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布料机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对宿迁中顺构件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万立方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宿迁中顺构件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万立方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84396253;
Email:sqhbglc@126.com;
通讯地址:宿迁市便民方舟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8万立方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项目
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
宿迁中顺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江苏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主持人:张弦
 宿迁中顺构件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宿迁中顺构件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30日,本项目租赁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已建空置厂房,占地面积3450平方米,建筑面积17600平方米,南至红庙村,西至洋陈线,北至张吾庄,东至空地。其中包括生产区2520平方米、办公区1312平方米、仓储区7960平方米。项目购置布料机、提升机、输送线体、旋转翻转笼、吊壁码垛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17台(套),购买混凝土、脱模剂等材料,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万立方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规模。目前项目已取得宿迁市洋河新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洋行审备[2024]23号。
(1)废气:本项目原料为外购成品混凝土不产生废气,项目通过密闭运输、喷雾抑尘措施减少汽车扬尘产生量。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接管至洋河新区富春紫光污水处理厂。洋河新区富春紫光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 1中C标准。 (3)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4)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8万立方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宿迁中顺构件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备案证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环评委托书附件5信用承诺书附件6声明确认单附件7环评合同附件8厂房租赁协议附件9现场勘察单附件10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附件11不动产权证书附件12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查询报告附件13混凝土购置合同附件14已缴纳罚款发票附件15项目入园证明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500m环境概况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区域水系图附图5项目用地规划图附图6生态红线图附图7江苏省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陆域)附图8本项目宿迁市主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相对位置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年产8万立方米混凝土空心小型砌块项目年产8万立方米混凝土空心小型砌块项目年产8万立方米混凝土空心小型砌块项目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403-321357-89-01-6365542403-321357-89-01-6365542403-321357-89-01-636554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建设地点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地理坐标地理坐标(118度20分49.71856秒,33度46分7.86827秒)(118度20分49.71856秒,33度46分7.86827秒)(118度20分49.71856秒,33度46分7.8682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水泥制品制造;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宿迁市洋河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洋行审备〔2024〕23号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目前厂房及设用地(用海)面积(m2)23000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备已建成并投产,已用地(用海)面积(m2)23000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接受处罚宿环罚字用地(用海)面积(m2)23000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1)[2024]12号,罚款用地(用海)面积(m2)23000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已缴纳(见附件14)用地(用海)面积(m2)23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无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审批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规划名称:《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审批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规划名称:《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审批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规划名称:《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审批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文号:宿环建管〔2022〕22号规划环评名称:《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文号:宿环建管〔2022〕22号规划环评名称:《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文号:宿环建管〔2022〕22号规划环评名称:《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文号:宿环建管〔2022〕2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相符性《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规划范围:东与宿淮高速相邻,南距洋青路约300米,西至民便河支流,北距洋青路约200米,总规划用地面积为97.37公顷,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厂房,属于宿迁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工业用地范围内,选址符合用地规划要求。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产业定位:遵循中国制造2025战略,有机融入洋河新区产业布局,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区应做大做强木材产业、稳步提升绿色新材料产业、战略布局包装产业,并建设现代物流服务系统,构建完整的产业体系框架。本项目为水泥制品制造,属于绿色建材,符合园区规划。2、规划环评产业定位相符性根据《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产业定位为:遵循中国制造2025战略,有机融入洋河新区产业布局,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区应做大做强木材产业、稳步提升绿色新材料产业、战略布局包装产业,并建设现代物流服务系统,构建完整的产业体系框架。(1)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木材加工木材精加工发挥全镇木材精加工领域的比较优势,依加快传统木材加工向新型化、高端化、特色化、智能化转型,重点生产高品质纤维板自动化人造板、欧松板和装饰板等林业木材产品。木材深加工: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依托木材精加工的基础,进一步延长木材加工产业链,定位为高端品牌家具的制造中心,引进全产业链高档木质家具品牌,建立具有区域特色和影响力高端木材家具产业制造基地。(2)稳步提升产业:绿色新材料绿色材料:依托现有企业,顺应材料行业智能化、绿色化、部品化、标准化的发展趋势,依据国家关于绿色材料产业的相关要求,在园区布局环保材料产业,重点发展装配式建材产业,包括建筑钢构、自然绿色建材等。(3)战略布局新兴产业:包装产业包装产业:结合市场资源、区域经济发展和空间承载能力,引导包装产业链式发展,在产业链延伸方向上建立相互配套、分工协助关系,形成相互关联、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增强产业配套能力,依托园区平台,整合各种资源,形成稳定、持续的竞争优势。(4)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商贸物流商贸物流:利用园区现有区位、交通及产业基础优势,大力发展枢纽经济,不断完成形成仓储配送、物流信息管理为一体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培育电商平台,积极引进电子商务企业和快递企业入驻。本项目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项目,属于绿色建材类,符合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绿色新材料产业定位。本项目与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表1-1。表1-1项目与《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包装产业:结合市场资源、区域经济发展和空间承载能力,引导包装产业链式发展,在产业链延伸方向上建立相互配套、分工协助关系,形成相互关联、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增强产业配套能力,依托园区平台,整合各种资源,形成稳定、持续的竞争优势。(4)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商贸物流商贸物流:利用园区现有区位、交通及产业基础优势,大力发展枢纽经济,不断完成形成仓储配送、物流信息管理为一体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培育电商平台,积极引进电子商务企业和快递企业入驻。本项目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项目,属于绿色建材类,符合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绿色新材料产业定位。本项目与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表1-1。表1-1项目与《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包装产业:结合市场资源、区域经济发展和空间承载能力,引导包装产业链式发展,在产业链延伸方向上建立相互配套、分工协助关系,形成相互关联、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增强产业配套能力,依托园区平台,整合各种资源,形成稳定、持续的竞争优势。(4)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商贸物流商贸物流:利用园区现有区位、交通及产业基础优势,大力发展枢纽经济,不断完成形成仓储配送、物流信息管理为一体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培育电商平台,积极引进电子商务企业和快递企业入驻。本项目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项目,属于绿色建材类,符合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绿色新材料产业定位。本项目与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表1-1。表1-1项目与《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规划环评批复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位于洋河新区西南,东与宿淮高速相邻,南距洋青路约300米,西至民便河支流,北距洋青路约200米,总规划用地面积为97.37公顷,规划范围位于洋河新区红庙村。本项目位于洋河新区红庙村,租赁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选址相符。相符本轮创业园工业发展以发展木材加工、绿色新材料、包装产业为主本项目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项目,属于绿色建材类,符合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绿色新材料产业定位。相符(一)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进一步强化园区空间管控,减轻产业发展对生态环境、人居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园区内现有部分居住区,现状存在“工居混杂”现象,园区西边界和东边界需设置50米大气防护距离,园区内及东、西边界外50米内的居民集中搬迁计划应于2023年11月底完成,到期未完成的不得审批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管控区为3.8km,企业周边50m无敏感保护目标。相符(二)加强源头治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强化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以及精细化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执行相应的废水、废气排放控制标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取得管理部门书面同意落户等意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入园。非主导产业项目可引进少量质态较好的轻污染项目。加强甲醛污染管控,园区企业VOCs物料应符合《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中相关标准。其中木材加工企业用胶的游离甲醛应小于0.3%(相关文件另有规定除外),并提供质量检测报告,相关问题未整改前,园区木材加工企业不得扩大产能或引进新的木材加工企业。本项目经密闭运输、喷雾抑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管至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已与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工业项目进区投资合同书,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本项目不涉及VOC物料,不属于木材加工企业。相符相符(三)完善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园区污水汇入污水提升泵站,经污水提升泵站提升后经压力管道排入宿迁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应加快污水管网建设,企业生产废水必须经预处理后的达到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要求接管,未接入污水处理厂的项目不得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产业园现状未实施集中供热。