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尊敬的李树英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大吉林省民用机场基础设施投入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机制的建议》(第W172号)被列为省政协2024年重点提案,我委高度重视,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并会同省财政厅、省机场集团、松原机场公司及全省各运输机场所在地市(州)政府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树立地**府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承担机场基本建设投资义务的共识”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民航业发展,着力补齐民航基础设施短板,近年来,省级和相关市县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统筹项目结余资金返还等资金累计投资近50亿元,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支持长春龙嘉机场、延吉机场、长白山机场、通化机场、白城机场、松原机场等各类项目建设,提升了全省民航基础设施保障水平。
  二、关于“建立吉林省民用运输机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机制”的建议
  按照省内干支线机场建设运营主体责任,对机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差别化补助。一是对通化、白城、松原等地**府曾与机场运营方签订协议,约定当地机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除国家补助外,其余由当地政府自筹资金安排的,继续由当地按现有协议筹资保障。按照省内干支线机场建设运营主体责任,对机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差别化补助。二是对长春、延吉、长白山机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财政厅拟从2025年起每年按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年度总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安排补助资金,具体项目及额度由省机场集团统筹研究。另外,延吉、长白山机场等地**府需按照省财政厅配套资金额度,按1:1比例予以配套。
  三、关于“明确吉林省民用运输机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流程”的建议
  省财政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流程如下:省财政厅在编制年度预算工作中,安排民用运输机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长春、延吉、长白山等机场项目,由项目法人单位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申请文件,财政部门根据情况出具配套资金安排意见。待项目批复后,财政部门根据年度资金安排规模和投资计划下达资金预算。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财政厅协助各机场公司,积极争取民航行业管理部门支持,推进全省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助力全省民航业高质量发展。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请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法,更好的服务全省机场运营企业。

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0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