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建设项目受理信息公示-惠州市柏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经研究,我局拟受理《惠州市柏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博罗县商业西街水西新城社会服务中心D厅环保窗口,邮编:516100 联系电话:0752-6299326 传 真:0752-6292266
受理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10月29日
惠州市柏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惠州市柏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柏塘镇金竹园小组
报告表
惠州市柏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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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惠州市柏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惠州市柏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惠州市柏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惠州市柏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惠州市柏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9-441322-04-01*****2409-441322-04-01*****2409-441322-04-01*****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泽敏联系方式139******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柏塘镇金竹园小组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柏塘镇金竹园小组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柏塘镇金竹园小组地理坐标中心位置坐标(E:114度23分24.318秒,N:23度24分44.273秒)中心位置坐标(E:114度23分24.318秒,N:23度24分44.273秒)中心位置坐标(E:114度23分24.318秒,N:23度24分44.27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513啤酒制造C1530精制茶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5酒的制造151*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00环保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占比(%)10.0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3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无无规划情况无无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无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无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博罗县“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柏塘镇金竹园小组,项目所在地属于博罗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132230001。表1-1与《博罗县“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1、与《博罗县“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柏塘镇金竹园小组,项目所在地属于博罗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132230001。表1-1与《博罗县“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1、与《博罗县“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柏塘镇金竹园小组,项目所在地属于博罗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132230001。表1-1与《博罗县“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1、与《博罗县“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柏塘镇金竹园小组,项目所在地属于博罗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132230001。表1-1与《博罗县“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1、与《博罗县“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柏塘镇金竹园小组,项目所在地属于博罗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132230001。表1-1与《博罗县“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1、与《博罗县“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柏塘镇金竹园小组,项目所在地属于博罗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132230001。表1-1与《博罗县“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结论其他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博罗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研究报告》中表3.3-2,柏塘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387平方公里,一般生态空间面积4.478平方公里,生态空间一般管控区231.489平方公里。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柏塘镇金竹园小组,在生态空间一般管控区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内。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环境质量底线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及管控分区根据《博罗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研究报告》中表4.8-2,柏塘镇水环境优先保护区面积8.711平方公里,水环境一般管控区面积229.643平方公里。根据博罗县水环境质量底线管控分区划定情况(附图13)项目所在地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项目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罗县柏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柏塘河;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博罗县柏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柏塘河,不会突破当地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博罗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管控分区划定情况(附图14),项目所在地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不会突破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博罗县建设用地土壤管控分区划定情况(附图15),项目所在地属于博罗县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区-不含农用地;项目不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专业的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不会突破当地土壤环境安全利用底线。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管控分区根据《博罗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研究报告》中表5.4-2,柏塘镇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面积10.810平方公里,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面积34.977平方公里,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面积192.567平方公里。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加强涉气项目环境准入管理。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除外)。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的火电机组(含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根据博罗县水环境质量底线管控分区划定情况(附图13)项目所在地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项目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罗县柏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柏塘河;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博罗县柏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柏塘河,不会突破当地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博罗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管控分区划定情况(附图14),项目所在地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不会突破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博罗县建设用地土壤管控分区划定情况(附图15),项目所在地属于博罗县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区-不含农用地;项目不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专业的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不会突破当地土壤环境安全利用底线。