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分子砌块研发招标采购公告(2024)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药物分子砌块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药物分子砌块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以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药物分子砌块研发项目.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药物分子砌块研发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药物分子砌块研发项目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药物分子砌块研发项目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药物分子砌块研发项目项目代码2403-120116-89-05-5180292403-120116-89-05-5180292403-120116-89-05-518029建设单位联系人何嘉威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天津经开区东区黄海路276号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402号天津经开区东区黄海路276号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402号天津经开区东区黄海路276号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402号地理坐标(117度42分50.408秒,39度5分9.275秒)(117度42分50.408秒,39度5分9.275秒)(117度42分50.408秒,39度5分9.27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M734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_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津开审批[2024]11087号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12.25环保投资占比(%)12.25施工工期2024.12-2025.1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29.69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大气:经调查,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存在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文化区),但本项目排放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因此不需开展大气环境专项评价;地表水:本项目污水经市政管网排至北塘污水处理厂处理,无需开展地表水环境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无须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不涉及生态专项评价;海洋:本项目不涉及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不涉及海洋专项评价。大气:经调查,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存在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文化区),但本项目排放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因此不需开展大气环境专项评价;地表水:本项目污水经市政管网排至北塘污水处理厂处理,无需开展地表水环境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无须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不涉及生态专项评价;海洋:本项目不涉及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不涉及海洋专项评价。大气:经调查,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存在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文化区),但本项目排放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因此不需开展大气环境专项评价;地表水:本项目污水经市政管网排至北塘污水处理厂处理,无需开展地表水环境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无须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不涉及生态专项评价;海洋:本项目不涉及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不涉及海洋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无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天津市先进制造业产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天津市先进制造业产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天津市先进制造业产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审查机关:原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滨海新区分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滨海新区分局关于对天津市先进制造业产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津环保滨监函[2007]9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选址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根据天津市先进制造业产业区总体规划,天津市先进制造业产业区由东区、中区、西区、南区四部分组成,规划面积184km2,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先进制造业产业区东区。滨海新区先进制造业产业区由六大产业构成:电子信息产业;汽车和装备制造产业;石油钢管和优质钢材产业;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产业;新型能源和新型材料产业;数字化与虚拟制造产业。本项目主要从事创新药物分子粗品提纯方法的研究试验,符合园区规划要求。根据《关于对天津市先进制造业产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津环保滨监函[2007]9号)中的审查建议:按报告书提出的入园产业宏观控制要求,入区企业必须符合报告书提出的“准入条件”,符合“先进”产业的特点和规划的定位。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进入。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建设内容符合规划定位和准入条件。综上所述,本项目内容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中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符合性分析(1)天津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文件中提到“总体目标”为:“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产业结构进一步升级,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城市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功能得到初步恢复,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到2035年,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一屏一带三区多廊多点’的生态系统其他符合性分析健康安全、结构及功能稳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人体健康得到充分保障,环境经济实现良性循环,美丽天津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宜居、生态更美好的目标全面实现,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本项目选址位于天津经开区东区黄海路276号,对照上述文件“天津市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汇总表”,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主要管控要求为: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区应重点深化生活、交通等领域污染减排,加快推进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全部实行雨污分流,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产业园区严格落实天津市及各区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要求,按期完成工业园区及“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污水排放标准;沿海区域要严格产业准入,统筹优化区域产业与人口布局;强化园区及港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岸线开发与自然岸线保护。根据本评价后续主要环境影响章节可知,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上述环境因子均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中的相关要求。(2)滨海新区“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0]9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三线一单”—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0]9号),新区陆域划分86个环境管控单元,近岸海域划分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陆域86个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23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和重要河流等各类生态用地;重点管控单元62个,主要包括城镇开发区域、工业园区等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个,是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近岸海域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中,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区3个,主要包括海洋特别保护区和自然岸线等;近岸海域重点管控区15个,主要包括工业与城镇用海、港口及特殊利用区域;近岸海域一般管控区12个。