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塑料件扩建 环境影响报告表 塑料件扩建 新增年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受理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万件ABS塑料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1
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万件ABS塑料件扩建项目
龙港市疏港大道2-82号(浙江德诺包装有限公司内4#厂房四层)
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7日
见附件公示稿-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万件ABS塑料件扩建项目.pdf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7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人:龙港市行政审批局一科环保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68621092 传真:68621092
通讯地址: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龙港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17日
B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万件ABS塑料件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相对位置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四周环境概况图◇附图5500m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6土地利用规划图II◇附图7苍南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图◇附图8苍南县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图◇附图9温州市“三线一单”龙港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10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图◇附图11编制主持人现场勘察照片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不动产权证附件3租赁合同附件4温环苍建[2020]206号附件5排污权证附件6验收意见附件7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附件8温州市小微危废一站式收运服务合同附件9MSDS报告附加10环评资料确认清单附件11环评单位承诺书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万件ABS塑料件扩建项目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万件ABS塑料件扩建项目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万件ABS塑料件扩建项目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万件ABS塑料件扩建项目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万件ABS塑料件扩建项目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万件ABS塑料件扩建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龙港市疏港大道2-82号(浙江德诺包装有限公司内4#厂房四层)龙港市疏港大道2-82号(浙江德诺包装有限公司内4#厂房四层)龙港市疏港大道2-82号(浙江德诺包装有限公司内4#厂房四层)龙港市疏港大道2-82号(浙江德诺包装有限公司内4#厂房四层)龙港市疏港大道2-82号(浙江德诺包装有限公司内4#厂房四层)龙港市疏港大道2-82号(浙江德诺包装有限公司内4#厂房四层)地理坐标(120度37分25.2864秒,27度29分55.5264秒)(120度37分25.2864秒,27度29分55.5264秒)(120度37分25.2864秒,27度29分55.5264秒)(120度37分25.2864秒,27度29分55.5264秒)(120度37分25.2864秒,27度29分55.5264秒)(120度37分25.2864秒,27度29分55.526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龙港市行政审批局龙港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00300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5050环保投资占比(%)16.6716.67施工工期施工工期1个月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用地(用海)面积(m2)用地面积:/;建筑面积:1800用地面积:/;建筑面积:18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设置原则本项目工程特点及环境特征本项目工程特点及环境特征是否设置专项评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恶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恶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等,不涉及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二恶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等。厂界外500m范围内涉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有:西南侧民房等。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等,不涉及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二恶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等。厂界外500m范围内涉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有:西南侧民房等。否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水帘废水和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混凝+芬顿氧化+压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水帘废水和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混凝+芬顿氧化+压否—1—集中处理厂滤)处理后纳管,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一同纳入龙港市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取水,属于工业项目。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于2023年12月15日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浙环函[2023]352号)。规划环评结论:《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选址总体符合相关上位规划,规划产业发展方向明晰,在规划目标、功能布局、产业发展导向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符合浙江省主体功能区划、龙港市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及专项规划,在规划层面上土地资源、水资源和能源资源能够得到保障;纳污水体水环境容量、大气环境容量在当前条件下可满足规划区域废水、废气排放需求;在实施总量控制和区域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报告认为规划规模较为合理。