规划由宿迁国电热电厂对园区进行供热。规划期产业园将加快供热管网建设,供热管网未覆盖前,园区新建项目以使用轻质柴油、电能等清洁能源为主,区内现有生物质锅炉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园区严格限制使用燃煤或其他高污染燃料供热。园区不设置固体废物处置场所,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区内综合利用。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园区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均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本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管至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不涉及供热,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均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相符(四)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环境应急管理制度,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落实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环境应急响应流程。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推动园区及企业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清单并及时整改到位,督促重点企业采取设置设立事故应急储存池、雨水排口设置阀门等应急防范措施。完成园区三级环境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设施,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项目投产后建立污染预防机制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制度。企业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积极配合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相符综上可知,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综上可知,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综上可知,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2建设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2建设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2建设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2建设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2建设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2建设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2建设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2建设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其他符合性分析序号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其他符合性分析22《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附件3《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经对照,本项目未列入限制、禁止和淘汰目录。经对照,本项目未列入限制、禁止和淘汰目录。经对照,本项目未列入限制、禁止和淘汰目录。其他符合性分析3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禁止准入类,亦不属于文件中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的项目类型。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禁止准入类,亦不属于文件中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的项目类型。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禁止准入类,亦不属于文件中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的项目类型。其他符合性分析4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文中禁止类项目。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文中禁止类项目。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文中禁止类项目。其他符合性分析55《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其他符合性分析66《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经对照,经项目无烧结工艺,非粘土实心砖,不在文件中高污染产品名录、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内。经对照,经项目无烧结工艺,非粘土实心砖,不在文件中高污染产品名录、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内。经对照,经项目无烧结工艺,非粘土实心砖,不在文件中高污染产品名录、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内。其他符合性分析77《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单的通知》(苏环便函〔2021〕903号)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其他符合性分析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①《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宿环发〔2020]78号)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厂房,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项目建设与相应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相符性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①《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宿环发〔2020]78号)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厂房,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项目建设与相应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相符性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①《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宿环发〔2020]78号)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厂房,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项目建设与相应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相符性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①《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宿环发〔2020]78号)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厂房,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项目建设与相应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相符性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①《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宿环发〔2020]78号)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厂房,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项目建设与相应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相符性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①《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宿环发〔2020]78号)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厂房,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项目建设与相应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相符性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①《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宿环发〔2020]78号)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厂房,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项目建设与相应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相符性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①《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宿环发〔2020]78号)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厂房,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项目建设与相应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相符性其他符合性分析所在区域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要求管控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其他符合性分析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引入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化工、染料、农药、印染、电镀、铸造、热处理等环境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禁止引入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化工、染料、农药、印染、电镀、铸造、热处理等环境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C3021水泥制品制造,不属于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化工、染料、农药、印染、电镀、铸造、热处理等环境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根据《江苏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2020年宿迁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8.39万吨/年、0.91万吨/年、2.34万吨/年、0.235万吨/年、2.07万吨/年、2.18万吨/年、2.96万吨/年、8.93万吨根据《江苏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2020年宿迁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8.39万吨/年、0.91万吨/年、2.34万吨/年、0.235万吨/年、2.07万吨/年、2.18万吨/年、2.96万吨/年、8.93万吨本项目废气废水无需申请总量符合/年/年/年环境风险防控环境风险防控园区应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园区应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园区应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项目投产后建立污染预防机制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制度。企业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积极配合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符合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禁止燃用的高污染燃料为:单台出力小于35蒸吨/小时的锅炉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以及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等高污染燃料。禁止燃用的高污染燃料为:单台出力小于35蒸吨/小时的锅炉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以及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等高污染燃料。禁止燃用的高污染燃料为:单台出力小于35蒸吨/小时的锅炉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以及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等高污染燃料。项目生产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符合②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将江苏省生态红线划分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等8种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对照《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③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相符性经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中宿迁市生态红线范围相对照可知,本项目不在最新生态空间管控区区域范围内,邻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废黄河(宿城区)重要湿地,本项目距此3.8km,符合要求。详见表1-4。表1-4项目周边主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划一览表②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将江苏省生态红线划分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等8种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对照《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③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相符性经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中宿迁市生态红线范围相对照可知,本项目不在最新生态空间管控区区域范围内,邻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废黄河(宿城区)重要湿地,本项目距此3.8km,符合要求。