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扩容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11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6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项目环评文件及建设单位的承诺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03003(海沧行政服务中心)、6058696(海沧生态环境局)
传 真:6376269
通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9号
邮政编码:36102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
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 号1 号楼
厦门市海沧医院
厦门绿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公示版]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护容工程建设单位(盖章):厦门市海沧医院编制日期:2024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30185163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3tnm6a3tnm6a3tnm6a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建设项目类别49-108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49-108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49-108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厦门市海诊医院S厦门市海诊医院S厦门市海诊医院S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502000728317788福蔡123502000728317788福蔡123502000728317788福蔡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蔡成福印成蔡成福印成蔡成福印成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兰峻斌兰峻斌兰峻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范文强花文范文强花文范文强花文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门绿瑞环保科技容限公司门绿瑞环保科技容限公司门绿瑞环保科技容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50211303239246550211303239246550211303239246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陈派超1235354351035007512353543510350075BH019324隙欢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陈派超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主要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结论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主要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结论BH019324院派起黄建英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BH068780董英因涉及企业商密,不做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厦门绿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303239246Q)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为陈派超(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12353543510350075,信用编号BH019324),主要编制人员包括陈派超(信用编号_BH019324)、黄建英(信用编号BH068780)(依次全部列出)等2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承诺单位(公章):厦门绿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9日姓名:陈派超FullName性别:男Sex出生年月:1982年06月DateofBirth专业类别:ProfessionalType批准日期:2012年05月27日ApprovalDate持证人签名:SignatureoftheBearer签发单位盖Isuedby签发日期:2012年0919日Issuedon管理号:12353543510350075FileNo: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批准颁发,它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职业资格。ThisistocertifythatthebeareroftheCertificatehaspassednationalexaminationorganizedbytheChinescgovermmentdepartmentsandhasobtainedqualifieationsforEnvironmentallmpactAssessmentEngineerMinistryoflamccurilnublieofainaThePeopnlChin编号:No.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项目代码项目代码因涉及企业商2410-350205-06-03-476273因涉及企业商2410-350205-06-03-476273因涉及企业商2410-350205-06-03-476273因涉及企业商2410-350205-06-03-476273因涉及企业商2410-350205-06-03-476273因涉及企业商2410-350205-06-03-476273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单位联系人密,不做公示。范文强密,不做公示。范文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因涉及企业商密,不做公示。***因涉及企业商密,不做公示。***建设地点建设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1号楼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1号楼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1号楼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1号楼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1号楼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1号楼地理坐标地理坐标(经度118度02分02.721秒,纬度24度29分34.262秒)(经度118度02分02.721秒,纬度24度29分34.262秒)(经度118度02分02.721秒,纬度24度29分34.262秒)(经度118度02分02.721秒,纬度24度29分34.262秒)(经度118度02分02.721秒,纬度24度29分34.262秒)(经度118度02分02.721秒,纬度24度29分34.26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411综合医院Q8411综合医院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84中108、医院841中的“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除外)”四十九、卫生84中108、医院841中的“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厦海发投备〔2024〕740号厦海发投备〔2024〕740号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100100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2020环保投资占比(%)环保投资占比(%)2020施工工期施工工期1个月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用地(用海)面积(m2)依托院区现有已建1号楼,占地面积4018m2,不新增/征用地依托院区现有已建1号楼,占地面积4018m2,不新增/征用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理由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扩建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量污水处理站恶臭、气溶胶大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及其他检验废气、食堂油烟不设置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等,不涉及左列有毒有害污2的建设项目染物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不设置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根据“环境风险”章节分析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设置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态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不涉及不设置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不涉及不设置项目土壤/不设置声环境/不设置地下水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不涉及不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表1-1专项评价设置理由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扩建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量污水处理站恶臭、气溶胶大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及其他检验废气、食堂油烟不设置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等,不涉及左列有毒有害污2的建设项目染物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不设置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根据“环境风险”章节分析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设置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态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不涉及不设置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不涉及不设置项目土壤/不设置声环境/不设置地下水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不涉及不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表1-1专项评价设置理由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扩建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量污水处理站恶臭、气溶胶大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及其他检验废气、食堂油烟不设置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等,不涉及左列有毒有害污2的建设项目染物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不设置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根据“环境风险”章节分析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设置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态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不涉及不设置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不涉及不设置项目土壤/不设置声环境/不设置地下水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不涉及不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表1-1专项评价设置理由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扩建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量污水处理站恶臭、气溶胶大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及其他检验废气、食堂油烟不设置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