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电梯配件 电器配件 新能源汽车配件 机械设备配件 电梯配件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苏州新众达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电梯配件6000吨、电器配件1000吨、新能源汽车配件2000吨、机械设备配件1000吨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新众达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电梯配件6000吨、电器配件1000吨、新能源汽车配件2000吨、机械设备配件1000吨项目
建设地点:吴江区七都镇双塔桥19组
建设单位:苏州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水、气、声)、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董鹤飞
联系电话:13806256186
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
苏州新众达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电梯配件6000吨、电器配件1000吨、新能源汽车配件2000吨、机械设备配件1000吨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苏州新众达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苏州新众达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7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项目负责人:
报告编写人:
建设单位:苏州新众达技术材料有限公司(盖章)
电话:13806256186 传真: /
邮编:215200
地址:吴江区七都镇双塔桥19组
编制单位:苏州新众达技术材料有限公司(盖章)
电话:13806256186
传真: /
邮编:215200
地址:吴江区七都镇双塔桥19组
表一 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苏州新众达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电梯配件6000吨、电器配件1000吨、新能源汽车配件2000吨、机械设备配件1000吨
建设单位名称
苏州新众达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建设地点
吴江区七都镇双塔桥19组
主要产品名称
电梯配件、电器配件、新能源汽车配件、机械设备配件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电梯配件6000吨、电器配件1000吨、新能源汽车配件2000吨、机械设备配件1000吨
第一阶段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电梯配件3000吨、电器配件500吨、新能源汽车配件1000吨、机械设备配件500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间
2024.06.17
开工建设时间
于2023.06.01罚款后停产,于2024.06.30恢复生产
调试时间
2024.06.20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4.08.02-08.03、9.19-9.20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苏州远洲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
/
验收监测单位
苏州华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32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30万元
比例
0.94%
第一阶段投资总概算
1500万元
第一阶段环保投资总
15万元
比例
1%
验收监测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2、《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环办【2018】34号);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第9号,2018年5月16日);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5、《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6、《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
7、苏州远洲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新众达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电梯配件6000吨、电器配件1000吨、新能源汽车配件2000吨、机械设备配件1000吨项目》2023年3月;
8、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苏州新众达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环建【2024】09第0035号)2024年6月17日;
9、苏州华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新众达技术材料有限公司验收检测报告》(HR2408028)2024年9月27日。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现有污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苏州市吴江七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表1-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排放口名
执行标准
取值表号及
级别
污染物指标
单位
标准限值
项目市政污水管网排口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三级标准
pH
无量纲
6~9
COD
mg/L
500
SS
400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表1B级标准
氨氮
45
总氮
70
总磷
8.0
2、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热挤出、热管理废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限值。废气评价标准限值见表1-2。
表1-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放口
编号
排气筒
高度
(m)
污染物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3)
干烟气基准氧含量(%)
监控位置
标准来源
DA001
15
颗粒物
20
9
车间排气筒出口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出口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
SO2
80
NOX
180
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运行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相关标准值摘录见表1-3。
表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
标准限值
执行标准
厂界
昼间
60dB(A)
GB12348-2008
2类
夜间
50dB(A)
4、固废评价标准
一般性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分类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执行。
生活垃圾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表二 项目建设情况
2.1 工程建设内容:
苏州新众达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双塔桥19组,租赁苏州市华利五金电器厂厂房,现主要从事电梯配件、电器配件、新能源汽车配件、机械设备配件的生产。
项目已于2021年3月投产建设,主要设备为4条热铝挤压生产线、2台时效炉和2台冲压机。2023年6月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查实了项目建设方违反环评制度及违反“三同时”制度两项违法行为,并对建设单位处以了33万元整的罚款,对建设单位负责人处以了5万元整的罚款。建设单位以及负责人已缴纳了罚款,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拟补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后再恢复生产。
企业为办理环评手续,已于2022年11月14日取得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文件(项目审批文号:吴行审备〔2022〕533号;项目代码:2211-320509-89-01-103928)。拟投资3200万元,购置挤压线、智能热管理设备、冲床约20台(套)设备,建设年产电梯配件6000吨、电器配件1000吨、新能源汽车配件2000吨、机械设备配件1000吨项目。项目于2024年6月17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苏州新众达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环建【2024】09第0035号)。
