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招标采购公告(2024)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020-331102-78-01-151236
项目名称
郎奇—石牛区块配套供水工程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已办结
2021-04-16 15:23:27.0
莲发改审批〔2021〕18号
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已办结
2020-08-05 09:27:47.0
莲发改审批2020【62】号
区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
已办结
2021-11-01 19:27:30.0
莲水利许字(2021)37号
莲都区交通运输局
修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油气管道或者道路穿跨越高速公路作业许可
退办
2023-06-02 16:01:52.0
区水利局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审批
已办结
2023-01-31 16:55:52.0
莲水利许字(2023)1号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占用林地许可
已办结
2024-11-05 10:27:00.0
丽林地许长〔2024〕277号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许可
退办
2023-02-15 08:13:26.0
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多合一)
已办结
2022-03-03 16:5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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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不予受理
2020-08-04 09:06:36.0
项目代码:2020-331102-78-01-151236莲发改审批〔2021〕18号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郎奇-石牛区块配套供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郎奇-石牛区块配套供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郎奇-石牛区块配套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地点碧湖镇范围内。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工程新建供水管道主要服务区域包括:低碳智造小镇(万洋区块)、祥生养生养老地块、石牛平原区块及其它零星用水企业(白桥农家乐、苍坑村、丽水市丽农生态农牧有限公司、浙江三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新三和生猪标准化养殖场、丽水绿园种禽开发有限公司苍坑种鸡场)等。建设供水管道总计约26.8km。其中DN1000管道约0.4km,DN800—1—管道约4.1km,DN600管道约5.4km,DN400~DN100管道约16.9km。苍坑村方向沿线设置1座加压泵站,设计规模1000吨/日。此外大陈、苍坑、高溪、竹溪、缸窑、山根、黄塘窑等村庄实施农村管网修复和改造。本工程服务范围内需水量约25500吨/日,即本工程设计规模为2.6万吨/日。DN100以上管道主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局部路段采用钢管和PE管。DN100以下管道管材采用衬塑钢管。三、环保、消防、节能和劳动安全生产环保、消防、节能和劳动安全生产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环保部门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设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并及时将建设项目“三同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确保工程安全。四、工程招标工程招标按相关规定执行。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核定项目总投资概算7663.36万元,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本项目涉及文保、涉河审批事项,但为了加快项目前期推进,上述事项需完成相关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建设管理请严格按照《丽水市莲都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控制细则》(莲委办发〔2014〕2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核定的概算不得突破,重大设计变更未经我局同意,一律不予调整。—2—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投资项目信息管理要求,请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和相关审批信息,并报送区发改、统计部门。请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据此编制施工图。附件:总概算表、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4月16日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此件公开发布)抄送:市水利局、区府办、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体局、丽水市自然规划局莲都分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1年4月16日印发—3——4—2020-331102-78-01-151236莲发改审批〔2020〕62号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郎奇—石牛区块配套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郎奇—石牛区块配套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碧政〔2020〕16号)已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郎奇—石牛区块配套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项目主要内容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随着万洋低碳智造小镇,郎奇石牛康养区块以及周边区块的不断开发和建设,以上区块的用水量不断增长,现有的输水管网无法满足以上区块的用水需求,自来水供需矛盾日—1—益显现,问题十分突出。