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经营权 店面经营权经营权招标采购公告(2024)



[南昌市本级]【农村产权】南昌市西湖区九洲街道观鱼村云海路879号部分店面经营权

项目编号:
JY24JX01014138

项目名称:
【农村产权】南昌市西湖区九洲街道观鱼村云海路879号部分店面经营权

标的名称:
【农村产权】南昌市西湖区九洲街道观鱼村云海路879号部分店面经营权,挂牌价10,690.00元/月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0月29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1月11日

延期处理方式: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项目简介:
1.标的名称:南昌市西湖区九洲街道观鱼村云海路879号部分店面经营权经营权; 2.标的位置:西湖区云海路879号1栋02-04号1楼、2栋01-02号2楼沿街商铺; 3.标的规模:沿街商铺总建筑面积610.84㎡(其中1楼353.96㎡,2楼256.88㎡); 4.流转期限:10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起始价10690元/月,竞价阶梯1000元/月。

重要信息披露:
一、关于交易方式的约定: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在规定的时候发送报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当前有效报价。最后的有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和保留价(若有)时确认成交。有关网络竞价事项详见竞价规则及相关竞价文件。 二、报名提示: 1.有意向的竞买人请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登录”栏报名(http://www.jxsggzy.cn/)。 2.未注册竞买账户的竞买人应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时,报名人必须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手机号,并按系统提示提交报名申请、缴纳保证金、参与交易。 3.报名、竞价具体事项和要求,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请报名人务必详细查阅帮助文档、具体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系统对交易的要求。 4.网络竞价项目的报名、报价均需使用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的申领请与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联系,http://www.jxca.org.cn)。竞买人取得数字证书后,应将其与本人在系统注册的用户账号进行绑定,然后使用,具体操作详见“交易系统--帮助中心”栏的《竞买人操作指南》。拍卖项目的报名可以不使用数字证书。 5.江西省公共资源信息网“帮助中心”栏提供系统使用帮助文档和视频,可自行下载。 6.参与竞价,建议提前准备性能稳定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下载安装驱动文件,配置必要的运行环境,登录竞价系统进行模拟报价,以检测硬件和网络运行环境,熟悉竞价软件的使用。 7.竞价交易时间:见报名时本项目相关交易文件和系统数据。 8.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成交后成为买受人,买受人须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成交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到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资源交易科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将由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 二、参与竞价需缴纳竞价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项目竞价保证金在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成交并与转让方签订正式合同,按流转合同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后,转让方书面通知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原渠道返还) 三、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人员,不能参与竞标。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装修期3个月,装修期包含在流转期内,装修期免租金; 2.月流转金按成交价计算,且每5年递增2%; 3.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4.其他详见合同样本。

联系方式:
1.南昌市西湖区九洲街道观鱼村村民委员会电话:0791-86501967 2.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资源交易科:0791-83839529 3.软件使用咨询电话:400-998-0000

合同样本.pdf

南昌市西湖区九洲街道观鱼村云海路879号部分店面经营权流转合同(公示)出让方:受让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流转物概况年月_受让方于日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会上竞得该流转物经营权,流转物属于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流转物位于西湖区云海路879号1栋02-01号1楼、2栋01-01号2楼沿街商铺。第二条流转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开始起10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含3个月装修免租期在流转期内)第三条流转用途流转用途为商业或仓储。第四条流转金金额计算及其支付方式1、实行先交纳流转金后使用,流转金第一次支付一年,后期每一年支付一次,每五年递增2%(其中: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支付流转金元,第六年至第十年,按每五年递增2%,1/5每年支付流转金元)2、流转金以人民币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二)保证金支付自签订合同的三天内,受让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为贰拾万元整(200000元),合同期满后,受让方未有违约,由出让方返还受让方,不计利息。(三)其他费用(1)水、电费在合同生效之日由受让方及原经营权者现场清算,出让方必须作为中间方进行协调。(2)物业管理费由受让方承担,与出让方无关。(3)由于流转物所涉及的税赋由受让方承担,出让方所收的为税后流转金。第五条出让方义务(一)保证对流转物享有所有权。(二)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流转物交付受让方使用。(三)合同期满后出让方按上级要求重新流转。第六条受让方义务(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包括工商、税务、治安、消防等依法纳税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二)负责对店内进行维护,做好消防安全及门前卫生责任三包,并承担一切责任,但流转物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不在此列。(三)按时交纳流转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2/5(四)在流转期内,受让方装修应征得物业公司同意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装修影响楼上、邻居住户受让方必须及时整改。(五)该标的不得经营有噪音、有污染扰民、违法违纪等行业。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等由承租人自行办理,相关税、费用自行承担。(六)该标的装修建筑垃圾需放置在指定地点,相关费用按照实际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相关标准计算。(七)该标的纳入物业管理范围,所产生的物业费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八)标的物承租人自行负责经营期间的装修、安保、消防及消防备案、验收等事宜,所产生的税、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因消防手续办理不全导致无法经营一切后果有承租方负责。(九)标的物在交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付出标的物于最终承租人(交付时间不计入租期)。第七条违约责任(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出让方违约1、在流转期限内,在受让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擅自收回流转物经营权或另出让给他人。2、在流转期内,擅自提高流转金。违约处理方法:①受让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3/5②出让方未按期交付店面,无条件退回受让方保证金,并赔偿给受让方一年流转金的30%。③受让方已交付的未使用流转金予以退还,造成受让方经济损失的,向受让方赔偿相应的装修损失,费用以评估公司评估价格为准。以上①、②、③同时适用。(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受让方违约:1、未按时足额支付流转金或水、电费或物业费超过15天的,在催缴后仍拒缴费的;2、存放易燃易爆品拒不整改的;3、未经物管同意擅自装修、装饰造成严重后果的;4、受让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纠正的;5、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违约处理方法:①出让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受让方无条件退场,将流转物交还出让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②无条件补足欠交的各项费用并按欠交金额每日3‰的标准向出让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③受让方已交纳的流转金、保证金不予退还;以上①、②、③同时适用。第八条免责条款4/5流转期限内,如遇不可抗力等其它政策性及意外事件等原因导致流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处理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由流转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条合同附则(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三)本合同壹式肆份,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西湖区九洲街道办事处、出让方、受让方各执一份,文本相同,效力相等。(四)本合同除负责人签名以外,如有手写、涂改、添加内容,没有法律约束力。(以下无正文)出让方:受让方: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_年_月_日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店面经营权 店面经营权经营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