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项目——环评受理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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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信息公示的告知事项1、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受理信息。2、受理信息公示时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传真:021-69696753。信函请寄至: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生态产业服务区综窗9号-16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邮编:202150)。请在信封上注明:对XXX(建设项目)的意见。4、信息公开后,我局将要求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各方意见明确予以采纳或不采纳的处理意见,并对环评文件进行修改。5、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信息公示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公示时间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公示稿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项目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10-22~2024-10-28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要求开展建设项目公众参与工作见附件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建设单位: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受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完成了对“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本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仅删除了个人隐私。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本文本在报批环保部门审查后,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稿)为准。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长兴江南大道988号邮编:201913联系人:崔工联系电话:66990206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机构: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河间路1280号邮编:200090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62549700电子邮箱:ndrihj@163.com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26035674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qjc907qjc907qjc907qjc907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项目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项目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项目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类别建设项目类别34--073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34--073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34--073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34--073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43124913100001322043124913100001322043124913100001322043124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林鸥林鸥林鸥林鸥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李梦楠李梦楠李梦楠李梦楠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崔宵昆崔宵昆崔宵昆崔宵昆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425014619A91310107425014619A91310107425014619A91310107425014619A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沈彩虹123531435103101081235314351031010812353143510310108BH020024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主要编写内容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陈睿现有项目回顾分析现有项目回顾分析现有项目回顾分析BH019834秦冬莉审核审核审核BH019817蔡治平审定审定审定BH020023沈彩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结论BH02002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项目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项目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无无无建设单位联系人崔宵昆联系方式021-66990206建设地点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长兴江南大道988号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长兴江南大道988号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长兴江南大道988号地理坐标(东经121度45分456秒,北纬31度20分990秒)(东经121度45分456秒,北纬31度20分990秒)(东经121度45分456秒,北纬31度20分99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731金属船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四、73C373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回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1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1总投资(万元)2176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0.5施工工期2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无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排放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和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排放,不需进行大气专项评价。项目无废水排放,不需设置地表水专项。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储存量不超过临界量,不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项目不涉及取水口,因此无需设置生态专项。项目不涉及海洋工程,无需设置海洋专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排放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和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排放,不需进行大气专项评价。项目无废水排放,不需设置地表水专项。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储存量不超过临界量,不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项目不涉及取水口,因此无需设置生态专项。项目不涉及海洋工程,无需设置海洋专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排放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和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排放,不需进行大气专项评价。项目无废水排放,不需设置地表水专项。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储存量不超过临界量,不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项目不涉及取水口,因此无需设置生态专项。项目不涉及海洋工程,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规划情况《上海市崇明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崇明区长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上海市崇明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崇明区长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上海市崇明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崇明区长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长兴岛岛域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沪环保管(2008)515号。《长兴岛岛域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沪环保管(2008)515号。《长兴岛岛域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沪环保管(2008)51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上海市崇明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相符性分析《上海市崇明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中产业发展规划,“以长兴为主要依托,推动绿色制造向“绿色智造”转型升级。贯彻生态要求,提高绿色发展能级,探寻现代生态文明和工业文明和谐发展之路。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融入海洋经济发展大局,以长兴岛为载体,促进制造业跨越式发展,推动工业技术与生产理念更新升级,发展以船舶和海洋工程制造为主体、以新型低碳制造为特色的绿色智能制造产业“。产业布局:打造长兴岛成为世界先进的海洋装备岛,大力发展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引导海洋装备产业向产业链两端升级,吸引高端绿色制造、研发设计、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聚集,推动长兴岛成为上海建设我国海工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重要载体。推动长兴海洋装备基地由制造向智造转型,推广智能化生产线和绿色造船技术,打造世界先进的集总装集成、系统模块、核心配套、生产服务等为一体的全要素产业基地。产业基地内工业用地面积(产业基地内用于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工业用地规模)应达到70%以上。项目位于长兴船舶制造基地内,符合长兴岛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1.1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上海市崇明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相符性分析《上海市崇明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中产业发展规划,“以长兴为主要依托,推动绿色制造向“绿色智造”转型升级。贯彻生态要求,提高绿色发展能级,探寻现代生态文明和工业文明和谐发展之路。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融入海洋经济发展大局,以长兴岛为载体,促进制造业跨越式发展,推动工业技术与生产理念更新升级,发展以船舶和海洋工程制造为主体、以新型低碳制造为特色的绿色智能制造产业“。产业布局:打造长兴岛成为世界先进的海洋装备岛,大力发展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引导海洋装备产业向产业链两端升级,吸引高端绿色制造、研发设计、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聚集,推动长兴岛成为上海建设我国海工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重要载体。推动长兴海洋装备基地由制造向智造转型,推广智能化生产线和绿色造船技术,打造世界先进的集总装集成、系统模块、核心配套、生产服务等为一体的全要素产业基地。产业基地内工业用地面积(产业基地内用于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工业用地规模)应达到70%以上。项目位于长兴船舶制造基地内,符合长兴岛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1.1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上海市崇明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相符性分析《上海市崇明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中产业发展规划,“以长兴为主要依托,推动绿色制造向“绿色智造”转型升级。贯彻生态要求,提高绿色发展能级,探寻现代生态文明和工业文明和谐发展之路。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融入海洋经济发展大局,以长兴岛为载体,促进制造业跨越式发展,推动工业技术与生产理念更新升级,发展以船舶和海洋工程制造为主体、以新型低碳制造为特色的绿色智能制造产业“。产业布局:打造长兴岛成为世界先进的海洋装备岛,大力发展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引导海洋装备产业向产业链两端升级,吸引高端绿色制造、研发设计、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聚集,推动长兴岛成为上海建设我国海工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重要载体。推动长兴海洋装备基地由制造向智造转型,推广智能化生产线和绿色造船技术,打造世界先进的集总装集成、系统模块、核心配套、生产服务等为一体的全要素产业基地。产业基地内工业用地面积(产业基地内用于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工业用地规模)应达到70%以上。