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头牛场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22日作出的西部草原山丹万头牛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日期:2024-10-22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22日作出的西部草原山丹万头牛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30日(7个工作日)。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部门
文号
发文时间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西部草原山丹万头牛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见附件)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张环环评发〔2024〕36号
2024年10月22日
西部草原山丹万头牛场建设项目
西部草原山丹万头牛场建设项目
91620725MADDWUW7XG

行政许可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二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联系电话:0936-8278216、传 真:0936-8278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盛和路市生态环境局(润泉湖公园东侧)
邮编:734000

附件下载: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西部草原山丹万头牛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张环环评发[2024]36号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西部草原山丹万头牛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甘肃西部青垣农牧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来《西部草原山丹万头牛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张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了《西部草原山丹万头牛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估意见》(张环评估字[2024]35号)。经我局审查,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山丹县清泉镇北滩村,占地面积约913.09亩。新建高标准肉牛养殖小区1处,包括钢结-1-构双列对头式牛舍50栋,配套建设运动场、办公生活区、饲料库、青贮池、饲料区、粪污堆场、消毒池、地磅房、装牛台及绿化带等。养殖肉牛年存栏量10000头,出栏量10000头。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6.5万元,占总投资的0.515%。项目于2023年5月由山丹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山发改备[2023]48号),项目选址符合《山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张掖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山丹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重新划定方案》,不在山丹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内。项目实施将对大气环境、水环境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环境保护措施。二、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标准清单》详见附件)。要确保环保投资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建成后进行环保投资资金审计,作为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依据。三、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区泼洒抑尘。运营期,采用干清粪工艺,牛尿经牛舍内铺设的垫料吸收。食堂废—2—水经油水分离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共同排入化粪池,委托第三方吸粪车拉运至山丹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饲料拌合机设置于封闭式厂房内,饲料拌合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密闭+湿式搅拌工艺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养殖牛舍、粪污堆场、青贮池等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喷洒除臭剂、加强周边绿化、粪肥及时转运等措施,减轻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一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2.0mg/m3)要求后排放。(三)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不能回收的及时清理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采用干清粪工艺,牛粪和废垫料清运至粪污堆场暂存,定期由全封闭清粪车清运至山丹现代牧业养殖小区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生产有机肥使用或其他资源化利用;粪污堆场半封闭式设计,顶部设置挡雨棚,周围构筑1.5m高围堰,并设置防溢流沟和渗滤液收集池,收集的渗滤液最终与牛粪一起拉运;病死牛处置按照农业(畜牧)部门要求用封闭式专用车辆即时清运并规范处置,场内不暂存;卫生防疫过程产生的废注射器和废药瓶等动物防疫废弃物,按照农业(畜牧)部门规定规范处理处置;-3—青贮饲料产生的废塑料薄膜、废饲料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四)做好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对粪污储存区、化粪池进行重点防渗,牛舍(运动场)、青贮池、兽医站进行一般防渗,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并在场址下游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一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报告存档备查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确保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档案,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环保设施,建立、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规范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按应急预案做好处置,防止突发性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六、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七、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切实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4—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依法对建设项目环保设备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并落实排污许可事项。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境保护标准、技术规范修订的,自动执行最新环境保护标准和规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附件: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标准清单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22日—5-附件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标准清单污染类别污染类别污染源污染物处理措施执行标准大气污染施工期废气施工运输扬尘、施工扬尘以及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1)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在基础施工期,应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并将土石方及时外运到指定地点,缩短堆放的危害周期;(2)施工期尽量避开大风、大雨天气,对施工作业面应边施工、边洒水,尽可能降低或避免对区域的扬尘污染;(3)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地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小起尘量,施工便道应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起尘量,由于施工需要,不能硬化的道路,应采取定期洒水,铺草帘子等措施减少扬尘量;(4)露天堆存的沙子、水泥等易扬尘材料应加盖帆布、塑料布等,防止扬尘的扩散;(5)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应保持良好的状态,运土方和水泥、砂石等时不宜装载过满,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如用苫布)对不慎洒落的沙土和建筑材料,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清理;(6)督促责任单位各类建筑施工场地作业要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标准要求,施工现场100%围蔽,工业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7)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同时,施工单位应与交通管理部门协调一致,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疏导,避免压车和交施工过程中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大气污染施工期废气施工运输扬尘、施工扬尘以及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阻塞,最大限度地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8)在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周边的清洁。