为完善城镇供水管网建设,提高城镇供水能力,提升城镇供水安全性,同时更好发挥碧湖第一水厂工程效益,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二、项目建设地点50省道沿线。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供水管道约28.3千米。项目主要新建碧湖第一水厂至万洋低碳智造小镇、祥生养生区块、白桥农家乐、碧湖第二污水处理厂、苍坑村(丽水市丽农生态农牧有限公司、浙江三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新三和生猪标准化养殖场、丽水绿园种禽开发有限公司苍坑种鸡场)等区域的输水干管,苍坑村方向沿线设置一座加压泵站。新建管网与石牛平原区域现状主干管相连通,以及部分农村自来水管网改造工作等。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67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莲都区财政统筹解决。五、环境保护按环境保护审批意见落实好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六、项目节能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节能方案,要求落实好相关节能工程技术措施。七、工程招标按照相关规定招标。—2—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投资项目信息管理要求,请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和相关审批信息,并报送区发改、统计部门。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8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区府办、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区统计局。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0年8月4日印发—3—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文件莲水利许字〔2021〕37号关于郎奇-石牛区块配套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悉。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占地面积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五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莲都区碧湖镇境内,工程包括(万洋低碳智造小镇(高溪区块)、祥生养生养老等地块、郎奇石牛平原区块、苍坑村方向区域)四个区域。工程建设供水管道总计约26.8km。其中DN1000管道约0.4km,DN800管道约4.1km,DN600管道约5.4km,DN400~DN100管道约16.9km。苍坑村方向沿线设置1座加压泵站,设计规模1000吨/日。此外大陈、苍坑、高溪、竹溪、缸窑、山根、黄塘窑等村庄实施农村管网修复和改造。工程占地面积17.92hm2,其中永久占地0.02hm2为泵站工程用地,临时占地17.90hm2,其中管网工程占地17.85hm2,临时施工场地0.05hm2。工程估算总投资为7663.36万元。计划2021年10月开工,建设工期20个月。二、同意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1、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16.83万m3(表土0.70万m3,土方16.08万m3,钻渣0.05万m3),工程土石方填筑总量14.86万m3(绿化覆土0.70万m3,土方10.65万m3,沙石3.51万m3),其中自身综合利用11.35万m3(绿化覆土0.70万m3,土方10.65万m3);工程需外借(购)方量3.51万m3(均为中粗沙)。2、本工程土石方弃方总量5.48万m3(土方5.43万m3,钻渣0.05万m3),本项目余方运往碧湖镇组团道路网工程(一期),用于道路工程回填利用。另根据《丽水市莲都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莲砂管办〔2021〕1号)第四条规定:全区工程富余砂石资源统一由区砂管办负责接管、公开拍卖等处置工作,出让收益统一上缴区财政专户。若本工程土石方弃方含有砂石料,则统一交由区砂管办接管和处置。三、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7.92hm2。永久占地0.02hm2,临时占地17.90h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四、原则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渣土防护率97%,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0%,表土保护率92%。五、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3个区:Ⅰ区为泵站工程防治区,面积0.02hm2;Ⅱ区为管网工程防治区,面积17.85hm2;Ⅲ区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面积0.05hm2。原则同意各分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布设,具体布设如下: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临时措施为临时排水沟50m、临时沉沙池1座。Ⅱ区管网工程防治区工程措施为表土剥离0.70万m3、复耕工程2.32hm2,临时措施为钢板沉淀池2座、临时苫盖2.00hm2。Ⅲ区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场地平整0.05hm²;临时措施为砖砌拦挡210m、临时排水沟300m、临时沉沙池10座、临时苫盖0.05hm2。