等,不涉及左列有毒有害污2的建设项目染物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不设置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根据“环境风险”章节分析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设置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态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不涉及不设置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不涉及不设置项目土壤/不设置声环境/不设置地下水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不涉及不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表1-1专项评价设置理由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扩建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量污水处理站恶臭、气溶胶大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及其他检验废气、食堂油烟不设置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等,不涉及左列有毒有害污2的建设项目染物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不设置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根据“环境风险”章节分析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设置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态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不涉及不设置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不涉及不设置项目土壤/不设置声环境/不设置地下水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不涉及不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表1-1专项评价设置理由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扩建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量污水处理站恶臭、气溶胶大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及其他检验废气、食堂油烟不设置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等,不涉及左列有毒有害污2的建设项目染物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不设置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根据“环境风险”章节分析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设置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态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不涉及不设置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不涉及不设置项目土壤/不设置声环境/不设置地下水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不涉及不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表1-1专项评价设置理由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扩建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量污水处理站恶臭、气溶胶大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及其他检验废气、食堂油烟不设置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等,不涉及左列有毒有害污2的建设项目染物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不设置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根据“环境风险”章节分析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设置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态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不涉及不设置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不涉及不设置项目土壤/不设置声环境/不设置地下水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不涉及不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理由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扩建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量污水处理站恶臭、气溶胶大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及其他检验废气、食堂油烟不设置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等,不涉及左列有毒有害污2的建设项目染物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不设置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根据“环境风险”章节分析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设置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态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不涉及不设置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不涉及不设置项目土壤/不设置声环境/不设置地下水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不涉及不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扩建项目废气主要新增少扩建项目废气主要新增少表1-1专项评价设置理由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扩建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量污水处理站恶臭、气溶胶大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及其他检验废气、食堂油烟不设置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等,不涉及左列有毒有害污2的建设项目染物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不设置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根据“环境风险”章节分析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设置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态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不涉及不设置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不涉及不设置项目土壤/不设置声环境/不设置地下水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不涉及不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扩建项目新增废水依托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纳入海沧水质净化厂处理,为间接排放扩建项目新增废水依托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纳入海沧水质净化厂处理,为间接排放表1-1专项评价设置理由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扩建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量污水处理站恶臭、气溶胶大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及其他检验废气、食堂油烟不设置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等,不涉及左列有毒有害污2的建设项目染物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不设置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根据“环境风险”章节分析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设置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态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不涉及不设置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不涉及不设置项目土壤/不设置声环境/不设置地下水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不涉及不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环境风险环境风险可知,扩建项目危险物质存可知,扩建项目危险物质存表1-1专项评价设置理由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扩建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量污水处理站恶臭、气溶胶大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及其他检验废气、食堂油烟不设置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等,不涉及左列有毒有害污2的建设项目染物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不设置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根据“环境风险”章节分析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设置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态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不涉及不设置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不涉及不设置项目土壤/不设置声环境/不设置地下水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不涉及不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理由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扩建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量污水处理站恶臭、气溶胶大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及其他检验废气、食堂油烟不设置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等,不涉及左列有毒有害污2的建设项目染物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不设置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根据“环境风险”章节分析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设置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态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不涉及不设置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不涉及不设置项目土壤/不设置声环境/不设置地下水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不涉及不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理由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扩建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量污水处理站恶臭、气溶胶大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及其他检验废气、食堂油烟不设置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等,不涉及左列有毒有害污2的建设项目染物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