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我司委托益思渠(厦门)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拟报送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特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已删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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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
2、公参报告(1).pdf
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编制单位:益思渠(厦门)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单位: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1概述1.1项目由来1.2项目特点1.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6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2总则2.1编制依据2.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2.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2.4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2.5环境保护目标3现有工程概况及回顾3.1现有工程建设情况3.2现有工程基本情况3.3现有工程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3.4现有工程污染物污染治理措施3.5现有工程总量控制指标3.6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及达标排放分析3.7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3.8现有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4改扩建项目概况及分析4.1改扩建项目概况4.2改扩建项目产品及产品概况4.3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I4.4改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4.5改扩建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4.6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4.7物料平衡与水平衡4.8污染源分析4.9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4.10改扩建前后污染物排放“三本账”4.11清洁生产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1自然环境概况5.2项目周边污染源现状调查5.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6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1施工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分析6.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6.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6.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6.5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7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7.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7.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7.4运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5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7.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7.7环境风险评价7.8碳排放计算8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II8.1退役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8.2处置恢复方案8.3退役期监测计划8.4退役期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要求9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9.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9.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10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1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2环保投资估算10.3社会效益分析10.4经济损益分析10.5小结11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1.1环境管理11.2污染物排放清单与管理要求11.3环境监测计划11.4总量控制11.5排污申报、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和竣工验收1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2.1建设项目的建设概况12.2环境质量现状12.3主要环境影响12.4公众参与采纳情况12.5环境保护措施12.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12.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2.8总量控制III12.9产业政策符合性12.10清洁生产符合性12.11环境影响可行性结论附表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2: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3: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4:声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5: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委托书...............................................................................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2:备案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3:营业执照...........................................................................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4:法人身份证.......................................................................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5:一期产权证.......................................................................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6:二期产权证.......................................................................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7:年产20000吨氟钛酸钾、氟硼酸钾及新型焊剂氟铝酸铯等精细氟盐项目环评批复..........................................................................................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8:年产20000吨氟钛酸钾、氟硼酸钾及新型焊剂氟铝酸铯等精细氟盐项目验收意见..........................................................................................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9:年产510吨五氟化碘及氟氮气项目环评批复...............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0:年产510吨五氟化碘及氟氮气项目验收意见.............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1:纳管协议.........................................................................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2:排污许可证.....................................................................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3: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函.................................................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4:三线一单综合查询报告书.............................................