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 临时用招标采购公告(2024)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 宜宾市翠屏区第 2 批临时用地的批复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
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

宜宾市翠屏区第
2

临时用地的批复

翠屏区分局:

《关于审批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宜宾市
翠屏区第
2
批临时用地的请示》(翠资源规划〔
2024

76
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永兴分干渠、北总干渠、孔滩提灌分支渠、大塔提灌分支渠、思坡提灌支渠、白花支渠临时使用翠屏区白花镇坝上村坝上组、曹房组、大屋组、桂花组、黄塔组、桥函组、文星组、小屋组、新房组、长屋组,火地村十组,金场村一组、二组、四组、五组,马乾村爱国组、草庙组、马乾组、马一组,四合村金塆组、兴龙组,通关村长石组,王四通村土地组,卫星村居仕组;金坪镇青叶社区
村八组;金秋湖镇民东社区村二组;双谊镇同盟村
3
组;思坡镇
天台社区村六组、七组;永兴镇中元村十组集体土地
21.4636
公顷,
其中农用地
21.2998
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
14.8896
公顷,非永久
基本农田耕地
0.2741
公顷,园地
0.8043
公顷,林地
2.4848
公顷,
其他农用地
2.8470
公顷),建设用地
0.1638
公顷。该临时用地涉

15
个地块。

地块一位于白花镇坝上村桥函组、通关村长石组,用地面积
0.1768
公顷,其中:农用地
0.1726
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
0.1467
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
0.0065
公顷,其他农用地
0.0194

顷),建设用地
0.0042
公顷。

地块二位于白花镇四合村金塆组,用地面积
0.1267
公顷,其
中:农用地
0.1267
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
0.1069
公顷,其他农用

0.0198
公顷)。

地块三位于双谊镇同盟村
3
组,用地面积
1.3321
公顷,其中:
农用地
1.3321
公顷(含林地
1.3321
公顷)。

地块四位于思坡镇天台社区村六组,用地面积
1.0728
公顷,
其中:农用地
1.0728
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
0.2578
公顷,非永久
基本农田耕地
0.0012
公顷,园地
0.3179
公顷,林地
0.4440
公顷,
其他农用地
0.0519
公顷)。

地块五位于思坡镇天台社区村七组,用地面积
0.2216
公顷,
其中:农用地
0.2216
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
0.0262
公顷,非永久
基本农田耕地
0.0076
公顷,林地
0.1878
公顷)。

地块六位于金坪镇青叶社区村八组,用地面积
0.5229
公顷,
其中:农用地
0.5229
公顷(含园地
0.4864
公顷,林地
0.0365
公顷)。

地块七位于金秋湖镇民东社区村二组,用地面积
0.0897
公顷,
其中:农用地
0.0860
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
0.0517
公顷,非永久
基本农田耕地
0.0268
公顷,林地
0.0021
公顷,其他农用地
0.0054
公顷),建设用地
0.0037
公顷。

地块八位于金秋湖镇民东社区村二组,用地面积
0.0456
公顷,
其中:农用地
0.0456
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
0.0427
公顷,其他农
用地
0.0029
公顷)。

地块九位于白花镇卫星村居仕组,用地面积
0.0882
公顷,其
中:农用地
0.0827
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
0.0287
公顷,非永久基
本农田耕地
0.0333
公顷,其他农用地
0.0207
公顷),建设用地
0.0055
公顷。

地块十位于永兴镇中元村十组,用地面积
0.1293
公顷,其中:
农用地
0.1293
公顷(含林地
0.1293
公顷)。

地块十一位于白花镇坝上村大屋、黄塔、桥函组,用地面积
0.5900
公顷,其中:农用地
0.5881
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
0.4091
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
0.0039
公顷,林地
0.1078
公顷,其他
农用地
0.0673
公顷),建设用地
0.0019
公顷。

地块十二位于白花镇坝上村桥函、新房、长屋组,用地面积
2.7444
公顷,其中:农用地
2.6934
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
2.0622
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
0.0001
公顷,林地
0.0703
公顷,其他
农用地
0.5608
公顷),建设用地
0.0510
公顷。

地块十三位于白花镇坝上村坝上、桂花、小屋、长屋组,用
地面积
3.5952
公顷,其中:农用地
3.5873
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
2.9984
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
0.0859
公顷,林地
0.0008
公顷,
其他农用地
0.5022
公顷),建设用地
0.0079
公顷。

地块十四位于白花镇坝上村曹房、桂花、文星组,火地村十
组,金场村一、二、四组,王四通村土地组,用地面积
5.9028

顷,其中:农用地
5.8672
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
4.5976
公顷,非
永久基本农田耕地
0.0282
公顷,林地
0.1338
公顷,其他农用地
1.1076
公顷),建设用地
0.0356
公顷。

地块十五位于白花镇金场村四、五组,马乾村爱国、草庙、
马乾、马一组,四合村兴龙组,用地面积
4.8255
公顷,其中:农
用地
4.7715
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
4.1616
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
耕地
0.0806
公顷,林地
0.0403
公顷,其他农用地
0.4890
公顷),
建设用地
0.0540
公顷。

二、该临时用地用于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地下管线敷设作业、工棚、弃渣场,临时用地单位为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临时用地必须按照批准的用地规模、用途、年限使用土地,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禁止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严禁超批准范围使用土地。

四、严格按照所呈报的临时用地合同做好临时用地补偿工作,妥善解决好被使用土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五、按照所呈报的《土地复垦方案》中临时用地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做好拟使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六、严格按照签订的《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落实好土地复垦费并按期缴存;用地期满后按照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履行土地复垦义务,临时用地期满后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经你局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归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七、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四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你局要严格按照上述工作要求履行好监管职责,发现违法用地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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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时用地 临时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