本项目位于开发区东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区,要求加强污染排放口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2)与《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符合性分析根据《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本项目属于“24-重点管控(国家级-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重点管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维序对企业的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度号空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本项目执行总体生态环境间1清单空间布局约束准入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总符合布要求。体要求。局新建项目符合天津经济根据本项目与规划及规划约2技术开发区和东区的相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符合束关发展规划。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天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0]9号),新区陆域划分86个环境管控单元,近岸海域划分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陆域86个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23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和重要河流等各类生态用地;重点管控单元62个,主要包括城镇开发区域、工业园区等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个,是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近岸海域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中,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区3个,主要包括海洋特别保护区和自然岸线等;近岸海域重点管控区15个,主要包括工业与城镇用海、港口及特殊利用区域;近岸海域一般管控区12个。本项目位于开发区东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区,要求加强污染排放口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2)与《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符合性分析根据《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本项目属于“24-重点管控(国家级-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重点管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维序对企业的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度号空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本项目执行总体生态环境间1清单空间布局约束准入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总符合布要求。体要求。局新建项目符合天津经济根据本项目与规划及规划约2技术开发区和东区的相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符合束关发展规划。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天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0]9号),新区陆域划分86个环境管控单元,近岸海域划分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陆域86个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23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和重要河流等各类生态用地;重点管控单元62个,主要包括城镇开发区域、工业园区等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个,是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近岸海域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中,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区3个,主要包括海洋特别保护区和自然岸线等;近岸海域重点管控区15个,主要包括工业与城镇用海、港口及特殊利用区域;近岸海域一般管控区12个。本项目位于开发区东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区,要求加强污染排放口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2)与《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符合性分析根据《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本项目属于“24-重点管控(国家级-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重点管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维序对企业的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度号空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本项目执行总体生态环境间1清单空间布局约束准入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总符合布要求。体要求。局新建项目符合天津经济根据本项目与规划及规划约2技术开发区和东区的相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符合束关发展规划。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天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0]9号),新区陆域划分86个环境管控单元,近岸海域划分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陆域86个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23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和重要河流等各类生态用地;重点管控单元62个,主要包括城镇开发区域、工业园区等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个,是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近岸海域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中,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区3个,主要包括海洋特别保护区和自然岸线等;近岸海域重点管控区15个,主要包括工业与城镇用海、港口及特殊利用区域;近岸海域一般管控区12个。本项目位于开发区东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区,要求加强污染排放口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2)与《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符合性分析根据《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本项目属于“24-重点管控(国家级-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重点管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维序对企业的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度号空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本项目执行总体生态环境间1清单空间布局约束准入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总符合布要求。体要求。局新建项目符合天津经济根据本项目与规划及规划约2技术开发区和东区的相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符合束关发展规划。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天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0]9号),新区陆域划分86个环境管控单元,近岸海域划分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陆域86个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23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和重要河流等各类生态用地;重点管控单元62个,主要包括城镇开发区域、工业园区等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个,是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近岸海域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中,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区3个,主要包括海洋特别保护区和自然岸线等;近岸海域重点管控区15个,主要包括工业与城镇用海、港口及特殊利用区域;近岸海域一般管控区12个。本项目位于开发区东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区,要求加强污染排放口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2)与《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符合性分析根据《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本项目属于“24-重点管控(国家级-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重点管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维序对企业的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度号空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本项目执行总体生态环境间1清单空间布局约束准入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总符合布要求。体要求。