项目位于长兴船舶制造基地内,符合长兴岛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部滨江小领健康小请东滩一陈家镇旅游集聚区长兴照海装各制造基长兴海洋科技中心城建设项目图1-1项目在长兴岛产业空间布局规划中的位置(2)与《崇明区长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规划相容性分析根据《崇明区长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长兴岛发展定位为:世界先进的海洋装备岛、上海的生态水源岛和独具特色的景观旅游岛。项目所在厂区属于产业区中的南岸海洋装备制造集聚区,项目为造船基地内的建设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岛域规划。项目在长兴岛岛域总体规划图的位置详见附图3。—2—智生态产业任区滨江小镇健康小请东滩一陈家镇旅游集聚区长兴照海装各制进长兴海洋科技中心1.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长兴岛岛域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华东师范大学于2008年11月编制完成,上海市环保局于2008年12月以“沪环保管(2008)515号”文件出具关于该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项目于该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1。根据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区域规划环评要求。表1-1项目与沪环保管(2008)515号相符性分析1.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长兴岛岛域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华东师范大学于2008年11月编制完成,上海市环保局于2008年12月以“沪环保管(2008)515号”文件出具关于该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项目于该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1。根据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区域规划环评要求。表1-1项目与沪环保管(2008)515号相符性分析1.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长兴岛岛域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华东师范大学于2008年11月编制完成,上海市环保局于2008年12月以“沪环保管(2008)515号”文件出具关于该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项目于该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1。根据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区域规划环评要求。表1-1项目与沪环保管(2008)515号相符性分析1.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长兴岛岛域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华东师范大学于2008年11月编制完成,上海市环保局于2008年12月以“沪环保管(2008)515号”文件出具关于该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项目于该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1。根据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区域规划环评要求。表1-1项目与沪环保管(2008)515号相符性分析1.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长兴岛岛域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华东师范大学于2008年11月编制完成,上海市环保局于2008年12月以“沪环保管(2008)515号”文件出具关于该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项目于该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1。根据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区域规划环评要求。表1-1项目与沪环保管(2008)515号相符性分析环境要素环境要素岛域规划环评中的环保对策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水环境水环境实行清、污分流,完善长兴岛污水管网普及率和纳管率。确保岛内工业区域、集中生活区域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纳管收集,集中处理达标外排。厂区已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已实现纳管排放。符合大气大气建议在配套工业区实施集中供热、供气。不涉及符合大气大气以产业导向招商引资,多引进低能耗、少污染的项目。引进的企业要有先进的环保处理设施。吸引具有清洁生产工艺的企业,所排废气做到达标排放。项目为现有厂区内的建设项目,厂区废气达标排放。符合大气大气积极发展植物净化,工业区的绿化用地应主要用于建设工业用地与镇区或园沙社区之间的防护绿带。项目不涉及绿化建设符合噪声工业企业噪声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关,禁止和限制新建企业采用环境噪声污染严重设备,鼓励和推广高效噪声污染控制技术和方法。坚持长效环境管理,确保其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I类”排放标准。选用低噪节能设备,采取综合降噪措施。根据预测,厂界噪声可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符合固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应纳入崇明县生活垃圾中转、处置系统统一管理。生活垃圾应实施分类收集,并设置密闭式生活垃圾收集房。严禁将工业固废混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由厂区垃圾桶、垃圾袋等收集,工业固废不混入生活垃圾。符合固废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需集中送至上海市规划建设的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按照厂区现有方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符合固废危险废物考虑在岛内建设一个危险废物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必须选址在工业区内。对于无法综合处理的危险废物需委托岛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或专门处理。禁止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处理。项目危废处置按照厂区现有方式,分类收集,依托厂区现有设施进行暂存,分别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等制度。符合固废危险废物核心工业区和配套工业区的危险废物应从源头严格控制,危险废物转移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运输货单制。项目危废处置按照厂区现有方式,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实行危险废物运输货单制。符合—3—其他符合性分析2.1、本项目与上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的符合性分析(1)与《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2023年6月发布的《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与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位置关系见图1-2,项目与崇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位置关系见附图4。项目不涉及水源涵养红线、生态多样性维护红线、重要滨海湿地红线、重要渔业资源红线、特别保护海岛红线,因此项目不涉及上海市闵行区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工作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与《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相符。苏省项目位置区扛1.5上库市划自资源局图1-2项目与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的叠图分析(2)环境质量底线参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相关要求,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排放,环境影响较小,不涉及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均有效妥善处置。本项目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功能。因此项目建设不会超出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建成后,其综合能耗及水耗水平均满足《上海产业能效指南》(2023年版)相应行业均值。(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4-浙本资区金山区江生机F调通精本资区浙金山区江生机F调通精苏江苏省江江苏省江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版)的通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长兴岛船舶制造基地东块(中海、中船),为陆域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港区)。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版)的通知》中陆域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及港区)要求,项目与陆域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及港区)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1-2。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表1-2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版)的通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长兴岛船舶制造基地东块(中海、中船),为陆域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港区)。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版)的通知》中陆域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及港区)要求,项目与陆域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及港区)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1-2。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表1-2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版)的通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长兴岛船舶制造基地东块(中海、中船),为陆域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港区)。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版)的通知》中陆域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及港区)要求,项目与陆域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及港区)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1-2。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表1-2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版)的通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长兴岛船舶制造基地东块(中海、中船),为陆域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港区)。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版)的通知》中陆域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及港区)要求,项目与陆域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及港区)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1-2。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表1-2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管控领域陆域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及港区)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相符空间布局管控1、产业园区周边和内部应合理设置并控制生活区规模,与现状或规划环境敏感用地(居住、教育、医疗)相邻的工业用地或研发用地应设置产业控制带,具体范围和管控要求由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确定。2、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严格执行《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管理办法》要求。3、长江干流、重要支流(指黄浦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格执行国家要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新建危化品码头(保障城市运行的能源码头、符合国家政策的船舶LNG、甲醇等新能源加注码头、油品加注码头、军事码头以及承担市民日常生活所需危险品运输码头除外)。4、林地、河流等生态空间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或管理办法禁止建设或开展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建设或开展的项目或活动。1、企业不位于产业控制带范围内。2、企业不在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内。3、项目在现有厂区扩建,不新增建筑面积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不属于新建危化品码头。4、项目不涉及林地、河流,使用厂区现有工业岸线资源,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或管路办法。