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环境质量底线土壤环境安全利用底线根据《博罗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研究报告》表6.1-7,博罗县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区按镇和要素细类融合后共66个斑块,总面积373.767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区共33个斑块,总面积241.988平方公里;未利用地一般管控区共33个斑块,总面积131.779平方公里。根据博罗县水环境质量底线管控分区划定情况(附图13)项目所在地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项目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罗县柏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柏塘河;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博罗县柏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柏塘河,不会突破当地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博罗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管控分区划定情况(附图14),项目所在地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不会突破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博罗县建设用地土壤管控分区划定情况(附图15),项目所在地属于博罗县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区-不含农用地;项目不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专业的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不会突破当地土壤环境安全利用底线。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资源利用上线土地资源管控分区:对于土地资源分区,将土地资源划分为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3类。其中,将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图层叠加取并集形成优先保护区;将受污染建设用地作为重点管控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控区。博罗县共划定土地资源优先保护区834.505平方公里。土地资源管控分区:对于土地资源分区,将土地资源划分为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3类。其中,将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图层叠加取并集形成优先保护区;将受污染建设用地作为重点管控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控区。博罗县共划定土地资源优先保护区834.505平方公里。根据《博罗县分类环境管控单元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7.1.1-7.1.3,项目不在土地资源优先保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矿产资源开采敏感区范围内。项目运营期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消耗一定量的水、电资源,由当地市政供水供电,区域水电资源较充足,项目消耗量没有超出资源负荷,没有超出资源利用上线。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资源利用上线能源(煤炭)管控分区:将《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惠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惠府〔2018〕2号)文件中Ⅲ类管控燃料控制区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作为能源(煤炭)利用的重点管控区,总面积394.927平方公里。能源(煤炭)管控分区:将《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惠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惠府〔2018〕2号)文件中Ⅲ类管控燃料控制区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作为能源(煤炭)利用的重点管控区,总面积394.927平方公里。根据《博罗县分类环境管控单元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7.1.1-7.1.3,项目不在土地资源优先保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矿产资源开采敏感区范围内。项目运营期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消耗一定量的水、电资源,由当地市政供水供电,区域水电资源较充足,项目消耗量没有超出资源负荷,没有超出资源利用上线。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资源利用上线矿产资源管控分区:对于矿产资源管控分区,衔接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勘查及开采规划分区,划分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3类分区。其中,将生态保护红线和县级以上禁止开发区域叠加形成矿产资源开采敏感区,作为优先保护区;将重点勘查区中的连片山区(结合地类斑块进行边界落地)和重点矿区作为重点管控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控区。博罗县划定为优先保护区和一般管控区2类,其中优先保护区面积为633.776平方公里。矿产资源管控分区:对于矿产资源管控分区,衔接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勘查及开采规划分区,划分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3类分区。其中,将生态保护红线和县级以上禁止开发区域叠加形成矿产资源开采敏感区,作为优先保护区;将重点勘查区中的连片山区(结合地类斑块进行边界落地)和重点矿区作为重点管控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控区。博罗县划定为优先保护区和一般管控区2类,其中优先保护区面积为633.776平方公里。根据《博罗县分类环境管控单元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7.1.1-7.1.3,项目不在土地资源优先保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矿产资源开采敏感区范围内。项目运营期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消耗一定量的水、电资源,由当地市政供水供电,区域水电资源较充足,项目消耗量没有超出资源负荷,没有超出资源利用上线。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区域布局管控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生态保护红线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的区域,重点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养殖业、生态旅游业。1-2.【产业/禁止类】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禁止在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1-3.【产业/限制类】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1-4.【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的准入要求,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1-5.【生态/限制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6.【水/禁止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芦洲-博罗东部六镇东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东江观音阁伍塘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东江芦岚片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东江盘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东江岭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罗坑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下宝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梅树下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湖镇响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流域特别规定”进行管理。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须拆除或者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经组织论证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依法严格审批。1-7.【水/禁止类】禁止在公庄河干流两岸最高水位线外延五百米范围内新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已有的堆放场和处理场需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危及水体水质安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1-8.