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5:监测报告1......................................................................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6:监测报告2......................................................................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7:监测报告3......................................................................错误!未定义书签。IV1概述1概述1.1项目由来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建设单位”)位于三元区黄砂工业集中区金氟化工厂区内(黄砂渡头坪22号),是一家专业从事氟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2015年7月建设单位委托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氟钛酸钾、氟硼酸钾及新型焊剂氟铝酸铯等精细氟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三明市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11月以明环审[2015]57号文批复。项目一期工程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2017年9月建成投入调试。2017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福建省格瑞恩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阶段验收监测,编制了《年产20000吨氟钛酸钾、氟硼酸钾及新型焊剂氟铝酸铯等精细氟盐项目(一期工程:氟钛酸钾6000吨、氟硼酸钾4000吨、氟锆酸钾2000吨、氟硅酸盐4000吨)验收监测报告》(GRE验监字【2018】第1号)。2018年2月,建设单位参照相关规范开展了自主验收,形成了验收意见。由于市场原因,原审批项目中的二期工程不再建设。2018年为了提高企业综合效益,建设单位在现有工程东侧新征园区用地17182m2,建设年产510吨五氟化碘及氟氮气项目。2018年7月建设单位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10吨五氟化碘及氟氮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三明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8月16日以明环审[2018]22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该工程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7月建成投入生产调试。项目实际总投资653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413万元。2020年建设单位委托三明市韬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JFHGYA-202003),并于同年在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50403-2020-004-M)。2020年8月18日项目申请了国家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400315442065H001V)。2020年12月,建设单位编制了《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10吨五氟化碘及氟氮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完成了自主验收,原年产氟锆酸钾2000吨生产线已停止生产并拆除,现项目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1概述氟钛酸钾6000吨、氟硼酸钾4000吨、氟硅酸盐4000吨、五氟化碘510吨、氟氮气10吨。现由于市场需要,结合厂区污染物产排现状,建设单位拟对现有项目进行改扩建及环保提升改造,建设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新增20000t/a电子级氢氟酸生产线、30t/a高纯五氟化锑生产线、60000t/a聚合硫酸铁生产线、60000t/a聚氯化铝铁生产线、2t/a氟化石墨(氟化碳)生产线,其中聚合硫酸铁生产线和聚氯化铝铁生产线拟利用现有项目产生的母液(含铁废水)作为原料,减少废酸处理量和废水排放量。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7月26日对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进行了备案(闽工信备[2024]G010008号,详见附件2)。1.2项目特点在对项目分析及现场踏勘基础上,对本次项目特点进行整理如表1.2-1所示。表1.2-1项目特点序号项目特点特点说明1项目性质改扩建项目涉及电子级氢氟酸、高纯五氟化锑、聚合硫酸铁、聚氯化铝铁、氟化石墨(氟化碳)5种产品生产,其中聚合硫酸铁生产线和聚氯化铝铁生产线拟利用现有项目产生的母液(含铁废水)作为原料,减少废酸处理量和废水排放量,属于现有项目提升改造,其余产品均属于氟化工产业,项目已通过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2选址改扩建项目选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黄砂新材料循环产业园,在现有厂址的红线范围内实施,无新增用地,厂址所在区域周边为园区道路和工业企业,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名胜古迹及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属于非环境敏感区。3生产原料及生产工艺①电子级氢氟酸生产线主要工艺包括脱砷、精馏、吸收冷却、调配等,主要原辅材料为无水氢氟酸、氟气和纯水;②高纯五氟化锑生产线主要工艺包括氟化、蒸馏等,主要原辅材料为精锑、氟气;③聚合硫酸铁生产线主要工艺包括混合溶解、氧化反应、水解、聚合等,主要原辅材料为硫酸亚铁、硫酸、母液(含铁废水)、氧气、亚硝酸钠和纯水;④聚氯化铝铁生产线主要工艺包括聚合反应、沉淀、压滤,其中固体聚氯化铝铁生产还需要进行喷雾干燥以去除水分,主要原辅材料为氢氧化铝、铝酸钙、母液(含铁废水)、盐酸、铝泥;⑤氟化石墨(氟化碳)生产线主要工艺包括干燥、筛分、高温处理、氟化、水洗、碱洗、烘干等,主要原辅材料为碳粉、氟氮混合气、纯水和氢氧化钠溶液。4敏感目标本项目选址于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黄砂新材料循环产业园,项目项目周边4敏感目标均为工业企业或园区道路。项目周边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离最近的地表水体为西侧约380m处的渔塘溪;距离最近的居住区为西北侧约1500m的坂头自然村。5环境影响项目污染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气、喷雾干燥废气、碱洗、清洗废水、纯水系统浓水、生活污水和各类固废,其中废水经厂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莘口综合污水处理厂;废气分别经“水喷淋+碱喷淋”、“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等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各类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后综合利用;项目周边环境不敏感,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与项目距离为1500m,受项目影响不大。6环境应急措施项目建设了事故应急池,并配套了废水事故排放的防范措施,杜绝废水事故排放。1.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因此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详见表1.3-1。表1.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环评类别项目类型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农药制造263;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合成材料制造265;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267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受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益思渠(厦门)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单位”)承担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书见附件1)。本单位接受委托任务后,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5日在福建环保网(https://www.fjhb.org/huanping/yici/30555.html)进行第一次公示。本单位对建设单位所在区域周围环境现状进行了实地踏勘,详细了解项目内容,收集有关信息资料,对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等进行调查、委托监测;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的实际,结合区域发展的特点,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有关规范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建设单位于2024年10月14日在福建环保网、三明日报及周边村镇进行第二次公示。本项目环评工作程序见图1.3-1。1概述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第阶段第阶段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阶T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图1.