局新建项目符合天津经济根据本项目与规划及规划约2技术开发区和东区的相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符合束关发展规划。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天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0]9号),新区陆域划分86个环境管控单元,近岸海域划分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陆域86个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23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和重要河流等各类生态用地;重点管控单元62个,主要包括城镇开发区域、工业园区等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个,是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近岸海域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中,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区3个,主要包括海洋特别保护区和自然岸线等;近岸海域重点管控区15个,主要包括工业与城镇用海、港口及特殊利用区域;近岸海域一般管控区12个。本项目位于开发区东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区,要求加强污染排放口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2)与《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符合性分析根据《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本项目属于“24-重点管控(国家级-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重点管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维序对企业的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度号空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本项目执行总体生态环境间1清单空间布局约束准入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总符合布要求。体要求。局新建项目符合天津经济根据本项目与规划及规划约2技术开发区和东区的相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符合束关发展规划。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天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0]9号),新区陆域划分86个环境管控单元,近岸海域划分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陆域86个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23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和重要河流等各类生态用地;重点管控单元62个,主要包括城镇开发区域、工业园区等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个,是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近岸海域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中,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区3个,主要包括海洋特别保护区和自然岸线等;近岸海域重点管控区15个,主要包括工业与城镇用海、港口及特殊利用区域;近岸海域一般管控区12个。本项目位于开发区东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区,要求加强污染排放口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2)与《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符合性分析根据《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本项目属于“24-重点管控(国家级-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重点管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维序对企业的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度号空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本项目执行总体生态环境间1清单空间布局约束准入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总符合布要求。体要求。局新建项目符合天津经济根据本项目与规划及规划约2技术开发区和东区的相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符合束关发展规划。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天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0]9号),新区陆域划分86个环境管控单元,近岸海域划分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陆域86个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23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和重要河流等各类生态用地;重点管控单元62个,主要包括城镇开发区域、工业园区等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个,是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近岸海域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中,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区3个,主要包括海洋特别保护区和自然岸线等;近岸海域重点管控区15个,主要包括工业与城镇用海、港口及特殊利用区域;近岸海域一般管控区12个。本项目位于开发区东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区,要求加强污染排放口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2)与《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符合性分析根据《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本项目属于“24-重点管控(国家级-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重点管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维序对企业的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度号空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本项目执行总体生态环境间1清单空间布局约束准入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总符合布要求。体要求。局新建项目符合天津经济根据本项目与规划及规划约2技术开发区和东区的相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符合束关发展规划。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天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0]9号),新区陆域划分86个环境管控单元,近岸海域划分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陆域86个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23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和重要河流等各类生态用地;重点管控单元62个,主要包括城镇开发区域、工业园区等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个,是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近岸海域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中,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区3个,主要包括海洋特别保护区和自然岸线等;近岸海域重点管控区15个,主要包括工业与城镇用海、港口及特殊利用区域;近岸海域一般管控区12个。本项目位于开发区东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区,要求加强污染排放口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2)与《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符合性分析根据《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本项目属于“24-重点管控(国家级-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重点管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维序对企业的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度号空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本项目执行总体生态环境间1清单空间布局约束准入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总符合布要求。体要求。局新建项目符合天津经济根据本项目与规划及规划约2技术开发区和东区的相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符合束关发展规划。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天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0]9号),新区陆域划分86个环境管控单元,近岸海域划分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陆域86个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23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和重要河流等各类生态用地;重点管控单元62个,主要包括城镇开发区域、工业园区等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个,是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近岸海域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中,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区3个,主要包括海洋特别保护区和自然岸线等;近岸海域重点管控区15个,主要包括工业与城镇用海、港口及特殊利用区域;近岸海域一般管控区12个。