符合产业准入1、严禁新增行业产能已经饱和的“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除涉及本市城市运行和产业发展安全保障、环保改造、再生资源利用和强链补链延链等项目外,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两高”项目。本市两高行业包括煤电、石化、煤化工、钢铁、焦化、水泥、玻璃、有色金属、化工、造纸行业。2、严格控制石化产业规模,“十四五”期间石化化工行业炼油能力不增加。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严禁钢铁行业新增产能,确保粗钢产量只减不增。加快发展以废钢为原料的电炉短流程工艺,减少自主炼焦,推进炼焦烧结等前端高污染工序减量调整。3、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进入本市认定的化工园区实施,经产业部牵头会商后认定为非化工项目的可进入规划产业区域实施。配套重点产业、符合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及优化布局的存量化工企业,在符合增产不增污和规划保留的前提下,可实施改扩建。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标准限值。4、禁止新建《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和淘汰类》所列限制类工艺、装备或产品,列入目录限制类的现有项目,允许保持现状,鼓励实施调整或经产业部门认定后有条件地实施改扩建。5、引进项目应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和区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1、项目不属于上海市两高行业。2、项目不属于石化、煤化工、钢铁行业。3、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4、项目不属于《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和淘汰类(2020年版)》内淘汰类、限制类工艺、装备或产品。5、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和区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5一区一区铝合金边角料铝合金边角料铝合金边角料切割切割切割固态铝合金铝合金铝合金铝合金铝合金是是是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一区一区废气处理集尘废气处理集尘废气处理集尘废气处理废气处理废气处理固态粉尘粉尘粉尘粉尘粉尘是是是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一区一区除氧化金属渣除氧化金属渣除氧化金属渣除氧化除氧化除氧化固态金属渣金属渣金属渣金属渣金属渣是是是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一区一区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原辅材料原辅材料原辅材料固态木制品、纸制品、塑料木制品、纸制品、塑料木制品、纸制品、塑料木制品、纸制品、塑料木制品、纸制品、塑料是是是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表4.2-18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表4.2-18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表4.2-18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表4.2-18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表4.2-18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表4.2-18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表4.2-18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表4.2-18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表4.2-18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表4.2-18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表4.2-18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表4.2-18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表4.2-18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表4.2-18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表4.2-18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表4.2-18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表4.2-18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表4.2-18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表4.2-18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位名称名称名称产生工序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主要成分主要成分是否是危险废物废物代码废物代码主要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有毒有害物质环境危险特性生产1区废焊丝废焊丝废焊丝焊接焊接固态铝合金等铝合金等铝合金等否900-099-S59900-099-S591111生产1区铝合金边角料铝合金边角料铝合金边角料切割切割固态铝合金铝合金铝合金否900-002-S17900-002-S171111生产1区废气处理集尘废气处理集尘废气处理集尘废气处理废气处理固态粉尘粉尘粉尘否900-099-S59900-099-S591111生产1区除氧化金属渣除氧化金属渣除氧化金属渣除氧化除氧化固态金属渣金属渣金属渣是900-002-S17900-002-S17///1生产1区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原辅材料原辅材料固态木制品、纸制品、塑料木制品、纸制品、塑料木制品、纸制品、塑料否900-003-S17900-009-S17900-005-S17900-003-S17900-009-S17900-005-S1711114.2.4.3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表4.2-19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情况汇总表4.2.4.3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表4.2-19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情况汇总表4.2.4.3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表4.2-19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情况汇总表4.2.4.3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表4.2-19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情况汇总表4.2.4.3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表4.2-19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情况汇总表4.2.4.3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表4.2-19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情况汇总表4.2.4.3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表4.2-19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情况汇总表4.2.4.3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表4.2-19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情况汇总表4.2.4.3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表4.2-19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情况汇总表4.2.4.3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表4.2-19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情况汇总表4.2.4.3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表4.2-19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情况汇总表4.2.4.3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表4.2-19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情况汇总表4.2.4.3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表4.2-19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情况汇总表4.2.4.3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表4.2-19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情况汇总表4.2.4.3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表4.2-19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情况汇总表4.2.4.3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表4.2-19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情况汇总表4.2.4.3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表4.2-19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情况汇总表4.2.4.3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表4.2-19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情况汇总表4.2.4.3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表4.2-19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和处置情况汇总表名称名称名称产生工序产生工序产生工序产生工序预测产生量(t/a)固废属性固废属性厂内贮存方式厂内贮存方式厂内贮存方式厂内贮存方式处置利用方式处置利用方式处置利用方式废焊丝废焊丝废焊丝焊接焊接焊接焊接35.7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铝合金边角料铝合金边角料铝合金边角料切割切割切割切割68.0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气处理集尘废气处理集尘废气处理集尘废气处理废气处理废气处理废气处理2.6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除氧化金属渣除氧化金属渣除氧化金属渣除氧化除氧化除氧化除氧化0.8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原辅材料原辅材料原辅材料原辅材料20.0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总计总计总计总计总计总计总计127.1——4.2.4.4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4000m,主要用于废焊材、废有色金属、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的分拣。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过程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4.2.5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为“K机械、电子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他”,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HJ610-2016总则中的一般性原则“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的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制造业”中的“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本项目不使用油漆等有机溶剂,属于Ⅲ类项目。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厂区为工业用地,周边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生产一区占地面积166.7万平方米,为大型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4.2.4.4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4000m,主要用于废焊材、废有色金属、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的分拣。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过程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4.2.5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为“K机械、电子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他”,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HJ610-2016总则中的一般性原则“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的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制造业”中的“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本项目不使用油漆等有机溶剂,属于Ⅲ类项目。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厂区为工业用地,周边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生产一区占地面积166.7万平方米,为大型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4.2.4.4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4000m,主要用于废焊材、废有色金属、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的分拣。