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 水土保持方案招标采购公告(2024)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310-330329-04-01-147626
项目名称
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审核
已办结
2024-10-22 11:05:33.0
用字第3303292024XS0059483号
中共泰顺县委政法委员会
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
已办结
2024-07-25 10:03:17.0
泰顺政法风评〔2024〕207号
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基本建设)
已办结
2023-10-31 15:57:15.0
浙江省水利厅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
退办
2024-10-23 15:31:21.0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已办结
2024-08-02 14:42:28.0
温环泰建〔2024〕18号
浙江省水利厅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
已办结
2024-10-29 14:24:53.0
浙水许〔2024〕36号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审核
已办结
2024-06-27 14:41:45.0
用字第3303292024XS0028484号
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次)2310-330329-04-01-147626泰顺龙源杭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温州市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温政函〔2023〕91号)仕阳镇瑞昌村3303292024XS0059483项目总用地0.6380公顷,实际申请用地0.6380公顷【农用地0.6380公顷(其中耕地0.0000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用地面积0.6380公顷,实际以方案设计为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附图、附件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0月22日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名称: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备案单位:备案日期:泰顺龙源杭泰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07月25日证书编号:泰顺政法风评[2024]207号备案。发证签章:本报告符合评估程序规范要求,予以中共泰顺县委政法委员会发证日期:k2024年07月25日报告名称: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备案单位:泰顺龙源杭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备案日期:2024年07月25日本报告符合评估程序规范要求,予以备案。证书编号:泰顺政法风评[2024]207号发证签章:中共泰顺县委政法委员会发证日期:k2024年07月25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机关: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日期:2023年10月31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310-330329-04-01-1476262310-330329-04-01-1476262310-330329-04-01-1476262310-330329-04-01-1476262310-330329-04-01-1476262310-330329-04-01-147626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类型项目类型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基本情况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新建建设地点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项目基本情况详细地址详细地址仕阳镇仕阳镇仕阳镇仕阳镇仕阳镇仕阳镇项目基本情况国标行业国标行业太阳能发电(4416)太阳能发电(4416)所属行业所属行业电力电力项目基本情况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项目基本情况拟开工时间拟开工时间2024年03月2024年03月拟建成时间拟建成时间2025年03月2025年03月项目基本情况是否包含新增建设用地是否包含新增建设用地是是是是是是项目基本情况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亩)1010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项目基本情况总用地面积(亩)总用地面积(亩)51755175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20002000项目基本情况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20002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20002000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在泰顺县仕阳镇开发建设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划容量150MW(交流侧),项目预计年发电量20484万千瓦时。在泰顺县仕阳镇开发建设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划容量150MW(交流侧),项目预计年发电量20484万千瓦时。在泰顺县仕阳镇开发建设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划容量150MW(交流侧),项目预计年发电量20484万千瓦时。在泰顺县仕阳镇开发建设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划容量150MW(交流侧),项目预计年发电量20484万千瓦时。在泰顺县仕阳镇开发建设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划容量150MW(交流侧),项目预计年发电量20484万千瓦时。在泰顺县仕阳镇开发建设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划容量150MW(交流侧),项目预计年发电量20484万千瓦时。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联系人姓名项目联系人姓名吴得斌吴得斌项目联系人手机项目联系人手机1885708737818857087378项目基本情况接收批文邮寄地址接收批文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46号大名空间商务大厦19楼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46号大名空间商务大厦19楼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46号大名空间商务大厦19楼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46号大名空间商务大厦19楼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46号大名空间商务大厦19楼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46号大名空间商务大厦19楼项目投资情况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项目投资情况合计固定投资72950.0000万元固定投资72950.0000万元固定投资72950.0000万元固定投资72950.0000万元固定投资72950.0000万元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合计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情况75600.00008981.000052234.00007050.00004400.0000285.00002200.0000450.0000项目投资情况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项目投资情况合计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其它项目投资情况75600.00000.00000.000022680.000022680.000022680.000052920.00000.0000项目单位基本情项目(法人)单位项目(法人)单位泰顺龙源杭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泰顺龙源杭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法人类型法人类型国有国有项目单位基本情项目法人证照类型项目法人证照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91330329MAC5UR6RXA91330329MAC5UR6RXA项目单位基本情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仕阳镇溪东村学仕巷47号(自主申报)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仕阳镇溪东村学仕巷47号(自主申报)成立日期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022年12月况注册资金(万)21122.000000币种人民币元况