【水/禁止类】严禁在划定的禁养区内新、改、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内已有的畜禽养殖场、点(散养户除外:牛5头以下,猪20头以下,家禽600只以下),须全部清理。1-9.【水/综合类】公庄河流域内,对养殖牛5头(含)、猪20头(含),家禽600只(含)以下的畜禽养殖散养户,流域内各镇可依据辖区实情,积极引导散养户自觉维护生态环境,规范养殖或主动退出畜禽养殖。1-10.【土壤/限制类】重金属污染防控非重点区新建、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应严格落实重金属总量替代与削减要求,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强化重金属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1-11.【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和湖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1-1.项目属于C1513啤酒制造、C1530精制茶加工,不属于产业/鼓励引导类。1-2.本项目属于啤酒制造,不属于产业禁止类。1-3.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1-4.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1-5.项目不在一般生态空间内。1-6.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7.项目不新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1-8.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1-9.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1-10.项目不排放重金属。1-11.项目不涉及水域岸线。1-1.项目属于C1513啤酒制造、C1530精制茶加工,不属于产业/鼓励引导类。1-2.本项目属于啤酒制造,不属于产业禁止类。1-3.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1-4.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1-5.项目不在一般生态空间内。1-6.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7.项目不新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1-8.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1-9.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1-10.项目不排放重金属。1-11.项目不涉及水域岸线。相符相符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能源资源利用2-1.【能源/鼓励引导类】鼓励降低煤炭消耗、能源消耗,引导光伏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利用。2-1.本项目所用资源主要为水、电能源。相符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综合类】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生产废水,防止污染水环境。未依法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不得直接向生活污水管网与处理系统排放工业废水。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3-2.【水/综合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实施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养殖专业户、畜禽散养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粪便、污水渗漏、溢流、散落。3-3.【水/综合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3-1.项目生产废水预处理后进入博罗县柏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3-2.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3-3.项目不涉及农业面源污染。3-4.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环境空气一类控制区。3-5.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VOCs总量由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实施区域内倍量替代。相符3-4.【大气/限制类】环境空气质量一类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已有及改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相关排放标准的一级排放限值,且改建时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1年修订)》实施前已设采矿权、已核发采矿许可证且不在自然保护区等其它法定保护地的项目,按已有项目处理,执行一级排放限值。3-5.【大气/限制类】重点行业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新建项目VOCs实施倍量替代。3-6.【土壤/禁止类】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3-7.【水/综合类】统筹规划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建设和完善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实施农村厕所改造,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将有条件的农村和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体系,并做好资金保障。3-6.项目不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3-7.项目不涉及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风险防控4-1.【水/综合类】单元内规模化养殖场需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防控,防止养殖废水污染水体。4-2.【水/综合类】区域内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4-3.【水/综合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风险排查,开展风险评估及水环境预警监测。4-1.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业。4-2.项目事故废水、废液不直接排入水体。4-3.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相符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博罗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研究报告》的要求。2、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精制绿茶和精酿茶啤酒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中的C1530精制茶加工和C1513啤酒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生产项目。3、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内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博罗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研究报告》的要求。2、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精制绿茶和精酿茶啤酒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中的C1530精制茶加工和C1513啤酒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生产项目。3、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内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博罗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研究报告》的要求。2、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精制绿茶和精酿茶啤酒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中的C1530精制茶加工和C1513啤酒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生产项目。3、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内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博罗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研究报告》的要求。2、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精制绿茶和精酿茶啤酒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中的C1530精制茶加工和C1513啤酒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生产项目。3、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内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博罗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研究报告》的要求。2、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精制绿茶和精酿茶啤酒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中的C1530精制茶加工和C1513啤酒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生产项目。3、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内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博罗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研究报告》的要求。