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过程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4.2.5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为“K机械、电子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他”,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HJ610-2016总则中的一般性原则“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的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制造业”中的“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本项目不使用油漆等有机溶剂,属于Ⅲ类项目。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厂区为工业用地,周边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生产一区占地面积166.7万平方米,为大型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4.2.4.4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4000m,主要用于废焊材、废有色金属、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的分拣。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过程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4.2.5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为“K机械、电子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他”,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HJ610-2016总则中的一般性原则“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的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制造业”中的“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本项目不使用油漆等有机溶剂,属于Ⅲ类项目。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厂区为工业用地,周边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生产一区占地面积166.7万平方米,为大型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4.2.4.4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4000m,主要用于废焊材、废有色金属、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的分拣。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过程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4.2.5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为“K机械、电子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他”,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HJ610-2016总则中的一般性原则“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的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制造业”中的“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本项目不使用油漆等有机溶剂,属于Ⅲ类项目。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厂区为工业用地,周边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生产一区占地面积166.7万平方米,为大型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4.2.4.4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4000m,主要用于废焊材、废有色金属、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的分拣。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过程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4.2.5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为“K机械、电子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他”,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HJ610-2016总则中的一般性原则“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的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制造业”中的“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本项目不使用油漆等有机溶剂,属于Ⅲ类项目。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厂区为工业用地,周边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生产一区占地面积166.7万平方米,为大型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4.2.4.4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4000m,主要用于废焊材、废有色金属、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的分拣。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过程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4.2.5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为“K机械、电子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他”,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HJ610-2016总则中的一般性原则“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的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制造业”中的“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本项目不使用油漆等有机溶剂,属于Ⅲ类项目。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厂区为工业用地,周边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生产一区占地面积166.7万平方米,为大型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4.2.4.4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4000m,主要用于废焊材、废有色金属、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的分拣。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过程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4.2.5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为“K机械、电子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他”,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HJ610-2016总则中的一般性原则“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的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制造业”中的“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本项目不使用油漆等有机溶剂,属于Ⅲ类项目。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厂区为工业用地,周边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生产一区占地面积166.7万平方米,为大型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4.2.4.4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4000m,主要用于废焊材、废有色金属、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的分拣。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过程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4.2.5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为“K机械、电子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他”,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HJ610-2016总则中的一般性原则“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的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制造业”中的“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本项目不使用油漆等有机溶剂,属于Ⅲ类项目。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厂区为工业用地,周边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生产一区占地面积166.7万平方米,为大型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4.2.4.4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4000m,主要用于废焊材、废有色金属、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的分拣。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过程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4.2.5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为“K机械、电子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他”,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HJ610-2016总则中的一般性原则“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的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制造业”中的“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本项目不使用油漆等有机溶剂,属于Ⅲ类项目。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厂区为工业用地,周边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生产一区占地面积166.7万平方米,为大型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4.2.4.4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4000m,主要用于废焊材、废有色金属、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的分拣。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过程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4.2.5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为“K机械、电子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他”,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HJ610-2016总则中的一般性原则“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的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制造业”中的“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本项目不使用油漆等有机溶剂,属于Ⅲ类项目。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厂区为工业用地,周边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生产一区占地面积166.7万平方米,为大型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4.2.4.4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4000m,主要用于废焊材、废有色金属、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的分拣。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过程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4.2.5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为“K机械、电子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他”,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HJ610-2016总则中的一般性原则“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的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制造业”中的“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本项目不使用油漆等有机溶剂,属于Ⅲ类项目。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厂区为工业用地,周边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生产一区占地面积166.7万平方米,为大型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4.2.4.4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4000m,主要用于废焊材、废有色金属、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的分拣。