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工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工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工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况法定代表人张冬平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17799830063项目变更情况登记赋码日期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0月31日项目变更情况备案日期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0月31日项目单位声明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说明: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工政务服务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温环泰建〔2024]18号关于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泰顺龙源杭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星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查并公示,现将审查意见函告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与建议,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作为项目环保设计的依据,请你单位逐项予以落实。二、本项目位于泰顺县仕阳镇,占地约317668.3m,共有单立柱固定可调支架组串9218个,柔性支架组串645个。35kV箱式变压器房92座、320kW的组串式逆变器467台。项目四至关系、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隔;本期新增1×10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1×20Mvar低压并联电抗器。项目四至关系、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详见环评报告表。北监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执行标准(一)施工期施工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施工废水经处理后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回用。(三)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项目运营期电磁环境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五)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参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四、你单位必须按照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逐项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施工期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理。(二)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的方法减轻扬尘污染。服务2洗工艺,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或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生活污水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清洗废水经预处理后用作农田灌溉。(二)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的方法减轻扬尘污染。营运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引高排放。(三)运营期采取隔声、减振、优选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的措施减轻噪声污染。(四)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设专门堆场分类集中堆放、外售、回收综合利用或及时交于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五)通过加强变压器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等措施做好电磁环境防护工作。(六)加强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降低环境污染的发生率。完善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按预案要求落实资金、人员和器材,杜绝环境突发事件引起的次生污染事故。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本项目安全预评价,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五、根据环评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他各类距离要求,请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3在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依法依规做好“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八、若你单位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纷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地2024年8月2日管理系统江政务服务网管2024年8月2日印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4浙江省水利厅文件浙水许〔2024〕36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泰顺龙源杭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泰顺龙源杭泰〔2024〕3号)及《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1—一、项目位于温州市泰顺县境内,属于新建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升压站、光伏阵列区、集电线路和施工道路等。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50兆瓦,新建升压站一座,35千伏埋地集电线路40.43公里,35千伏架空线路5.17公里,高压输变电线塔基21座,牵张场4处,施工道路7.92公里。工程占地面积322.2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70公顷,临时占地321.59公顷。工程总投资为756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981万元。建设工期12个月。项目区涉及浙江省瓯飞鳌三江片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为防止项目建设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应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一)主体工程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方法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二)工程挖方总量17.91万立方米(含表土1.63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7.91万立方米(含表土1.63万立方米),无借方,无余方。(三)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基本合理。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22.29公顷。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结论。五、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项目一级标准,至方案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2—98%,土壤流失控制比1.4,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工程建设中应对以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分区予以严格落实:(一)光伏阵列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233.76公顷。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场地内较平缓区域,采用密目网苫盖;施工期间设置临时排水沟,后期撒播草籽,布设植草沟,扰动区域采用撒播草籽进行绿化。(二)升压站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70公顷。施工前,剥离表土临时堆置在表土堆场内,并采取临时拦挡、排水、沉沙、苫盖等防护措施;施工期升压站各级阶梯平台、边坡顶部和底部布设截排水沟排导场地汇水,截水沟末端设沉沙池,一级平台截排水沟接入消防水池蓄水,二级平台排水沟接入升压站进站道路排水沟;边坡裸露面采用植生混凝土护坡,后期对升压站建筑物周围采取矮灌木+铺设草皮绿化。(三)集电线路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7.66公顷。