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公告期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6308015(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98-6320255
  电子邮箱:yxhbwkg@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
  邮 编:365100

序号
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限

1
福建永强合成革有限公司 (重新申请)
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园
王会钦
91350426555057588F001V
自2024年11月06日起至2029年11月05日止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污许可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