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机制炭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对恒源客竹制品大余年产2600吨环保机制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恒源客竹制品大余年产2600吨环保机制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06日-1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722779
通讯地址:大余县行政审批局刁彬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恒源客竹制品大余年产2600吨环保机制炭项目
江西省大余县左拔镇大江村水巷里
赣州恒源客竹制品有限公司
环咨(赣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左拔镇大江村水巷里(场址中心地理坐标:E114°25′21.087″,N25°31′33.055″)。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占总投资的12.29%。项目占地面积6.91亩,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楼及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购置粉碎机、上料机、烘干机、制机、炭化窑等设备,生产工艺流程为竹屑-破碑-烘干-二次破碎-制牌-炭化-冷却-分达-包装,形成年产环保机制类2600吨的生产能力。
(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筛分破碎粉尘、破碎粉尘、制棒粉尘、烘干燃烧烟气、炭化烟气、食堂油烟,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筛分破碎粉尘、破碎粉尘、制棒粉尘经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燃烧烟气、炭化烟气一起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DA002)。燃烧烟气、炭化烟气中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的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控制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 (二)水污染防治:喷淋除尘废水经喷淋塔内配置的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水质标准回用于项目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机制炭分选次品、燃烧炉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竹醋液、竹焦油混合液、喷淋脱硫除尘沉渣、废布袋。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含油抹布。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一般固废间进行暂存,分类存放,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在医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分类存放,暂存间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四)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声、降噪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减小场界噪声的排放,降低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产生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确保安全生产,落实突发事故应急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措施。 (六)排污口及标识牌规范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废水排放设施应按照要求设置采样口。废气排放筒高度须满足相应标准。 (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NOx年排放量满足0.0082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保机制炭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