2、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精制绿茶和精酿茶啤酒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中的C1530精制茶加工和C1513啤酒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生产项目。3、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内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博罗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研究报告》的要求。2、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精制绿茶和精酿茶啤酒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中的C1530精制茶加工和C1513啤酒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生产项目。3、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内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项目主要从事精制绿茶和精酿茶啤酒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中的C1530精制茶加工和C1513啤酒制造。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或需要许可的类别,项目建设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相关要求。4、用地性质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柏塘镇金竹园小组。根据项目用地证明(附件3),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要求。5、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水环境功能区划1)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柏塘河为Ⅲ类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2)根据《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函〔2019〕270号)、《的批复》(惠府函[2020]317号)、《惠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粤府函[2014]188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惠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1年修订)的规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环〔2022〕33号),项目所在地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6、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及其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强化涉重金属污染项目管理:东江流域内停止审批向河流排放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严格控制支流污染增量:在淡水河(含龙岗河、坪山河等支流)、石马河(含观澜河、潼湖水等支流)、紧水河、稿树下水、马嘶河(龙溪水)等支流和东江惠州博罗段东江、榕溪沥(罗阳)、廖洞、合竹洲、永平等5个直接排往东江的排水渠流域内,禁止建设制浆造纸、电镀(含配套电镀和线路板)、印染、制革、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暂停审批电氧化、化工和含酸洗、磷化、表面处理工艺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上述流域内,在污水未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城镇中心区域,不得审批洗车、餐饮、沐足桑拿等耗水性项目。一、增加东江一级支流沙河为流域严格控制污染项目建设的支流。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不列入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一)建设地点位于东江流域,但不排放废水或废水不排入东江及其支流,不会对东江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的项目;(二)通过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能够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技改减污的改(扩)建项目及同流域内迁建减污项目;(三)流域内拟迁入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且符合基地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相符性分析:项目属于精制茶加工和啤酒制造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博罗县柏塘镇金竹园小组,不在东江流域禁止建设的范围内。项目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罗县柏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柏塘河;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博罗县柏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柏塘河。因此,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及其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的要求。7、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1月1日实施)的相符性分析。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十二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二十八条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生产废水,防止污染水环境。未依法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不得直接向生活污水管网与处理系统排放工业废水。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第四十三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排污口;第四十四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第五十条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在东江流域内,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禁止在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相符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属于C1530精制茶加工、C1513啤酒制造,建设地点位于博罗县柏塘镇金竹园小组,不在东江流域禁止建设的范围内。建设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罗县柏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柏塘河;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博罗县柏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柏塘河。项目不在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符合文件要求。8、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的相符性分析积极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工艺改进和产品升级。制药、农药行业推广使用非卤代烃和非芳香烃类溶剂,鼓励生产水基化类农药制剂。橡胶制品行业推广使用新型偶联剂、粘合剂,使用石蜡油等替代普通芳烃油、煤焦油等助剂。优化生产工艺,农药行业推广水相法、生物酶法合成等技术;制药行业推广生物酶法合成技术;橡胶制品行业推广采用串联法混炼、常压连续脱硫工艺。加快生产设备密闭化改造。对进出料、物料输送、搅拌、固液分离、干燥、灌装等过程,采取密闭化措施,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加快淘汰敞口式、明流式设施。重点区域含VOCs物料输送原则上采用重力流或泵送方式,逐步淘汰真空方式;有机液体进料鼓励采用底部、浸入管给料方式,淘汰喷溅式给料;固体物料投加逐步推进采用密闭式投料装置。严格控制储存和装卸过程VOCs排放。鼓励采用压力罐、浮顶罐等替代固定顶罐。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27.6kPa(重点区域大于等于5.2kPa)的有机液体,利用固定顶罐储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用气相平衡系统或收集净化处理。相符性分析:项目属于C1530精制茶加工、C1513啤酒制造,不使用含VOCs的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的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排放无组织排放,符合文件要求。9、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修正)的相符性分析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新增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按照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可以通过实施工程治理减排、结构调整减排项目或者排污权交易等方式取得。