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 改造提升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309-330521-07-01-497538
项目名称
高新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一期)—环城北路(英溪北路-新丰路、伟业路-秋丰路)改造提升工程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已办结
2024-11-06 16:57:27.0
德发改高基初〔2024〕9号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德清县林业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审核
已办结
2023-11-10 16:10:59.0
330521202300050
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退办
2023-11-21 16:18:32.0
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已办结
2023-11-16 16:25:39.0
德发改高基初〔2023〕17号
县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
已办结
2024-05-08 10:22:36.0
德水许【2024】18号
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德发改高基初〔2024〕9号,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建设高新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一期)—环城北路(英溪北路-新丰路、伟业路-秋丰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高新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一期)—环城北路(英溪北路-新丰路、伟业路-秋丰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已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我单位德发改高基研〔2024〕4号文件批复,项目初步设计由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编制完成。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地址和规模高新区城北高新园环城北路,第一段设计西起英溪北路,东至新丰路;第二段设计西起伟业路,东至秋丰路。主要建,—1—设内容包含道路、桥梁、排水、照明及交通工程等。二、道路工程设计l、道路工程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2)道路红线:英溪北路—新丰路段:42-62m、伟业路—秋丰路段:32m;3)设计车速:60km/h、50km/h;4)路面结构设计标准轴载:BZZ-100型;5)设计年限:沥青路面结构使用年限15年;6)道路净空:机动车道≥4.5m;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2.5m;7)道路横坡:1.5%。2、平面设计:1)英溪北路至新丰路段:按城市主干道设计,设计速度6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一般路基宽度为42m,总长3.50km;2)伟业路至秋丰路段:按城市主干道设计,设计速度5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一般路基宽度为29.5m,总长1.23km;3、标准横断面布置:1)英溪北路至新丰路段:4.5m(人行道)+5.0m(非机动车道)+3.5m(机非分隔带)+8m(机动车道)+8m(机动车道)+3.5m(机非分隔带)+5m(非机动车道)+4.5m(人—2—行道)=42m;2)伟业路至秋丰路段:3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7.75m(机动车道)+7.75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2.5m(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29.5m。4、路面纵断设计交叉口最大坡度≤2.5%,路段最大坡度≤3.0%,最小坡度≥0.3%。5、路面结构设计:1)机动车道:4cmSMA-13(SBS改性沥青,0.4%木质素纤维,玄武岩)+8cmAC-25C+1cm改性乳化沥青稀浆封层+乳化沥青透层油(PC-2)1L/m2+20cm水泥稳定碎石+20cmC30钢筋砼下基层(单层钢筋)+纵向钢筋12@150,横向钢筋12@150+沥青面层之间均设置PCR型粘层(0.5L/m2);2)非机动车道:4cmAC-13C(SBS改性沥青)+6cmAC-20C+1cm改性乳化沥青稀浆封层+乳化沥青透层油(PC-2)1L/m2+15cm水泥稳定碎石+15cm水泥稳定碎石+沥青面层之间均设置PCR型粘层(0.5L/m2);3)人行道:6cm仿石透水砖+3cm中粗砂+15cmC20透水混凝土+10cm级配碎石。三、桥梁工程根据规范对现有的黎明桥、象山桥做病害处理、桥面系,—3—维修。四、管道工程对存在问题的管道采用非开挖局部修复或开挖修复,车行道下检查井井盖更换为防沉降处理;五、交通设计依据《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对全线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进行设计。六、照明设计道路照明的设计依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对全线的照明设施进行设计。七、交通组织下阶段应加强施工期间保通的临时交通安全设施、作业区的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组织计划和交通组织设计,并落实安全措施。八、环保、水保按照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水利部门相关意见完善环保设计和水保设计,并落实相关措施。九、项目建设期:12个月。十、总概算及资金来源依据高新区财政局签发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表-初步设计阶段》,核定工程总概算为197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高新区财政安排解决。—4—十一、项目建设单位由湖州莫干山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十一、招标方式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十二、其他(一)下阶段应加强沿线改路、改河(渠)、地下管线等的调查及与沿线乡镇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二)请建设单位加强与交通、交警等部门的对接,做好施工期间保通、安全和建成后管养等方面的对接工作。(三)请建设单位加强与交通、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水利及沿线乡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五)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原德发改高基初〔2023〕17号文件即行废止。,—5—附件:项目总投资概算表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1月6日—6—总概算表建设项目:高新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一期)—环城北路(英溪北路-新丰路、伟业路-秋丰路)改造提升工程(单位:万元)序号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概算造价概算造价概算造价概算造价概算造价技术经济指标技术经济指标技术经济指标占总投资额(%)序号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合计单位数量单位造价(元)占总投资额(%)一工程费用15189.8215189.8277.111道路工程8679.898679.89m2147202589.663挡墙(英溪北路-新丰路)9.219.21m110836.854保通工程47.2747.27项15桥梁工程(英溪北路-新丰路)369.68369.68m211290327.456排水工程770.01770.01m55261393.447照明工程436.05436.05盏35912146.179智能交通500.00500.00项1.0010绿化工程903.51903.51m238946231.9911公交车站300.00300.00个15200000.0012管线迁改2753.212753.21项1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33.703933.7019.971建设管理费583.19583.192建设用地费2727.552727.553可行性研究费49.1949.194研究试验费5勘察设计费356.83356.836环境影响评价费(土壤检测)11.8811.887节能评估费、交通评估等8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121.52121.529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10工程保险费83.5483.5412市政公用设施费13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14生产准备及开办费三工程预备费576.48576.482.931基本预备费576.48576.48四建设期贷款利息五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六铺底流动资金七项目概算总投资19700.001002标志标线367.84367.84m4700782.638电力工程53.1653.16m4301236.2311联合试运转费2涨价预备费,—7—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抄送:县政府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公路管理局,综合执法局,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1月6日印发项目代码:2309-330521-07-01-497538—8—德清县水利局文件德水许〔2024〕18号德清县水利局关于《高新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一期)—环城北路(英溪北路-新丰路、伟业路-秋丰路)改造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你单位送审的《关于要求审批“高新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一期)—环城北路(英溪北路-新丰路、伟业路-秋丰路)改造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高新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一期)—环城北路(英溪北路-新丰路、伟业路-秋丰路)改造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1—等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报告书(报批稿),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内容及组成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德清县城北高新园区。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改扩建、桥梁工程维修加固、市政管网工程改建、照明改建、绿化改建、代征绿地建设等,路线全长4732.753米,本项目分为两段,其中西段为英溪北路至新丰路、东段为伟业路至秋丰路。项目总用地面积22.8529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18.79万立方米,余方3.78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25523.19万元,总工期18个月。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2.8529公顷。(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措施总体布局。(五)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017.44万元,具体执行投资应按县发改局批准的投资规模确定。(六)项目建设中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开挖土方集中堆放、拦挡、排水、苫盖及恢复等;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并恢复植被。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设施,合理安排施—2—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二)按规定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三)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四)采购的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五)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设计变更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四、建设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在工程投入运行之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德清县水利局2024年5月8日—3—德清县水利局办公室,2024年5月8日印发—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 改造提升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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