不设置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根据“环境风险”章节分析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设置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态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不涉及不设置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不涉及不设置项目土壤/不设置声环境/不设置地下水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不涉及不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不开展专项评价不开展专项评价表1-1专项评价设置理由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扩建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量污水处理站恶臭、气溶胶大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及其他检验废气、食堂油烟不设置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等,不涉及左列有毒有害污2的建设项目染物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不设置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根据“环境风险”章节分析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设置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态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不涉及不设置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不涉及不设置项目土壤/不设置声环境/不设置地下水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不涉及不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不开展专项评价不开展专项评价表1-1专项评价设置理由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扩建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量污水处理站恶臭、气溶胶大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及其他检验废气、食堂油烟不设置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等,不涉及左列有毒有害污2的建设项目染物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不设置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根据“环境风险”章节分析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设置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态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不涉及不设置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不涉及不设置项目土壤/不设置声环境/不设置地下水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不涉及不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理由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扩建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量污水处理站恶臭、气溶胶大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及其他检验废气、食堂油烟不设置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等,不涉及左列有毒有害污2的建设项目染物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不设置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根据“环境风险”章节分析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设置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态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不涉及不设置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不涉及不设置项目土壤/不设置声环境/不设置地下水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不涉及不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1.废气中有毒有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二氯甲烷、甲醛、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乙醛、镉及其化合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规划情况相关规划名称:《海沧区新市区北05-10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海沧区新市区北05-10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厦府﹝2019﹞196号)相关规划名称:《海沧区新市区北05-10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海沧区新市区北05-10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厦府﹝2019﹞196号)相关规划名称:《海沧区新市区北05-10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海沧区新市区北05-10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厦府﹝2019﹞196号)相关规划名称:《海沧区新市区北05-10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海沧区新市区北05-10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厦府﹝2019﹞19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厦环评﹝2019﹞11号)(见附件1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厦环评﹝2019﹞11号)(见附件1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厦环评﹝2019﹞11号)(见附件1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厦环评﹝2019﹞11号)(见附件1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扩建项目选址于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1号楼(项目所在地见附图1),根据《厦门市海沧区全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2018年12月)(详见附图9),厦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12)项目位于海沧区南部城镇发展区,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项目选址符合海沧区土地利用规划,另根据企业提供的建设用地批复(附件5),该用地属于厦门市海沧医院用地,故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用地要求。(2)项目与《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符合性分析根据《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厦环评﹝2019﹞11号),可知,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1.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扩建项目选址于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1号楼(项目所在地见附图1),根据《厦门市海沧区全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2018年12月)(详见附图9),厦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12)项目位于海沧区南部城镇发展区,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项目选址符合海沧区土地利用规划,另根据企业提供的建设用地批复(附件5),该用地属于厦门市海沧医院用地,故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用地要求。(2)项目与《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符合性分析根据《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厦环评﹝2019﹞11号),可知,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1.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扩建项目选址于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1号楼(项目所在地见附图1),根据《厦门市海沧区全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2018年12月)(详见附图9),厦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12)项目位于海沧区南部城镇发展区,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项目选址符合海沧区土地利用规划,另根据企业提供的建设用地批复(附件5),该用地属于厦门市海沧医院用地,故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用地要求。(2)项目与《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符合性分析根据《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厦环评﹝2019﹞11号),可知,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1.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扩建项目选址于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1号楼(项目所在地见附图1),根据《厦门市海沧区全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2018年12月)(详见附图9),厦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12)项目位于海沧区南部城镇发展区,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项目选址符合海沧区土地利用规划,另根据企业提供的建设用地批复(附件5),该用地属于厦门市海沧医院用地,故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用地要求。(2)项目与《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符合性分析根据《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厦环评﹝2019﹞11号),可知,厦门市海沧分区规划注: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中的区域。附录C。新市区范围东临厦门西海域,南至海沧嵩屿港区,西至兴港路、卢澳路,与海沧物流园区、厦门出口加工区和海沧南部工业区相邻,北至海沧蔡尖尾山区域和马銮湾口,新市区规划面积约为45.0km2。海沧新市区的空间结构为“一核、二区、五片”,片区主要功能以行政办公和生活居住为主,海沧新市区是海沧行政中心的所在地,依托行政中心,围绕东屿内湖建设商务办公中心,同时在新市区内依托未来海岸居住区和已建成的居住区来发展居住功能。规划近期为2004~2010年,初步形成海沧新市区中心,连同马銮湾新城一起,使海沧成为厦门本岛之外的另一个城市重要发展地区;规划远期为2011~2020年,将海沧新城建设成为以人为本,富有闽南文化特色的21世纪现代化生态城市。扩建项目主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属于公共服务项目,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医疗资源布局;项目的实施将给人民医疗救治创造更加方便、优美的条件,对提高医疗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产生积极的影响,对改善就医条件、增加就业机会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符合海沧新市区规划。项目与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入驻要求符合情况见表1.1-1。