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和贮存 危险品仓储招标采购公告(2024)
项目名称: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建设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和贮存项目
建设单位及电话: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许先生 136****3886
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
签订合同时间:2024年8月30日
主要建设内容: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肇庆市高要区南岸马安定江村(土名“横塘”),因生产需要,在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建立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法人代表郭康林。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项目所在地经纬度:113度49分95.1953秒,22度24分18.8846秒),总投资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租用此处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49平方米,主要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中转和贮存,年收集、中转、贮存废铅蓄电池7500吨。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4日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建设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和贮存项目(公示稿).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属雨建设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和贮存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0月D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30342065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h48729h48729h48729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建设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和贮存项目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建设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和贮存项目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建设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和贮存项目建设项目类别建设项目类别53-149危险品仓储(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53-149危险品仓储(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53-149危险品仓储(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83671581571E55091441283671581571E55091441283671581571E550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信用编号签字信用编号签字信用编号签字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二、编制单位情况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四至分布图附图3: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图附图4:建设项目敏感点分布图附图5: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6: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功能区划图附图7:珠海市金湾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8:珠海市香洲区中心城区重点管控单元图附图9: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片区A105e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附图10:环评公示附件1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附件2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营业执照附件3不动产证明附件4租赁合同附件5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附件6投资项目代码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建设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和贮存项目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建设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和贮存项目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建设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和贮存项目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建设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和贮存项目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建设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和贮存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地理坐标(113度49分95.1953秒,22度24分18.8846秒)(113度49分95.1953秒,22度24分18.8846秒)(113度49分95.1953秒,22度24分18.8846秒)(113度49分95.1953秒,22度24分18.8846秒)(113度49分95.1953秒,22度24分18.884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149危险品仓储594(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其他(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含液化天然气库)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80380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施工工期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是:建筑面积(m2)建筑面积(m2)349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设置原则项目概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大气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项目外排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硫酸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雾,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项目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前山水质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净化厂进一步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铅、硫酸,铅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设置原则项目概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大气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项目外排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硫酸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雾,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项目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前山水质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净化厂进一步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铅、硫酸,铅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设置原则项目概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大气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项目外排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硫酸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雾,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项目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前山水质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净化厂进一步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铅、硫酸,铅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设置原则项目概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大气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项目外排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硫酸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雾,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项目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前山水质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净化厂进一步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铅、硫酸,铅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设置原则项目概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大气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项目外排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硫酸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雾,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项目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前山水质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净化厂进一步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铅、硫酸,铅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设置原则项目概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大气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项目外排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硫酸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雾,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项目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前山水质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净化厂进一步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铅、硫酸,铅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设置原则项目概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大气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项目外排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硫酸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雾,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项目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前山水质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净化厂进一步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铅、硫酸,铅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设置原则项目概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大气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项目外排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硫酸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雾,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项目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前山水质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净化厂进一步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