本项目位于开发区东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区,要求加强污染排放口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2)与《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符合性分析根据《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本项目属于“24-重点管控(国家级-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重点管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维序对企业的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度号空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本项目执行总体生态环境间1清单空间布局约束准入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总符合布要求。体要求。局新建项目符合天津经济根据本项目与规划及规划约2技术开发区和东区的相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符合束关发展规划。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天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0]9号),新区陆域划分86个环境管控单元,近岸海域划分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陆域86个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23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和重要河流等各类生态用地;重点管控单元62个,主要包括城镇开发区域、工业园区等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个,是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近岸海域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中,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区3个,主要包括海洋特别保护区和自然岸线等;近岸海域重点管控区15个,主要包括工业与城镇用海、港口及特殊利用区域;近岸海域一般管控区12个。本项目位于开发区东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区,要求加强污染排放口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2)与《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符合性分析根据《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本项目属于“24-重点管控(国家级-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重点管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维序对企业的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度号空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本项目执行总体生态环境间1清单空间布局约束准入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总符合布要求。体要求。局新建项目符合天津经济根据本项目与规划及规划约2技术开发区和东区的相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符合束关发展规划。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天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0]9号),新区陆域划分86个环境管控单元,近岸海域划分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陆域86个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23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和重要河流等各类生态用地;重点管控单元62个,主要包括城镇开发区域、工业园区等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个,是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近岸海域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中,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区3个,主要包括海洋特别保护区和自然岸线等;近岸海域重点管控区15个,主要包括工业与城镇用海、港口及特殊利用区域;近岸海域一般管控区12个。本项目位于开发区东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区,要求加强污染排放口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2)与《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符合性分析根据《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本项目属于“24-重点管控(国家级-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重点管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维序对企业的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度号空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本项目执行总体生态环境间1清单空间布局约束准入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总符合布要求。体要求。局新建项目符合天津经济根据本项目与规划及规划约2技术开发区和东区的相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符合束关发展规划。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天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0]9号),新区陆域划分86个环境管控单元,近岸海域划分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陆域86个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23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和重要河流等各类生态用地;重点管控单元62个,主要包括城镇开发区域、工业园区等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个,是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近岸海域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中,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区3个,主要包括海洋特别保护区和自然岸线等;近岸海域重点管控区15个,主要包括工业与城镇用海、港口及特殊利用区域;近岸海域一般管控区12个。本项目位于开发区东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区,要求加强污染排放口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2)与《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符合性分析根据《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本项目属于“24-重点管控(国家级-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重点管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维序对企业的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度号空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本项目执行总体生态环境间1清单空间布局约束准入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总符合布要求。体要求。局新建项目符合天津经济根据本项目与规划及规划约2技术开发区和东区的相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符合束关发展规划。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天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0]9号),新区陆域划分86个环境管控单元,近岸海域划分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陆域86个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23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和重要河流等各类生态用地;重点管控单元62个,主要包括城镇开发区域、工业园区等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个,是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近岸海域30个生态环境管控区中,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区3个,主要包括海洋特别保护区和自然岸线等;近岸海域重点管控区15个,主要包括工业与城镇用海、港口及特殊利用区域;近岸海域一般管控区12个。本项目位于开发区东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区,要求加强污染排放口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2)与《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符合性分析根据《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本项目属于“24-重点管控(国家级-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重点管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维序对企业的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度号空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本项目执行总体生态环境间1清单空间布局约束准入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总符合布要求。体要求。局新建项目符合天津经济根据本项目与规划及规划约2技术开发区和东区的相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符合束关发展规划。