六、本项目征占用土地面积为17.92hm2。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24号)水土保持补偿费按征占用土地的面积一次性征收,征收标准为1元/m2(不足1平方米按1平米计)。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07号)第二条:水利部门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为179217m2,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43373.6元。七、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95.68万元,其中方案新增78.75万元。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纳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八、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莲都区水利局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做好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日常巡查,负责监督检查水土保持验收纳入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工程验收时应递交按照一般程序进行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的相关材料。九、根据《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若水土保持方案需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经莲都区水利局批准。十、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1、项目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域的扰动和损毁。项目建设产生的土石等不得向附近沟渠河道、其他水域和指定地点以外的区域倾倒。2、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深度为初步设计阶段。请在主体工程后续设计中进一步复核完善各区块汇水面积和洪峰流量及截水沟、排水沟尺寸和排向布设并做好水土保持其他措施专项设计,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开挖边坡及回填边坡防护项目业主应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设计并经专家审核通过和报国土(安全)主管部门批准。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督促业主单位落实专项设计报批手续工作。3、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中,并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4、按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按季度向工程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成果。5、施工期跨越汛期,在雨季和台汛期须做好防汛安全各项工作。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2021年11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碧湖镇人民政府。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办公室,2021年11月1日印发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文件莲水利许字〔2023〕1号莲都区水利局关于郎奇-石牛区块配套供水工程涉河涉堤事项的批复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程>涉河涉堤事项的报告》、《郎奇-石牛区块配套供水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和《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工程概况2020年8月4日,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郎奇-石牛区块配套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莲发改审批〔2020〕62号)批复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根据批复的可研,本项目建设供水管道总计约28.3km。主要,-1-,-1-新建碧湖第一水厂至万洋低碳智造小镇、祥生养生区块、石牛平原区块、苍坑村等区域的输水干管,苍坑村方向沿线设置一座加压泵站。二、工程布置方案原则同意本工程管线布置方案,经统计,本工程涉水点位共计26处,其中,大溪2处,新治河主流1处,郎奇坑主流2处,高溪主流2处,南溪主流6处,山根坑2处,通济堰水系灌渠8处,碧湖平原排水渠3处。涉河涉堤工程概况详见附件1涉河涉堤工程情况表。三、防洪影响评价原则同意本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标准,大溪采用20年一遇防洪标准,新治河、郎奇坑、高溪、南溪、山根坑采用10年一遇防洪标准,满足所在河段的防洪标准和规划要求。四、建设项目占用水域情况本工程根据设计及变更报告,管线通过顶管或直接埋设在河道和水渠底;又通过管桥架在堤防上,因此,该项目建设不占用水域。五、防洪度汛本工程涉河管道、管桥应安排在非汛期(10月15日—次年4月15日)施工,确需在汛期施工的,你公司应提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河段度汛方案,报我局批准,工程建设中必须加强同防汛、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掌握水情、雨情,确保人身、财产和设-2-施的安全,并服从防汛部门的调度。六、施工组织工程开工前,应将相应施工方案报我局备案,其中因施工需要临时筑坝围堰、开挖堤坝、修建阻水便桥的,应当事先报我局批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建设,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施工结束前你公司应拆除河道内阻水设施,恢复河道原状。