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产业政策符合性(1)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二类限制类中四、石化化工的第12条:“氟化氢(HF,企业下游深加工产品配套自用、电子级及湿法磷酸配套除外)生产装置”,本项目电子级氢氟酸生产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项目;聚合硫酸铁和聚氯化铝铁采用现有项目产生的母液(含铁废水)作为原料生产,属于目录第一类鼓励类中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12条:“工业“三废”循环利用:“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高纯五氟化锑、氟化石墨(氟化碳)不属于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项目。1概述项目已于2024年7月26日在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表编号:闽工信备[2024]G010008号,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均不属于此类限制和禁止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土地用地政策。1.4.2与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1)《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2023年4月,三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新对《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2022年1月版)进行修改,细化了产业定位,结合化工园区认定要求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2023年4月版)。与原《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相比,主要修改调整内容如下:1、规划红线范围调整规划总用地面积由原来的238.48hm2减少为147.51hm2,面积减少了90.97hm2。①按省级化工园区认定封闭化管理要求(国道不应穿过园区),将原534国道沿线西南侧区域调出规划范围。②按省级化工园区认定封闭化管理要求(国道不应穿过园区),以河流为界,将中部渔塘溪西侧用地调出规划范围。③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界线,将超出城镇开发边界的用地调出规划范围。④原控规规划范围跨过莆炎高速,将涉及到高速用地的原350403-25-A-10(局部用地)、350403-25-C-01、350403-25-C-18、350403-25-C-19地块调整出规划范围;⑤南部涉及到534国道改线用地区域调出规划范围。(备注:根据①调整,旧534国道调出园区范围,园区入口设置在特勤消防站西侧,园区出口设置在盛达化工西侧,以此实现封闭化管理。)⑥涉及到城镇开发边界用地区域调出规划范围。2、道路线形调整①迎宾路超出城镇开发边界,山体较高,且有高压电塔,维护后取消迎宾路;②黄砂三路由于局部路段道路坡度较大(大于6%),不满足化工园区道路安全11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位置以及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排放走向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建档管理,并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11.5.3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作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验收时间建设单位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期限一般为3个月。环保设施需要调试的,验收适当延期,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9个月。二、验收程序(一)自行或委托编制验收报告: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需组织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报告能力的,可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验收报告的行为负责,可通过合同明确受委托技术机构编制验收报告的义务并监督其依约履行。验收监测需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二)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需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11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表11.5-4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一览表项目污染源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废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装置(采用“三级絮凝沉淀+A2/O”处理工艺,处理能力360t/d)处理后排入莘口综合污水处理厂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和莘口综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相对严格限值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地埋式一体化装置处理后排入莘口综合污水处理厂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和莘口综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相对严格限值电子级氢氟酸工艺废气先经降膜吸收塔吸收处理,然后引至现有HF储罐呼吸气处理设施处理(两级水洗+一级碱洗+气液分离),最后经现有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限值要求高纯五氟化锑工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碳罐调节进入现有水环式真空泵循环水罐排放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5号排气筒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限值要求废气聚合硫酸铁、聚氯化铝铁工艺废气经负压收集至新建“二级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6号排气筒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限值要求喷雾干燥废气经“二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7号排气筒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限值要求筛分废气、氟化石墨工艺废气筛分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氟化石墨工艺废气收集后经“碳罐反应吸附+碳罐缓冲罐+碱洗缓冲罐+碱洗罐+碱喷淋”处理,然后一同通过15m高DA008排气筒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限值要求噪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振垫、消声器、隔声间等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限值,靠近园区大道一侧执行4类标准限值11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固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依托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依托现有项目固废临时贮存库,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固废临时贮存库;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置落实固废处置的各项要求环境风险风险防范措施无水氢氟酸储罐区、中间液体料罐按规范设置围堰,生产装置区、危化品仓库、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间已设浅围堰或事故沟;厂内设360m3+125m3事故应急池和60m3+75m3初期雨水池;配电房设有应急电源;重点岗位设有气体泄漏报警器;重点设备设置安全阀,安全阀后废气引至吸收吸附保护装置;已按分区防渗要求进行防腐防渗措施;设有土壤监测点;厂内设置地下水监控井验收措施落实情况地下水地下水污染防范措施按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验收措施落实情况环境管理排污口规范化检查废水排污口、排气筒和固废堆场应设置的标志牌现场检查1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2.1建设项目的建设概况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原厂区内进行改扩建及环保提升改造,建设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改扩建项目不新增产能及用地,新增投资5000万元,拟建设20000t/a电子级氢氟酸生产线、30t/a高纯五氟化锑生产线、60000t/a聚合硫酸铁生产线、60000t/a聚氯化铝铁生产线、2t/a氟化石墨(氟化碳)生产线,其中聚合硫酸铁生产线和聚氯化铝铁生产线拟利用现有项目产生的母液(含铁废水)作为原料,减少废酸处理量和废水排放量。12.2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现状评价根据三明市三元区2023年8月~2024年7月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大气常规因子的监测结果,监测因子:SO2、NO2、PM10、PM2.5、CO、O36个基本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达标区。根据对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补充监测结果,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氟化物、氯化氢、硫酸等小时浓度、日均浓度监测值均符合相应标准限值。