本报告认为《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严格产业准入、明确规划规模、实施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严格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后,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于2023年12月15日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浙环函[2023]352号)。规划环评结论:《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选址总体符合相关上位规划,规划产业发展方向明晰,在规划目标、功能布局、产业发展导向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符合浙江省主体功能区划、龙港市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及专项规划,在规划层面上土地资源、水资源和能源资源能够得到保障;纳污水体水环境容量、大气环境容量在当前条件下可满足规划区域废水、废气排放需求;在实施总量控制和区域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报告认为规划规模较为合理。本报告认为《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严格产业准入、明确规划规模、实施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严格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后,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于2023年12月15日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浙环函[2023]352号)。规划环评结论:《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选址总体符合相关上位规划,规划产业发展方向明晰,在规划目标、功能布局、产业发展导向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符合浙江省主体功能区划、龙港市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及专项规划,在规划层面上土地资源、水资源和能源资源能够得到保障;纳污水体水环境容量、大气环境容量在当前条件下可满足规划区域废水、废气排放需求;在实施总量控制和区域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报告认为规划规模较为合理。本报告认为《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严格产业准入、明确规划规模、实施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严格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后,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于2023年12月15日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浙环函[2023]352号)。规划环评结论:《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选址总体符合相关上位规划,规划产业发展方向明晰,在规划目标、功能布局、产业发展导向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符合浙江省主体功能区划、龙港市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及专项规划,在规划层面上土地资源、水资源和能源资源能够得到保障;纳污水体水环境容量、大气环境容量在当前条件下可满足规划区域废水、废气排放需求;在实施总量控制和区域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报告认为规划规模较为合理。本报告认为《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严格产业准入、明确规划规模、实施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严格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后,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2—根据《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知,本项目位于龙港市疏港大道2-82号(浙江德诺包装有限公司内4#厂房四层),为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不属于《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禁止准入产业,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相关要求。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1)规范范围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20.11平方公里,分为龙港新城片、龙江片和湖前片三个片区。龙港新城片规划用地面积为16.8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鳌江岸线,南至渔港路、琵琶路,西至时代大道,北至迎宾路(原名为迎宾大道);龙江片规划用地面积为2.2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松涛路,南至世纪大道,西至人民路,北至东城路(原名为站港路);湖前片规划用地面积为0.9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华深大道,南至规划一路(原九龙湾公园),西至凤翔大道(原名为迎宾大道),北至海港西路(原名为环城南路)。图1-1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图(含片区四至范围图)(2)规范期限2023-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3)规范定位与产业发展(原名为站港路)海港西路(原名为环城南路)东城路松人涛凤华民路翔深路总面积约20平方公里大大龙江片区:2.27平方公里道一道湖前片区:0.96平方公里世纪大道(原名为迎宾大道)迎宾路原名规划一路(原九龙湾公园)迎宾大道时岸代龙港新城片区:16.88平方公里线大道琵琶路渔港路、风玫瑰与比例尺图例---规划界线+—3—1)功能定位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整体定位为:龙港现代化新生城市建设的创新引领区,全省制造业服务业融合的示范地、浙南开放合作的新高地、温州民营经济创新的先行地。湖前片的功能定位为:存量用地整合、改造、升级区域,龙港传统产业提升示范区。龙江片的功能定位为:以现代印刷标志性产业链为主要发展方向的现代印刷产业集群区。新城片的功能定位为:未来龙港经济开发区增量用地的主要承载空间,主导发展科技创新型产业,龙港今后打造“万亩千亿”产业平台的主阵地,集聚生活、服务、休闲等功能,营造产城融合空间。2)产业发展以构建全省制造业服务业融合的示范地、浙南开放合作的新高地、温州民营经济创新的先行地为目标,紧扣产业发展和布局对生产、科技、服务、劳动、基础设施、公共等多为网络体系的需求,合理规划科技研发、生产制造、高端产业集成、生活服务、产业服务和商务服务的功能定位和承载形式。推进功能分区与多功能联动发展,打造传统产业提升区、现代印刷产业集聚区、环龙湖品质生活区、新兴产业发展区、城市人文创新区、舥艚港开放合作区6个功能区。以智慧生产、平台交易为主导,培育创意产业并衍生工业旅游及现代服务。①传统制造业借力广阔的市场环境,主要发展具有市级以上品牌或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投资的印刷业、金属压延加工业、塑料制品、礼品等产业。