目Q值Σ项目Q值Σ项目Q值Σ项目Q值Σ项目Q值Σ项目Q值Σ0.229480注:1.水性油墨、覆膜胶等使用时存在车间在线量,因其产生量较少,Q值占比较低,表中仅计算原辅材料于厂区的最大暂存量;2.根据水性油墨MSDS,属于危害水环境物质(急性毒性类别1),临界值为100t根据上表计算,项目Q值<1,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2)环境影响途径①大气:水性冷贴胶、机油、包装材料等属可燃物,但在周边无明火或温度不是特别高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发生火灾事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如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去除率达不到预期效果,导致废气事故性排放。废气发生事故性排放会导致短时间内项目地周边废气外排量增加,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注:1.水性油墨、覆膜胶等使用时存在车间在线量,因其产生量较少,Q值占比较低,表中仅计算原辅材料于厂区的最大暂存量;2.根据水性油墨MSDS,属于危害水环境物质(急性毒性类别1),临界值为100t根据上表计算,项目Q值<1,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2)环境影响途径①大气:水性冷贴胶、机油、包装材料等属可燃物,但在周边无明火或温度不是特别高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发生火灾事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如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去除率达不到预期效果,导致废气事故性排放。废气发生事故性排放会导致短时间内项目地周边废气外排量增加,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注:1.水性油墨、覆膜胶等使用时存在车间在线量,因其产生量较少,Q值占比较低,表中仅计算原辅材料于厂区的最大暂存量;2.根据水性油墨MSDS,属于危害水环境物质(急性毒性类别1),临界值为100t根据上表计算,项目Q值<1,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2)环境影响途径①大气:水性冷贴胶、机油、包装材料等属可燃物,但在周边无明火或温度不是特别高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发生火灾事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如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去除率达不到预期效果,导致废气事故性排放。废气发生事故性排放会导致短时间内项目地周边废气外排量增加,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注:1.水性油墨、覆膜胶等使用时存在车间在线量,因其产生量较少,Q值占比较低,表中仅计算原辅材料于厂区的最大暂存量;2.根据水性油墨MSDS,属于危害水环境物质(急性毒性类别1),临界值为100t根据上表计算,项目Q值<1,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2)环境影响途径①大气:水性冷贴胶、机油、包装材料等属可燃物,但在周边无明火或温度不是特别高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发生火灾事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如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去除率达不到预期效果,导致废气事故性排放。废气发生事故性排放会导致短时间内项目地周边废气外排量增加,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注:1.水性油墨、覆膜胶等使用时存在车间在线量,因其产生量较少,Q值占比较低,表中仅计算原辅材料于厂区的最大暂存量;2.根据水性油墨MSDS,属于危害水环境物质(急性毒性类别1),临界值为100t根据上表计算,项目Q值<1,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2)环境影响途径①大气:水性冷贴胶、机油、包装材料等属可燃物,但在周边无明火或温度不是特别高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发生火灾事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如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去除率达不到预期效果,导致废气事故性排放。废气发生事故性排放会导致短时间内项目地周边废气外排量增加,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注:1.水性油墨、覆膜胶等使用时存在车间在线量,因其产生量较少,Q值占比较低,表中仅计算原辅材料于厂区的最大暂存量;2.根据水性油墨MSDS,属于危害水环境物质(急性毒性类别1),临界值为100t根据上表计算,项目Q值<1,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2)环境影响途径①大气:水性冷贴胶、机油、包装材料等属可燃物,但在周边无明火或温度不是特别高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发生火灾事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如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去除率达不到预期效果,导致废气事故性排放。废气发生事故性排放会导致短时间内项目地周边废气外排量增加,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注:1.水性油墨、覆膜胶等使用时存在车间在线量,因其产生量较少,Q值占比较低,表中仅计算原辅材料于厂区的最大暂存量;2.根据水性油墨MSDS,属于危害水环境物质(急性毒性类别1),临界值为100t根据上表计算,项目Q值<1,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2)环境影响途径①大气:水性冷贴胶、机油、包装材料等属可燃物,但在周边无明火或温度不是特别高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发生火灾事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如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去除率达不到预期效果,导致废气事故性排放。废气发生事故性排放会导致短时间内项目地周边废气外排量增加,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注:1.水性油墨、覆膜胶等使用时存在车间在线量,因其产生量较少,Q值占比较低,表中仅计算原辅材料于厂区的最大暂存量;2.根据水性油墨MSDS,属于危害水环境物质(急性毒性类别1),临界值为100t根据上表计算,项目Q值<1,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2)环境影响途径①大气:水性冷贴胶、机油、包装材料等属可燃物,但在周边无明火或温度不是特别高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发生火灾事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如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去除率达不到预期效果,导致废气事故性排放。废气发生事故性排放会导致短时间内项目地周边废气外排量增加,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注:1.水性油墨、覆膜胶等使用时存在车间在线量,因其产生量较少,Q值占比较低,表中仅计算原辅材料于厂区的最大暂存量;2.根据水性油墨MSDS,属于危害水环境物质(急性毒性类别1),临界值为100t根据上表计算,项目Q值<1,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2)环境影响途径①大气:水性冷贴胶、机油、包装材料等属可燃物,但在周边无明火或温度不是特别高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发生火灾事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如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去除率达不到预期效果,导致废气事故性排放。废气发生事故性排放会导致短时间内项目地周边废气外排量增加,影响大气环境质量。②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水性油墨、水性冷贴胶、机油、危险废物等如发生泄漏,在无防渗措施或防渗措施破裂,或者未设置截流设施或围堰的情况下,通过溢流、下渗等途径,如果进入自然环境会污染水源,同时造成土壤变质,危害植被,造成环境污染。