施工前,将沟槽两侧剥离的表土摊铺在沟槽范围内,做好临时拦挡和苫盖措施;山坡型塔基的塔位上坡侧依山势均设置环状截水沟,末端接入塔基周边现有沟道,塔基坡脚外侧设置拦渣栅栏进行拦挡;山顶、山脊型塔基下边坡采用钢筋石笼进行拦渣,在山坡型塔基土石方堆体坡脚内侧(靠塔基侧)修建永久性挡土墙;牵张场铺—3—设钢板。施工后期,对临时设施用地进行土地整治恢复,对扰动区域采取撒播草籽绿化。(四)施工道路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3.17公顷。施工前对新建道路进行表土剥离,并采取临时拦挡和苫盖措施;在新建道路和部分扩建道路一侧布置排水沟,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施工后期,对施工道路填方边坡撒播草籽进行绿化,对挖方边坡采用柔性防护网+喷播植草防护。(五)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0.10公顷。表土堆场四周采用填土编织袋进行围护,外围四周布设排水沉沙措施,表面覆盖密目网;施工后期,对光伏阵列区内施工临时设施扰动的地表层采用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六)保留用地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76.90公顷。施工期间加强管理并定期巡查,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不扰动保留区相关土地,保护场地内现有植被。(七)由于工程地处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要强化施工过程水土保持管理,及时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集中堆放、拦挡、排水、防护及回覆等措施,表土剥离应剥尽剥、妥善保存,并及时将剥离的数量、存放的地点等信息报送当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临时用地一般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用地、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经复垦能恢复原种植条件的前提下,土地使用者须按法定程序申—4—请临时用地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要通过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等工程技术措施,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工程水土保持投资855.72万元,其中方案新增772.55万元(含水土保持补偿费2578332.80元)。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纳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九、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做好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复核堆土容量,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完善堆土防护措施和堆场设计,确保堆土安全。后续设计应报省水利厅、温州市和泰顺县水利局,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水土保持方案如有重大变更应及时报我厅批准。(二)在主体工程招标文件中,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内容纳入正式条款,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承包商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要求由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理任务,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重点关注施工临时设施的记录及计量。(四)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按季度向省水利厅、温州市和泰顺县水利局提交监测报告,并在浙江省水土保持数字化管理—5—应用系统填报监测结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五)工程开工前,及时到属地税务机关办理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手续,并与泰顺县水利局做好衔接;工程投产使用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向省水利厅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十、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建设的各阶段,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开工前,重点检查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水土保持招投标内容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等;建设过程中,重点检查临时措施的落实情况,水土流失防护情况,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监理、监测及方案变更工作开展情况;完工后,督促建设单位积极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附件: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浙江省水利厅2024年10月29日—6—附件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一、监督检查部门:浙江省水利厅、温州市水利局、泰顺县水利局。二、监督检查范围: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一)检查水土保持工作职责落实和组织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等水土保持工作情况。(二)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三)检查是否按规定剥离表土,剥离的表土有无集中堆放—7—并采取拦挡、苫盖等防护措施,表土自身利用和外运综合利用等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四)检查弃渣场(堆场)是否按照方案要求落实防护措施,是否发生变更;是否存在向河道、水库、湖泊倾倒弃渣等情况。(五)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重点区域(如深挖、高填路段等)是否按照方案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六)检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成果资料是否齐全、可靠等。(七)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足额、及时交纳等情况。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遥感监管等方式。五、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1年检查1次,若该项目有设置堆高20米以上或方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弃渣场(堆场)、出现举报线索、检查发现问题突出下发整改通知、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等情况的,将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加密监督检查频次。六、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采用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和信用惩戒等方式追究责任。七、对监督检查人员履职监督:监督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8—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当利益,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保守商业机密,自觉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监督。—9—抄送: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税务局、省水资源水电管理中心(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温州市水利局、泰顺县水利局,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2024年10月29日印发项目代码:2310-330329-04-01-147626—10—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310-330329-04-01-147626泰顺龙源杭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地块调整》泰顺县仕阳镇瑞昌村3303292024XS0028484项目总用地0.7027公顷,实际申请用地0.7027公顷【农用地0.7027公顷(其中耕地0.0000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拟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泰资规选〔2024〕25号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06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 水土保持方案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