表1.1-1项目与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对比情况新市区范围东临厦门西海域,南至海沧嵩屿港区,西至兴港路、卢澳路,与海沧物流园区、厦门出口加工区和海沧南部工业区相邻,北至海沧蔡尖尾山区域和马銮湾口,新市区规划面积约为45.0km2。海沧新市区的空间结构为“一核、二区、五片”,片区主要功能以行政办公和生活居住为主,海沧新市区是海沧行政中心的所在地,依托行政中心,围绕东屿内湖建设商务办公中心,同时在新市区内依托未来海岸居住区和已建成的居住区来发展居住功能。规划近期为2004~2010年,初步形成海沧新市区中心,连同马銮湾新城一起,使海沧成为厦门本岛之外的另一个城市重要发展地区;规划远期为2011~2020年,将海沧新城建设成为以人为本,富有闽南文化特色的21世纪现代化生态城市。扩建项目主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属于公共服务项目,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医疗资源布局;项目的实施将给人民医疗救治创造更加方便、优美的条件,对提高医疗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产生积极的影响,对改善就医条件、增加就业机会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符合海沧新市区规划。项目与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入驻要求符合情况见表1.1-1。表1.1-1项目与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对比情况新市区范围东临厦门西海域,南至海沧嵩屿港区,西至兴港路、卢澳路,与海沧物流园区、厦门出口加工区和海沧南部工业区相邻,北至海沧蔡尖尾山区域和马銮湾口,新市区规划面积约为45.0km2。海沧新市区的空间结构为“一核、二区、五片”,片区主要功能以行政办公和生活居住为主,海沧新市区是海沧行政中心的所在地,依托行政中心,围绕东屿内湖建设商务办公中心,同时在新市区内依托未来海岸居住区和已建成的居住区来发展居住功能。规划近期为2004~2010年,初步形成海沧新市区中心,连同马銮湾新城一起,使海沧成为厦门本岛之外的另一个城市重要发展地区;规划远期为2011~2020年,将海沧新城建设成为以人为本,富有闽南文化特色的21世纪现代化生态城市。扩建项目主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属于公共服务项目,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医疗资源布局;项目的实施将给人民医疗救治创造更加方便、优美的条件,对提高医疗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产生积极的影响,对改善就医条件、增加就业机会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符合海沧新市区规划。项目与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入驻要求符合情况见表1.1-1。表1.1-1项目与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对比情况新市区范围东临厦门西海域,南至海沧嵩屿港区,西至兴港路、卢澳路,与海沧物流园区、厦门出口加工区和海沧南部工业区相邻,北至海沧蔡尖尾山区域和马銮湾口,新市区规划面积约为45.0km2。海沧新市区的空间结构为“一核、二区、五片”,片区主要功能以行政办公和生活居住为主,海沧新市区是海沧行政中心的所在地,依托行政中心,围绕东屿内湖建设商务办公中心,同时在新市区内依托未来海岸居住区和已建成的居住区来发展居住功能。规划近期为2004~2010年,初步形成海沧新市区中心,连同马銮湾新城一起,使海沧成为厦门本岛之外的另一个城市重要发展地区;规划远期为2011~2020年,将海沧新城建设成为以人为本,富有闽南文化特色的21世纪现代化生态城市。扩建项目主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属于公共服务项目,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医疗资源布局;项目的实施将给人民医疗救治创造更加方便、优美的条件,对提高医疗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产生积极的影响,对改善就医条件、增加就业机会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符合海沧新市区规划。项目与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入驻要求符合情况见表1.1-1。表1.1-1项目与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对比情况序号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1按照《厦门市生态控制线管理实施规定》和福建省生态红线划定成果的管控要求,做好规划后续实施的衔接。扩建项目建设符合《厦门市生态控制线管理实施规定》和福建省生态红线划定成果的管控要求。符合2按照规划的绿地建设要求保证区域绿化率。扩建项目在海沧医院现有门诊医技住院楼(1#楼)内增设床位,不影响绿地建设。符合3有关规划环评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规划实施阶段未落实的内容,应说明理由和处理意见扩建项目运营期落实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由表1.1-1可知,扩建项目建设符合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入驻要求。1.2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扩建项目主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属于公共服务项目,经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扩建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的建设项目,即“第一类鼓励类、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的:1、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因此,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项目也不属于《限由表1.1-1可知,扩建项目建设符合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入驻要求。1.2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扩建项目主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属于公共服务项目,经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扩建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的建设项目,即“第一类鼓励类、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的:1、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因此,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项目也不属于《限由表1.1-1可知,扩建项目建设符合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入驻要求。1.2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扩建项目主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属于公共服务项目,经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扩建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的建设项目,即“第一类鼓励类、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的:1、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因此,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项目也不属于《限由表1.1-1可知,扩建项目建设符合海沧分区规划新市区规划入驻要求。1.2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扩建项目主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属于公共服务项目,经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扩建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的建设项目,即“第一类鼓励类、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的:1、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因此,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所列禁止或限制的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因此,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1.3选址符合性分析1.3.1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1)扩建项目新增医疗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依托院区已建“化粪池/隔油沉淀池+污水处理站”处理,然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海沧水质净化厂处理。经处理后的综合废水水质简单对海沧水质净化厂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对纳污海域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2)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得到有效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3)项目区域声环境现状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项目运营噪声经采取隔声、加强维护、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后场界噪声可满足相应的场界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贡献较小,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的建设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4)项目产生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影响可防控。综上所述,从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方面分析,扩建项目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使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影响可防控,选址基本可行。1.3.2周边环境协调性分析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拟建于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1号楼。本栋建筑共19层,主要功能为住院病房、门诊、医技。项目所在楼北侧为院区2号楼、东侧为海裕路、南侧为沧林三路、西侧为院区配电房。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侧59m远的文轩花园,扩建项目给水、排水、供电依托院区内已建设病房配套,扩建项目新增医疗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依托院区已建“化粪池/隔油沉淀池+污水处理站”处理,然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海沧水质净化厂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小;项目新增少量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气溶胶及其他检验废气、食堂油烟等依托现有已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经采取病房隔声、加强维护、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场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废经分类收集处理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各项污染得到有效处理。因此项目建成运营后,各项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在可防控范围内,与周边环境基本相容。1.3.3外环境对项目影响分析本项目属环境敏感型项目,需考虑外界环境对本项目建设的影响。项目周边无较大污染型工厂企业,因此,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主要从交通噪声和大气污染两个方面分析。(1)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本项目位于海沧区海裕路89号1号楼,评价范围内无工业企业,周边也未规划工业用地,项目用地周边500m范围内以居民区为主,对本项目基本无影响。本项目医院为公共服务性场所,周边500m范围内不应新建产生污染的工业企业,所有进驻项目周围地块的建设项目,均应符合厦门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满足城市规划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相关要求。