(2)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根据引用的《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于2023年8月16日至18日对园区周边渔塘溪、沙溪的监测结果,渔塘溪、沙溪各项水质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水环境功能属于达标区。(3)声环境现状根据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4a类区标准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地区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划要求。(4)地下水环境现状根据监测,本次地下水环境调查中除D3、D4、D5中部分点位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耗氧量、氟化物、铁、锰外,其余指标以及D1、D2、S1点位全部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2017)Ⅳ类标准,超标原因详见5.3.4章节。(5)土壤环境现状根据监测,项目厂区内及厂区周边各监测点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均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可见项目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12.3主要环境影响12.3.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1、选用AERSCREEN模式对项目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进行估算预测,正常工况下,最大落地浓度污染物为氟化物,Pmax=73.20%,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2、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3、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氯化氢在网格点最大占标率266.94%,超标166.94%,在敏感点未出现超标;氟化物在网格点最大占标率209.30%,超标109.30%,在敏感点未出现超标。4、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设定为电子级氢氟酸生产线所在车间外100m范围和聚氯化铝铁生产线所在车间外50m范围。12.3.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配套不同的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莘口综合污水处理厂。废水经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和莘口综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相对严格限值后,纳入莘口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不直接外排至外环境,不会对地表水造成直接影响。12.3.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正常运行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结合项目的特点,地下水主要影响来自工业氢氟酸储罐破损发生短期瞬时泄漏而防渗措施又同时失效和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底部破损,氢氟酸和废水渗入含水层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造成地下水因子超标,对地下水影响较大。因此,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染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滴、漏,将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和监控,严防生产装置,生产物料相关的地上、地下设备、管道泄漏事故或人为泄漏,一旦发现泄漏现象,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对污染源防渗进行修复截断污染源,能使此状况下项目对周边地下水的影响降至最小,项目对周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可接受。12.3.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生产期间设备的运行噪声在各厂界处的昼间预测值为58.0~62.2dB(A),夜间预测值为51.5~54.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及4类标准。由此可见,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产生的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12.3.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固废处置本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在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遵循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相关规划、规范、技术指南、管理指标的前提下,项目运营期的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均能得到资源化利用或合理处置。12.3.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包括氢氟酸储罐破裂泄露时造成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污染事故、生产车间和危废暂存间防渗层破碎导致污染物下渗污染周围地下水环境的事故以及火灾引发的次生消防废水污染、废气及废水事故性排放风险。本报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若发生事故,也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较小程度内,减小损失。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严格执行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防止事故的发生。本评价认为,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并采取有效的综合管理措施的前提下,所产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风险水平之内。12.4公众参与采纳情况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参说明文件: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23日在福建环保网(https://www.fjhb.org/huanping/yici/29829.html)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报告书完成送审阶段,建设单位于2024年10月14日在福建环保网发布了本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和第二次公示,并两次在《三明日报》刊登了本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信息,且于项目周边村庄张贴环评第二次公示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接到公众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设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12.5环境保护措施12.5.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电子级氢氟酸工艺废气先经降膜吸收塔吸收处理,然后引至现有HF储罐呼吸气处理设施处理(两级水洗+一级碱洗+气液分离),最后经现有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2)高纯五氟化锑工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碳罐调节进入现有水环式真空泵循环水罐排放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5号排气筒排放。(3)聚合硫酸铁、聚氯化铝铁工艺废气经负压收集至新建“二级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6号排气筒排放。(4)喷雾干燥废气经“二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7号排气筒排放。(5)筛分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8排气筒排放。(6)氟化石墨工艺废气收集后经“碳罐反应吸附+碳罐缓冲罐+碱洗缓冲罐+碱洗罐+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8排气筒排放。12.5.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已建地埋式一体化装置处理后排入莘口综合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装置(采用“三级絮凝沉淀+A2/O”处理工艺,处理能力360t/d)处理后排入莘口综合污水处理厂。12.5.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采取多种处理方式联合降噪。利用减振、隔声等措施进行处理,可大大降低噪声车间对厂界外的影响,通过对主要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等多种措施综合处理,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12.5.4固废防治措施本项目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堆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12.5.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将生产装置区域内易产生泄漏的设备按其物料的物性分类集中布置,对于不同物料性质的区域,分别设置围堰;(2)完善地表污水和雨水的收集系统,减少污染物下渗的可能性。