详见表1-4。表1-4项目周边主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划一览表②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将江苏省生态红线划分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等8种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对照《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③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相符性经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中宿迁市生态红线范围相对照可知,本项目不在最新生态空间管控区区域范围内,邻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废黄河(宿城区)重要湿地,本项目距此3.8km,符合要求。详见表1-4。表1-4项目周边主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划一览表②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将江苏省生态红线划分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等8种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对照《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③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相符性经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中宿迁市生态红线范围相对照可知,本项目不在最新生态空间管控区区域范围内,邻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废黄河(宿城区)重要湿地,本项目距此3.8km,符合要求。详见表1-4。表1-4项目周边主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划一览表②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将江苏省生态红线划分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等8种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对照《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③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相符性经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中宿迁市生态红线范围相对照可知,本项目不在最新生态空间管控区区域范围内,邻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废黄河(宿城区)重要湿地,本项目距此3.8km,符合要求。详见表1-4。表1-4项目周边主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划一览表②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将江苏省生态红线划分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等8种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对照《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③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相符性经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中宿迁市生态红线范围相对照可知,本项目不在最新生态空间管控区区域范围内,邻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废黄河(宿城区)重要湿地,本项目距此3.8km,符合要求。详见表1-4。表1-4项目周边主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划一览表②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将江苏省生态红线划分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等8种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对照《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③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相符性经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中宿迁市生态红线范围相对照可知,本项目不在最新生态空间管控区区域范围内,邻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废黄河(宿城区)重要湿地,本项目距此3.8km,符合要求。详见表1-4。表1-4项目周边主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划一览表②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将江苏省生态红线划分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等8种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对照《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③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相符性经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中宿迁市生态红线范围相对照可知,本项目不在最新生态空间管控区区域范围内,邻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废黄河(宿城区)重要湿地,本项目距此3.8km,符合要求。详见表1-4。表1-4项目周边主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划一览表②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将江苏省生态红线划分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等8种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对照《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③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相符性经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中宿迁市生态红线范围相对照可知,本项目不在最新生态空间管控区区域范围内,邻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废黄河(宿城区)重要湿地,本项目距此3.8km,符合要求。详见表1-4。表1-4项目周边主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划一览表②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将江苏省生态红线划分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等8种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对照《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③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相符性经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中宿迁市生态红线范围相对照可知,本项目不在最新生态空间管控区区域范围内,邻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废黄河(宿城区)重要湿地,本项目距此3.8km,符合要求。详见表1-4。表1-4项目周边主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划一览表②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将江苏省生态红线划分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等8种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对照《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③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相符性经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中宿迁市生态红线范围相对照可知,本项目不在最新生态空间管控区区域范围内,邻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废黄河(宿城区)重要湿地,本项目距此3.8km,符合要求。详见表1-4。表1-4项目周边主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划一览表②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将江苏省生态红线划分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等8种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对照《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③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相符性经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中宿迁市生态红线范围相对照可知,本项目不在最新生态空间管控区区域范围内,邻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废黄河(宿城区)重要湿地,本项目距此3.8km,符合要求。详见表1-4。表1-4项目周边主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划一览表②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将江苏省生态红线划分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等8种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对照《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③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相符性经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中宿迁市生态红线范围相对照可知,本项目不在最新生态空间管控区区域范围内,邻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废黄河(宿城区)重要湿地,本项目距此3.8km,符合要求。详见表1-4。表1-4项目周边主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划一览表序号红线空间保护区域名称红线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主导生态功能范围范围范围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与本项目的位置及距离序号红线空间保护区域名称红线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主导生态功能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总面积与本项目的位置及距离214-宿迁废黄河(宿城区)重要湿地废黄河(宿城区)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保护/西自王官集镇朱海村至宿城区仓集镇与泗阳交界线废黄河中心线水域及其两侧100米以内区域,其中废黄河市区段:通湖大道至洪泽湖路以古西自王官集镇朱海村至宿城区仓集镇与泗阳交界线废黄河中心线水域及其两侧100米以内区域,其中废黄河市区段:通湖大道至洪泽湖路以古/14.1914.1914.19S,3.8km黄河风光带周界为界,洪泽湖至项王路西止河岸,东至黄河路和花园路,项王路至洋河新区的徐淮路黄河大桥年大气、号),经对比分析,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废黄河(宿城区)重要湿地”位于本项目所在地北侧,最近相对距离为3800m,不在该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相对位置详见附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生态红线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a、空气环境质量状况根据《宿迁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26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1.5%。空气中PM2.5、PM10、NOX、SO2指标浓度同比上升,浓度均值分别为39.8μg/m3、63μg/m3、25μg/m3、8μg/m3,同比分别上升7.9%、3.3%、8.7%、33.3%。O3、CO指标浓度与2022年持平,浓度均值分别为169μg/m3、1μg/m3,其中,O3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为53天,占全年超标天数比例达51%,已成为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指标。沭阳、泗阳和泗洪三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274天、289天、296天,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75.1%、79.2%、81.1%。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7.28,介于6.61~8.22之间与2022年相比,雨水pH值稳定,未出现酸雨。综上,以PM2.5、O3为首要污染物等污染因子超标,故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域。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坚决遏制大气污染恶化上升的势头,宿迁市制定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23水、土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23〕3主要从持续推进产业能源结构调整、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深入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几个方面对大气进行防治。b、水环境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宿迁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Ⅲ比例为100%。全市15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优Ⅲ水体比例为86.7%,无劣Ⅴ类水体。全市35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优Ⅲ水体比例100%,无劣Ⅴ类水体。c、声环境质量状况根据《宿迁市2023年环境状况公报》所述,全市声环境质量良好。功能区噪声方面,各类功能区昼、夜间噪声均达标;区域环境噪声方面,全市城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6.8B(A),达二级水平,与2022年相比,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方面,全市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2.1B(A),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综上,本项目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用电等均在园区供给能力范围内,项目建设不突破园区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①与《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据宿环建管〔2022〕22号)相符性分析表1-5本项目与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产业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宿迁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Ⅲ比例为100%。