(2)机动车尾气污染项目用地现状东侧、南侧与道路相邻,道路上机动车以小型车居多,车流量不大,产生的机动车尾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HC和NOx,产生量较小,通过在医院场界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可以起到一定的阻隔和防护作用,对用地内的医疗办公和住院环境影响较小。根据2023年厦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及本次评价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可知,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3)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影响分析根据项目噪声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场界噪声现状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现有病房窗户已设置双层玻璃隔声窗,增强隔音效果(降噪效果25dB(A)以上),可使其室内噪声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对医院室内的允许噪声级要求(≤35dB(A))。在场界限制车行速度和禁止鸣喇叭等措施,大大降低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医院的影响,使医院内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昼间≤60dB,夜间≤50dB)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4“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建设项目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1号楼,根据厦门市海沧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图10),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生态保护要求。另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态控制线管理实施规定的通知》(厦府〔2021〕13号)将“生态公益林地、基本农田、水系、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水地流失重点预防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为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需要进行严格保护控制的区域”确定为生态控制线范围(见附图11),项目所在病房不在生态控制线区域之内,符合厦门生态控制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3年厦门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及引用现状监测资料,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产生的“三废”污染物经过有效的治理后,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水资源:项目用水均取自自来水,由区域供水系统提供。能源:项目利用清洁能源电能,由市政供电系统供应,不涉及能源开采。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水、电资源,但资源消耗量占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没有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厦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理清单》(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中“厦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理总体要求”、“海沧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理要求”,扩建项目符合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理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1.4-1、表1.4-2;对照《厦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细则》(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中行业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扩建项目符合行业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1.4-3。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交由具有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交由具有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废暂存间(40m2),定期委托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起实施)要求相关规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旧铅酸电池(分类收集,暂存于医废暂存间(40m2),定期委托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起实施)要求相关规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格栅渣分类收集,暂存于医废暂存间(40m2),定期委托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起实施)要求相关规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生态保护措施扩建项目不涉及。扩建项目不涉及。扩建项目不涉及。扩建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化学品泄漏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管理上要求尽量减少存量,保持最小贮存量。液态化学品放置于托盘内,可以有效防止少量液体泄漏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一旦发生液态化学品在暂存过程中产生大量泄漏溢出托盘的情况,应立即使用黄沙、吸附棉等其他吸附材料进行吸附,防止进一步扩散,收集的废液或吸附物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2)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泄漏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运营期医院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来源于医疗废物、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过滤介质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过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预处理等过程中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时细菌侵入皮肤;运送、暂时贮存过程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将对周边环境和人群的健康产生影响。医疗废物事故应急措施:若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①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②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尽可能减少对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以防扩大污染;③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地使用过的工具也须进行消毒;④处理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医疗卫生机1)化学品泄漏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管理上要求尽量减少存量,保持最小贮存量。液态化学品放置于托盘内,可以有效防止少量液体泄漏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一旦发生液态化学品在暂存过程中产生大量泄漏溢出托盘的情况,应立即使用黄沙、吸附棉等其他吸附材料进行吸附,防止进一步扩散,收集的废液或吸附物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2)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泄漏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运营期医院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来源于医疗废物、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过滤介质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过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预处理等过程中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时细菌侵入皮肤;运送、暂时贮存过程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将对周边环境和人群的健康产生影响。医疗废物事故应急措施:若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①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②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尽可能减少对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以防扩大污染;③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地使用过的工具也须进行消毒;④处理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医疗卫生机1)化学品泄漏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管理上要求尽量减少存量,保持最小贮存量。液态化学品放置于托盘内,可以有效防止少量液体泄漏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一旦发生液态化学品在暂存过程中产生大量泄漏溢出托盘的情况,应立即使用黄沙、吸附棉等其他吸附材料进行吸附,防止进一步扩散,收集的废液或吸附物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2)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泄漏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运营期医院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来源于医疗废物、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过滤介质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过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预处理等过程中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时细菌侵入皮肤;运送、暂时贮存过程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将对周边环境和人群的健康产生影响。医疗废物事故应急措施:若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①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②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尽可能减少对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以防扩大污染;③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地使用过的工具也须进行消毒;④处理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医疗卫生机1)化学品泄漏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管理上要求尽量减少存量,保持最小贮存量。