各装置污染区地面初期雨水及使用过的消防水全部收集进入雨水收集池、应急池;(3)按照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对厂区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可以确保区域地下水不因项目建设而受到影响。12.5.6环保投资项目环保投资为90.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8%。12.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将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环境经济效益分析结果表明,在实施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支付一定的环境代价后,不仅可达到预定的环境目标,减轻对环境的破坏,同时还可以挽回一定的经济效益,在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同时,使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和谐的统一,保证了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12.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项目现已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研究、制定有关环保事宜,统筹厂区的环境管理工作,实行监督管理。人数2人,该机构应接受上级各级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环保制度的贯彻落实。环境监测主要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按照制订的计划进行监测,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部门执行各项环境法规、标准、开展环境管理提供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项目制定营运期的环境监测计划符合实际,操作可行。12.8总量控制改扩建后项目排放总量为:废水:化学需氧量1.036t/a、氨氮0.01t/a、氟化物0.041t/a、氯离子78.501t/a;废气:二氧化硫0.8t/a、氮氧化物7.782t/a、氟化物0.94924t/a、氯化氢0.411t/a、硫酸雾0.094t/a、颗粒物0.2481t/a。12.9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二类限制类中四、石化化工的第12条:“氟化氢(HF,企业下游深加工产品配套自用、电子级及湿法磷酸配套除外)生产装置”,本项目电子级氢氟酸生产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项目;聚合硫酸铁和聚氯化铝铁采用现有项目产生的母液(含铁废水)作为原料生产,属于目录第一类鼓励类中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12条:“工业“三废”循环利用:“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高纯五氟化锑、氟化石墨(氟化碳)不属于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12.10清洁生产符合性本项目生产工艺均为国内成熟的先进工艺。通过建设项目清洁生产的分析与评价,该项目原辅材料的综合利用率较高,符合清洁生产从源头抓起的原则,有效地减少末端处理负荷,同时该项目所采取的能够体现清洁生产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等,均可很大限度地削减污染物的排放,减轻企业末端“三废”治理的压力,另一方面,企业也从节能降耗中获取经济效益。建设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其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国内先进水平。12.11环境影响可行性结论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水资源及能源能满足工业生产要求,与周边环境可相容,选址合理可行。项目采用的工艺较为先进,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用的污染治理技术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厂址区域环境质量可达功能区划要求。因此,本报告认为该项目在实现总量控制要求和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月目录1概述1.1编制依据1.2公众参与调查意义1.3公众参与调查的形式和内容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公开内容及日期2.2公开方式2.3公众意见情况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3.1公示内容及时限3.2公开方式3.2.1网络3.2.2张贴公告3.2.3报纸刊登3.3查阅情况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4其他公众参与情况5公众意见处理情况6报批前公开情况6.1公开内容及日期6.2公开方式7其他8诚信承诺附件1:一次公示内容附件2:二次公示内容1概述根据我国的环境保护法规和管理条例的要求,在环评中开展的公众参与工作也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使决策者在决定项目的建设时充分兼顾公众的利益和要求,避免片面性,减少盲目性,使项目的设计规划更完善、更合理,为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打好基础。同时通过开展公众参与,可了解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及公众对本改扩建工程的反映,使工程更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更全面、客观,让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公众了解基本概况及由项目引起的环境问题,有利于提高民众的环境意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支持环境保护事业,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公众意见表达,让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提出自己的意见,以供企业管理者、行政主管部门参考。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对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本工程公众参与采取了报纸公示、网络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公司对公众意见进行统计分析和归纳整理,并将严格按照公众意见开展工程建设和生产。1.1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3)《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2013年11月14日;(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1.2公众参与调查意义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部分,一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首先考虑的是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问题,但是,项目的开发建设对当地居民和公众的影响同样也十分重要。因为一个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对当地的经济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公众健康等方面都会产生深刻的不可逆转的影响,而当地公众和社会团体是最直接的受影响者。因此,当地公众和社会团体对开发项目的态度是不容忽视的,实施公众参与是必要的,它的意义在于:(1)公众参与过程中,把项目可能引起的有关环境问题告诉公众,可以让公众了解项目,换取公众的理解与支持,使项目能被公众充分认可,同时提高了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2)公众,尤其是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他们对和项目有关的环境问题以及相应的环境影响的感受是直接的,也是较敏感的,往往会意识到某些重大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会对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提出有益的看法,有利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进行。(3)通过公众参与,可获知公众对项目的各种看法、意见,为维护公众的切身利益找到依据,在环评过程中充分采纳可行性建议,减少由于二者缺乏联系而使公众产生的担忧,尽可能降低对公众利益的不利影响,使之得到必要的补偿。(4)在环境影响评价后的评估工作中,主要依靠公众监督的作用,公众的积极参与,是环境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项目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环境质量,确保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1.3公众参与调查的形式和内容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黄砂新材料循环产业园的现有厂区内。本项目公众参与以网络平台、报纸刊登、现场公告等方式为主,共进行了二次公众参与调查,具体调查时间、调查方式见表1.3-1。