铅、硫酸,铅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设置原则项目概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大气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项目外排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硫酸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雾,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项目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前山水质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净化厂进一步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铅、硫酸,铅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设置原则项目概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大气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项目外排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硫酸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雾,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项目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前山水质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净化厂进一步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铅、硫酸,铅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设置原则项目概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大气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项目外排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硫酸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雾,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项目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前山水质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净化厂进一步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铅、硫酸,铅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设置原则项目概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大气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项目外排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硫酸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雾,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项目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前山水质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净化厂进一步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铅、硫酸,铅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设置原则项目概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大气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项目外排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硫酸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雾,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项目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前山水质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净化厂进一步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铅、硫酸,铅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1—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不涉及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不涉及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片区A105e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审批单位:珠海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片区A105e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珠府批【2019】157号规划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片区A105e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审批单位:珠海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片区A105e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珠府批【2019】157号规划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片区A105e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审批单位:珠海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片区A105e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珠府批【2019】15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无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片区A105e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本项目所在地土地规划为M1+M0新型产业+一类工业(附图2),符合规划要求。根据《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片区A105e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本项目所在地土地规划为M1+M0新型产业+一类工业(附图2),符合规划要求。根据《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片区A105e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本项目所在地土地规划为M1+M0新型产业+一类工业(附图2),符合规划要求。注:放标准的污染物)。较集中的区域。附录C。综上,项目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2—其他符合性分析一、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7)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及代码为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规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允许类;属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中的允许类。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珠海市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二、项目选址符合性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100319368号),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等特殊环境功能区,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规划功能。因此本项目选址具备合理性。三、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为3类区,不在水源保护区内。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影响经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的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四、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的相符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2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7)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及代码为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规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允许类;属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中的允许类。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珠海市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二、项目选址符合性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100319368号),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等特殊环境功能区,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规划功能。因此本项目选址具备合理性。三、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为3类区,不在水源保护区内。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影响经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的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四、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的相符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2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7)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及代码为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规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允许类;属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中的允许类。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珠海市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二、项目选址符合性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100319368号),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等特殊环境功能区,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规划功能。因此本项目选址具备合理性。三、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为3类区,不在水源保护区内。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影响经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的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四、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的相符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2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7)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及代码为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规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允许类;属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中的允许类。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珠海市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二、项目选址符合性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100319368号),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等特殊环境功能区,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规划功能。因此本项目选址具备合理性。三、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为3类区,不在水源保护区内。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影响经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的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四、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的相符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2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7)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及代码为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规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允许类;属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中的允许类。