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301-331181-04-01-918359
项目名称
龙泉市启明路市政工程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审核
已办结
2023-04-10 16:14:24.0
331181202300026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已办结
2023-05-11 10:45:35.0
龙发改投资〔2023〕104 号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含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验收
已办结
2024-11-01 10:18:11.0
[2024]龙城档验字(62)号
市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已办结
2023-08-02 15:31:52.0
龙水利〔2023〕115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审核
已办结
2023-02-17 09:05:23.0
331181202300008
政法委
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
已办结
2023-03-31 15:12:44.0
龙泉政法风评〔2023〕12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划拨用地审批一件事联办
已办结
2023-08-09 15:21:18.0
331181202300049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3-08-09 15:40:48.0
331181202300099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已办结
2023-02-02 15:14:18.0
龙发改投资〔2023〕28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多合一)
已办结
2023-08-11 14: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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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龙发改投资〔2023〕104号关于龙泉市启明路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你单位《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要求龙泉市启明路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龙建设投资〔2023〕1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组织审查、修改,原则同意浙江新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估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一、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龙泉市启明路,南起强沙路,北至张家街。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改造总面积8362.7平方米,其中新增用地面积6405.6平方米,外挑部分面积498.5平方,两侧交叉口路面破除修复改造面积1458.6平方。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挡土墙、给排水、路灯及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全长481.8米,宽12-20米,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千米/小时。其—1—中车行道为沥青路面,人行道为花岗岩路面。DN400PE污水管长523米;DN200铸铁给水管道长466米;DN200-DN400PE雨水管长717米;悬臂式挡土墙全长348米,人行道栏杆长380米。三、道路工程设计原则同意初步设计的道路工程设计。四、配套工程设计原则同意初步设计的配套工程设计。五、项目业主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8个月。七、招标方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规定,本项目限额以上施工、设备和服务采购等必须依法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项目单位在招标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法实施公开招标。八、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49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63.4万元(其他分项概算详见附件)。所需建设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九、其它1.请建设单位加强与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2.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2—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3.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4.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投资项目信息管理要求,请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和相关审批信息,并报送当地统计部门。请据此限额进行施工图设计。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5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3—概算核定表工程名称:龙泉市启明路市政工程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万元)一工程费用1063.41道路工程万元803.42路灯工程万元60.53交通管理设施万元31.54污水工程万元64.35雨水工程万元62.96给水工程万元40.8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6.41建设管理费57.91.1代建管理费万元1234.7分档累差23.51.2建设管理其他费万元1063.4分档累差14.11.3工程监理费万元1063.4插入法20.32勘察设计费33.82.1工程勘察费万元6.02.2工程设计费万元1063.4插入法27.83征地及报批费用平方米6405.6367235.14水土保持编制费万元2.05工程测量费万元3.06环境影响评估费万元1.07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万元1063.40.85%9.08社会风险评估费万元3.99工程保险费万元1063.40.30%3.210政策处理费万元30.011防洪影响评价费万元7.5三基本预备费43.51基本预备费万元1449.833%43.5四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一+二+三一+二+三1493.3—5—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抄送:龙泉市资规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水利局、教育局、统计局、审计局、行政服务中心、剑池街道。