实施传统产业提升战略,提升印刷包装、新型材料、绿色纺织三大传统产业,形成三个百亿级现代产业集群。②工业服务包括科技研发、金融服务、工业设计、对外贸易、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职业教育等。改造电商园区,创建电商孵化园,全力打造电商产业集群,打造多业态电商创业展示基地。建设龙港创意设计学院,举办设计大赛,推动工业设计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完善物流等现代服务业配套设施,打造临港服务业中心。③文旅产业与商贸服务按照“区市合一”的发展模式,发挥龙港印刷文化特色,推进印艺小镇文旅产业建设,以工业3A级旅游景区的模式目标打造龙港印艺小镇。依托肥渔港和海洋渔业资源,加快推进肥腊渔港风情小镇建设,大力发展海洋休闲旅游业。环龙湖布局精品商贸服务用地,打造高品质商业生活功能区。④新兴产业育强新能源装备、生命健康、通用机械三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发展智能印刷包装、新型材料、绿色纺织等产业。建立“研发创新在中心城市,转化生产在龙港”的跨区域协同创新转化体系,重点对接沪杭甬等地,完善产业孵化转化功能,承接长三角高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图1-2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功能分布图(4)规划结构根据用地功能、交通组织、空间布局等综合因素,规划形成“两轴三片”的空间结构。多功能联动发展格局:传统产业提升区、现代印刷产业集聚区、环龙湖品质生活区;新兴产业发展区、城市人文科创区、肥港开放合作区龙港包装印红业N3业o现代印刷产业集聚区S新服务统合体光工业新工国传统产业提升区三大环龙湖品质生活区龙城小创业龙港职北技术学院环龙湖品质生活区新兴产业发展区龙城新城创业园新兴产业发展区城市人文科创区港新城化工园肥腊港开放合作区风玫瑰与比例尺图例传统产业提升区新兴产业区现代印刷产业集聚区肥糟港开放合作区环龙湖品质生活区规划界线城市人文科创区两轴:沿世纪大道产城融合轴:由西至东南串联经济开发区各片区,向西与平阳萧江、麻步形成区域互动格局,向东南通过与巴曹大桥相接拉通对外联系通道,融入龙港与平阳的产业发展载体、产业平台、城镇功能服务、资源要素流通的联动格局,加速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进程沿228国道产业集聚轴:北接平阳县,并通过衔接沈海高速形成与温州市、瑞安市的产业互动,南连福鼎市;利用龙港市循环产业园等联合发展平台优势,承接温州新兴产业资源外溢,加速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绿色印刷包装等产业集聚。三片:分别是龙港新城片、龙江片和湖前片。龙港新城片是未来龙港经济开发区增量用地的主要承载空间,主导发展科技创新型产业,是龙港今后打造“万亩千亿”产业平台的主阵地,集聚生活、服务、休闲等功能,营造产城融合空间;龙江片聚集了大量的印刷企业,并建有印刷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及印艺小镇,以建设现代印刷标志性产业链为主要发展方向,将该区域打造成现代印刷产业集群区;湖前片是经济开发区存量用地整合、改造、升级区域,将打造成龙港传统产业提升示范区。图1-3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功能结构分布图(5)建设规模、用地布局1)用地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2011.4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796.71公顷,水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ControlledDetailedPlanningOfEconomicDevelopmentAreaLonggangNewCity湖前片沿世纪大道产城融合轴龙江片图发展轴线龙港新城片例O片区规划范围龙江片沿世纪大道产城融合轴湖前片龙港新城片图发展轴线例片区O规划范围05规划结构图PAGE5—6—域等非建设用地面积214.73公顷。2)人口规模本经济开发区规划总人口为17.22-19.54万人。其中居住人口4.11-6.43万人,产业职工及其眷属等相关服务人员约13.11万人。按片区划分,龙港新城片规划人口约12.76~14.26万人,龙江片约2.91~3.51万人,湖前片约1.19~1.29万人。3)用地布局①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746.9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1.80%,主要由创新型产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构成。其中,创新型产业用地面积16.32公顷,二类工业用地面积633.68公顷,工业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08公顷,三类工业用地面积90.88公顷。②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147.8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27%,主要由二类居住用地(商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构成。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包括城中村安置区、商品房开发等,总面积为67.73公顷。③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92.5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18%,主要由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中小学用地等构成。其中,行政办公用地7.56公顷,文化设施用地0.06公顷,教育科研用地55.96公顷,中小学用地3.44公顷,社会福利用地2.21公顷,宗教用地0.54公顷。④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92.4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18%,主要由商业用地、商务用地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等构成。其中,商业用地面积为39.87公顷,商务用地面积10.98公顷,加油加气站用地面积为1.17公顷,其他服务设施用地2.65公顷。—7—附件4温环苍建[2020]206号温环苍建(2020)206号关于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塑料标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由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塑料标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我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审查和公示,审批意见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与建议,《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作为项目环保设计的依据,你单位须逐项予以落实。二、该项目位于龙港市新城世纪大道以西、环城以东地块新城创业园第22幢(102、202、302、402、502)号,建筑面积3045.15m。主要以ABS粒子、水性面漆、PU高光面漆、面漆稀释剂等原辅料,通过注塑、喷漆、烘干(烘箱辅助加热)等工艺,形成年产30万个塑料标牌的生产规模。具体生产规模、设备、工艺流程等详见《报告表》。1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执行标准:1.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指标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2.