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珠海市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二、项目选址符合性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100319368号),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等特殊环境功能区,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规划功能。因此本项目选址具备合理性。三、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为3类区,不在水源保护区内。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影响经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的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四、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的相符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2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序号类别管控要求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具体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不涉及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2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达到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项目建成后可提高废物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相符—3—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33环境质量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年均浓度力争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不低于90%。本项目附近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危险废物仓库产生的硫酸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经高出地面15m排气筒(FQ-01)排放,未收集部分作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前山水质净化厂处理后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厂址周围无国家、省、市、区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无名胜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现有环境质量等级,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本项目附近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危险废物仓库产生的硫酸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经高出地面15m排气筒(FQ-01)排放,未收集部分作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前山水质净化厂处理后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厂址周围无国家、省、市、区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无名胜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现有环境质量等级,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本项目附近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危险废物仓库产生的硫酸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经高出地面15m排气筒(FQ-01)排放,未收集部分作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前山水质净化厂处理后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厂址周围无国家、省、市、区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无名胜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现有环境质量等级,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相符4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值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允许类、不属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限制或禁止类别。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允许类、不属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限制或禁止类别。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允许类、不属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限制或禁止类别。相符表1-3全省总体管控要求表1-3全省总体管控要求表1-3全省总体管控要求表1-3全省总体管控要求表1-3全省总体管控要求表1-3全省总体管控要求表1-3全省总体管控要求表1-3全省总体管控要求表1-3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序号类别类别管控要求管控要求管控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相符是否相符一、全省总体管控要求一、全省总体管控要求一、全省总体管控要求一、全省总体管控要求一、全省总体管控要求一、全省总体管控要求一、全省总体管控要求一、全省总体管控要求一、全省总体管控要求1区域布局管控要求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改造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积极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改造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积极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改造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积极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珠海市环境保护局2024年05月06日发布的《2023年珠海市环境质量状况》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域,本项目不设燃煤锅炉、工业炉窑。因此,符合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符合符合2能源资源利用要求能源资源利用要求强化自然岸线保护,优化岸线开发利用格局,建立岸线分类管控和长效管护机制,规范岸线开发秩序;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强化自然岸线保护,优化岸线开发利用格局,建立岸线分类管控和长效管护机制,规范岸线开发秩序;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强化自然岸线保护,优化岸线开发利用格局,建立岸线分类管控和长效管护机制,规范岸线开发秩序;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100319368号),项目符合符合—4—海。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产出率。积极发展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所在地为工业用地,且在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等能源,不属于高消耗能源项目;清洁废物及劳保用品、喷淋废液交由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总部)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因此,本项目符合能源资源利用要求3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管控要求优化调整供排水格局,禁止在地表水Ⅰ、Ⅱ类水域新建排污口,已建排污口不得增加污染物的排放量。项目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前山水质净化厂处理后排放。符合4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东江、西江、北江和韩江等供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协同防控,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本项目不属于加强东江、西江、北江和韩江等供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协同防控。因此,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符合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的(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珠三角核心区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的(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珠三角核心区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的(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珠三角核心区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的(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珠三角核心区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的(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珠三角核心区5区域布局管控要求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本项目收集、中转、贮存废铅蓄电池7500吨,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经有效控制排放后对环境影响不大。符合6能源资源利用要求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项目产生的清洁废物及劳保用品、喷淋废液交由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总部)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可达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环保要求符合7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局,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广州石化、珠海高栏港、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等石化、化工重点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不属于化工重点园区。本项目在收集、中转、贮存废铅蓄电池过程中应落实相关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8污染物排放管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本项目仅产生硫酸雾,经有效控制排放后对环符合—5—控要求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境影响不大,因此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9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依法开展园区规划环评,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要求,开展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发布环境管理状况公告,制定并实施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提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依法开展园区规划环评,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要求,开展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发布环境管理状况公告,制定并实施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提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图,见附图8《珠海市香洲区中心城区重点管控单元图》。符合10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重点水污染物减量替代。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重点水污染物减量替代。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水环境质量超标类一般管控单元符合11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项目不属于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危险废物仓库产生的硫酸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经高出地面15m排气筒(FQ-01)排放,未收集部分作无组织排放。符合五、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珠府〔2021〕38号),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41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3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19个;一般管控单元9个。