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过程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4.2.5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为“K机械、电子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他”,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HJ610-2016总则中的一般性原则“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的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制造业”中的“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本项目不使用油漆等有机溶剂,属于Ⅲ类项目。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厂区为工业用地,周边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生产一区占地面积166.7万平方米,为大型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4.2.4.4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4000m,主要用于废焊材、废有色金属、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的分拣。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过程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4.2.5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为“K机械、电子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他”,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HJ610-2016总则中的一般性原则“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的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制造业”中的“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本项目不使用油漆等有机溶剂,属于Ⅲ类项目。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厂区为工业用地,周边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生产一区占地面积166.7万平方米,为大型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4.2.4.4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4000m,主要用于废焊材、废有色金属、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的分拣。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过程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4.2.5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为“K机械、电子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他”,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HJ610-2016总则中的一般性原则“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的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制造业”中的“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本项目不使用油漆等有机溶剂,属于Ⅲ类项目。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厂区为工业用地,周边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生产一区占地面积166.7万平方米,为大型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4.2.4.4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4000m,主要用于废焊材、废有色金属、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的分拣。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过程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4.2.5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为“K机械、电子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他”,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HJ610-2016总则中的一般性原则“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的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制造业”中的“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本项目不使用油漆等有机溶剂,属于Ⅲ类项目。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厂区为工业用地,周边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生产一区占地面积166.7万平方米,为大型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4.2.4.4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4000m,主要用于废焊材、废有色金属、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的分拣。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过程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4.2.5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为“K机械、电子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他”,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HJ610-2016总则中的一般性原则“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的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制造业”中的“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本项目不使用油漆等有机溶剂,属于Ⅲ类项目。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厂区为工业用地,周边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生产一区占地面积166.7万平方米,为大型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4.2.4.4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4000m,主要用于废焊材、废有色金属、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的分拣。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过程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4.2.5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为“K机械、电子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他”,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HJ610-2016总则中的一般性原则“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的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制造业”中的“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本项目不使用油漆等有机溶剂,属于Ⅲ类项目。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厂区为工业用地,周边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生产一区占地面积166.7万平方米,为大型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4.2.4.4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生产一区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4000m,主要用于废焊材、废有色金属、废木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的分拣。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过程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4.2.5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为“K机械、电子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他”,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HJ610-2016总则中的一般性原则“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的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制造业”中的“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本项目不使用油漆等有机溶剂,属于Ⅲ类项目。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厂区为工业用地,周边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生产一区占地面积166.7万平方米,为大型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56一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4.2.5.1可能存在的地下水、土壤污染源和污染途径项目不向地下水系统排污,不设置地下储罐等设施,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土壤产生影响。项目不使用危险化学品,项目无废水产生和排放,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4.2.5.2分区防控要求和防控措施厂区位于工业用地内,所在区域天然包气带厚度大于1.5m,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根据HJ610-2016表7,项目液罐小组立车间、液罐中大组立车间、液罐分段组装车间、室内船台车间属于一般防渗区,相应防渗要求见表4.2-20。表4.2-20项目防渗分区和防渗技术要求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4.2.5.1可能存在的地下水、土壤污染源和污染途径项目不向地下水系统排污,不设置地下储罐等设施,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土壤产生影响。项目不使用危险化学品,项目无废水产生和排放,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4.2.5.2分区防控要求和防控措施厂区位于工业用地内,所在区域天然包气带厚度大于1.5m,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根据HJ610-2016表7,项目液罐小组立车间、液罐中大组立车间、液罐分段组装车间、室内船台车间属于一般防渗区,相应防渗要求见表4.2-20。表4.2-20项目防渗分区和防渗技术要求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4.2.5.1可能存在的地下水、土壤污染源和污染途径项目不向地下水系统排污,不设置地下储罐等设施,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土壤产生影响。项目不使用危险化学品,项目无废水产生和排放,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4.2.5.2分区防控要求和防控措施厂区位于工业用地内,所在区域天然包气带厚度大于1.5m,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根据HJ610-2016表7,项目液罐小组立车间、液罐中大组立车间、液罐分段组装车间、室内船台车间属于一般防渗区,相应防渗要求见表4.2-20。表4.2-20项目防渗分区和防渗技术要求防渗分区单元防渗技术要求一般防渗区液罐小组立车间、液罐中大组立车间、液罐分段组装车间、室内船台车间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x10cm/s或者参照GB16889执行液罐小组立车间、液罐中大组立车间、液罐分段组装车间、室内船台车间设有防渗混凝土硬化地面,均不会出现地面破损裂缝等情况,因此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发生各类渗漏事故,减少泄露可能造成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4.2.6.生态项目位于产业用地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4.2.7环境风险本项目对液罐小组立车间、液罐中大组立车间、液罐分段组装车间、室内船台车间进行改造,在改造车间生产铝合金B型舱,项目不使用危险化学品,无危险废物产生。本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厂区环境风险单元。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风险影响不改变,本项目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因此,项目建设成后,不增加、不改变厂区现有环境风险。4.2.8电磁辐射不涉及。4.2.9碳排放评价4.2.9.1碳排放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满足《上海市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沪府发[2021]23号)、《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府发[2022]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等政策文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液罐小组立车间、液罐中大组立车间、液罐分段组装车间、室内船台车间设有防渗混凝土硬化地面,均不会出现地面破损裂缝等情况,因此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发生各类渗漏事故,减少泄露可能造成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4.2.6.