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石渣 水稳用砂石招标采购公告(2024)



2024年11月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龙岩市国弘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国弘水稳用砂石生产项目
龙岩市长汀县古城镇腾峰路55号
龙岩市国弘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龙岩市新四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项目代码:2401-350821-04-01-156787)位于龙岩市长汀县古城镇腾峰路55号,东侧为闲置铁派警务室,南侧为其它企业,西、北侧为山地。项目外购废石渣,采用各类破碎机及相关的配套环保设施,经破碎、筛分工艺,年产20万吨水稳用砂石。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古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产品堆场应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石料给料、破碎、筛分工序均须布置于封闭车间,各起尘工段应采用有效的抑尘措施,产品外运应苫盖。 3、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降低各类生产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防控措施。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应综合利用。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回用于设备润滑。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2293568、2293569(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石渣 水稳用砂石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