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10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市生态环境准入共性清单,“100”为各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属于香洲区中心城区重点管控单元,编号为“ZH44040220014”。表1-4项目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五、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珠府〔2021〕38号),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41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3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19个;一般管控单元9个。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10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市生态环境准入共性清单,“100”为各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属于香洲区中心城区重点管控单元,编号为“ZH44040220014”。表1-4项目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五、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珠府〔2021〕38号),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41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3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19个;一般管控单元9个。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10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市生态环境准入共性清单,“100”为各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属于香洲区中心城区重点管控单元,编号为“ZH44040220014”。表1-4项目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五、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珠府〔2021〕38号),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41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3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19个;一般管控单元9个。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10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市生态环境准入共性清单,“100”为各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属于香洲区中心城区重点管控单元,编号为“ZH44040220014”。表1-4项目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五、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珠府〔2021〕38号),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41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3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19个;一般管控单元9个。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10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市生态环境准入共性清单,“100”为各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属于香洲区中心城区重点管控单元,编号为“ZH44040220014”。表1-4项目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五、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珠府〔2021〕38号),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41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3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19个;一般管控单元9个。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10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市生态环境准入共性清单,“100”为各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属于香洲区中心城区重点管控单元,编号为“ZH44040220014”。表1-4项目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序号类别管控要求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具体要求1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鼓励发展休闲旅游、科技信息等现代服务业。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根据规划用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根据规划用相符—6—1-2.【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8类有限人为活动。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1-5.【生态/综合类】珠海香洲板障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珠海香洲拱北将军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1-6.【水/禁止类】强化前山河流域的工业企业监管,不得新建专业电镀、化学制浆、纺织印染、制革、冶炼、发酵等重污染项目企业,对无环评手续的企业依法取缔。1-7.【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1-8.【其他/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地许可证(编号: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100319368号),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本项目属于其他危险品仓储,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符合区域布局管控要求。本项目仅产生排放硫酸雾,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相符相符2能源资源利用2-1.【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本项目仅生活污水以及碱喷淋补充用水和定期更换废水,属于低耗水项目。相符相符3污染物3-1.【水/鼓励引导类】新建住宅本项目位于前山水质净化相符相符—7—珠线中心城区金凤路G1051.252.55千米108牛等0上神线翠香路银桦路坦神线人民东路编号名称XZ104珠海香洲黑白面将军山区级森林公园XZ105珠海香洲板障山市级森林公园XZ108珠海香山湖省级湿地公园XZ109香山公园及周边XZ110香洲区政府及周边XZ112珠海香洲有髻山区级森林公园XZ115珠海香洲拱北将军山区级森林公园XZ117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及周边XZ118炮台山公园及周边XZ119暨南大学(珠海校区)XZ120珠海市公安局与珠海市第一中学及周边XZ310界涌村东部工业用地XZ311南溪村工业用地XZ312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XZ313造贝区域连格力公司片区XZ314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屏科技工业园)XZ315广东珠海保税区广东珠海保税区型人民西路雪路吉柠路项目位置管兰埔XZ313石花西路石收港昌路路饼北拱湾线XZ314图例1XZ104开县级行政区划共XZ112线H镇级行政区划可保广线声环境功能区1类区XZ315宝盛路石场XZ1162类区琴海西路琴海东路3类区琴海北路4a类区0环岛北大道4b类区横堤线XZ316附图7:珠海市金湾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图层管理N广东省“三线—单”应用平台成果数据查询自定义选址分析展开准入分析本系统分析结果仅供参考图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识别共涉及5个单元,根据单元准入要求分析,总计发现需关注的准入要求条,其他准入要求24条ZH44040220014(香洲区中心城区重点管控其他单元)陆域环境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YS4404023110001(香洲区生态空间一般管其他控区)生态空间一般管控区一般管控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ZH44040220014-香洲区中心城区重点管控单元YS4404022220001前山河水道珠海市拱北其他街道-前山街道-梅华街道控制单元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克重点管控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YS4404022340004(前山街道大气环境受体其他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重点管控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YS4404022540001(香洲区自然资源高污染关注燃料禁燃区1)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重点管控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单涉及法律法规政策广东省业务咨询热线:020-83624139.技术服务热线:020-85557070附图8:珠海市香洲区中心城区重点管控单元图AutodeskIN中山坦洲镇区域位置示意图A105e编制单元控制一览表U1用置家点产35154.8价信人2的O9.4技术经济指标表20规划用地汇总表HT中JOSe上最Ha精路AI05H6管理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管理单元主导属性用新总地面秩(e)总津积(e)居住人口视楼万人)配套设绿与广场文保护注A105-01新业·一类工业110700552020202--系1,,机:,16共地4地,12220m,护地-面92034.29无A10S-02一类工业展住+高业1*21225T832043254L0中二心1,市心1置,(二中心里)中1二里心重》意)(二中心:12儿-1儿,发出新,小区e交量):1电气生调压1,汽年气、共新2,c机1:ICW共地1国,程M7:8at无A105-03居住1211412400535300702.0一。区求一=设),地()人(一2里心设),家局4中一一重,务一心进(一心)()1(一重中心1。L人、量信社室全、小社三公、合室、1,美1,基地重地,理生..护地地面04装无负村路M1+MO项目位置U13M1+MOA105e02M1+MO鹅槽山森林公园M1+MOA105e03G1RG2G1M1+MOMO+M1南沙湾村8R2格力花民头R2+B1R4R2R4天康乐园一期R4M1ysopoinyMOMO+M1R2A产MO+M1R2A105e01M1Gt中山坦洲镇(裕洲)河u创清河南路南城区沙心湧市楼车首文变电站中心府状公共同所图二部中心用地规划公共厕动托用地拉及收站例行办公号地四美居住现水站小学用地中心(二部里中心)汽高压调压站商业地动儿园汽车加气新型产业小学保站区体育公园《住区)壮汇和机房社区体育公园住小区口公安源出所经海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9年1月16日会议审议通过珠海市人民政府珠府批[2019157号文复,技复日期:2019年5月21日市楼车首文变电站中心府状公共同所图二部中心用地规划公共厕动托用地拉及收站例行办公号地四美居住现水站小学用地中心(二部里中心)汽高压调压站商业地动儿园汽车加气新型产业小学保站区体育公园《住区)壮汇和机房社区体育公园住小区口公安源出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片区A105e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法定图则ysopoiny附图9: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片区A105e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HC恒创环保共享环境首页关于我们业务介绍工程案例新闻资讯联系我们共净化效率高,排放达标奉献社会创造价值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建设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和贮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时间:2024-09-29一、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建设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和贮存项目(2)项目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沙湾路1号1#厂房一楼C122、C123(3)建设单位: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4)总投资:380万元人民币(5)建设规模:租用此处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49平方米,年收集、中转、贮存废铅蓄电池7500吨。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联系人:许鹏飞联系电话:13602843886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珠海恒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0756-7239298附图10:环评公示附件1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附件2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营业执照附件3不动产证明附件4租赁合同附件5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附件6投资项目代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和贮存 危险品仓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