阀门生产线技改招标采购公告(2024)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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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环立轩阀门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阀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台环建(玉)[2024]161号
2024.11.4
台环建(玉)[2024] 161 号立轩.doc
公告期为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12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台环建(玉)[2024]161号关于玉环立轩阀门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阀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玉环立轩阀门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由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玉环立轩阀门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阀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复如下:一、根据环评报告内容,同意该项目在玉环市龙溪镇梅岙小微企业园区建设,该区域属于台州市玉环市龙溪镇一般管控单元(ZH33108330070)。二、该项目总投资550万元,租用玉环市龙溪镇梅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C栋厂房北侧的部分厂房生产,租赁厂房面积为1500m2,主要购置冲床、数控车床、抛砂机、钻床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万件阀门的生产能力。项目性质、规模、地点以环评报告为准。三、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本项目抛丸粉尘、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项目的二级标准;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并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须做好以下几方面:1、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生活污水需经预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纳管排放。2、强化废气处理措施,产生的抛丸粉尘和焊接烟尘经收集处理后排放。3、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边界噪声达标。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加强回收利用,并建设规范的固废堆放场,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5、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计并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有效预防因污染物事故排放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安全事故,确保周边环境安全。五、若在报批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局将依法撤销该项目的批准文件;或者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或者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六、本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中落实上述意见及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项目竣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4日抄送:龙溪镇人民政府,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阀门生产线技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