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3年5月11日印发项目代码:2301-331181-04-01-918359—6—龙泉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验收编号:[2024]龙城档验字(62)号工程名称龙泉市启明路市政工程龙泉市启明路市政工程龙泉市启明路市政工程龙泉市启明路市政工程龙泉市启明路市政工程实际工程名称龙泉市启明路市政工程龙泉市启明路市政工程龙泉市启明路市政工程龙泉市启明路市政工程龙泉市启明路市政工程工程地址龙泉市启明路,南起强沙路,北至张家街龙泉市启明路,南起强沙路,北至张家街龙泉市启明路,南起强沙路,北至张家街龙泉市启明路,南起强沙路,北至张家街龙泉市启明路,南起强沙路,北至张家街开工日期2023080920230809计划竣工日期2024071920240719基建负责人王宇王宇电话1385709963913857099639档案员姓名毛玲娟毛玲娟电话1885782420218857824202建设单位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单位浙江中材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材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浙江新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新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丽水华晟建设有限公司丽水华晟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盛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盛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331181202300099号建字第331181202300099号施工许可证号************************************建筑工程面积(平方米)/层数/结构类型/市政工程规模481.80米481.80米481.80米481.80米481.80米验收意见:经查验,该项建设工程档案基本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JJ/T117)、《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95)等标准文件规定,验收合格、特此证明。请按规定抓紧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工程档案。龙泉市城建档案馆(盖章)2024年11月1日验收意见:经查验,该项建设工程档案基本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JJ/T117)、《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95)等标准文件规定,验收合格、特此证明。请按规定抓紧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工程档案。龙泉市城建档案馆(盖章)2024年11月1日验收意见:经查验,该项建设工程档案基本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JJ/T117)、《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95)等标准文件规定,验收合格、特此证明。请按规定抓紧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工程档案。龙泉市城建档案馆(盖章)2024年11月1日验收意见:经查验,该项建设工程档案基本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JJ/T117)、《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95)等标准文件规定,验收合格、特此证明。请按规定抓紧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工程档案。龙泉市城建档案馆(盖章)2024年11月1日验收意见:经查验,该项建设工程档案基本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JJ/T117)、《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95)等标准文件规定,验收合格、特此证明。请按规定抓紧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工程档案。龙泉市城建档案馆(盖章)2024年11月1日验收意见:经查验,该项建设工程档案基本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JJ/T117)、《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95)等标准文件规定,验收合格、特此证明。请按规定抓紧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工程档案。龙泉市城建档案馆(盖章)2024年11月1日表格说明:1、本意见书未经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盖章无效。2、本意见书不得涂改。3、本意见书一式三份(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竣工备案部门各一份)4、本意见书为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手续的必要认可文件,不作为其他用途凭证。龙泉市水利局文件龙水利〔2023〕115号龙泉市水利局关于龙泉市启明路市政工程涉河涉堤(占用水域)的批复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龙泉市启明路市政工程涉河涉堤(占用水域)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和《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龙泉市城区大沙溪左岸,道路桩号K0+135至K0+472段沿溪布设。项目拟拆除该段既有护岸挡墙,并新建悬臂式挡土墙,新建悬臂挡墙堤轴线与原堤轴线一致,路面往堤-1-外悬挑1m设置人行道,不占用大沙溪过流断面。二、防洪影响评价新建挡墙堤轴线与原堤轴线一致,未侵占河道行洪断面,不会造成河道阻水和水位壅高,基本不会改变河道水流形态,项目实施后对河底衬砌防冲,可有效抑制河床冲刷。因此,项目建设总体上对河势稳定无影响。三、防洪度汛桥梁施工应尽量避开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确需跨汛期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度汛方案,报龙泉市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中必须加强同防汛、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掌握水情、雨情,确保人身、财产和设施的安全,并服从防汛部门的调度。