全市15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优Ⅲ水体比例为86.7%,无劣Ⅴ类水体。全市35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优Ⅲ水体比例100%,无劣Ⅴ类水体。c、声环境质量状况根据《宿迁市2023年环境状况公报》所述,全市声环境质量良好。功能区噪声方面,各类功能区昼、夜间噪声均达标;区域环境噪声方面,全市城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6.8B(A),达二级水平,与2022年相比,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方面,全市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2.1B(A),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综上,本项目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用电等均在园区供给能力范围内,项目建设不突破园区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①与《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据宿环建管〔2022〕22号)相符性分析表1-5本项目与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产业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宿迁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Ⅲ比例为100%。全市15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优Ⅲ水体比例为86.7%,无劣Ⅴ类水体。全市35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优Ⅲ水体比例100%,无劣Ⅴ类水体。c、声环境质量状况根据《宿迁市2023年环境状况公报》所述,全市声环境质量良好。功能区噪声方面,各类功能区昼、夜间噪声均达标;区域环境噪声方面,全市城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6.8B(A),达二级水平,与2022年相比,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方面,全市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2.1B(A),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综上,本项目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用电等均在园区供给能力范围内,项目建设不突破园区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①与《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据宿环建管〔2022〕22号)相符性分析表1-5本项目与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产业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宿迁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Ⅲ比例为100%。全市15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优Ⅲ水体比例为86.7%,无劣Ⅴ类水体。全市35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优Ⅲ水体比例100%,无劣Ⅴ类水体。c、声环境质量状况根据《宿迁市2023年环境状况公报》所述,全市声环境质量良好。功能区噪声方面,各类功能区昼、夜间噪声均达标;区域环境噪声方面,全市城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6.8B(A),达二级水平,与2022年相比,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方面,全市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2.1B(A),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综上,本项目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用电等均在园区供给能力范围内,项目建设不突破园区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①与《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据宿环建管〔2022〕22号)相符性分析表1-5本项目与洋河新区(红庙)枢纽经济产业园产业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类别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产业定位木材加工、绿色新材料、包装产业本项目主要从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属于绿色建材行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禁止引入类项目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2、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3、禁止新建、扩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明确的限制类、禁止类或淘汰类项目;4、禁止新建含化学合成反应、化学本项目主要从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属于绿色建材行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本项目不涉及VOC物料,不属于木材加工企业。符合(2)声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附录A中方法进行预测。①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式根据声源声功率级处的声压级,计算预测点的声级,公示如下:Lp(r)=Lw+DC-(Adiv+Aatm+Agr+Abar+Amisc)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Lw——由点声源产生的声功率级(A计权或倍频带),dB;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Abar——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点声源的几何发散衰减:Adiv=20lg(r/r0)式中: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②噪声贡献值由建设项目自身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噪声贡献值(Leqg)计算公式为:L10lg(1t101.0LAi)eqgTii式中:Leqg——噪声贡献值,dB;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连续A声级,dB。③噪声预测值:L10lg(10L1.0eqg10L1.0eqb)eq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表4-10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L10lg(10L1.0eqg10L1.0eqb)eq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表4-10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L10lg(10L1.0eqg10L1.0eqb)eq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表4-10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L10lg(10L1.0eqg10L1.0eqb)eq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表4-10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L10lg(10L1.0eqg10L1.0eqb)eq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表4-10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L10lg(10L1.0eqg10L1.0eqb)eq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表4-10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L10lg(10L1.0eqg10L1.0eqb)eq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表4-10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L10lg(10L1.0eqg10L1.0eqb)eq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表4-10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L10lg(10L1.0eqg10L1.0eqb)eq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表4-10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L10lg(10L1.0eqg10L1.0eqb)eq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表4-10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L10lg(10L1.0eqg10L1.0eqb)eq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表4-10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L10lg(10L1.0eqg10L1.0eqb)eq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表4-10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L10lg(10L1.0eqg10L1.0eqb)eq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表4-10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L10lg(10L1.0eqg10L1.0eqb)eq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表4-10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L10lg(10L1.0eqg10L1.0eqb)eq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表4-10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L10lg(10L1.0eqg10L1.0eqb)eq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表4-10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类别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背景值dB(A)噪声背景值dB(A)噪声现状值dB(A)噪声现状值dB(A)噪声标准dB(A)噪声标准dB(A)噪声贡献值dB(A)噪声贡献值dB(A)噪声预测值dB(A)噪声预测值dB(A)较现状增量dB(A)较现状增量dB(A)超标和达标情况超标和达标情况类别声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东侧/////65/31.4/31.4///达标/南侧/////65/55.3/55.3///达标/西侧/////65/40/40///达标/北侧/////65/39.4/39.4///达标/本项目仅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小于65dB(A)。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及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拟采取降噪措施如下:①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②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在设备和基础底座之间安装减振垫,以减轻振动影响;③在厂房边界种植草木,利用绿化对声音的吸声效果,降低噪声源强;④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3)监测计划:依据项目行业特点、产排污情况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下表。表4-11污染源监测工作计划本项目仅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小于65dB(A)。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及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拟采取降噪措施如下:①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②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在设备和基础底座之间安装减振垫,以减轻振动影响;③在厂房边界种植草木,利用绿化对声音的吸声效果,降低噪声源强;④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3)监测计划:依据项目行业特点、产排污情况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下表。表4-11污染源监测工作计划本项目仅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小于65dB(A)。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及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拟采取降噪措施如下:①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②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在设备和基础底座之间安装减振垫,以减轻振动影响;③在厂房边界种植草木,利用绿化对声音的吸声效果,降低噪声源强;④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3)监测计划:依据项目行业特点、产排污情况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下表。表4-11污染源监测工作计划本项目仅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小于65dB(A)。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及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拟采取降噪措施如下:①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②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在设备和基础底座之间安装减振垫,以减轻振动影响;③在厂房边界种植草木,利用绿化对声音的吸声效果,降低噪声源强;④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3)监测计划:依据项目行业特点、产排污情况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下表。表4-11污染源监测工作计划本项目仅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小于65dB(A)。