第十七条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第二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下列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材料和低排放环保工艺,在确保安全条件下,按照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安装、使用满足防爆、防静电要求的治理效率高的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或者不适宜密闭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一)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料的生产;(二)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三)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挥发性有机物为原料的生产;(四)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生产活动;(五)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和服务活动。第二十七条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台账,如实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对于一般工业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修正)等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提出如下环保措施: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5号)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3)危险废物为保证固体废物暂存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不对环境产生污染,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设置情况如下表:表4-20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对于一般工业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修正)等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提出如下环保措施: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5号)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3)危险废物为保证固体废物暂存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不对环境产生污染,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设置情况如下表:表4-20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对于一般工业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修正)等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提出如下环保措施: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5号)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3)危险废物为保证固体废物暂存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不对环境产生污染,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设置情况如下表:表4-20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对于一般工业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修正)等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提出如下环保措施: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5号)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3)危险废物为保证固体废物暂存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不对环境产生污染,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设置情况如下表:表4-20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对于一般工业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修正)等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提出如下环保措施: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5号)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3)危险废物为保证固体废物暂存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不对环境产生污染,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设置情况如下表:表4-20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对于一般工业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修正)等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提出如下环保措施: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5号)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3)危险废物为保证固体废物暂存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不对环境产生污染,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设置情况如下表:表4-20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对于一般工业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修正)等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提出如下环保措施: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5号)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3)危险废物为保证固体废物暂存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不对环境产生污染,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设置情况如下表:表4-20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对于一般工业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修正)等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提出如下环保措施: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5号)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3)危险废物为保证固体废物暂存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不对环境产生污染,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设置情况如下表:表4-20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对于一般工业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修正)等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提出如下环保措施: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5号)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3)危险废物为保证固体废物暂存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不对环境产生污染,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设置情况如下表:表4-20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对于一般工业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修正)等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提出如下环保措施: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5号)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3)危险废物为保证固体废物暂存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不对环境产生污染,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设置情况如下表:表4-20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对于一般工业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修正)等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提出如下环保措施: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5号)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3)危险废物为保证固体废物暂存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不对环境产生污染,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设置情况如下表:表4-20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对于一般工业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修正)等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提出如下环保措施: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5号)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3)危险废物为保证固体废物暂存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不对环境产生污染,