项目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乙酸酯类及TVOC排放限值及其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和臭气浓度的企业边界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苯乙烯等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企业边界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执行表9规定的限值。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其中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标准。如项目各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同一排放口排放,排放浓度限值从严执行。3.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2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2013年)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2013年)相关规定。四、项目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1.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生产废水须经各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纳入临港污水处理厂处理。2.项目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主要为喷漆、烘干工序),应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挥发性有机废气须经高效集气、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位置、高度应符合《报告表》要求及相关规定。项目须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浙环发[2017]41号)及相关行业整治要求收集、处置挥发性有机物废气。3.合理布局生产车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各类固废须妥善处置或利用。一般生产固废经妥善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设置符合规范的临时暂存场所,并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转移活动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实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3五、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74t/a、NHN≤0.018t/a、VOCs≤0.063t/a,其中COD、NH-N、VOCs总量须严格按相关规定削减替代或交易取得。六、项目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七、《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若发生重大变化,你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5年后方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八、你单位对报批或者报备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本审批意见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九、若你单位对本审批意见内容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6月19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6月19日印发4附件5排污权证排污权人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J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郑科樑2联系人纪任淼联系电话159058711511项目名称11项目地点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龙港新城创业园22排污权人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J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郑科樑2联系人纪任淼联系电话159058711511项目名称11项目地点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龙港新城创业园22排污权人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J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郑科樑2联系人纪任淼联系电话159058711511项目名称11项目地点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龙港新城创业园22排污权人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J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郑科樑2联系人纪任淼联系电话159058711511项目名称11项目地点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龙港新城创业园22排污权人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J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郑科樑2联系人纪任淼联系电话159058711511项目名称11项目地点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龙港新城创业园22排污权人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J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郑科樑2联系人纪任淼联系电话159058711511项目名称11项目地点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龙港新城创业园22排污权人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J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郑科樑2联系人纪任淼联系电话159058711511项目名称11项目地点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龙港新城创业园22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设定他项权利摘要权利人权利人权利种类权利种类权利价值(元)设定日期约定日期约定日期注销日期权利人权利人权利种类权利种类权利价值(元)设定日期约定日期约定日期注销日期幢102-502室幢102-502室幢102-502室幢102-502室幢102-502室幢102-502室幢102-502室幢102-502室项目性质I排污权种类数量(吨)有效期有效期来源排污权证变更情况说明排污权证变更情况说明排污权证变更情况说明排污权证变更情况说明排污权证变更情况说明排污权证变更情况说明排污权证变更情况说明排污权证变更情况说明排污权证变更情况说明排污权证变更情况说明化学需氧量(COD)0.074至2025.522至2025.522储备排污权证变更情况说明排污权证变更情况说明排污权证变更情况说明排污权证变更情况说明排污权证变更情况说明编号编号变更事项变更事项变更内容变更内容变更内容变更内容时间时间氨氮(NH-N)0.022至至储备变更内容变更内容变更内容时间时间二氧化硫(S0)2025.5.222025.5.221氮氧化物(NO)氮氧化物(NO)1附件10环评资料确认清单环评资料确认清单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13日,是一家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业于2020年6月委托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塑料标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6月19日通过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的审批(审批文号:温环苍建[2020]206号,详见附件5),该项目审批地址为龙港市产业大道635-745号龙港新城创业园22幢102-502室,审批规模为年产30万个塑料标牌。