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及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拟采取降噪措施如下:①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②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在设备和基础底座之间安装减振垫,以减轻振动影响;③在厂房边界种植草木,利用绿化对声音的吸声效果,降低噪声源强;④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3)监测计划:依据项目行业特点、产排污情况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下表。表4-11污染源监测工作计划本项目仅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小于65dB(A)。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及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拟采取降噪措施如下:①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②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在设备和基础底座之间安装减振垫,以减轻振动影响;③在厂房边界种植草木,利用绿化对声音的吸声效果,降低噪声源强;④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3)监测计划:依据项目行业特点、产排污情况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下表。表4-11污染源监测工作计划本项目仅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小于65dB(A)。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及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拟采取降噪措施如下:①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②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在设备和基础底座之间安装减振垫,以减轻振动影响;③在厂房边界种植草木,利用绿化对声音的吸声效果,降低噪声源强;④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3)监测计划:依据项目行业特点、产排污情况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下表。表4-11污染源监测工作计划本项目仅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小于65dB(A)。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及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拟采取降噪措施如下:①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②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在设备和基础底座之间安装减振垫,以减轻振动影响;③在厂房边界种植草木,利用绿化对声音的吸声效果,降低噪声源强;④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3)监测计划:依据项目行业特点、产排污情况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下表。表4-11污染源监测工作计划本项目仅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小于65dB(A)。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及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拟采取降噪措施如下:①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②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在设备和基础底座之间安装减振垫,以减轻振动影响;③在厂房边界种植草木,利用绿化对声音的吸声效果,降低噪声源强;④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3)监测计划:依据项目行业特点、产排污情况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下表。表4-11污染源监测工作计划本项目仅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小于65dB(A)。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及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拟采取降噪措施如下:①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②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在设备和基础底座之间安装减振垫,以减轻振动影响;③在厂房边界种植草木,利用绿化对声音的吸声效果,降低噪声源强;④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3)监测计划:依据项目行业特点、产排污情况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下表。表4-11污染源监测工作计划本项目仅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小于65dB(A)。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及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拟采取降噪措施如下:①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②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在设备和基础底座之间安装减振垫,以减轻振动影响;③在厂房边界种植草木,利用绿化对声音的吸声效果,降低噪声源强;④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3)监测计划:依据项目行业特点、产排污情况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下表。表4-11污染源监测工作计划本项目仅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小于65dB(A)。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及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拟采取降噪措施如下:①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②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在设备和基础底座之间安装减振垫,以减轻振动影响;③在厂房边界种植草木,利用绿化对声音的吸声效果,降低噪声源强;④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3)监测计划:依据项目行业特点、产排污情况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下表。表4-11污染源监测工作计划本项目仅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小于65dB(A)。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及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拟采取降噪措施如下:①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②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在设备和基础底座之间安装减振垫,以减轻振动影响;③在厂房边界种植草木,利用绿化对声音的吸声效果,降低噪声源强;④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3)监测计划:依据项目行业特点、产排污情况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下表。表4-11污染源监测工作计划本项目仅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小于65dB(A)。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及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拟采取降噪措施如下:①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②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在设备和基础底座之间安装减振垫,以减轻振动影响;③在厂房边界种植草木,利用绿化对声音的吸声效果,降低噪声源强;④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3)监测计划:依据项目行业特点、产排污情况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下表。表4-11污染源监测工作计划本项目仅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小于65dB(A)。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及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拟采取降噪措施如下:①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②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在设备和基础底座之间安装减振垫,以减轻振动影响;③在厂房边界种植草木,利用绿化对声音的吸声效果,降低噪声源强;④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3)监测计划:依据项目行业特点、产排污情况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下表。表4-11污染源监测工作计划本项目仅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小于65dB(A)。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及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拟采取降噪措施如下:①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②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在设备和基础底座之间安装减振垫,以减轻振动影响;③在厂房边界种植草木,利用绿化对声音的吸声效果,降低噪声源强;④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3)监测计划:依据项目行业特点、产排污情况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下表。表4-11污染源监测工作计划项目项目项目项目监测位置监测位置监测位置监测位置监测因子监测因子监测因子监测因子监测频率监测频率监测频率监测频率噪声四周厂界外1米等效连续A声级1次/季度本项目污染物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途径主要为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化粪池、辅料仓库等区域防渗措施不到位,引起泄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②辅料仓库、危废仓库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I610-20)中防渗要求做重点防渗处理,防渗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材质,其具有优异的耐酸、耐碱、耐腐蚀性能,抗老化性好,且不受潮湿水份和土壤酸碱度的影响,具有较好防腐防渗性能。建议:①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辅料仓库、危废仓库等采取相应防渗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②严格落实防渗漏、防腐蚀,严格加强项目内环境管理,严禁液态物料及一般固废乱堆乱弃。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场地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综上所述,在采取防渗措施后,本项目基本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土壤造成明项目营运期通过垂直入渗、地面漫流对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的概率很小,本项目做好地面防渗后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土壤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号厂房,周围无生态环境保护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污染源及污染途径(2)污染防治措施①本项目化粪池及一般固废仓库地面已进行水泥硬化处理。16cm/s;③污水管道采用PVC降到最低程度。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显影响。(3)跟踪监测计划可无需进行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6、生态环境分析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目标,因此,项目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7、环境风险分析(1)环境风险识别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主要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危险废物。详见下表:表4-12本项目风险物质储存量与临界量比值判别结果一览表(1)环境风险识别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主要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危险废物。详见下表:表4-12本项目风险物质储存量与临界量比值判别结果一览表(1)环境风险识别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主要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危险废物。详见下表:表4-12本项目风险物质储存量与临界量比值判别结果一览表(1)环境风险识别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主要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危险废物。详见下表:表4-12本项目风险物质储存量与临界量比值判别结果一览表(1)环境风险识别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主要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危险废物。详见下表:表4-12本项目风险物质储存量与临界量比值判别结果一览表(1)环境风险识别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主要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危险废物。详见下表:表4-12本项目风险物质储存量与临界量比值判别结果一览表(1)环境风险识别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主要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危险废物。详见下表:表4-12本项目风险物质储存量与临界量比值判别结果一览表(1)环境风险识别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主要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危险废物。