项目发生火灾、爆炸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消防废水,若不能及时收集或拦截将直接排入附近河流或经过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河流,影响地表水环境。(3)风险防范措施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范措施;严格把好工程设计、施工关;提高认识,完善制度,严格检查;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在运输中应特别小心谨慎、确保安全。合理地规划运输路线及时间;装运应做到定车、定人;担负长途运输的车辆,途中不得停车住宿;被装运的物品必须在其外包装的明显部位按规定粘贴规定的物品标志,包装标志的粘贴要正确、牢固;发生意外采取应急处理并报环保、公安等部门。①大气:废气治理措施必须确保日常运行;为确保处理效率,在车间设备检修期间,废气处理系统也应同时进行检修,日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总平面布置与建筑安全防范措施。项目平面及竖向布置、厂区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的设置等应符合相应设计规范。在消防道路和安全疏散通道上不能堆放东西,全厂按规定布置消防栓和消防灭火器材。在存放仓库及使用区域预留消防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告诫禁止明火、禁止吸烟。②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危废不得露天堆放,须存放于危废仓库,并张贴明显标注;出入库必须检查验收登记;遵守储存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四防措施。为防止生活污水泄漏污染地表水,需加强对废水收集管道的维护,加强各类废水分流工作,落实雨污分流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厂区需做好分区防渗。③其他防治措施:将水性油墨、水性冷贴胶、机油等密封存放于化学品仓库内,危化品仓库需符合国家对安全、消防的标准要求、设置明显标志的专用仓库,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入库,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应该定期检查。机油密封存放,储存于阴凉、通风处。为了防止出现由于安全事故产生的次生环境事故,发生风险事故后,泄露的液体必须进行收集,建议企业在厂区设置应急桶、沙袋等应急物资,发生事故后及时将泄漏废水转移至应急桶中。同时企业应按相关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要求设置相关应急措施。企业应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相关要求进行管理。企业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要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要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吊装、动火、登高、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急处置装备,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7、生态本项目位于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158号,租赁浙江力都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2F实施生产,不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无需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8、电磁辐射本项目无需对电磁辐射影响进行分析。9、项目环保投资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下表:表4-20环保投资估算表故后及时将泄漏废水转移至应急桶中。同时企业应按相关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要求设置相关应急措施。企业应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相关要求进行管理。企业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要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要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吊装、动火、登高、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急处置装备,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7、生态本项目位于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158号,租赁浙江力都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2F实施生产,不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无需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8、电磁辐射本项目无需对电磁辐射影响进行分析。9、项目环保投资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下表:表4-20环保投资估算表故后及时将泄漏废水转移至应急桶中。同时企业应按相关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要求设置相关应急措施。企业应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相关要求进行管理。企业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要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要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吊装、动火、登高、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急处置装备,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7、生态本项目位于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158号,租赁浙江力都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2F实施生产,不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无需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8、电磁辐射本项目无需对电磁辐射影响进行分析。9、项目环保投资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下表:表4-20环保投资估算表故后及时将泄漏废水转移至应急桶中。同时企业应按相关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要求设置相关应急措施。企业应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相关要求进行管理。企业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要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要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吊装、动火、登高、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急处置装备,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7、生态本项目位于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158号,租赁浙江力都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2F实施生产,不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无需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8、电磁辐射本项目无需对电磁辐射影响进行分析。