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撒漏。施工场地清扫保洁应采用湿法作业。道路旁树木、草坪、临时工棚等公共设施应定期冲洗,保持清洁,防止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大气污染运营期废气饲料拌合粉尘、养殖恶臭、粪污堆场恶臭、食堂油烟颗粒物、NH3、H2S、臭气浓度(1)饲料拌合机设置于封闭式厂房内,饲料拌合过程中产生粉尘采用密闭+湿式搅拌工艺;(2)牛舍:喷洒除臭剂、场区绿化,牛粪采用干清粪工艺,及时清运,日产日清;(3)粪污堆场:喷洒除臭剂、场区绿化,粪污堆场半封闭,即顶部设置防雨棚,周围设置高于堆粪高度50cm的挡墙(即高1.5m),地面重点防渗,设置防溢流沟,及时外运;(4)食堂油烟:配套油烟净化器(1套,风量为2000m/h)进行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NH、H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水污染施工期废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SS在施工场地设置30m废水收集池,经过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回用1水污染运营期废水养殖废水生活污水COD、NH3-N、TN、TP、石油类、SS(1)牛尿的60%进入垫料被吸收,10%进入沙土层,30%自然蒸发;(2)项目建设一座20m的化粪池,一座1m隔油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第三方吸粪车拉运至山丹县污水处理厂;(3)粪污堆场设置渗滤液收集池1座(10m),收集的少量渗滤液和牛粪废垫料一起委托农神生物(山丹县)有限公司山丹现代牧业养殖小区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用于有机肥原料制造。1噪声污染施工期噪声昼间等效连续A声级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昼间等效连续A声级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1)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安装排气筒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减少设备在非正常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2)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声音;(3)建立临时声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于室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进入操作间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障;(4)减少交通噪声:加强车辆管理,控制汽车鸣笛;(5)合理布局:将产生噪声较大且固定施工机械设备布置到项目用地的中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污染运营期噪声昼间等效连续A声级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昼间等效连续A声级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对主要产噪设备和主厂房采取降噪隔音、减振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标准固体废物施工期固废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1)施工过程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经过挖高填低处置,全部回填,可做到土石方内部平衡,无永久弃方产生;(2)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3)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定期送往清泉镇垃圾集中清运点,由清泉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最终运至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8-2运营期固废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牛粪、废垫料、病死牛尸体、动物防疫废物、废塑料薄膜、废饲料包装袋、生活垃圾(1)牛粪和废垫料在粪污堆场简单暂存后,直接送至农神生物(山丹县)有限公司山丹现代牧业养殖小区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用于有机肥原料制造;(2)不设置病死牛暂存间,日产日清。病死牛处置按照农业(畜牧)部门要求用封闭式专用车辆即时清运并规范处置;(3)卫生防疫过程产生的废注射器和废药瓶等动物防疫废弃物,按照农业(畜牧)部门规定规范处理处置:(4)废塑料薄膜及废饲料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1)牛粪和废垫料在粪污堆场简单暂存后,直接送至农神生物(山丹县)有限公司山丹现代牧业养殖小区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用于有机肥原料制造;(2)不设置病死牛暂存间,日产日清。病死牛处置按照农业(畜牧)部门要求用封闭式专用车辆即时清运并规范处置;(3)卫生防疫过程产生的废注射器和废药瓶等动物防疫废弃物,按照农业(畜牧)部门规定规范处理处置:(4)废塑料薄膜及废饲料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1)牛粪和废垫料在粪污堆场简单暂存后,直接送至农神生物(山丹县)有限公司山丹现代牧业养殖小区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用于有机肥原料制造;(2)不设置病死牛暂存间,日产日清。病死牛处置按照农业(畜牧)部门要求用封闭式专用车辆即时清运并规范处置;(3)卫生防疫过程产生的废注射器和废药瓶等动物防疫废弃物,按照农业(畜牧)部门规定规范处理处置:(4)废塑料薄膜及废饲料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1)牛粪和废垫料在粪污堆场简单暂存后,直接送至农神生物(山丹县)有限公司山丹现代牧业养殖小区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用于有机肥原料制造;(2)不设置病死牛暂存间,日产日清。病死牛处置按照农业(畜牧)部门要求用封闭式专用车辆即时清运并规范处置;(3)卫生防疫过程产生的废注射器和废药瓶等动物防疫废弃物,按照农业(畜牧)部门规定规范处理处置:(4)废塑料薄膜及废饲料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医疗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地下水地下水地下水地下水一般防渗区牛舍、青贮池、运动场、蓄水池、药品室、消毒池牛舍、青贮池、运动场、蓄水池、药品室、消毒池牛舍、青贮池、运动场、蓄水池、药品室、消毒池牛舍、青贮池、运动场、蓄水池、药品室、消毒池防渗要求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地下水地下水地下水地下水简单防渗区道路、饲料库房、器械库房、管理房、一般固废暂存间、交易中心等道路、饲料库房、器械库房、管理房、一般固废暂存间、交易中心等道路、饲料库房、器械库房、管理房、一般固废暂存间、交易中心等道路、饲料库房、器械库房、管理房、一般固废暂存间、交易中心等一般地面硬化地下水地下水地下水地下水重点防渗区粪污堆场、化粪池、渗滤液收集池、医疗废物暂存间粪污堆场、化粪池、渗滤液收集池、医疗废物暂存间粪污堆场、化粪池、渗滤液收集池、医疗废物暂存间粪污堆场、化粪池、渗滤液收集池、医疗废物暂存间防渗要求参照执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污染源监测计划:污染源监测计划:污染源监测计划:污染源监测计划:污染源监测计划:污染源监测计划:污染源监测计划:污染源监测计划:类别监测点位监测点位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执行标准执行标准污染源监测污染源监测废气厂界四周10m范围内浓度最高点厂界四周10m范围内浓度最高点厂界四周10m范围内浓度最高点臭气1次/年《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标准限值《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标准限值g氨、硫化氢氨、硫化氢1次/年1次/年《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厂界(上风向1个,下风向最多3个)厂界(上风向1个,下风向最多3个)颗粒物颗粒物1次/年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食堂油烟净化器排口食堂油烟净化器排口油烟油烟半年1次半年1次《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限值要求噪声厂界外1m厂界外1m等效连续A声级等效连续A声级1次/季度1次/季度《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环境质量监测环境要素监测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频次执行标准执行标准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空气厂界下风向50m处NH、HSNH、HS1次/年1次/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空气厂界下风向50m处TSPTSP1次/年1次/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环境质量监测地下水场区下游监测水井pH、NH3-N、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类、氰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耗氧量pH、NH3-N、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类、氰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耗氧量1次/年1次/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类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类标准环境质量监测土壤占地范围外50m范围内土壤pH、砷、镉、铬、铜、铅、汞、镍、锌。pH、砷、镉、铬、铜、铅、汞、镍、锌。每5年监测1次每5年监测1次占地范围外周边耕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标准筛选值占地范围外周边耕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标准筛选值—10—抄送:山丹县人民政府,市畜牧兽医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甘肃绿能美洁环境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4年10月22日印发共印6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万头牛场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