本项目于2024年6月20日调试,第一阶段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员工33人,工作时间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日约为300天。
2024年8月2日-3日、9月19日-20日苏州华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我公司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本次验收范围为苏州新众达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电梯配件6000吨、电器配件1000吨、新能源汽车配件2000吨、机械设备配件1000吨(第一阶段)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本项目位于吴江区七都镇双塔桥19组。项目东面为吴江市华源电工材料厂;南面为创举路、空地;西面为洪恩路;北面为吴江市阳森勤业纺织品厂。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的北二扇村居民,距离为134m。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见附图1、周围环境概况图见附图2、监测点位示意图见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建设内容见表2-1。
表2-1 建设内容表
项目
环评及审批情况
实际建成情况
建设内容
年产电梯配件6000吨、电器配件1000吨、新能源汽车配件2000吨、机械设备配件1000吨
年产电梯配件3000吨、电器配件500吨、新能源汽车配件1000吨、机械设备配件500吨
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 万元
职工人数和工作时间
员工60人,按三班制生产,日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
本项目员工33人,按三班制生产,日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
占地面积
本项目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
本项目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
表2-2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规格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环评数量(台)
第一阶段实际数量(台)
备注
1
挤压线
8
4
比环评少4台
2
智能热管理设备
3
2
比环评少1台
3
锯床
3
2
比环评少1台
4
冲床
6
2
比环评少4台
表2-3 本项目原辅材料用量
类别
名称
环评年用量(t)
第一阶段实际年用量(t)
原料
铝棒
12000
5700
辅料
液压油
0.5
0.24
注:实际年消耗量根据调试期间用量折算。
2.2水平衡: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管至苏州市吴江七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最终排入人字港。
图2-1 项目水平衡图 t/a
2.3 变动影响分析:
本项目环评表中未说明本项目分阶段建设,实际分阶段建设,已建成的第一阶段建设内容包含在项目总建设内容中,未新增污染源,无变动。
表2-4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类别
序号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变动情况
判定
性质
1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无
不属于
规模
2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无
不属于
3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无
不属于
4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无
不属于
地点
5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无
不属于
生产工艺
6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无
不属于
7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无
不属于
环境保护措施
8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无
不属于
9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无
不属于
10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无
不属于
11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无
不属于
12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无
不属于
13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无
不属于
2.4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生产工艺如下:
图2-1 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1、加热挤出:经过挤压线中的加热设备加热使外购的铝棒软化,此过程采用天然气加热,加热温度为550℃,铝棒熔化温度为660℃,未达到铝棒熔化温度,此过程中只产生燃烧尾气G1,此过程无废渣产生。通过成型机将软化下的铝按需求的模具进行挤压成型。挤出机定期进行维护,会产生废液压油S1。
2、模具维护:挤压模具需要定期进行维护,此工段委外。
3、冷却:挤压成型的型材通过风冷进行冷却。
4、热管理:使铝型材在较高的温度放置保持其性能,形状,尺寸随时间而变化的热处理工艺。热管理处理的目的是消除工件的内应力,稳定组织和尺寸,改善机械性能等。本项目通过天然气燃烧加热型材,加热温度约为200℃,天然气燃烧产生燃烧尾气G2。
5、切断:将成型的型材切断成指定大小,切断过程中有边角料S2产生。
6、冲压:将型材根据不同的产品需求置于不同的模具上,利用冲压机对型材施加压力,使其变形,最终根据挤出模具、冲模模具的不同,最终可得到电梯配件、电器配件、新能源汽车配件、机械设备配件不同类产品。冲压过程中有边角料S3产生。
7、检验:检验产品的尺寸、性能等,检验过程中会产生不合格品S4。
8、成品:成品入库。
3.1 废水
(1)生活用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现有污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苏州市吴江七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最终排入人字港。
表3-1 水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类别
废水量(t/a)
污染因子
排放去向
环评
实际
生活污水
1836
1010
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pH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管苏州市吴江七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2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热挤出、热管理废气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本项目采用天然气作为加热能源,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直接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表3-2 废气产生及处理情况
来源
废气名称
污染物种类
排放方式
治理设施
加热剪切、时效工序
加热挤出、热管理废气
颗粒物、SO2、NOX
有组织排放
经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图3-1排气筒
3.3 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挤压线、智能热管理设备、锯床、冲床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80~90dB(A)之间。主要设备的噪声源强如下表所示。建设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情况见表3-3。
表3-3 建设项目噪声污染源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称
数量
声功率级〔dB(A)〕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室内边界距离/m
方位
室内边界声级/dB(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失/dB(A)
建筑物外噪声
X
Y
Z
声压级/dB(A)
建筑物外距离
1
1#车间
挤压线
8
85
合理布局、采用减震、隔声、消音
22
18
1
50
东
52.05
三班24h
20
32.05
1
19
南
60.46
40.46
1
20
西
60.01
40.01
1
15
北
62.51
42.51
1
2
智能热管理设备
3
80
47
32
1
17
东
52.16
32.16
1
23
南
49.54