企业于2021年9月委托浙江正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塑料标牌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正邦环验[2021]1012号),于2021年9月19日通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根据其验收意见可知,该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建成,污染物达标排放,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根据附件7可知,企业已于2020年7月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登记编号为91330327MA2CQ2M09HO01Y。现为了更好的发展,迎合市场需求,企业拟租赁龙港市疏港大道2-82号(浙江德诺包装有限公司内4#厂房四层)投资建设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万件ABS塑料件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且本项目建成后原有项目仍在进行生产。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租赁总建筑面积约为1800m。项目共有员工15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单班8小时制生产,年工作300天,项目建成后能达到新增年产50万件ABS塑料件的生产规模,合计全厂能达到年产30万个塑料标牌和50万件ABS塑料件的生产规模。1、产品产量项目具体产品详见表1-1。表1-1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单位产量备注1ABS塑料件万件/a50仅对自家生产的注塑件进行喷漆,不涉及对外加工2、主要生产设备情况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表1-2。表1-2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拟购设备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调漆房1个13m×3m,高度为3m2喷漆房1个46m×6m,高度为3m,喷漆房内设有水池,长宽高为2.5m×2.2m×0.5m3喷漆房/个26m×6m,高度为3m,喷漆房内不设水池4喷枪1个61个喷漆房内设有1个喷枪5烘道1组2电加热,烘道温度为60~70℃之间6烘箱/个2电加热,烘箱温度为60~70℃之间7空压机1台313、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1-3。表1-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清单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单位包装规格消耗量储存量备注1ABS塑料件万件/a1553原有项目生产2PU高光面漆ta25kg/桶1.80.413面漆稀释剂ta25kg/桶0.20.114丙烯酸底漆ta25kg/桶1.60.415丙烯酸色漆ta25kg/桶1.20.416丙烯酸稀释剂ta25kg/桶0.60.2/7聚氨酯固化剂ta25kg/桶1.40.418异丙醇ta180kg/桶0.180.18清洗剂9药剂ta5kg/袋0.50.2絮凝剂和芬顿试剂10电MWh/a1200114、工艺流程本项目主要从事ABS塑料件的生产,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如下所示:喷漆(底漆)调配喷漆(底漆)调配烘干溱烘干(色漆)配丙烯酸色漆、丙炀酸释剂和聚氨酯固化剂烘干烘干溱烘干(色漆)配丙烯酸色漆、丙炀酸释剂和聚氨酯固化剂烘干烘干溱烘干(色漆)配丙烯酸色漆、丙炀酸释剂和聚氨酯固化剂烘干烘干溱烘干(色漆)配丙烯酸色漆、丙炀酸释剂和聚氨酯固化剂烘干丙烟酸底漆、丙烯酸释剂和聚氨固化剂丙烟酸底漆、丙烯酸释剂和聚氨固化剂烘干溱烘干(色漆)配丙烯酸色漆、丙炀酸释剂和聚氨酯固化剂烘干烘干溱烘干(色漆)配丙烯酸色漆、丙炀酸释剂和聚氨酯固化剂烘干AB5塑成品料件气声喷漆(面漆)PU高光面漆和面漆稀释图1-1生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图工艺流程说明:调配:在调漆房内,根据客户的需求将PU高光面漆和面漆稀释剂按9:1的比例、或是将丙烯酸底漆、丙烯酸稀释剂和聚氨酯固化剂按8:1:3的比例、或是将丙烯酸色漆、丙烯酸稀释剂和聚氨酯固化剂按3:1:2的比例进行调配。项目调配工序在调漆房内进行,调漆房采用负压集气,调漆房密闭面积为9.0m(3.0m×3.0m),高度为3m,负压收集次数为8次h。喷漆:将ABS塑料件进行清灰后放置在喷漆房内的喷漆台上,通过人工喷涂的方式使用喷枪对ABS塑料件进行喷漆。根据产品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油漆进行喷涂,若使用PU高光面漆进行喷涂的产品在喷漆完毕之后即可进行烘干工序;使用丙烯酸底漆进行喷涂的产品在喷漆后须经过烘干工序之后再重新喷上一层丙烯酸色漆后再进行烘干。项目喷漆工序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房采用负压集气,喷漆房的密闭面积为36.0m²(6.0m×6.0m),高度为3m,负压收集次数为20次h。烘干:将喷漆后的ABS塑料件经过烘道或烘箱进行烘干后即为成品。项目烘道或烘箱采用电加热,烘干温度保持在60~70℃之间,烘干时长为30min。另外项目设有6个喷漆房,其中4个喷漆房为水帘喷漆台,2个喷漆房为干喷喷漆台。水帘喷漆台中设有一个循环水池,水池体积为2.75m(2.5m×2.2m×0.5m),水池中的水的容积为水池的80%,且根据业主介绍可知,循环水池中的水的更换次数为2月次,即项目水帘废水的产生周期为2月次;项目水帘废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混凝+芬顿氧化+压滤)处理后纳管至龙港市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海。我公司郑重承诺本报告中产品产量、生产设备、原辅材料及工艺流程等资料均真实有效。建设单位(盖章):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单位法人/负责人签字:张万日期:附件11环评单位承诺书环评编制单位承诺书本单位在编制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万件ABS塑料件扩建项目环评文本中郑重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2、我单位编制的环评文件符合国家和地方各项技术规范。3、我单位对所编制环评文件的相应内容及结论负责。承诺单位: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公章)工8月724年20日平环评编制单位承诺书本单位在编制浙江高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万件ABS塑料件扩建项目环评文本中郑重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2、我单位编制的环评文件符合国家和地方各项技术规范。3、我单位对所编制环评文件的相应内容及结论负责。承诺单位: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月2日202年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ABS塑料件扩建 环境影响报告表 塑料件扩建 新增年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