四、施工组织工程开工前,需将施工方案报龙泉市水利局备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建设,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涉水施工点需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水利智能监管系统,禁止在河道内采砂及外运,确需就地取材利用砂石料的需经龙泉市水利局审批。施工单位需临时建设施工便道(围堰)的,需报龙泉市水利局批准,施工结束前建设单位应拆除河道内阻水设施,恢复河道原状。-2-五、竣工验收该工程竣工验收应有龙泉市水利局到会参加,请予提前通知。龙泉市水利局2023年8月2日抄送:丽水市水利局,河湖管理站、水政事务监督中心-3-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名称:龙泉市启明路市政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备案单位:备案日期: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03月31日证书编号:龙泉政法风评[2023〕12号备案。发证签章:本报告符合评估程序规范要求,予以中共龙泉市委政法委员会发证日期:2023年03月31日报告名称:龙泉市启明路市政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备案单位: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备案日期:2023年03月31日本报告符合评估程序规范要求,予以备案。证书编号:龙泉政法风评[2023〕12号发证签章:中共龙泉市委政法委员会发证日期:2023年03月31日ADBJCFG一guHIK331181202300049EGMIW>-~—-HGM1W~QgH~flae+-aghAE‰,eer-a一七一~gO20238fi9ADBJCFG一guHIK331181202300049EGMIW>-~—-HGM1W~QgH~flae+-aghAE‰,eer-a一七一~gO20238fi9mZ[~QADBJCFG一guHIK331181202300049EGMIW>-~—-HGM1W~QgH~flae+-aghAE‰,eer-a一七一~gO20238fi9G-EADBJCFG一guHIK331181202300049EGMIW>-~—-HGM1W~QgH~flae+-aghAE‰,eer-a一七一~gO20238fi9e-aW>ADBJCFG一guHIK331181202300049EGMIW>-~—-HGM1W~QgH~flae+-aghAE‰,eer-a一七一~gO20238fi9e¥w-2023141wADBJCFG一guHIK331181202300049EGMIW>-~—-HGM1W~QgH~flae+-aghAE‰,eer-a一七一~gO20238fi9一ZP..】CEnoEkADBJCFG一guHIK331181202300049EGMIW>-~—-HGM1W~QgH~flae+-aghAE‰,eer-a一七一~gO20238fi9一--0.64066ADBJCFG一guHIK331181202300049EGMIW>-~—-HGM1W~QgH~flae+-aghAE‰,eer-a一七一~gO20238fi9-ELVADBJCFG一guHIK331181202300049EGMIW>-~—-HGM1W~QgH~flae+-aghAE‰,eer-a一七一~gO20238fi9,,>I×S-aguNeADBJCFG一guHIK331181202300049EGMIW>-~—-HGM1W~QgH~flae+-aghAE‰,eer-a一七一~gO20238fi9s§gADBJCFG一guHIK331181202300049EGMIW>-~—-HGM1W~QgH~flae+-aghAE‰,eer-a一七一~gO20238fi9Y{1E-2EBRpY3EfIR4Efq“IRis.Y{1E-2EBRpY3EfIR4Efq“IRis.T1、FIE丰一ag~hAE‰eslUE十S牛NFJE十-a1zRRXOCKtE丰RL丰bflz-aAF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龙发改投资〔2023〕28号关于龙泉市启明路市政工程立项申请批复的函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你单位《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要求龙泉市启明路市政工程项目立项批复的函》(龙建设投资〔2023〕8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展开前期工作。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随着龙泉市城区快速发展,启明路(强沙路—张家街段)周边地块已陆续完成建设,而本项目作为周边区块的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打通启明路(强沙路—张家街段)道路,给周边住户出行带来方便。同时新建的管道也将极大的缓解本区块的排水压力和用水压力。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1—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拟建地点位于龙泉市启明路,南起强沙路,北至张家街。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约10813平方米,主要建设道路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工程等。其中:道路面积约9775平方米。道路全长约482.5米,道路宽度为20米,按单幅路布置,机动车道宽度2×4.0m,非机动车道宽度2×3.0m,人行道宽度2×3.0m(部分位置受限处人行道宽度1.5m,道路宽度18.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30km/h,路面结构为沥青砼路面。新建污水管道(DN300)全长约523米,给水管道(DN200)全长约466米,雨水管道(DN400)全长约172米,盖板涵(6米×4米)全长约348米。四、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8个月。五、项目业主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项目管理模式项目采用代建制,代建方式为全过程代建。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5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2—八、其他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投资项目信息管理要求,请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和相关审批信息,并报送当地统计部门。请据此批复抓紧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做好衔接,完成相关审批后,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批。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2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3—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抄送:龙泉市资规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统计局、审计局、行政服务中心、剑池街道。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3年2月2日印发项目代码:2301-331181-04-01-918359—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