七、竣工验收该工程竣工验收应有莲都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到会参加,请予提前通知。附件1:涉河涉堤工程情况表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2023年1月31日,-3-,-3-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办公室,2023年1月31日印发-4-附件1涉河涉堤工程情况表编号点位名称涉及河道(渠道)名称河道(渠道)特性河道(渠道)特性河道(渠道)特性河道(渠道)特性涉水形式水管特性水管特性水管特性水管特性水管特性水管特性编号点位名称涉及河道(渠道)名称断面尺寸底高程岸高程河岸组成涉水形式管径管材涉河(渠)长管顶设计高程管顶埋深井距离河岸长度编号点位名称涉及河道(渠道)名称(m×m)(m)(m)河岸组成(mm)(m)(m)(m)(m)11#涉水点位排水渠6.5×1.262.0063.20干砌石管桥1000钢管867.00高出地面3.8无22#涉水点位大溪378×5.1064.2-58.6066.5土质边坡堤防埋管1000钢管29163.79-62.261.4-0.98无33#涉水点位大溪378×5.1059.8-5966.16-67.11土质边坡堤防埋管800钢管78865.05-65.631.08-1.4444#涉水点位通济堰渠5.6×1.5564.2565.75干砌块石顶管800钢管8860.7.4.83-4.2249、3155#涉水点位排渠11.0×1.0064.165.1干砌块石顶管800钢管1566.55高出地面1.450.566#涉水点位通济堰渠2.80×0.7564.0564.8干砌块石顶管600钢管5460.34.492177#涉水点位通济堰渠5.00×0.9064.165干砌块石顶管600钢管5760.54.492088#涉水点位通济堰渠3.00×0.9564.0565干砌块石顶管600钢管10560.34.6956、2999#涉水点位通济堰渠3.00×0.9564.2564.7干砌块石顶管600钢管7160.34.3934、211010#涉水点位南溪12.00×3.007073干砌块石挂管150钢管17.574.07高出河底4.07无1111#涉水点位南溪8.00×3.0076.479.4干砌块石挂管200钢管1880.17高出河底3.77无编号点位名称涉及河道(渠道)名称河道(渠道)特性河道(渠道)特性河道(渠道)特性河道(渠道)特性涉水形式水管特性水管特性水管特性水管特性水管特性水管特性编号点位名称涉及河道(渠道)名称断面尺寸底高程岸高程河岸组成涉水形式管径管材涉河(渠)长管顶设计高程管顶埋深井距离河岸长度编号点位名称涉及河道(渠道)名称(m×m)(m)(m)河岸组成(mm)(m)(m)(m)(m)1212#涉水点位南溪13×3.590.594干砌块石挂管150钢管1693.81高出河底3.31无1313#涉水点位南溪12×3.596.299.2浆砌块石挂管150钢管1899.08高出河底2.88无1414#涉水点位南溪11×3.08992浆砌块石挂管150钢管1692.58高出河底3.58无1515#涉水点位南溪12×3.083.8686.86浆砌块石挂管150钢管1286.78高出河底2.92无1616#涉水点位新治河31×4.06568浆砌块石埋管600钢管3563.81.2无1717#涉水点位高溪35×3.1563.566.65浆砌块石管桥600钢管89.4667.72高出河底4.22无1818#涉水点位山根坑8×3.156.960浆砌块石管桥300钢管12.660.71高出河底3.81无1919#涉水点位山根坑8×3.356.760浆砌块石管桥300钢管13.460.71高出河底4.01无2020#涉水点位郎奇坑28×3.562.967.4浆砌块石挂管300钢管3566.12高出河底3.22无2121#涉水点位郎奇坑26×6.562.368.8浆砌块石挂管300钢管4068.68高出河底6.38无2222#涉水点位高溪18×2.85557.8浆砌块石埋管300钢管20.953.81.2无2323#涉水点位排渠3×2.156.558.6干砌块石埋管300钢管9.7555.750.75无2424#涉水点位通济堰渠3×1.257.158.3干砌块石管桥300钢管3360.6高出河底无编号点位名称涉及河道(渠道)名称河道(渠道)特性河道(渠道)特性河道(渠道)特性河道(渠道)特性涉水形式水管特性水管特性水管特性水管特性水管特性水管特性编号点位名称涉及河道(渠道)名称断面尺寸底高程岸高程河岸组成涉水形式管径管材涉河(渠)长管顶设计高程管顶埋深井距离河岸长度编号点位名称涉及河道(渠道)名称(m×m)(m)(m)河岸组成(mm)(m)(m)(m)(m)2424#涉水点位通济堰渠3×1.257.158.3干砌块石管桥300钢管3360.63.5无2525#涉水点位通济堰渠3×1.257.558.7干砌块石管桥300钢管32.461高出河底3.5无2626#涉水点位排渠5×1.057.658.6干砌块石埋管300钢管1056.90.7无,-7-,-7-浙江省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丽林地许长〔2024〕277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郎奇—石牛区块配套供水工程项目征占用碧湖镇等1个乡(镇、街道)红南村等1个村(社区)集体林地0.0248公顷。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二、需要采伐被征收占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三、你单位对林地的所有者和承包经营者,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四、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五、莲都区林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六、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有效期为两年。建设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且未使用林地的,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审核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建设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且未使用林地也未申请延期的,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失效。浙江省林业局2024年11月05日抄送:莲都区林业主管部门。该批件仅用于展示使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