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设置情况如下表:表4-20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序号贮存场所(设施)名称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能力/t贮存周期1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桶HW08900-249-08危废间5平方米堆叠0.1一年2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HW08900-217-08危废间5平方米桶装0.1一年3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抹布及手套HW49900-041-49危废间5平方米桶装0.1一年4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危废间5平方米袋装0.25一年5危险废物暂存间碱液废包装HW49900-041-49危废间5平方米桶装0.1一年6危险废物暂存间消毒剂废包装HW49900-041-49危废间5平方米桶装0.1一年危废暂存间应达到以下要求:采取室内贮存方式,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危废暂存间应达到以下要求:采取室内贮存方式,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危废暂存间应达到以下要求:采取室内贮存方式,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危废暂存间应达到以下要求:采取室内贮存方式,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危废暂存间应达到以下要求:采取室内贮存方式,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危废暂存间应达到以下要求:采取室内贮存方式,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危废暂存间应达到以下要求:采取室内贮存方式,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危废暂存间应达到以下要求:采取室内贮存方式,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危废暂存间应达到以下要求:采取室内贮存方式,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危废暂存间应达到以下要求:采取室内贮存方式,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危废暂存间应达到以下要求:采取室内贮存方式,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危废暂存间应达到以下要求:采取室内贮存方式,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示标志。房屋上设坡屋顶防雨。为防止暴雨径流进入室内,固体废物处置场周边设置导流渠,室内地坪高出室外地坪;固体废物袋装收集后,按类别放入相应的容器内,禁止一般废物与危险废物混放,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收集固体废物的容器放置在隔架上,其底部与地面相距一定距离,以保持地面干燥,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固体废物置场室内地面做耐腐蚀硬化处理,且表面无裂隙;固体废物置场内暂存的固体废物定期运至有关部门处置;室内做积水沟收集渗漏液,积水沟设排积水泵坑;固体废物置场室内地面、裙脚和积水沟做防渗漏处理,所使用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兼容;建立档案制度,对暂存的废物种类、数量、特性、包装容器类别、存放库位、存入日期、运出日期等详细记录在案并长期保存。建立定期巡查、维护制度。总之,本项目实施后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应本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预计可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5、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量不大,且不属于持久性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物,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建成后厂区范围内铺设好污水收集管道,污水管道做好防渗处理,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固废间均做好防风挡雨、防渗漏等措施,因此可防止泄漏物料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1)地下水运营期正常工况下,物料经包装桶储存运输,不会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因此,正常工况下,项目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对地下水影响很小;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护措施后,也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本项目遵循“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风险应急”的原则,拟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生产车间(简单防渗区)生产车间的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不同种类原材料分区储存,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容器破损情况,并及时进行维护为修补,防止物料腐蚀地面基础层,造成地下水污染;厂区的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2)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防渗透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必须防雨、防晒、防风,设置防渗地坪,该防渗地坪的具体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在四周设置导流槽,门口设置围挡,防止物料泄漏时大面积扩散。不同种类原材料独立包装,加强巡查,及时发现破裂的容器,并及时进行维护为修补,防止物料腐蚀地面基础层,造成地下水污染。3)危险废物暂存间(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并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包括:①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设置防渗地坪,该防渗地坪的具体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s”。②地面与裙脚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衬里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③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其包装出现破损、泄漏等问题;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等。综上所述,项目在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均采取措施后,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2)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污染类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的途径有三种:“大气沉降”,“地表漫流”,“垂直入渗”。本项目属于C1530精制茶加工、C1513啤酒制造,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的附表1,本项目不属于“需考虑大气沉降影响的行业”,也不属于“需考虑地表产流的行业”,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大气沉降和地表漫流这两个土壤污染途径。项目在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均采取措施后,无垂直入渗的途径,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故不提出跟踪监测的相关要求。6、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7、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中的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值比值(Q)的内容,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1q2qnQ1Q2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所列风险物质,项目全厂风险物质存在量和临界量表见下表:表4-21环境风险物质一览表响。7、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中的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值比值(Q)的内容,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1q2qnQ1Q2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所列风险物质,项目全厂风险物质存在量和临界量表见下表:表4-21环境风险物质一览表响。7、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中的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值比值(Q)的内容,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1q2qnQ1Q2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所列风险物质,项目全厂风险物质存在量和临界量表见下表:表4-21环境风险物质一览表响。7、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中的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值比值(Q)的内容,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1q2qnQ1Q2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所列风险物质,项目全厂风险物质存在量和临界量表见下表:表4-21环境风险物质一览表响。