9、项目环保投资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下表:表4-20环保投资估算表时段治理项目治理方式投资(万元)营运期废气治理集气罩、排气管道、布袋除尘装置、活性炭处理装置、活性炭处理设施、排气筒等58营运期废水治理化粪池(依托租赁方)、污水管道(依托租赁方)0营运期固废处置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3营运期噪声防治减振垫、消音器等6合计合计合计67注:具体环保投资应以实际费用为准注:具体环保投资应以实际费用为准注:具体环保投资应以实际费用为准注:具体环保投资应以实际费用为准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DA001(投料配料粉尘排放口)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气环境DA002(挤出冷却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HCl、氯乙烯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气环境DA002(挤出冷却废气排放口)臭气浓度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环境DA003(印刷及烘干废气、上光及固化废气、覆膜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大气环境DA003(印刷及烘干废气、上光及固化废气、覆膜废气排放口)臭气浓度、苯乙烯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环境厂界HCl、氯乙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车间换气系统排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气环境厂界臭气浓度、苯乙烯经车间换气系统排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环境厂区内无组织VOCs经车间换气系统排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地表水环境DW001pH、COD、NH3-N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最终送入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入网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未涉及的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声环境生产设备噪声(等效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减振基础,合理布局,注意维护设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分区防渗要求,本项目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等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防渗技术要求按重点防渗区执行,生产车间按一般防渗区执行,其余区域进行一般性地面硬化。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位于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158号,租赁浙江力都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2F实施生产,不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均按要求处理,噪声达标排放,对生态影响较小。通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使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范措施;严格把好工程设计、施工关;提高认识,完善制度,严格检查;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在运输中应特别小心谨慎、确保安全。合理地规划运输路线及时间;装运应做到定车、定人;担负长途运输的车辆,途中不得停车住宿;被装运的物品必须在其外包装的明显部位按规定粘贴规定的物品标志,包装标志的粘贴要正确、牢固;发生意外采取应急处理并报环保、公安等部门。①大气:废气治理措施必须确保日常运行;为确保处理效率,在车间设备检修期间,废气处理系统也应同时进行检修,日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总平面布置与建筑安全防范措施。项目平面及竖向布置、厂区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的设置等应符合相应设计规范。在消防道路和安全疏散通道上不能堆放东西,全厂按规定布置消防栓和消防灭火器材。在存放仓库及使用区域预留消防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告诫禁止明火、禁止吸烟。②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危废不得露天堆放,须存放于危废仓库,并张贴明显标注;出入库必须检查验收登记;遵守储存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四防措施。为防止生活污水泄漏污染地表水,需加强对废水收集管道的维护,加强各类废水的分流工作,落实雨污分流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厂区需做好分区防渗。③其他防治措施:为了防止出现由于安全事故产生的次生环境事故,发生风险事故后,泄露的液体必须进行收集,按危废处置要求委托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此外,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浙安委(2024)20号),企业应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从设计、建设、验收等多阶段进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环境管理环境管理应由总经理主管负责,下设环境保护专职机构,并与各职能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由专职环境保护管理和工作人员实施全公司的环境管理工作,其主要其他环境管理要求职责是:①贯彻执行国家和嘉兴市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②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定期上报各项环境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③组织制定公司各部门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④负责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以及环境监测计划的实施。2.排污许可证本项目从事PVC装饰板的生产加工,企业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3.其他管理要求厂方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在项目实施后,厂方要重点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制定环保设施操作运行规程,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岗位责任制,强化环境管理;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意见,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好“三废”污染防治工作;应定期向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和相关管理部门申报排污状况,并接受其依法监督与管理;同时项目完成后应及时组织自主验收。企业应对车间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证其正常运行,进一步减小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上评价结果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规模、布局做出的,如委托方扩大规模、改变布局,委托方必须按照环保要求重新申报。六、结论海宁美合塑业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PVC装饰板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嘉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海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经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不会导致当地的区域环境质量下降,区域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可行;设备和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只要厂方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PVC装饰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