液态化学品放置于托盘内,可以有效防止少量液体泄漏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一旦发生液态化学品在暂存过程中产生大量泄漏溢出托盘的情况,应立即使用黄沙、吸附棉等其他吸附材料进行吸附,防止进一步扩散,收集的废液或吸附物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2)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泄漏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运营期医院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来源于医疗废物、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过滤介质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过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预处理等过程中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时细菌侵入皮肤;运送、暂时贮存过程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将对周边环境和人群的健康产生影响。医疗废物事故应急措施:若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①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②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尽可能减少对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以防扩大污染;③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地使用过的工具也须进行消毒;④处理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在人员安全防护方面,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①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②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③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医院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本院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运输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①运送线路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禁止经院区东门进出;②检查好车况;③不得搭乘无关人员,不得装载或混装其它货物和动植物;④车辆行驶时应锁闭车厢门确保安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等。3)事故废水排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废水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医院超标废水排放直接影响区域地表水体,对水系产生污染;受到污染的消防水、清净下水和雨水从清下水排放口排放,直接引起周围区域地表水系的污染。污水处理系统出现故障时,立即通知医院内各部门,在不影响诊疗、病患生活的情况下,住院病人暂停洗漱,尽量减少医院污水的产生量;同时可采用人工投加混凝剂的方式,对医院污水进行沉淀处理。若事故未能及时排除,则将废水排入消毒池,加大消毒剂用量并进行脱氯,余氯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使废水在非正常工况下具有一定的缓冲能力,确保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出现事故时不会将未处理的废水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对海沧水质净化厂造成影响。安排专人管理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定期强化培训管理及工作人员,提高其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如快速准确关闭总排口阀门,迅速安全启动实施强化消毒程序,快速报告制度等。污水处理站总排口与外部水体之间均要安装切断设施,若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时,启用切断设施,确保不达标废水不排出场外。对废物的存储和处置场所必须配备围堵或收集设施,严防泄漏事故发生。事故状况下排水与外部水体切断措施:院区已建2个容积为50m3的事故应急池,场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场区排水系统分为污水排水系统和雨水排水系统。事故时,经闸阀转换管路,控制事故废水流入事故废水收集池,总排口设置控制闸阀,事故状态下,先切断院区污水管与市政污水管网的连接。场区雨水排口设置切断闸阀,雨水管同时与事故废水应急池和院区雨水管网相连,发生火灾时,通过控制闸门,切断医院雨水管与市政雨水管网的连接,打开雨水管与事故废水收集池的连接,收集含有污染物的雨水。事故应急池收集的事故废水事后经检测并进行相应处理后计量泵入污水处理站处理。4)气溶胶废气(致病菌)风险防范措施①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可疑的致病菌均应密闭实验,实验结束后,将所有可用高压消毒的用品和样品在实验室内进行高压消毒,不可用高压消毒的物品应用70%乙醇消毒,实验室台面和污染的设备表面应用对脂包膜病毒有效的消毒剂消毒。实验室应用紫外线灯消毒。②实验室管理层应确保由经过适当培训的人员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设备处理危险废弃物。定期检查确保实验室内通风柜、万向罩、生物安全柜设备正常运行,配套的过滤吸附装置及医用专用消毒装置应及时定期检查替换。③若发生盛有培养物的器皿破碎,要用消毒液浸泡的布覆盖,至少半小时后才能将破碎物和用过的布放在容器中压力消毒,然后用消毒液浸泡的布擦洗污染的台面或地面,擦布使用后也必须压力消毒。④造成致病菌污染扩散的,必须立即封闭实验室,防止污染继续扩散,室内所有人员应马上撤离污染区域,并应报告主管部门。至少在1小时内任何人员均不能进入污染区。待气溶胶排出和较重的传染性微粒沉淀下来,即1小时后再在安全员的监督下进行消毒。遭气溶胶感染的人员应做相应的预防注射和抗生素等治疗。⑤致病菌污染严重扩散的,启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必须立即封闭现场,并报主管防疫部门,请专职防疫人员参加研讨和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对周围环境进行彻底防疫处理。5)火灾引发的次生/伴生环境污染事故院区配备灭火器材、灭火沙桶等消防设备;严禁动用明火、各种电热器和能引起电火花的电气设备,室外门上应挂“严禁烟火”的警告牌,定期检查完好性;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如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马上确定火灾发生地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先按照相关要求尽快切断泄漏源、切断火源,并用灭火器、黄沙等惰性材料灭火,废吸附棉、黄沙等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在发生火灾产生消防废水的情况下,应将事故废水引至事故应急池暂存,待事故结束再综合处理。其他环境管理要求5.1环境管理要求1、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或设兼职环境监督员,研究、制定有关环保事宜,统筹全院的环境管理工作。2、建立环境管理台帐。环境管理台帐应当载明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和维护的情况及相应的主要参数、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相关监测数据,原始记录应清晰,及时归档并妥善管理3、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并依据《企事业单位环保信息分开办法》,向社会公开相关环保信息5.2排污申报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以及2019年9月23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厦门市排污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项目主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属于“Q8411综合医院”,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扩建项目建设属于简化管理。(1)建设单位应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申报平台上进行排污许可证变更,变更成功后按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进行排污,禁止非法排污。(2)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浓度或者强度需作重大变化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去向发生改变时,排污者应分别在变更前十五日或者紧急变更后三日内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变更排污许可证。(3)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必须按批准的排放总量和浓度进行排放。5.3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各污染源排放口应设置专项图标,执行《环境图形标准排污口(源)》(GB15562.2-1995)、(GB15562.1-1995)、《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见表5.3-1。要求各排污口(源)提示标志形状采用正方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绿色,图形颜色采用白色;警告标志形状采用三角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黄色,图形颜色采用黑色。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相关规定,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并保持清晰、完整。表5.3-1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起施行,以及2019年9月23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厦门市排污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项目主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属于“Q8411综合医院”,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扩建项目建设属于简化管理。(1)建设单位应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申报平台上进行排污许可证变更,变更成功后按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进行排污,禁止非法排污。(2)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浓度或者强度需作重大变化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去向发生改变时,排污者应分别在变更前十五日或者紧急变更后三日内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变更排污许可证。(3)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必须按批准的排放总量和浓度进行排放。5.3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各污染源排放口应设置专项图标,执行《环境图形标准排污口(源)》(GB15562.2-1995)、(GB15562.1-1995)、《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见表5.3-1。要求各排污口(源)提示标志形状采用正方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绿色,图形颜色采用白色;警告标志形状采用三角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黄色,图形颜色采用黑色。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相关规定,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并保持清晰、完整。表5.3-1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起施行,以及2019年9月23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厦门市排污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项目主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属于“Q8411综合医院”,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扩建项目建设属于简化管理。(1)建设单位应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申报平台上进行排污许可证变更,变更成功后按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进行排污,禁止非法排污。(2)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浓度或者强度需作重大变化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去向发生改变时,排污者应分别在变更前十五日或者紧急变更后三日内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变更排污许可证。