7、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中的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值比值(Q)的内容,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1q2qnQ1Q2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所列风险物质,项目全厂风险物质存在量和临界量表见下表:表4-21环境风险物质一览表响。7、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中的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值比值(Q)的内容,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1q2qnQ1Q2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所列风险物质,项目全厂风险物质存在量和临界量表见下表:表4-21环境风险物质一览表响。7、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中的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值比值(Q)的内容,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1q2qnQ1Q2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所列风险物质,项目全厂风险物质存在量和临界量表见下表:表4-21环境风险物质一览表响。7、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中的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值比值(Q)的内容,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1q2qnQ1Q2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所列风险物质,项目全厂风险物质存在量和临界量表见下表:表4-21环境风险物质一览表序号名称风险物质名称厂内最大存在量/t临界量/tQ值1润滑油油类物质(矿物油类)0.0125000.0000042废润滑油油类物质(矿物油类)0.00225000.00000083碱液氢氧化钠0.051000.00054消毒剂过氧乙酸0.0550.01合计0.0105048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并综合考虑项目所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确定润滑油、废润滑油、碱液、消毒剂为风险物质。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为0.0105048。当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因此本报告对本项目开展环境风险简单分析。根据环境风险的识别原则,经对本项目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的分析,本项目的事故风险来源主要为危险废物泄漏、废气事故超标排放以及火灾事故伴生的环境污染事故(1)危险废物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存放于特定的场所(仓库),并由专职人员看管,加强管理,泄漏时应该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车间应配备急救设备及药品,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设计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并综合考虑项目所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确定润滑油、废润滑油、碱液、消毒剂为风险物质。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为0.0105048。当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因此本报告对本项目开展环境风险简单分析。根据环境风险的识别原则,经对本项目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的分析,本项目的事故风险来源主要为危险废物泄漏、废气事故超标排放以及火灾事故伴生的环境污染事故(1)危险废物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存放于特定的场所(仓库),并由专职人员看管,加强管理,泄漏时应该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车间应配备急救设备及药品,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设计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并综合考虑项目所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确定润滑油、废润滑油、碱液、消毒剂为风险物质。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为0.0105048。当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因此本报告对本项目开展环境风险简单分析。根据环境风险的识别原则,经对本项目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的分析,本项目的事故风险来源主要为危险废物泄漏、废气事故超标排放以及火灾事故伴生的环境污染事故(1)危险废物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存放于特定的场所(仓库),并由专职人员看管,加强管理,泄漏时应该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车间应配备急救设备及药品,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设计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并综合考虑项目所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确定润滑油、废润滑油、碱液、消毒剂为风险物质。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为0.0105048。当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因此本报告对本项目开展环境风险简单分析。根据环境风险的识别原则,经对本项目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的分析,本项目的事故风险来源主要为危险废物泄漏、废气事故超标排放以及火灾事故伴生的环境污染事故(1)危险废物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存放于特定的场所(仓库),并由专职人员看管,加强管理,泄漏时应该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车间应配备急救设备及药品,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设计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并综合考虑项目所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确定润滑油、废润滑油、碱液、消毒剂为风险物质。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为0.0105048。当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因此本报告对本项目开展环境风险简单分析。根据环境风险的识别原则,经对本项目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的分析,本项目的事故风险来源主要为危险废物泄漏、废气事故超标排放以及火灾事故伴生的环境污染事故(1)危险废物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存放于特定的场所(仓库),并由专职人员看管,加强管理,泄漏时应该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车间应配备急救设备及药品,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设计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并综合考虑项目所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确定润滑油、废润滑油、碱液、消毒剂为风险物质。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为0.0105048。当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因此本报告对本项目开展环境风险简单分析。根据环境风险的识别原则,经对本项目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的分析,本项目的事故风险来源主要为危险废物泄漏、废气事故超标排放以及火灾事故伴生的环境污染事故(1)危险废物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存放于特定的场所(仓库),并由专职人员看管,加强管理,泄漏时应该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车间应配备急救设备及药品,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设计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并综合考虑项目所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确定润滑油、废润滑油、碱液、消毒剂为风险物质。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为0.0105048。当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因此本报告对本项目开展环境风险简单分析。根据环境风险的识别原则,经对本项目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的分析,本项目的事故风险来源主要为危险废物泄漏、废气事故超标排放以及火灾事故伴生的环境污染事故(1)危险废物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存放于特定的场所(仓库),并由专职人员看管,加强管理,泄漏时应该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车间应配备急救设备及药品,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设计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并综合考虑项目所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确定润滑油、废润滑油、碱液、消毒剂为风险物质。