生态项目位于产业用地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4.2.7环境风险本项目对液罐小组立车间、液罐中大组立车间、液罐分段组装车间、室内船台车间进行改造,在改造车间生产铝合金B型舱,项目不使用危险化学品,无危险废物产生。本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厂区环境风险单元。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风险影响不改变,本项目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因此,项目建设成后,不增加、不改变厂区现有环境风险。4.2.8电磁辐射不涉及。4.2.9碳排放评价4.2.9.1碳排放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满足《上海市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沪府发[2021]23号)、《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府发[2022]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等政策文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液罐小组立车间、液罐中大组立车间、液罐分段组装车间、室内船台车间设有防渗混凝土硬化地面,均不会出现地面破损裂缝等情况,因此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发生各类渗漏事故,减少泄露可能造成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4.2.6.生态项目位于产业用地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4.2.7环境风险本项目对液罐小组立车间、液罐中大组立车间、液罐分段组装车间、室内船台车间进行改造,在改造车间生产铝合金B型舱,项目不使用危险化学品,无危险废物产生。本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厂区环境风险单元。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风险影响不改变,本项目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因此,项目建设成后,不增加、不改变厂区现有环境风险。4.2.8电磁辐射不涉及。4.2.9碳排放评价4.2.9.1碳排放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满足《上海市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沪府发[2021]23号)、《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府发[2022]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等政策文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57-表4.2-21本项目与其他相关环保政策法规要求相符性分析表4.2-21本项目与其他相关环保政策法规要求相符性分析表4.2-21本项目与其他相关环保政策法规要求相符性分析表4.2-21本项目与其他相关环保政策法规要求相符性分析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上海市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进一步提高新增项目能耗准入门槛,加快推动制造业低碳化、绿色化、高端化优化升级,持续深入推进落后产能淘汰调整。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现对火电、钢铁、石化等行业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加强工业过程中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火电、钢铁、石化等行业相符《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合理调控油气消费。本项目不涉及煤炭及油气消费使用。相符《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节能精细化管理。强化用能单位精细化节能管理,建成覆盖全市所有重点用能单位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推进建立本市建筑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推动高能耗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计量体系,鼓励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管理水平。本项目不属于重点用能单位;企业将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要求,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相符《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锅炉、制冷剂、环保治理设施等位重点,通过更新改造等措施,全面提升系统能耗水平。本项目选用能效标准优于限定值的设备,可达到节能评价值。相符4.2.9.2碳排放分析碳排放即温室气体排放,根据《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32150-2015),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氧化亚氮(N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与三氟化氮(NF)7类,碳排放工艺包括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购入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输出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等4类。①电力排放计算公式如下:排放量=(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式中:k——电力;活动水平数据——万千瓦时(10kWh);排放因子——吨二氧化碳/万千瓦时(tCO/10kWh)。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相关排放因子数值的通知》(沪环气[2022]34号),上海市电力排放因子缺省值为4.2tCO/10kWh。本项目年用电量72.25万千瓦时/年。项目碳排放核算详见下表所示。4.2.9.2碳排放分析碳排放即温室气体排放,根据《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32150-2015),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氧化亚氮(N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与三氟化氮(NF)7类,碳排放工艺包括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购入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输出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等4类。①电力排放计算公式如下:排放量=(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式中:k——电力;活动水平数据——万千瓦时(10kWh);排放因子——吨二氧化碳/万千瓦时(tCO/10kWh)。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相关排放因子数值的通知》(沪环气[2022]34号),上海市电力排放因子缺省值为4.2tCO/10kWh。本项目年用电量72.25万千瓦时/年。项目碳排放核算详见下表所示。4.2.9.2碳排放分析碳排放即温室气体排放,根据《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32150-2015),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氧化亚氮(N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与三氟化氮(NF)7类,碳排放工艺包括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购入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输出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等4类。①电力排放计算公式如下:排放量=(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式中:k——电力;活动水平数据——万千瓦时(10kWh);排放因子——吨二氧化碳/万千瓦时(tCO/10kWh)。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相关排放因子数值的通知》(沪环气[2022]34号),上海市电力排放因子缺省值为4.2tCO/10kWh。本项目年用电量72.25万千瓦时/年。项目碳排放核算详见下表所示。4.2.9.2碳排放分析碳排放即温室气体排放,根据《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32150-2015),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氧化亚氮(N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与三氟化氮(NF)7类,碳排放工艺包括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购入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输出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等4类。①电力排放计算公式如下:排放量=(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式中:k——电力;活动水平数据——万千瓦时(10kWh);排放因子——吨二氧化碳/万千瓦时(tCO/10kWh)。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相关排放因子数值的通知》(沪环气[2022]34号),上海市电力排放因子缺省值为4.2tCO/10kWh。本项目年用电量72.25万千瓦时/年。项目碳排放核算详见下表所示。-58-表4-22建设项目碳排放核算表表4-22建设项目碳排放核算表表4-22建设项目碳排放核算表表4-22建设项目碳排放核算表表4-22建设项目碳排放核算表表4-22建设项目碳排放核算表表4-22建设项目碳排放核算表温室气体排放源现有项目排放量(ta)本项目排放量(t/a)“以新带老削减量”(t/a)全厂排放量(ta)二氧化碳天然气297865.63155.180297830.09二氧化碳汽油297865.6300297830.09二氧化碳柴油297865.6300297830.09二氧化碳燃料油297865.6300297830.09二氧化碳电力297865.632099.742099.74297830.09二氧化碳CO2297865.63355.44390.98297830.09甲烷00000氧化亚氮00000氢氟碳化物00000全氟化碳00000六氟化硫00000三氟化氮00000—5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厂界监控点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1《船舶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34-2015)表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地表水环境1111声环境北侧厂界厂界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电磁辐射无电磁辐射电磁辐射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焊丝、铝合金边角料、废气处理集尘和废包装材料。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生产一区一般固废暂存场,由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焊丝、铝合金边角料、废气处理集尘和废包装材料。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生产一区一般固废暂存场,由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焊丝、铝合金边角料、废气处理集尘和废包装材料。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生产一区一般固废暂存场,由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焊丝、铝合金边角料、废气处理集尘和废包装材料。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生产一区一般固废暂存场,由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液罐小组立车间、液罐中大组立车间、液罐分段组装立车间和室内船台车间属于一般防渗区,场地设防渗混凝土硬化地面。液罐小组立车间、液罐中大组立车间、液罐分段组装立车间和室内船台车间属于一般防渗区,场地设防渗混凝土硬化地面。液罐小组立车间、液罐中大组立车间、液罐分段组装立车间和室内船台车间属于一般防渗区,场地设防渗混凝土硬化地面。液罐小组立车间、液罐中大组立车间、液罐分段组装立车间和室内船台车间属于一般防渗区,场地设防渗混凝土硬化地面。生态保护措施无无无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对液罐小组立车间、液罐中大组立车间、液罐分段组装车间、室内船台车间进行改造,在改造车间生产铝合金B型舱,项目不使用危险化学品,无危险废物产生。本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厂区环境风险单元。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风险影响不改变,本项目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因此,项目建设成后,不增加、不改变厂区陆域现有环境风险。本项目对液罐小组立车间、液罐中大组立车间、液罐分段组装车间、室内船台车间进行改造,在改造车间生产铝合金B型舱,项目不使用危险化学品,无危险废物产生。本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厂区环境风险单元。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风险影响不改变,本项目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因此,项目建设成后,不增加、不改变厂区陆域现有环境风险。本项目对液罐小组立车间、液罐中大组立车间、液罐分段组装车间、室内船台车间进行改造,在改造车间生产铝合金B型舱,项目不使用危险化学品,无危险废物产生。本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厂区环境风险单元。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风险影响不改变,本项目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因此,项目建设成后,不增加、不改变厂区陆域现有环境风险。本项目对液罐小组立车间、液罐中大组立车间、液罐分段组装车间、室内船台车间进行改造,在改造车间生产铝合金B型舱,项目不使用危险化学品,无危险废物产生。本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厂区环境风险单元。