(3)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必须按批准的排放总量和浓度进行排放。5.3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各污染源排放口应设置专项图标,执行《环境图形标准排污口(源)》(GB15562.2-1995)、(GB15562.1-1995)、《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见表5.3-1。要求各排污口(源)提示标志形状采用正方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绿色,图形颜色采用白色;警告标志形状采用三角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黄色,图形颜色采用黑色。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相关规定,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并保持清晰、完整。表5.3-1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起施行,以及2019年9月23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厦门市排污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项目主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属于“Q8411综合医院”,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扩建项目建设属于简化管理。(1)建设单位应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申报平台上进行排污许可证变更,变更成功后按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进行排污,禁止非法排污。(2)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浓度或者强度需作重大变化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去向发生改变时,排污者应分别在变更前十五日或者紧急变更后三日内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变更排污许可证。(3)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必须按批准的排放总量和浓度进行排放。5.3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各污染源排放口应设置专项图标,执行《环境图形标准排污口(源)》(GB15562.2-1995)、(GB15562.1-1995)、《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见表5.3-1。要求各排污口(源)提示标志形状采用正方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绿色,图形颜色采用白色;警告标志形状采用三角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黄色,图形颜色采用黑色。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相关规定,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并保持清晰、完整。表5.3-1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起施行,以及2019年9月23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厦门市排污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项目主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属于“Q8411综合医院”,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扩建项目建设属于简化管理。(1)建设单位应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申报平台上进行排污许可证变更,变更成功后按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进行排污,禁止非法排污。(2)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浓度或者强度需作重大变化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去向发生改变时,排污者应分别在变更前十五日或者紧急变更后三日内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变更排污许可证。(3)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必须按批准的排放总量和浓度进行排放。5.3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各污染源排放口应设置专项图标,执行《环境图形标准排污口(源)》(GB15562.2-1995)、(GB15562.1-1995)、《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见表5.3-1。要求各排污口(源)提示标志形状采用正方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绿色,图形颜色采用白色;警告标志形状采用三角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黄色,图形颜色采用黑色。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相关规定,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并保持清晰、完整。表5.3-1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起施行,以及2019年9月23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厦门市排污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项目主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属于“Q8411综合医院”,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扩建项目建设属于简化管理。(1)建设单位应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申报平台上进行排污许可证变更,变更成功后按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进行排污,禁止非法排污。(2)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浓度或者强度需作重大变化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去向发生改变时,排污者应分别在变更前十五日或者紧急变更后三日内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变更排污许可证。(3)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必须按批准的排放总量和浓度进行排放。5.3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各污染源排放口应设置专项图标,执行《环境图形标准排污口(源)》(GB15562.2-1995)、(GB15562.1-1995)、《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见表5.3-1。要求各排污口(源)提示标志形状采用正方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绿色,图形颜色采用白色;警告标志形状采用三角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黄色,图形颜色采用黑色。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相关规定,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并保持清晰、完整。表5.3-1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起施行,以及2019年9月23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厦门市排污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项目主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属于“Q8411综合医院”,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扩建项目建设属于简化管理。(1)建设单位应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申报平台上进行排污许可证变更,变更成功后按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进行排污,禁止非法排污。(2)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浓度或者强度需作重大变化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去向发生改变时,排污者应分别在变更前十五日或者紧急变更后三日内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变更排污许可证。(3)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必须按批准的排放总量和浓度进行排放。5.3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各污染源排放口应设置专项图标,执行《环境图形标准排污口(源)》(GB15562.2-1995)、(GB15562.1-1995)、《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见表5.3-1。要求各排污口(源)提示标志形状采用正方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绿色,图形颜色采用白色;警告标志形状采用三角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黄色,图形颜色采用黑色。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相关规定,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并保持清晰、完整。表5.3-1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起施行,以及2019年9月23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厦门市排污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项目主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属于“Q8411综合医院”,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扩建项目建设属于简化管理。(1)建设单位应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申报平台上进行排污许可证变更,变更成功后按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进行排污,禁止非法排污。(2)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浓度或者强度需作重大变化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去向发生改变时,排污者应分别在变更前十五日或者紧急变更后三日内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变更排污许可证。(3)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必须按批准的排放总量和浓度进行排放。5.3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各污染源排放口应设置专项图标,执行《环境图形标准排污口(源)》(GB15562.2-1995)、(GB15562.1-1995)、《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见表5.3-1。要求各排污口(源)提示标志形状采用正方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绿色,图形颜色采用白色;警告标志形状采用三角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黄色,图形颜色采用黑色。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相关规定,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并保持清晰、完整。表5.3-1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起施行,以及2019年9月23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厦门市排污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项目主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属于“Q8411综合医院”,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扩建项目建设属于简化管理。(1)建设单位应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申报平台上进行排污许可证变更,变更成功后按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进行排污,禁止非法排污。