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为0.0105048。当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因此本报告对本项目开展环境风险简单分析。根据环境风险的识别原则,经对本项目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的分析,本项目的事故风险来源主要为危险废物泄漏、废气事故超标排放以及火灾事故伴生的环境污染事故(1)危险废物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存放于特定的场所(仓库),并由专职人员看管,加强管理,泄漏时应该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车间应配备急救设备及药品,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设计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2)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检测内容、时间、人员应有记录保存。安全监测应根据设备的安全性、危险性设定检测频次。制定科学安全的废气处理设施操作规程,包括定期检查工作,运行过程中的操作规范,运行中的巡查工作。对于项目废气处理装置中的活性炭过滤材料应及时进行更换,防止因活性炭过滤材料吸附饱和后失效导致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大气环境。当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导致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到大气环境中,不能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将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局部大气环境造成较重的影响。因此,废气装置若出现故障,应该马上停止相应的生产工序,直至检修合格,可正常运行时方可作业。(3)火灾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原辅材料主要存在生产车间中,在生产过程及物料进出过程中,容易发生侧翻、渗漏事故,故应加强管理及规范操作,物料存放区应合理、科学,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同时,提高员工消防意识,科学合理设置设施,减少火灾风险发生。项目使用的润滑油主要为供应商运输车辆运送以及搬运存放于项目生产车间,在搬运以及使用过程中有可能会产生泄漏以及爆炸事故,应加强管理措施存放区应合理、科学,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同时,提高员工消防意识,科学合理设置设施,避免泄漏爆炸风险发生。在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DA001颗粒物布袋除尘+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大气环境DA001二氧化硫布袋除尘+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大气环境DA001氮氧化物布袋除尘+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大气环境DA002氨活性炭吸附+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大气环境DA002硫化氢活性炭吸附+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大气环境DA002臭气浓度活性炭吸附+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大气环境厂界颗粒物加强通风加强通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大气环境厂界非甲烷总烃加强通风加强通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大气环境厂界氨加强通风加强通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大气环境厂界硫化氢加强通风加强通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大气环境厂界臭气浓度加强通风加强通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大气环境厂区内NMHC加强通风加强通风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CODCr、BOD5、SS、氨氮、总磷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柏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柏塘河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柏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柏塘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者地表水环境生产废水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柏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柏塘河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柏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柏塘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者声环境机械设备的噪声噪声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修正)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修正)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l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其他区域均进行水泥地面硬底化。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l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其他区域均进行水泥地面硬底化。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l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其他区域均进行水泥地面硬底化。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l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其他区域均进行水泥地面硬底化。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l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其他区域均进行水泥地面硬底化。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强用火管理,厂区内严禁烟火,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可正常使用,加强电气设备及线路检查,防止线路和设备老化造成的引发事故;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其他环境管理要求/六、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理及相关环保规划要求,项目按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要求,逐一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项目,并在运营过程中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则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非甲烷总烃///0.034t/a/0.034t/a+0.034t/a废气颗粒物///0.018t/a/0.018t/a+0.018t/a废气氨///0.0029t/a/0.0029t/a+0.0029t/a废气硫化氢///0.00011t/a/0.00011t/a+0.00011t/a废气臭气浓度///少量/少量+少量废水生活污水///540t/a/540t/a+540t/a废水CODCr///0.0216t/a/0.0216t/a+0.0216t/a废水氨氮///0.0027t/a/0.0027t/a+0.0027t/a废水生产废水量///2100.982t/a/2100.982t/a+2100.982t/a废水CODCr///0.0840t/a/0.0840t/a+0.0840t/a废水氨氮///0.0105t/a/0.0105t/a0.0105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0.8t/a/0.8t/a+0.8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麦糟///193.2t/a/193.2t/a+193.2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酒糟///1.167t/a/1.167t/a+1.167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茶叶渣///1.44t/a/1.44t/a+1.44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次品///0.03t/a/0.03t/a+0.03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9.52t/a/9.52t/a+9.52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过滤材料///0.2t/a/0.2t/a+0.2t/a生活垃圾生活垃圾///9t/a/9t/a+9t/a危险废物废润滑油///0.002t/a/0.002t/a+0.002t/a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桶///0.005t/a/0.005t/a+0.005t/a危险废物废抹布及手套///0.01t/a/0.01t/a+0.01t/a危险废物废活性炭///0.2067t/a/0.2067t/a+0.2067t/a危险废物碱液废包装///0.001t/a/0.001t/a+0.001t/a危险废物消毒剂废包装///0.001t/a/0.001t/a+0.001t/a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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