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风险影响不改变,本项目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因此,项目建设成后,不增加、不改变厂区陆域现有环境风险。—60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排污许可企业属于行业类别为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企业未列入《上海市2024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因此企业适用于排污许可简化管理。2023年9月,企业已经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HJ1124-2020)相关要求,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100001322043124001P)。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沪环规[2022]1号),排污单位申请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2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1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7.1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沪环保评[2017]323号)《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沪环保评[2017]425号)文,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1)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中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应严格按照国家以及本市有关法规、标准以及环评文件和批复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的环保要求,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保障建设项目运行符合环保要求。(2)建立企业自主环保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自主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3)落实建设项目变更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变动的,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家及本市关于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的有关规定,重新报批环评文件-61—或者开展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工作。2.2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流程和要求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沪环保评[2017]425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应采取如下流程并按规定在上海“企事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完成建设项目中后期信息公开工作:(1)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若需要),对照环评文件及其审批决定,对项目建设情况、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以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开展自查。(2)项目调试期间,按照要求编制《验收监测报告》。(3)建设单位根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验收监测报告》和《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若需要),提出验收意见(可组织召开验收会议,邀请专业技术专家提出验收意见)(4)建设单位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由《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组成)(5)建设单位应依据验收时国家及上海市相关要求进行环保验收。本项目具体验收流程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建议内容见下表5-1。表5-1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主要内容或者开展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工作。2.2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流程和要求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沪环保评[2017]425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应采取如下流程并按规定在上海“企事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完成建设项目中后期信息公开工作:(1)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若需要),对照环评文件及其审批决定,对项目建设情况、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以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开展自查。(2)项目调试期间,按照要求编制《验收监测报告》。(3)建设单位根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验收监测报告》和《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若需要),提出验收意见(可组织召开验收会议,邀请专业技术专家提出验收意见)(4)建设单位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由《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组成)(5)建设单位应依据验收时国家及上海市相关要求进行环保验收。本项目具体验收流程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建议内容见下表5-1。表5-1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主要内容或者开展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工作。2.2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流程和要求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沪环保评[2017]425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应采取如下流程并按规定在上海“企事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完成建设项目中后期信息公开工作:(1)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若需要),对照环评文件及其审批决定,对项目建设情况、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以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开展自查。(2)项目调试期间,按照要求编制《验收监测报告》。(3)建设单位根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验收监测报告》和《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若需要),提出验收意见(可组织召开验收会议,邀请专业技术专家提出验收意见)(4)建设单位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由《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组成)(5)建设单位应依据验收时国家及上海市相关要求进行环保验收。本项目具体验收流程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建议内容见下表5-1。表5-1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主要内容或者开展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工作。2.2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流程和要求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沪环保评[2017]425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应采取如下流程并按规定在上海“企事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完成建设项目中后期信息公开工作:(1)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若需要),对照环评文件及其审批决定,对项目建设情况、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以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开展自查。(2)项目调试期间,按照要求编制《验收监测报告》。(3)建设单位根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验收监测报告》和《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若需要),提出验收意见(可组织召开验收会议,邀请专业技术专家提出验收意见)(4)建设单位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由《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组成)(5)建设单位应依据验收时国家及上海市相关要求进行环保验收。本项目具体验收流程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建议内容见下表5-1。表5-1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主要内容或者开展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工作。2.2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流程和要求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沪环保评[2017]425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应采取如下流程并按规定在上海“企事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完成建设项目中后期信息公开工作:(1)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若需要),对照环评文件及其审批决定,对项目建设情况、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以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开展自查。(2)项目调试期间,按照要求编制《验收监测报告》。(3)建设单位根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验收监测报告》和《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若需要),提出验收意见(可组织召开验收会议,邀请专业技术专家提出验收意见)(4)建设单位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由《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组成)(5)建设单位应依据验收时国家及上海市相关要求进行环保验收。本项目具体验收流程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建议内容见下表5-1。表5-1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主要内容项目污染源环保设施及污染治理措施验收内容/监测验收要求废气厂界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收集过滤;激光切割机切割粉尘通过设备自带滤筒除尘装置处理:上述污染物经过相应除尘设备处理后于车间内排放。厂界浓度监控点: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DB31/934-2015表2DB31/933-2015表3噪声各类生产设备等相应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监测因子:昼间、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监测点位:北厂界外1mGB12348-2008中3类、4a标准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废物由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利用一般固废暂存区处置率为100%环境管理环境管理环境管理机构、文件、监测计划、管理台账,排污许可证。企业需对一般固废转运去向进行管理。涉及处置或综合利用相应一般固废的企业需具备相应的综合利用或处置资质。环境管理机构、文件、监测计划、管理台账、排污许可证。严格执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执行-62—六、结论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产业政策和区域规划环评批复要求;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的基础上,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质量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功能区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不新增环境风险单元,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因此从环保角度来说项目建设可行。项目在建设或者运营过程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变动,应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63—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分类废气项目现有工程现有工程在建工程本项目本项目建成后以新带老削减量变化量污染物名称排放量(固体废物许可排放量排放量(固体废物排放量(固体废物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新建项目不填)⑦产生量)①②产生量)③产生量)④生量)⑥废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现有工程现有工程在建工程本项目本项目建成后项目以新带老削减量变化量污染物名称排放量(固体废物许可排放量排放量(固体废物排放量(固体废物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分类⑦(新建项目不填)⑦产生量)①②产生量)③产生量)④生量)⑥废气废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注:=①+③+④⑤;⑦=①注:①以厂区定期监测数据进行核算,并折算至达纲数据。