(2)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浓度或者强度需作重大变化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去向发生改变时,排污者应分别在变更前十五日或者紧急变更后三日内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变更排污许可证。(3)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必须按批准的排放总量和浓度进行排放。5.3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各污染源排放口应设置专项图标,执行《环境图形标准排污口(源)》(GB15562.2-1995)、(GB15562.1-1995)、《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见表5.3-1。要求各排污口(源)提示标志形状采用正方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绿色,图形颜色采用白色;警告标志形状采用三角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黄色,图形颜色采用黑色。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相关规定,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并保持清晰、完整。表5.3-1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名称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噪声排放源噪声排放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提示图形符号功能排放表示污水向水体表示废气向大气环表示噪声向外环表示一般固体废物表示危险废物购境排放境排放境排放贮存、处置场贮存、处置场贮存、处置场存、处置场名称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提示图形符号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功能存设施表示医疗废物暂表示危废贮存分区表示危废贮存设标志施施表示危废包装标签表示危废包装标签表示危废包装标签5.4“三同时”竣工验收5.4“三同时”竣工验收5.4“三同时”竣工验收5.4“三同时”竣工验收5.4“三同时”竣工验收5.4“三同时”竣工验收5.4“三同时”竣工验收5.4“三同时”竣工验收5.4“三同时”竣工验收76“三同时”是我国环境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这一原则规定为法律制度。因此,建设单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建设项目中的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可以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召开验收会议等方式,协助开展验收工作,自行或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上述环境管理中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律义务,把环保验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规定,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六、结论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符合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选址基本可行:项目平面布局基本合理:污染治理措施技术可行,项目建设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承载范围内;工程环境风险可防控。总之,项目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编制单位(盖章):厦门绿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水废水量109500t/a//35663t/a/145163t/a+35663t/a废水CODCr3.1755t/a//1.0342t/a/4.2097t/a+1.0342t/a废水氨氮1.2593t/a//0.4101t/a/1.6694t/a+0.4101t/a废气NH30.0201t/a//0.0065t/a/0.0266t/a+0.0065t/a废气H2S0.0008t/a//0.0003t/a/0.0011t/a+0.0003t/a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20t/a//4t/a/24/a+4t/a一般固废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4.4t/a//0.9t/a/5.3t/a+0.9t/a危险废物医疗废物175.163t/a//35.437t/a/210.6t/a+35.437t/a危险废物废旧铅酸电池2.5t/a//0.5t/a/3.0t/a+0.5t/a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泥、格栅渣)419.2t/a//88.5t/a/507.7t/a+88.5t/a危险废物废过滤介质(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生物安全柜废过滤料)2.1t/a//0/2.1t/a0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审批方式回审批告知承诺制口常规审批回审批告知承诺制口常规审批项目名称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项目代码2410-350205-06-03-4762732410-350205-06-03-476273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1号楼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1号楼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84中108、医院841中的“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除外)”四十九、卫生84中108、医院841中的“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除外)”规划环评开展情况已开展并通过审查已开展并通过审查建设单位厦门市海沧医院厦门市海沧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口工商注册号口其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口工商注册号口其他12350200072831778H授权经办人员信息姓名:黄建英联系方式:18960162947姓名:黄建英联系方式:18960162947授权经办人员信息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技术单位厦门绿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绿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组织机构代码口工商注册号口其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组织机构代码口工商注册号口其他91350211303239246Q建设单位承诺一、本单位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合法、真实、准确、有效,对填报的内容负责,同意环保主管部门将本次申请纳入社会信用考核范畴,若存在失信行为,依法接受信用惩戒。二、本单位已对《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认可厦门绿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得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三、本单位将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本项目环评文件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四、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守法生产经营,本项目不存在“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项目所需的用地、用房均属依法获得,不存在使用违法建筑等其他违法情形,自觉接一、本单位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合法、真实、准确、有效,对填报的内容负责,同意环保主管部门将本次申请纳入社会信用考核范畴,若存在失信行为,依法接受信用惩戒。二、本单位已对《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认可厦门绿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得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三、本单位将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本项目环评文件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四、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守法生产经营,本项目不存在“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项目所需的用地、用房均属依法获得,不存在使用违法建筑等其他违法情形,自觉接1因涉及企业商密,不做公示。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存在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查处,由环保部门撤销关于本次申请的审批决定。五、本单位将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标准,把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于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落实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本单位将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正式投入使用。六、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提交的《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本电子版,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对于环评文件不宜公开的内容及理由说明如下:1、遮盖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涉及个人隐私;2、删除报告正文中附图、附件,涉及企业隐私;3、遮盖“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中建设单位主管人员姓名,涉及企业隐私;4、授权经办人员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建设单位(盖章):厦门市海沧医院申请日期:2024年11月05日技术单位承诺一、本单位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导则规定,接受厦门市海沧医院单位的委托,依法开展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并按规范编制《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二、本单位基于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10tos学喾2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建议,对《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褛病房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得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三、本单位对《厦门市海沧医院1号楼病房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拥有完整、独立的知识产权,对该成果负责,不存在复制、抄袭以及资质盗用、借用等行为,同意环保主管部门将该成果纳入社会信用考核范畴,若存在失信行为,依法接受信用惩戒。包腔技术单位(盖章):厦门绿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签字)作相关文书送达方式()邮件送达,电子邮箱为:(√)快递送达,邮寄地址为: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东路创业大厦413单元王燕萍18359283844()申请人自取:注:以上三种方式均可(打),请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表时一并明确。网湖注: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除在表格规定的地方盖个章外,还需对整份申请加盖骑缝章。本表一式三份,环保部门、建设单位、技术单位各存一份。填报说明可不打印。删除附图、附件(因涉及企业商密,不做公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病房扩容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