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天—4—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区的相关发展规划。污染物排放管控3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要求。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可满足相应的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可满足总体要求中的第32项中的要求,其他项本项目不涉及,综上,本项目符合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4加强区内因管网错接、漏接等造成的雨污管网混排的排查和升级改造,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所在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新增地下污水管网。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5加强区域协调,保障园区污水处理需要。本项目新增废水排放量较少。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6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监管,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本项目实验室废水(包括冷凝废水及低浓度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同经园区总排口排放,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塘污水处理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7强化包装印刷、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等行业和涉涂装工艺的企业的VOCs排放管控。本项目不涉及包装印刷、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涂装等。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8围绕家具制造、集装箱、机械设备制造、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积极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本项目不属于家具制造、集装箱、机械设备制造、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9加强石化、化工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行业。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10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化工行业大力推广采取节能型流程、使用高效催化剂等节能减碳路径。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化工行业。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排放管控1111逐步减少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和邮政车。持续推动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工地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开展运输工作,鼓励使用国五及以上标准或新能源车辆。本项目依托现有建筑进行建设,不涉及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等车辆使用。本项目依托现有建筑进行建设,不涉及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等车辆使用。不涉及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12深化扬尘等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堆场扬尘综合治理。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厂房内设备安装,不会产生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堆场扬尘等。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13现有餐饮油烟企业及新增企业确保油烟净化器安装全覆盖。本项目不设置食堂,不涉及油烟的产生,符合要求。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14加强园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管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或利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5全面建立和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本项目生活垃圾定期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6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本项目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准入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7做好工业企业土壤环境监管本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不涉及环境风险防控18建立并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污染防控方案,完善防扬撒、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本项目新增一般固废暂存区及危废暂存间,均按照要求设置防扬撒、防流失、防渗漏设施,并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9完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以及企业风险防控联动;完善企业风险预案,强化区内环境风险企业的风险防控应急管理水平。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符合资源利用效率20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本项目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不涉及资源利用效率21合理调度水利工程,不断优化调水路径,实施河道、景观水体等生态环境补水。本项目不涉及调度水利工程。不涉及资源利用效率22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保持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领先水平。本项目在现有建筑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不涉及—6—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滨海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2、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对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及《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决定》(2023年7月27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本项目不在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压“三区一带多点”生态保护红线,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东北侧的永定河,距离本项目厂界约2700m,符合相关要求,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该项目符合产业园区规划总体定位、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不再开展选址环境可行性分析、政策符合性分析。—7—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项目基本情况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拟投资100万元租赁天津泰达中小企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位于天津经开区东区黄海路276号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402号闲置厂房建设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药物分子砌块研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间实验室、配套办公室及相关环保设施,建成后用于四元环/五元环类、六元环类、螺环/桥环类、芳香杂环类结构的创新药物分子粗品提纯方法的研究试验。本项目的实验样品属于中间体,提纯后仍属于中间体。本项目位于天津经开区东区黄海路276号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内,建筑结构是钢混结构。本项目租赁2B号楼402号,总租用建筑面积329.69m2。本项目房间功能布局见表2-1,项目主要组成见表2-2,本项目实验室平面布局图见附图。4楼剩余部分为:2-401天津辽瑞科技有限公司、2-403天津司康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本项目所在的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本体建筑高度:23.9m)为中心的四至范围为:东侧为泰达中小企业园3号楼,南侧为泰达中小企业园1号楼,西侧隔黄海路为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北侧隔海星路为电装天研究开发(天津)有限公司。表2-1本项目功能布局方案一览表2.1项目基本情况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拟投资100万元租赁天津泰达中小企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位于天津经开区东区黄海路276号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402号闲置厂房建设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药物分子砌块研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间实验室、配套办公室及相关环保设施,建成后用于四元环/五元环类、六元环类、螺环/桥环类、芳香杂环类结构的创新药物分子粗品提纯方法的研究试验。本项目的实验样品属于中间体,提纯后仍属于中间体。本项目位于天津经开区东区黄海路276号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内,建筑结构是钢混结构。本项目租赁2B号楼402号,总租用建筑面积329.69m2。