详见下表:表4-12本项目风险物质储存量与临界量比值判别结果一览表类别风险物质名称最大存在量(t)最大存在量(t)临界量(t)临界量(t)该种风险物质Q值原辅材料机油0.80.8250025000.00032危险废物废机油0.10.1250025000.00004危险废物废油桶0.080.08250025000.000032项目Q值Σ项目Q值Σ项目Q值Σ项目Q值Σ项目Q值Σ项目Q值Σ项目Q值Σ0.000392注:机油、废机油、废机油桶临界量参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油类物质(矿物油类,如石油、汽油、柴油等;生物柴油等)。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列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1q2qn1Q1Q2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Q1,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根据辨识结果可知:本项目涉及风险物质机油、危险废物,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Q<1,故该项目风险潜势为Ⅰ,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评价。③评价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表1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4-13。表4-13环境风险事故情形注:机油、废机油、废机油桶临界量参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油类物质(矿物油类,如石油、汽油、柴油等;生物柴油等)。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列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1q2qn1Q1Q2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Q1,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根据辨识结果可知:本项目涉及风险物质机油、危险废物,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Q<1,故该项目风险潜势为Ⅰ,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评价。③评价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表1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4-13。表4-13环境风险事故情形注:机油、废机油、废机油桶临界量参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油类物质(矿物油类,如石油、汽油、柴油等;生物柴油等)。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列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1q2qn1Q1Q2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Q1,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根据辨识结果可知:本项目涉及风险物质机油、危险废物,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Q<1,故该项目风险潜势为Ⅰ,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评价。③评价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表1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4-13。表4-13环境风险事故情形注:机油、废机油、废机油桶临界量参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油类物质(矿物油类,如石油、汽油、柴油等;生物柴油等)。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列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1q2qn1Q1Q2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Q1,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根据辨识结果可知:本项目涉及风险物质机油、危险废物,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Q<1,故该项目风险潜势为Ⅰ,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评价。③评价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表1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4-13。表4-13环境风险事故情形注:机油、废机油、废机油桶临界量参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油类物质(矿物油类,如石油、汽油、柴油等;生物柴油等)。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列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1q2qn1Q1Q2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Q1,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根据辨识结果可知:本项目涉及风险物质机油、危险废物,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Q<1,故该项目风险潜势为Ⅰ,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评价。③评价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表1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4-13。表4-13环境风险事故情形注:机油、废机油、废机油桶临界量参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油类物质(矿物油类,如石油、汽油、柴油等;生物柴油等)。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列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1q2qn1Q1Q2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Q1,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根据辨识结果可知:本项目涉及风险物质机油、危险废物,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Q<1,故该项目风险潜势为Ⅰ,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评价。③评价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表1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4-13。表4-13环境风险事故情形注:机油、废机油、废机油桶临界量参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油类物质(矿物油类,如石油、汽油、柴油等;生物柴油等)。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列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1q2qn1Q1Q2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Q1,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根据辨识结果可知:本项目涉及风险物质机油、危险废物,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Q<1,故该项目风险潜势为Ⅰ,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评价。③评价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表1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4-13。表4-13环境风险事故情形注:机油、废机油、废机油桶临界量参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油类物质(矿物油类,如石油、汽油、柴油等;生物柴油等)。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列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1q2qn1Q1Q2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Q1,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根据辨识结果可知:本项目涉及风险物质机油、危险废物,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Q<1,故该项目风险潜势为Ⅰ,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评价。③评价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表1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4-13。表4-13环境风险事故情形危险单元危险单元IV+、IVIV+、IVIIIIIII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一一二三简单分析a简单分析a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说明。(2)环境风险分析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说明。(2)环境风险分析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说明。(2)环境风险分析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说明。(2)环境风险分析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说明。(2)环境风险分析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说明。(2)环境风险分析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说明。(2)环境风险分析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说明。(2)环境风险分析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A,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分析见表4-14。表4-1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A,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分析见表4-14。表4-1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A,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分析见表4-14。表4-1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A,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分析见表4-14。表4-1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A,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分析见表4-14。表4-1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建设项目名称年产8万立方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项目年产8万立方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项目年产8万立方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项目年产8万立方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地理坐标经度118度20分49.71856秒纬度33度46分7.86827秒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机油、废机油、废油桶等。机油存储在辅料仓库内;危险固废存储在危废仓库内。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机油、废机油、废油桶等。机油存储在辅料仓库内;危险固废存储在危废仓库内。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机油、废机油、废油桶等。机油存储在辅料仓库内;危险固废存储在危废仓库内。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机油、废机油、废油桶等。机油存储在辅料仓库内;危险固废存储在危废仓库内。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项目主要风险类型为∶①机油、危废等发生泄漏;②火灾事故。泄漏物污染泄漏区域土壤环境,泄漏未经有效堵截,通过雨水管网流出厂界,影响地表水环境。泄漏物挥发有机废物,影响大气环境,甚至危害人体健康。火灾次生的有毒物质(一氧化碳等)以气态形式挥发进入大气,产生的伴生/次生危害,造成大气污染。项目主要风险类型为∶①机油、危废等发生泄漏;②火灾事故。泄漏物污染泄漏区域土壤环境,泄漏未经有效堵截,通过雨水管网流出厂界,影响地表水环境。泄漏物挥发有机废物,影响大气环境,甚至危害人体健康。火灾次生的有毒物质(一氧化碳等)以气态形式挥发进入大气,产生的伴生/次生危害,造成大气污染。项目主要风险类型为∶①机油、危废等发生泄漏;②火灾事故。泄漏物污染泄漏区域土壤环境,泄漏未经有效堵截,通过雨水管网流出厂界,影响地表水环境。泄漏物挥发有机废物,影响大气环境,甚至危害人体健康。火灾次生的有毒物质(一氧化碳等)以气态形式挥发进入大气,产生的伴生/次生危害,造成大气污染。项目主要风险类型为∶①机油、危废等发生泄漏;②火灾事故。泄漏物污染泄漏区域土壤环境,泄漏未经有效堵截,通过雨水管网流出厂界,影响地表水环境。泄漏物挥发有机废物,影响大气环境,甚至危害人体健康。火灾次生的有毒物质(一氧化碳等)以气态形式挥发进入大气,产生的伴生/次生危害,造成大气污染。风险防范措施要求①制定贮存区的使用操作规范,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风险防范的意识。②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风险隐患,设置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设置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的警示标志,车间内应设置灭火器,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③在日常运输过程、储运中应注意产品的密封包装,密封运输和贮存;搬运和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原料贮存于仓库阴凉、干燥、通风处,并加强巡查仓库,若发现包装材料破损、裂痕应及时处理,避免原料泄露;仓库应安排专人管理,做好出入库记录,并定期检查材料存储的安全状态;仓库配备相应的泄漏应急处理设施,如沙土、修筑围堰等。④危废仓库设置明显的环保标志,仓库地面要防渗,顶部防水、防晒;安装照明和摄像头;配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⑤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对消防措施定期检查,保证消防措施的有效性,并定期组织演练。⑥在雨水排放口处设置阀门,当发生事故时及时关闭阀门以防止消防废水进入市政管网,尽可能把影响控制在厂区范围之内。①制定贮存区的使用操作规范,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风险防范的意识。②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风险隐患,设置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设置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的警示标志,车间内应设置灭火器,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③在日常运输过程、储运中应注意产品的密封包装,密封运输和贮存;搬运和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原料贮存于仓库阴凉、干燥、通风处,并加强巡查仓库,若发现包装材料破损、裂痕应及时处理,避免原料泄露;仓库应安排专人管理,做好出入库记录,并定期检查材料存储的安全状态;仓库配备相应的泄漏应急处理设施,如沙土、修筑围堰等。