②企业实行排污简化管理,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参考企业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100001322043124001P)。-64-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建设单位(盖章):建设单位(盖章):建设单位(盖章):南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填表人(签字):建设单位联系人(签字):填表人(签字):建设单位联系人(签字):填表人(签字):建设单位联系人(签字):填表人(签字):建设单位联系人(签字):填表人(签字):建设单位联系人(签字):填表人(签字):建设单位联系人(签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代码让南造船(团)有限香任公司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项目让南造船(团)有限香任公司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项目让南造船(团)有限香任公司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项目让南造船(团)有限香任公司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建设内容、规模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上海市明区长兴镇长兴江南大道988号上海市明区长兴镇长兴江南大道988号上海市明区长兴镇长兴江南大道988号上海市明区长兴镇长兴江南大道988号建设内容、规模建设内容、规模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周期(月)24.024.024.024.0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1月2024年11月2024年11月2024年11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类别三十四、73三十四、73三十四、73三十四、73预计投产时间预计投产时间2026年10月2026年10月2026年10月2026年10月建设项目建设性质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技术改造国民经济行业类型²国民经济行业类型²C3731金属船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C3731金属船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C3731金属船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C3731金属船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建设项目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改、扩建项目)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改、扩建项目)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改、扩建项目)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改、扩建项目)913100001322043124001P913100001322043124001P913100001322043124001P913100001322043124001P项目申请类别项目申请类别新中项目新中项目新中项目新中项目建设项目规划环评开展情况规划环评开展情况规划环评开展情况规划环评开展情况已开展并通过审查已开展并通过审查已开展并通过审查已开展并通过审查规划环评文件名规划环评文件名长兴岛岛域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长兴岛岛域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长兴岛岛域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长兴岛岛域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评审查机关规划环评审查机关规划环评审查机关规划环评审查机关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文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文号沪环保管(2008)515号沪环保管(2008)515号沪环保管(2008)515号沪环保管(2008)515号建设地点中心坐标(非线性工程)经度121.876666纬度31.36083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地点坐标(线性工程)起点经度起点纬度終点经度终点纬度工程长度(千米)总投资(万元)21760.0021760.0021760.0021760.00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100.00100.00环保投资比例0.46%建设单位单位名称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林鸥评价单位单位名称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证书编号A1805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100001322043124913100001322043124技术负责人崔宵昆评价单位单位名称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证书编号A1805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100001322043124913100001322043124技术负责人崔宵昆评价单位环评文件项目负责人秦冬莉秦冬莉联系电话021-62549700-8144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崇明区长兴镇长兴江南大道988号崇明区长兴镇长兴江南大道988号联系电话021-66990206评价单位通讯地址杨浦区河间路1280号杨浦区河间路1280号杨浦区河间路1280号杨浦区河间路1280号污染物排放量废水废气废水废气污染物废水量(万吨/年)COD氨氮总磷总氮废气量(万标立方米/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废水量(万吨/年)COD氨氮总磷总氮废气量(万标立方米/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现有工程(已建+在建)现有工程(已建+在建)(拟建或调整变更)本工程总体工程(已建+在建+拟建或调整变更)总体工程(已建+在建+拟建或调整变更)排放方式〇不排放O可接排放:回市政管网口集中式1业水处理O接排放:受纳水体排放方式〇不排放O可接排放:回市政管网口集中式1业水处理O接排放:受纳水体排放方式〇不排放O可接排放:回市政管网口集中式1业水处理O接排放:受纳水体污染物排放量废水废气废水废气污染物废水量(万吨/年)COD氨氮总磷总氮废气量(万标立方米/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废水量(万吨/年)COD氨氮总磷总氮废气量(万标立方米/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①实际排放量②许可排放量③预测排放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预测排放总量(吨/年)(吨/年)(吨/年)(吨/年)削减量(吨/年)(吨年)①实际排放量②许可排放量③预测排放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预测排放总量(吨/年)(吨/年)(吨/年)(吨/年)削减量(吨/年)(吨年)①实际排放量②许可排放量③预测排放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预测排放总量(吨/年)(吨/年)(吨/年)(吨/年)削减量(吨/年)(吨年)①实际排放量②许可排放量③预测排放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预测排放总量(吨/年)(吨/年)(吨/年)(吨/年)削减量(吨/年)(吨年)①实际排放量②许可排放量③预测排放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预测排放总量(吨/年)(吨/年)(吨/年)(吨/年)削减量(吨/年)(吨年)①实际排放量②许可排放量③预测排放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预测排放总量(吨/年)(吨/年)(吨/年)(吨/年)削减量(吨/年)(吨年)⑦排放增减量(吨/年)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排放方式〇不排放O可接排放:回市政管网口集中式1业水处理O接排放:受纳水体排放方式〇不排放O可接排放:回市政管网口集中式1业水处理O接排放:受纳水体排放方式〇不排放O可接排放:回市政管网口集中式1业水处理O接排放:受纳水体项目涉及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的情况注:1、同级经济部门审批核发的唯一项目代码2、分类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涉及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的情况注:1、同级经济部门审批核发的唯一项目代码2、分类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涉及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的情况注:1、同级经济部门审批核发的唯一项目代码2、分类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影响及主要措施名称级别主要保护对象工程影响情况生态保护目标(目标)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表)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1风景名胜区1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影响及主要措施名称级别主要保护对象工程影响情况生态保护目标(目标)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表)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1风景名胜区1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影响及主要措施名称级别主要保护对象工程影响情况生态保护目标(目标)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表)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1风景名胜区1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影响及主要措施名称级别主要保护对象工程影响情况生态保护目标(目标)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表)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1风景名胜区1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影响及主要措施名称级别主要保护对象工程影响情况生态保护目标(目标)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表)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1风景名胜区1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影响及主要措施名称级别主要保护对象工程影响情况生态保护目标(目标)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表)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1风景名胜区1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影响及主要措施名称级别主要保护对象工程影响情况生态保护目标(目标)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表)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1风景名胜区1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影响及主要措施名称级别主要保护对象工程影响情况生态保护目标(目标)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表)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1风景名胜区10.000-2.1320.000是否占用///占用面积生态防护措施(公顷)避让口减缓口补偿口重建(多选)口避让口减缓口补偿口建(多选)口避让口减缓口补偿口建(多选)口道让口减缓口补偿口R建(多选)///占用面积生态防护措施(公顷)避让口减缓口补偿口重建(多选)口避让口减缓口补偿口建(多选)口避让口减缓口补偿口建(多选)口道让口减缓口补偿口R建(多选)///占用面积生态防护措施(公顷)避让口减缓口补偿口重建(多选)口避让口减缓口补偿口建(多选)口避让口减缓口补偿口建(多选)口道让口减缓口补偿口R建(多选)3.对多点项目仅提供主体工程的中心坐标4、指该项目所在区域通过“区域平衡“专为本工程替代削减的量5、-③--=-+③当②=0时,-①-④建设单位主动公开环评报告表全文(公示稿)的证明材料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9日通过“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的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进行了报批前公示。报批前公示网络截图见下图1。AA2.建设单位名称: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环评编制单位名称: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4.项目建设地点:崇明区长兴镇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长兴江南大道988号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9日止6.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的网络链接下载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崔宵昆邮寄地址:上海市崇明长兴江南大道988号联系电话:13816171264电子邮箱:jn_ced@163.com上海企事业单位环信息公开平日建设项目报批前公示详情关行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公示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价法》《建设项目环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相关内容。报批前公示的主要内容图1报批前全文公示截图在本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关于项目环境方面的反馈信息。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0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铝合金B型舱研制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