本项目房间功能布局见表2-1,项目主要组成见表2-2,本项目实验室平面布局图见附图。4楼剩余部分为:2-401天津辽瑞科技有限公司、2-403天津司康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本项目所在的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本体建筑高度:23.9m)为中心的四至范围为:东侧为泰达中小企业园3号楼,南侧为泰达中小企业园1号楼,西侧隔黄海路为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北侧隔海星路为电装天研究开发(天津)有限公司。表2-1本项目功能布局方案一览表2.1项目基本情况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拟投资100万元租赁天津泰达中小企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位于天津经开区东区黄海路276号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402号闲置厂房建设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药物分子砌块研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间实验室、配套办公室及相关环保设施,建成后用于四元环/五元环类、六元环类、螺环/桥环类、芳香杂环类结构的创新药物分子粗品提纯方法的研究试验。本项目的实验样品属于中间体,提纯后仍属于中间体。本项目位于天津经开区东区黄海路276号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内,建筑结构是钢混结构。本项目租赁2B号楼402号,总租用建筑面积329.69m2。本项目房间功能布局见表2-1,项目主要组成见表2-2,本项目实验室平面布局图见附图。4楼剩余部分为:2-401天津辽瑞科技有限公司、2-403天津司康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本项目所在的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本体建筑高度:23.9m)为中心的四至范围为:东侧为泰达中小企业园3号楼,南侧为泰达中小企业园1号楼,西侧隔黄海路为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北侧隔海星路为电装天研究开发(天津)有限公司。表2-1本项目功能布局方案一览表2.1项目基本情况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拟投资100万元租赁天津泰达中小企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位于天津经开区东区黄海路276号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402号闲置厂房建设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药物分子砌块研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间实验室、配套办公室及相关环保设施,建成后用于四元环/五元环类、六元环类、螺环/桥环类、芳香杂环类结构的创新药物分子粗品提纯方法的研究试验。本项目的实验样品属于中间体,提纯后仍属于中间体。本项目位于天津经开区东区黄海路276号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内,建筑结构是钢混结构。本项目租赁2B号楼402号,总租用建筑面积329.69m2。本项目房间功能布局见表2-1,项目主要组成见表2-2,本项目实验室平面布局图见附图。4楼剩余部分为:2-401天津辽瑞科技有限公司、2-403天津司康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本项目所在的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本体建筑高度:23.9m)为中心的四至范围为:东侧为泰达中小企业园3号楼,南侧为泰达中小企业园1号楼,西侧隔黄海路为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北侧隔海星路为电装天研究开发(天津)有限公司。表2-1本项目功能布局方案一览表2.1项目基本情况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拟投资100万元租赁天津泰达中小企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位于天津经开区东区黄海路276号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402号闲置厂房建设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药物分子砌块研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间实验室、配套办公室及相关环保设施,建成后用于四元环/五元环类、六元环类、螺环/桥环类、芳香杂环类结构的创新药物分子粗品提纯方法的研究试验。本项目的实验样品属于中间体,提纯后仍属于中间体。本项目位于天津经开区东区黄海路276号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内,建筑结构是钢混结构。本项目租赁2B号楼402号,总租用建筑面积329.69m2。本项目房间功能布局见表2-1,项目主要组成见表2-2,本项目实验室平面布局图见附图。4楼剩余部分为:2-401天津辽瑞科技有限公司、2-403天津司康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本项目所在的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本体建筑高度:23.9m)为中心的四至范围为:东侧为泰达中小企业园3号楼,南侧为泰达中小企业园1号楼,西侧隔黄海路为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北侧隔海星路为电装天研究开发(天津)有限公司。表2-1本项目功能布局方案一览表2.1项目基本情况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拟投资100万元租赁天津泰达中小企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位于天津经开区东区黄海路276号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402号闲置厂房建设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药物分子砌块研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间实验室、配套办公室及相关环保设施,建成后用于四元环/五元环类、六元环类、螺环/桥环类、芳香杂环类结构的创新药物分子粗品提纯方法的研究试验。本项目的实验样品属于中间体,提纯后仍属于中间体。本项目位于天津经开区东区黄海路276号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内,建筑结构是钢混结构。本项目租赁2B号楼402号,总租用建筑面积329.69m2。本项目房间功能布局见表2-1,项目主要组成见表2-2,本项目实验室平面布局图见附图。4楼剩余部分为:2-401天津辽瑞科技有限公司、2-403天津司康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本项目所在的泰达中小企业园2B号楼(本体建筑高度:23.9m)为中心的四至范围为:东侧为泰达中小企业园3号楼,南侧为泰达中小企业园1号楼,西侧隔黄海路为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北侧隔海星路为电装天研究开发(天津)有限公司。表2-1本项目功能布局方案一览表建设内容序号名称名称实验内容、功能实验内容、功能面积/m2建设内容1实验室1实验室1实验研发实验研发43.2建设内容2实验室2实验室2实验研发实验研发150.16建设内容3办公室办公室人员办公人员办公27.36建设内容4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6.5建设内容5一般固废暂存区一般固废暂存区一般固废的暂存一般固废的暂存3建设内容6公摊区域公摊区域闲置区域、走廊等闲置区域、走廊等99.47建设内容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329.69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组成及工程内容详见下表。表2-2本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一览表本项目工程组成及工程内容详见下表。表2-2本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一览表本项目工程组成及工程内容详见下表。表2-2本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一览表本项目工程组成及工程内容详见下表。表2-2本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一览表本项目工程组成及工程内容详见下表。表2-2本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一览表本项目工程组成及工程内容详见下表。表2-2本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一览表建设内容工程分类工程分类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工程内容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主体工程实验室1实验室1用于常规物料的称量、分装、暂存等操作。用于常规物料的称量、分装、暂存等操作。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主体工程实验室2实验室2用于分子砌块粗品的重结晶、柱层析等纯化试验。用于分子砌块粗品的重结晶、柱层析等纯化试验。建设内容辅助工程辅助工程办公室办公室用于实验人员日常办公。用于实验人员日常办公。建设内容储运工程储运工程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在厂区内单独建设隔间,用于危险废物的存放。在厂区内单独建设隔间,用于危险废物的存放。建设内容储运工程储运工程一般固废暂存区一般固废暂存区用于一般固废的存放。用于一般固废的存放。—8—用。公司安全消防员建立消防台账,定期组织人员对重点区域进行消防检查。5.6环境风险应急措施(1)实验室、危废暂存间及运输过程中泄漏事故应急措施针对泄漏事故,现场人员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迅速将包装桶倾斜,使破损处朝上,防止原料继续泄漏,然后将破损桶内原料转移至空桶内。现场工作人员对于已经泄漏的液体原料采取砂土围堵、吸附处理,用铜铲收集废吸附材料,并将泄漏物料收集到收容桶中。应急过程中涉及废液收容桶、吸附材料(吸附棉、砂土等)的使用。应急处理时应急处置人员应戴防毒面具及橡胶手套。废吸附材料和破损的包装桶作为固体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2)火灾事故应急措施发现起火,立即报警,通过消防灭火。首先采取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控制喷淋水量;也需用水冷却设备,降低燃烧强度。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灭火过程有消防废水产生,经实验室地漏进入园区管网,企业应及时通知园区负责人,关闭园区排放口,防止消防废水进入外部管网,同时通知环保、安全等相关部门人员,启动应急救护程序。组织救援小组,封锁现场,疏散人员。灭火工作结束后,对现场进行恢复清理,对环境可能受到污染范围内的空气、水样进行取样监测,判定污染影响程度和采取必要的处理,联系相关单位处理消防废水。5.