④危废仓库设置明显的环保标志,仓库地面要防渗,顶部防水、防晒;安装照明和摄像头;配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⑤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对消防措施定期检查,保证消防措施的有效性,并定期组织演练。⑥在雨水排放口处设置阀门,当发生事故时及时关闭阀门以防止消防废水进入市政管网,尽可能把影响控制在厂区范围之内。①制定贮存区的使用操作规范,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风险防范的意识。②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风险隐患,设置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设置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的警示标志,车间内应设置灭火器,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③在日常运输过程、储运中应注意产品的密封包装,密封运输和贮存;搬运和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原料贮存于仓库阴凉、干燥、通风处,并加强巡查仓库,若发现包装材料破损、裂痕应及时处理,避免原料泄露;仓库应安排专人管理,做好出入库记录,并定期检查材料存储的安全状态;仓库配备相应的泄漏应急处理设施,如沙土、修筑围堰等。④危废仓库设置明显的环保标志,仓库地面要防渗,顶部防水、防晒;安装照明和摄像头;配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⑤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对消防措施定期检查,保证消防措施的有效性,并定期组织演练。⑥在雨水排放口处设置阀门,当发生事故时及时关闭阀门以防止消防废水进入市政管网,尽可能把影响控制在厂区范围之内。①制定贮存区的使用操作规范,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风险防范的意识。②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风险隐患,设置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设置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的警示标志,车间内应设置灭火器,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③在日常运输过程、储运中应注意产品的密封包装,密封运输和贮存;搬运和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原料贮存于仓库阴凉、干燥、通风处,并加强巡查仓库,若发现包装材料破损、裂痕应及时处理,避免原料泄露;仓库应安排专人管理,做好出入库记录,并定期检查材料存储的安全状态;仓库配备相应的泄漏应急处理设施,如沙土、修筑围堰等。④危废仓库设置明显的环保标志,仓库地面要防渗,顶部防水、防晒;安装照明和摄像头;配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⑤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对消防措施定期检查,保证消防措施的有效性,并定期组织演练。⑥在雨水排放口处设置阀门,当发生事故时及时关闭阀门以防止消防废水进入市政管网,尽可能把影响控制在厂区范围之内。填表说明:项目厂区主要风险物质临界量计算值为Q=0.000392<1,本项目风险潜势为Ⅰ,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综上,本项目风险潜势为I,环境风险影响较小。通过采取上表中所列风险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确保本项目风险事故对外环境造成影响可接受。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控。(2)安全管理措施①建立健全各级管理机制和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对过时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按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补充和完善,持续改进。严格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日查、周查、月查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并在填表说明:项目厂区主要风险物质临界量计算值为Q=0.000392<1,本项目风险潜势为Ⅰ,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综上,本项目风险潜势为I,环境风险影响较小。通过采取上表中所列风险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确保本项目风险事故对外环境造成影响可接受。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控。(2)安全管理措施①建立健全各级管理机制和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对过时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按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补充和完善,持续改进。严格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日查、周查、月查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并在填表说明:项目厂区主要风险物质临界量计算值为Q=0.000392<1,本项目风险潜势为Ⅰ,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综上,本项目风险潜势为I,环境风险影响较小。通过采取上表中所列风险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确保本项目风险事故对外环境造成影响可接受。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控。(2)安全管理措施①建立健全各级管理机制和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对过时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按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补充和完善,持续改进。严格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日查、周查、月查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并在填表说明:项目厂区主要风险物质临界量计算值为Q=0.000392<1,本项目风险潜势为Ⅰ,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综上,本项目风险潜势为I,环境风险影响较小。通过采取上表中所列风险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确保本项目风险事故对外环境造成影响可接受。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控。(2)安全管理措施①建立健全各级管理机制和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对过时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按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补充和完善,持续改进。严格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日查、周查、月查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并在填表说明:项目厂区主要风险物质临界量计算值为Q=0.000392<1,本项目风险潜势为Ⅰ,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综上,本项目风险潜势为I,环境风险影响较小。通过采取上表中所列风险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确保本项目风险事故对外环境造成影响可接受。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控。(2)安全管理措施①建立健全各级管理机制和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对过时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按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补充和完善,持续改进。严格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日查、周查、月查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并在符合安全条件的情况下立即整改。②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危化品知识、事故应急处理、消防、个人安全防护知识和职工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全员培训,定期考核、持证上岗。综上,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与风险安全管理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3)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3石膏、水泥制品及其类似制品302-水泥制品制造(登记管理),本项目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等相关要求开展例行监测。8、建设项目“三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自主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发布)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中弄虚作假。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见表4-15。表4-15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治理措施(设环保完类别污染源污染物施数量、规模、处理效果、执行标投资成处理能力等)准或拟达要求(万时元)间密闭运输、喷《水泥工业大气污染三废气废气颗粒物雾抑尘物排放标准》(DB10同32/4149-2021)符合安全条件的情况下立即整改。②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危化品知识、事故应急处理、消防、个人安全防护知识和职工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全员培训,定期考核、持证上岗。综上,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与风险安全管理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3)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3石膏、水泥制品及其类似制品302-水泥制品制造(登记管理),本项目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等相关要求开展例行监测。8、建设项目“三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自主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发布)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中弄虚作假。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见表4-15。表4-15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治理措施(设环保完类别污染源污染物施数量、规模、处理效果、执行标投资成处理能力等)准或拟达要求(万时元)间密闭运输、喷《水泥工业大气污染三废气废气颗粒物雾抑尘物排放标准》(DB10同32/4149-2021)符合安全条件的情况下立即整改。②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危化品知识、事故应急处理、消防、个人安全防护知识和职工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全员培训,定期考核、持证上岗。综上,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与风险安全管理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3)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3石膏、水泥制品及其类似制品302-水泥制品制造(登记管理),本项目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等相关要求开展例行监测。8、建设项目“三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自主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发布)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中弄虚作假。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见表4-15。表4-15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治理措施(设环保完类别污染源污染物施数量、规模、处理效果、执行标投资成处理能力等)准或拟达要求(万时元)间密闭运输、喷《水泥工业大气污染三废气废气颗粒物雾抑尘物排放标准》(DB10同32/4149-2021)符合安全条件的情况下立即整改。②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危化品知识、事故应急处理、消防、个人安全防护知识和职工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全员培训,定期考核、持证上岗。综上,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与风险安全管理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3)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3石膏、水泥制品及其类似制品302-水泥制品制造(登记管理),本项目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等相关要求开展例行监测。8、建设项目“三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自主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发布)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中弄虚作假。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见表4-15。表4-15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治理措施(设环保完类别污染源污染物施数量、规模、处理效果、执行标投资成处理能力等)准或拟达要求(万时元)间密闭运输、喷《水泥工业大气污染三废气废气颗粒物雾抑尘物排放标准》(DB10同32/4149-2021)符合安全条件的情况下立即整改。②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危化品知识、事故应急处理、消防、个人安全防护知识和职工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全员培训,定期考核、持证上岗。综上,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与风险安全管理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3)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3石膏、水泥制品及其类似制品302-水泥制品制造(登记管理),本项目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等相关要求开展例行监测。