29.54
1
54
西
42.12
22.12
1
24
北
49.17
29.17
1
3
3#车间
锯床
3
90
-15
104
1
56
东
51.81
20
31.81
1
26
南
58.48
38.47
1
22
西
59.92
39.92
1
17
北
62.16
42.16
1
4
冲床
6
90
-19
105
1
57
东
54.66
34.66
1
16
南
65.70
45.70
1
23
西
62.55
42.55
1
25
北
61.82
41.82
1
3.4 固废
本项目主要固废为废液压油、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容器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环境卫生管理所清运,收集的废液压油、废包装容器由苏州市吴江区满泽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由江苏新金菱电缆有限公司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
表3-4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情况表
名称
类别
废物代码
产生量(t/a)
处置方式
环评设计
第一阶段实际建设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900-099-S64
18
8.55
苏州市吴江区七都环境卫生管理所清运
边角料
一般固废
900-002-S17
1800
855
江苏新金菱电缆有限公司
不合格品
一般固废
900-002-S17
200
95
废液压油
危险固废
900-218-08
0.5
0.24
苏州市吴江区满泽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废包装容器
危险固废
900-249-08
0.05
0.024
厂区内设有20m2危险废物贮存仓库、15m2一般固废仓库。危险废物贮存仓库设置了标志牌,地面铺设环氧地坪,配备了消防、照明、监控、防渗设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3-4。
图3-2 一般固废堆场、危废仓库及危废信息公开栏
3.5 其它环保设施
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已通过审核,编码为:91320509MABWJ80366001X。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苏州新众达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电梯配件6000吨、电器配件1000吨、新能源汽车配件2000吨、机械设备配件1000吨项目(第一阶段)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见附件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苏州新众达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环建【2024】09第0035号)。
5.1监测分析方法
验收监测期间,污染因子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1。
表5-1 污染因子监测检测方法
检测类别
采样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废水
pH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 1147-2020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总氮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总磷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636-2012
有组织废气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87 号)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2017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5.2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气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中有关规定执行。现场废气采集时,采集全程空白样和现场平行样,样品避光保存。本项目气体监测项目,现场监测仪器均经过计量检定,使用前均经过校准和现场标定,分析方法和仪器选用遵循尽量避免或减少干扰、测试浓度在仪器量程30%~70%量程范围的原则。需采集实验室分析的项目,现场同步设置空白样品。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
5.3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定期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每次测量前、后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小于0.5dB测量结果有效。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6.1 废水监测
生活污水监测内容见表6-1。
表6-1 生活污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
监测类别
监测点位
检测项目
监测频次
生活污水
厂区总排口
pH
两个周期,4次/周期
化学需氧量
悬浮物
NH3-N
TN
TP
6.2 废气监测
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见表6-2。
表6-2 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编号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DA001排气筒
出口Q1
颗粒物、SO2、NOX
2个周期,3次/周期
6.3 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内容见表6-3。具体点位见附图。
表6-3 噪声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
噪声类型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厂界噪声
在厂界外布设4个噪声监测点位
(厂界外1米)
等效声级值
2个周期,每周期昼夜间各监测1次
表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7.1 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4年8月1日-3日、9月19日-20日)该公司生产正常,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均运转正常,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情况见表7-1。
表7-1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情况
日期
名称
第一阶段设计生产能力(t/a)
达产日产量值(t/d)
验收监测当天生产(t/d)
负荷(%)
2024.08.02
电梯配件
3000
10
9.5
95
电器配件
500
1.67
1.59
新能源汽车配件
1000
3.33
3.16
机械设备配件
500
1.67
1.59
2024.08.03
电梯配件
3000
10
9.5
95
电器配件
500
1.67
1.59
新能源汽车配件
1000
3.33
3.16
机械设备配件
500
1.67
1.59
2024.09.19
电梯配件
3000
10
9.2
92
电器配件
500
1.67
1.54
新能源汽车配件
1000
3.33
3.06
机械设备配件
500
1.67
1.54
2024.09.20
电梯配件
3000
10
9.3
93
电器配件
500
1.67
1.55
新能源汽车配件
1000
3.33
3.10
机械设备配件
500
1.67
1.55
7.2 废水监测结果及分析评价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管网依托出租方,纳入苏州市吴江七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监测采样期间监测结果见表7-2。
表7-2 生活污水排放监测结果统计表(2024.08.02~03)
采样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单位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均值
厂区总排口
2024.08.02
pH
无量纲
7.5
7.4
7.6
7.5
7.5
6~9
悬浮物
mg/L
21
17
12
16
16.5
400
化学需氧量
mg/L
167
193
152
190
175.5
500
氨氮
mg/L
28.4
29.6
27.9
28.8
28.68
45
总磷
mg/L
0.20
0.16
0.19
0.21
0.19
8
总氮
mg/L
58.2
60.5
50.2
64.0
58.23
70
厂区总排口
2024.08.03
pH
无量纲
7.4
7.5
7.5
7.6
7.5
6~9
悬浮物
mg/L
19
21
11
17
17
400
化学需氧量
mg/L
207
183
156
181
181.75
500
氨氮
mg/L
40.0
38.4
37.0
36.2
37.9
45
总磷
mg/L
0.14
0.19
0.17
0.15
0.16
8
总氮
mg/L
60.0
64.0
55.0
64.0
62.25
70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公司生活污水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级标准。