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通过对污染事故的风险评价,建设单位应制定实施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降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概率,消除事故风险隐患。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规定和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进行备案。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乙酸乙酯、废溶剂、清洗废液,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风险单元包括各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间。本评价针对环境风险情况提出了风险防范措施,在切实落实上述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六、生态环境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类项目,不再开展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排气筒P1非甲烷总烃、TRVOC活性炭吸附+27m高排气筒P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大气环境排气筒P1乙酸乙酯、臭气浓度活性炭吸附+27m高排气筒P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大气环境排气筒P1TVOC活性炭吸附+27m高排气筒P1《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环境车间外非甲烷总烃/《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大气环境厂界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大气环境厂界非甲烷总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地表水环境废水总排(DW001)间接排放pH本项目实验室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天津泰达中小企业园建设有限公司总排口排放,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塘污水处理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地表水环境废水总排(DW001)间接排放SS本项目实验室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天津泰达中小企业园建设有限公司总排口排放,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塘污水处理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地表水环境废水总排(DW001)间接排放CODCr本项目实验室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天津泰达中小企业园建设有限公司总排口排放,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塘污水处理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地表水环境废水总排(DW001)间接排放BOD5本项目实验室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天津泰达中小企业园建设有限公司总排口排放,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塘污水处理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地表水环境废水总排(DW001)间接排放氨氮本项目实验室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天津泰达中小企业园建设有限公司总排口排放,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塘污水处理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地表水环境废水总排(DW001)间接排放总氮本项目实验室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天津泰达中小企业园建设有限公司总排口排放,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塘污水处理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地表水环境废水总排(DW001)间接排放总磷本项目实验室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天津泰达中小企业园建设有限公司总排口排放,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塘污水处理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声环境真空水泵、鼓风干燥箱、引风机噪声合理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车间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电磁辐射////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或利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溶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样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清洗废液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沾染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试剂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职工办公生活生活垃圾城管委清运处理/土壤及地下水////—54—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危险化学品贮存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工作①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定期汇总登记制度记录危险化学品种类和数量,并存档备查;②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能,分区分类存放,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止物料混合存放。(2)实验室制定严格的实验操作规程,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且进行有毒药品等危险化学品实验,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措施,实验室内必须配备常用的医疗急救药品等。(3)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裙角应做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隙,所使用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危险废物应储存于专用密闭容器中,并在容器外表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示标志。一旦出现盛装液态固体废物的容器发生破裂或渗漏情况,马上修复或更换破损容器。地面残留液体用布擦拭干净。出现泄漏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4)实验室应配置相应灭火设备,并定期检查灭火状态及其有效期等。(5)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和紧急事故模拟演习,提高事故应变能力。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环境管理要求公司应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环保人员,负责日常环保监管工作。制定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及维修制度,技术员工上岗前均需进行法规教育及操作规范化培训,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环保部门汇报工作情况。环保机构职责本项目环境管理机构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①组织宣传贯彻国家和天津市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标准,对企业员工进行环保知识教育;②组织制定和修改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③根据国家、地**府等规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保护规则和计划,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其他环境管理要求之间的关系;④检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况,配合实验室日常环境监测,确保各污染物控制措施可靠、有效;⑤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提出防治、应急措施;⑥组织开展项目的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环保素质;⑦接受当地生态环境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按要求上报各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有关环境数据,为区域整体环境管理服务;⑧推广应用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和经验。环境管理措施①制定废气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定期维修制度,使各项环保设施在生产过程中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②对技术工人进行上岗前的环保知识法规教育及操作规范的培训,使各项环保设施的操作规范化,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③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定定期维修制度,如环保设施出现故障,应立即停产检修,严禁事故排放;④加强环境监测工作,重点是各污染源的监测,并注意做好记录,监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排放;⑤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汇报环保工作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监视性监测结果;⑥建立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包括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操作和管理情况;监测记录;污染事故情况及有关记录;其他与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等。