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4)


连云港市赣榆区2024年度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苏政地G〔2024〕25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赣榆区2024年度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榆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赣榆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办理赣榆区2024年度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赣政发〔2024〕5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位于塔山镇城前村、土城村6.6674公顷集体农用地(耕地5.942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6.6674公顷,其中转用集体农用地6.6674公顷,征收土地6.6674公顷。
二、你区需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区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4年11月3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查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024年11月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镇建设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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