7.3 废气监测结果及分析评价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3、7-4。
表7-3 有组织工业废气监测结果(DA001排气筒)
样品点位描述
DA001排气筒出口
采样时间
2024.09.19
排气筒高度(m)
15
采样时间
2024.09.20
排气筒高度(m)
15
烟道截面积(m2)
0.0079
烟道截面积(m2)
0.0079
大气压(kPa)
101.8
工况负荷
正常生产
大气压(kPa)
101.7
工况负荷
正常生产
序号
测试项目
单位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均值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均值
标准
达标情况
1
颗粒物
排放浓度
mg/m3
ND
ND
ND
ND
1.1
1.1
1.1
1.1
2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
/
/
2.32×10-4
达标
2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
mg/m3
ND
ND
ND
ND
3
ND
ND
ND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
/
/
/
/
/
/
/
达标
3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mg/m3
42
42
47
43
52
56
63
57
1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9.72×10-3
1.20×10-2
/
达标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DA001排气筒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限值标准。
7.4 噪声监测结果及分析评价
本项目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5。
表7-5 项目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汇总表 Leq dB(A)
监测数据点编号
测点位置
等效声级dB(A)
2024.08..02
2024.08.03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N1
厂界东侧外1米处
57
45.6
54.8
46.0
N2
厂界南侧外1米处
54.9
45.9
54.3
46.7
N3
厂界西侧外1米处
56.2
43.8
54.4
43.9
N4
厂界北侧外1米处
57.1
44.9
57.2
43.9
标准限值
≤60
≤50
≤60
≤50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东、南、西、北厂界昼间环境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7.5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表7-6 全厂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污染物
运行时间(h)
平均排放速率(kg/h)
实际排放总量 (t/a)
环评 (t/a)
颗粒物
7200
2.32×10-4
0.0017
0.032
氮氧化物
1.086×10-2
0.078
0.3174
本项目二氧化硫未检出,排放速率不予计算,故总量不予核算;颗粒物、氮氧化物放总量在环评允许范围内。
7.6 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苏州新众达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环建【2024】09第0035号)的执行情况见表7-7。
表7-7 环评批复执行情况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执行情况
是否符合
1
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抽运至七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本项目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管道接管至七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是
2
本项目产生的飞起须收集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限值标准;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规范生产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DA001排气筒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限值标准。本项目不涉及无组织排放。
是
3
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了相应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相关标准要求,详见噪声监测结果评价。
是
4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 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 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确保不对周 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本项目主要固废为废液压油、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容器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环境卫生管理所清运,收集的废液压油、废包装容器由苏州市吴江区满泽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由江苏新金菱电缆有限公司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
是
5
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以全部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是
6
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各类排口已安装排污口标识牌。
是
7
按报告提出的要求指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本项目以按报告表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是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8.1 工况
2024年8月2日-3日、9月19日-20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已建成,主体工程和环保治理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生产能力满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75%的要求。
8.2 废水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公司生活污水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级标准。
8.3 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DA001排气筒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限值标准。
8.4 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东、南、西、北厂界昼夜环境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8.5 固废
本项目主要固废为废液压油、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容器以及生活垃圾。收集的废液压油、废包装容器由苏州市吴江区满泽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由江苏新金菱电缆有限公司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
8.6 总量核定结果
本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环评允许范围内。
8.7 建议和要求
1、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保知识培训,建设文明环保的企业。
2、制定日常环境检测计划,比如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本项目排污情况进行年度检测。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
附图3-1 监测点位示意图(摘自检测报告)
附图3-2 监测点位示意图(摘自检测报告)
图4 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
图5 车间平面布置示意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年产电梯配件 电器配件 新能源汽车配件 机械设备配件 电梯配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