表1.3-1公众参与调查时间及调查方式序号工作内容时间方式公示日期公示地点备注1首次环评信息公示确定委托项目环评单位7个工作日内网络公示2024.06.24~2024.07.05福建环保网未收到公众意见和建议2第二次公示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网络、报纸、现场张贴三种公示方式同时进行2024.10.14~2024.10.25三明日报;福建环保网、黄砂村等未收到公众意见和建议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公开内容及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6月23日委托益思渠(厦门)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4年6月24日进行首次环评信息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中的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7个工作日内进行首次环评信息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三全化工科有t产开项目环墙评价信第一次公示(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4)征求公众意见事项;(5)提交反馈意见的方式和途径。2.2公开方式我司于2024年6月23日~2024年7月5日在福建环保网(https://www.fjhb.org/huanping/yici/30555.html)进行了“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截图见图2.2-1。图2.2-1第一次网络公示截图2.3公众意见情况在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期间,我司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3.1公示内容及时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3.2公开方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建设三含业工1升项自环彩韦二次息公示-0单位应当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一)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二)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三)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鼓励建设单位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及其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发布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信息。3.2.1网络我司于2024年10月14日在福建环保网(https://www.fjhb.org/huanping/erci/33774.html)发布了“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的相关信息,公示截图见图3.2-1。图3.2-1第二次网络公示截图3.2.2张贴公告我司于2024年10月14日在黄砂村公告栏,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向当地公众公开“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现场照片见图3.2-2。阳下行星美成P图3.2-2黄砂村张贴公告照片3.2.3报纸刊登我司于2024年10月16日和2024年10月18日分别在三明日报上刊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信息,公示照片详见图3.2-3~3.2-4。司要闻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静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件图3.2-3第一次报纸刊登照片(2024年10月16日)a要闻联部队里道以军香欧盟16国称将对以色列施加最大压力以投军降准成备接在n计北划H1德国总理重申反对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加证关税老R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清清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图3.2-4第二次报纸刊登照片(2024年10月18日)3.3查阅情况我司在公司所在地、环评单位所在地分别提供纸质的《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供公众查阅。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公众前往上述两处场所查阅征求意见稿。在网络公示期间,有224名公众进入网站查看。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期间,我司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4其他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未采取公众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的公众参与调查。5公众意见处理情况在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两次公告期间,我司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6报批前公开情况6.1公开内容及日期我司在向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即于2024年10月30日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为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未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应公开的内容)和公众参与说明,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要求。6.2公开方式我司采用网络公开方式进行本项目报批前公示,即于2024年10月30日在福建环保网进行网络平台信息公开,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要求。7其他本项目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8诚信承诺我司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在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充分采纳了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问题意见要求进行说明,并按照要求编制公众参与说明。我司承诺,本次提交的《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承诺单位: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时间:2024年10月附件1:一次公示内容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益思渠(厦门)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位于三明市三元区黄砂新材料循环产业园,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及清洁生产提升改造,购置AHF中间罐、除砷塔、精馏塔釜、精馏塔、冷却器等设备,设计年产20000吨电子级氢氟酸、30吨高纯五氟化锑、2吨氟化石墨;同时对现有项目废水处理方式进行调整,对废水进行回收处理,获得副产品聚合硫酸铁、聚氯化铝铁。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黄砂新材料循环产业园联系方式:张总18806089708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益思渠(厦门)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商务运营中心171号1004室联系方式:陈工17350873073四、征求公众意见事项(1)公众对于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2)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3)公众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五、公众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的看法,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也将通过网络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了解公众意见。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6月24日附件2:二次公示内容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现向公众公开含氟新材料及清洁生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一)获取征求意见稿方式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直接到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黄砂新材料循环产业园(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电子版见附件。(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距项目厂界周边2.5公里范围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坂头自然村、畔溪自然村、黄砂村等(三)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方式一:电子邮件发送请将公众意见表下载填好后发送至邮箱:1019758789@qq.com方式二:信函、传真或现场送达请将公众意见表格下载,打印填写好后邮寄至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黄砂新材料循环产业园(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张先生,18806089708。或者至建设单位现场提交至项目负责人。(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单位: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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