8、建设项目“三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自主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发布)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中弄虚作假。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见表4-15。表4-15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治理措施(设环保完类别污染源污染物施数量、规模、处理效果、执行标投资成处理能力等)准或拟达要求(万时元)间密闭运输、喷《水泥工业大气污染三废气废气颗粒物雾抑尘物排放标准》(DB10同32/4149-2021)符合安全条件的情况下立即整改。②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危化品知识、事故应急处理、消防、个人安全防护知识和职工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全员培训,定期考核、持证上岗。综上,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与风险安全管理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3)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3石膏、水泥制品及其类似制品302-水泥制品制造(登记管理),本项目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等相关要求开展例行监测。8、建设项目“三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自主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发布)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中弄虚作假。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见表4-15。表4-15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治理措施(设环保完类别污染源污染物施数量、规模、处理效果、执行标投资成处理能力等)准或拟达要求(万时元)间密闭运输、喷《水泥工业大气污染三废气废气颗粒物雾抑尘物排放标准》(DB10同32/4149-2021)符合安全条件的情况下立即整改。②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危化品知识、事故应急处理、消防、个人安全防护知识和职工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全员培训,定期考核、持证上岗。综上,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与风险安全管理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3)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3石膏、水泥制品及其类似制品302-水泥制品制造(登记管理),本项目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等相关要求开展例行监测。8、建设项目“三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自主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发布)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中弄虚作假。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见表4-15。表4-15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治理措施(设环保完类别污染源污染物施数量、规模、处理效果、执行标投资成处理能力等)准或拟达要求(万时元)间密闭运输、喷《水泥工业大气污染三废气废气颗粒物雾抑尘物排放标准》(DB10同32/4149-2021)符合安全条件的情况下立即整改。②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危化品知识、事故应急处理、消防、个人安全防护知识和职工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全员培训,定期考核、持证上岗。综上,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与风险安全管理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3)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3石膏、水泥制品及其类似制品302-水泥制品制造(登记管理),本项目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等相关要求开展例行监测。8、建设项目“三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自主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发布)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中弄虚作假。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见表4-15。表4-15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治理措施(设环保完类别污染源污染物施数量、规模、处理效果、执行标投资成处理能力等)准或拟达要求(万时元)间密闭运输、喷《水泥工业大气污染三废气废气颗粒物雾抑尘物排放标准》(DB10同32/4149-2021)车辆运输符合安全条件的情况下立即整改。②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危化品知识、事故应急处理、消防、个人安全防护知识和职工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全员培训,定期考核、持证上岗。综上,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与风险安全管理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3)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3石膏、水泥制品及其类似制品302-水泥制品制造(登记管理),本项目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等相关要求开展例行监测。8、建设项目“三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自主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发布)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中弄虚作假。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见表4-15。表4-15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治理措施(设环保完类别污染源污染物施数量、规模、处理效果、执行标投资成处理能力等)准或拟达要求(万时元)间密闭运输、喷《水泥工业大气污染三废气废气颗粒物雾抑尘物排放标准》(DB10同32/4149-2021)废水生活污水COD、SS、BOD5、氨氮、总磷、总氮化粪池宿迁洋河新区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接管标准2时噪声设备噪声噪声隔声、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2固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定期环卫清运全部处置、零排放2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一般工业固废暂存200m2全部处置、零排放2固废危险废物仓库危险废物仓库10m2全部处置、零排放5环境管理(机构、监测能力等)环境管理(机构、监测能力等)环境管理(机构、监测能力等)编制自行监测方案等编制自行监测方案等2清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清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清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雨污排口等雨污排口等2合计----2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无组织生产车间颗粒物密闭运输、喷雾抑尘《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地表水环境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COD、SS、BOD5、氨氮、总磷、总氮化粪池宿迁洋河新区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的接管标准声环境声环境振动筛等噪声减振、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电磁辐射电磁辐射////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模具、不合格品收集外售;废机油、废油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零排放。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模具、不合格品收集外售;废机油、废油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零排放。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模具、不合格品收集外售;废机油、废油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零排放。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模具、不合格品收集外售;废机油、废油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零排放。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污染物料的跑、冒、滴、漏;原辅料储存区,设置防渗漏的地基,防止渗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减少污染物料的跑、冒、滴、漏;原辅料储存区,设置防渗漏的地基,防止渗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减少污染物料的跑、冒、滴、漏;原辅料储存区,设置防渗漏的地基,防止渗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减少污染物料的跑、冒、滴、漏;原辅料储存区,设置防渗漏的地基,防止渗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生态保护措施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厂房,周围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厂房,周围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厂房,周围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洋青路18号厂房,周围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防范措施监控,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增强风险意识;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风险隐患,设置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在厂区及生产车间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应急物资,并定期检查。加强风险防范措施监控,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增强风险意识;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风险隐患,设置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在厂区及生产车间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应急物资,并定期检查。加强风险防范措施监控,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增强风险意识;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风险隐患,设置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在厂区及生产车间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应急物资,并定期检查。加强风险防范措施监控,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增强风险意识;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风险隐患,设置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在厂区及生产车间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应急物资,并定期检查。其他环境管理要求其他环境管理要求①项目投产后,应及时进行“三同时”验收及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进行登记管理。②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③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①项目投产后,应及时进行“三同时”验收及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进行登记管理。②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③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①项目投产后,应及时进行“三同时”验收及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进行登记管理。②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③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①项目投产后,应及时进行“三同时”验收及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进行登记管理。②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③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六、结论结论本项目符合区域生态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选址、布局基本合理。产生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要求。建议建设单位不得利用拟建设备生产实心砖,变更产品方案前需向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报备。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原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原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颗粒物/-//废水废水量264264+264废水COD0.0660.066+0.066废水SS0.03960.0396+0.0396废水BOD50.03960.0396+0.0396废水氨氮0.00790.0079+0.0079废水总磷0.000790.00079+0.00079废水总氮0.01060.0106+0.010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3.33.3+3.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品100100+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模具0.50.5+0.5危险废物废机油0.10.1+0.1危险废物废油桶0.080.08+0.08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单位:t/a。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布料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