2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照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的通知》和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必须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2.1废气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根据《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本项目排气筒废气排放口应进行规范化设置。(1)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应有通往平台的旋梯/升降梯。(2)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的规定设置。(3)废气排放口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4)排气筒应设置编号铭牌,并注明排放的污染物种类。2.2废水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本项目与天津泰达中小企业园建设有限公司共用污水总排口排放,已与天津泰达中小企业园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污水总排口责任主体说明,确定污水总排口监管责任主体为天津泰达中小企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且由天津泰达中小企业园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总排口的规范化及日常监管相关对接工作。2.3固体废物规范化设置要求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非危险固体废物应采用容器收集存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应分别设置专用堆放场地,并采取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暂存间,标志牌满足《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规定。管理要求:排放口规范化的相关设施(如:计量、监控装置、标志牌等)属污染治理设施的组成部分,环境保护部门应按照有关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排污单位应将规范化排放的相关设施纳入本单位设备管理范围。排放口立标要求:排污口附近1m范围内有建筑物的,设平面式标志牌,无建筑物的设立式标志牌。达到《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2-1995)的规定。规范化排污口的有关设置(如图形标志牌、计量装置、监控装置等)属环保设施,排污单位必须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如需变更的需报环境监理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3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项目投入试运营后,企业应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依托的废气治理设施及其他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要求编制验收监测报告,完成自主验收。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4排污许可管理要求衔接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3月1日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办法》(2024年4月1日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和天津市环保局《关于环评文件落实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具体要求的通知》(津环保便函〔2018〕22号),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环境保护部门通过对企事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依证监管实施排污许可制。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2024年4月1日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并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1号),本项目属于名录中108.除1-107外的其他行业,且不含通用工序,因此暂时无需申请排污许可,待《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修订并提出相关管理要求后,建设单位需在规定的实施年限内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合法排污。5环境监测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要求,排污单位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58—况,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活动。环境监测活动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也可以自行监测,依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污染源和环境质量进行监控。6环保投资针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为12.2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00万元)的12.25%。具体明细见下表。表5-1环保投资估算表况,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活动。环境监测活动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也可以自行监测,依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污染源和环境质量进行监控。6环保投资针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为12.2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00万元)的12.25%。具体明细见下表。表5-1环保投资估算表况,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活动。环境监测活动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也可以自行监测,依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污染源和环境质量进行监控。6环保投资针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为12.2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00万元)的12.25%。具体明细见下表。表5-1环保投资估算表况,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活动。环境监测活动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也可以自行监测,依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污染源和环境质量进行监控。6环保投资针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为12.2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00万元)的12.25%。具体明细见下表。表5-1环保投资估算表况,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活动。环境监测活动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也可以自行监测,依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污染源和环境质量进行监控。6环保投资针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为12.2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00万元)的12.25%。具体明细见下表。表5-1环保投资估算表况,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活动。环境监测活动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也可以自行监测,依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污染源和环境质量进行监控。6环保投资针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为12.2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00万元)的12.25%。具体明细见下表。表5-1环保投资估算表序号类别项目投资估算1废气治理措施通风橱、排风管道、活性炭箱、引风机及排气筒等措施10万元2噪声防治措施噪声控制措施、墙体及设备隔声措施0.1万元3固废防治措施危废间建设、一般固废区、危废处理1.5万元4排污口规范化废气及固体废物排污口规范化0.05万元5风险防范措施消防沙、吸收棉、防护手套等0.5万元6施工期环保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废等污染处理0.1万元总计12.25万元—59—六、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规划要求、选址合理。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水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环境风险可控,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60—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非甲烷总烃///0.027/0.027+0.027废气TRVOC///0.027/0.027+0.027废气TVOC///0.021/0.021+0.021废水COD///0.0351/0.0351+0.0351废水氨氮///0.0034/0.0034+0.0034废水总氮///0.0068/0.0068+0.0068废水总磷///0.0003/0.0003+0.00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0.1/0.1+0.1危险废物废溶剂///0.34/0.34+0.34危险废物废样品///0.015/0.015+0.015危险废物清洗废液///0.32/0.32+0.32危险废物沾染废物///0.15/0.15+0.15危险废物废试剂瓶///0.08/0.08+0.08危险废物废活性炭///0.1/0.1+0.1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6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药物分子砌块研发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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