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厂房招标采购公告(2024)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308-330624-04-01-430785
项目名称
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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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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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基本建设)
已办结
2023-09-08 15:39:35.0

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已办结
2024-11-07 12:18:33.0
新建消备字[2024]第68号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已办结
2023-10-08 16:11:42.0
330624202305021

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多合一)
已办结
2023-11-08 12:00:04.0
******************

新昌县水利水电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登记表)
已办结
2024-03-11 11:07:03.0
建设类202404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核实与征收
已办结
2023-10-10 16:35:46.0
高新园区人防办公室【2023】16号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3-10-09 11:34:42.0
330624202305036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机关: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日期:2023年09月08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308-330624-04-01-4307852308-330624-04-01-4307852308-330624-04-01-4307852308-330624-04-01-4307852308-330624-04-01-4307852308-330624-04-01-430785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类型项目类型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基本情况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新建建设地点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项目基本情况详细地址详细地址澄潭街道兴梅大道5号澄潭街道兴梅大道5号澄潭街道兴梅大道5号澄潭街道兴梅大道5号澄潭街道兴梅大道5号澄潭街道兴梅大道5号项目基本情况国标行业国标行业其他房屋建筑业(4790)其他房屋建筑业(4790)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其他其他项目基本情况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除以上条目外的建筑业除以上条目外的建筑业除以上条目外的建筑业除以上条目外的建筑业除以上条目外的建筑业除以上条目外的建筑业项目基本情况拟开工时间拟开工时间2023年09月2023年09月拟建成时间拟建成时间2024年12月2024年12月项目基本情况是否包含新增建设用地是否包含新增建设用地是是是是是是项目基本情况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亩)6.16.1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3306242023B0002263306242023B000226项目基本情况总用地面积(亩)总用地面积(亩)6.16.1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10319.2910319.29项目基本情况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0319.2910319.2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8129.768129.76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075.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19.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29.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89.5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3个(其中地下31个,地上2个)。项目建筑层数为五层。项计划总投资约5000万元,建设周期为: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075.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19.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29.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89.5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3个(其中地下31个,地上2个)。项目建筑层数为五层。项计划总投资约5000万元,建设周期为: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075.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19.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29.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89.5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3个(其中地下31个,地上2个)。项目建筑层数为五层。项计划总投资约5000万元,建设周期为: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075.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19.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29.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89.5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3个(其中地下31个,地上2个)。项目建筑层数为五层。项计划总投资约5000万元,建设周期为: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075.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19.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29.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89.5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3个(其中地下31个,地上2个)。项目建筑层数为五层。项计划总投资约5000万元,建设周期为: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075.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19.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29.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89.5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3个(其中地下31个,地上2个)。项目建筑层数为五层。项计划总投资约5000万元,建设周期为: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联系人姓名项目联系人姓名黄伟杰黄伟杰项目联系人手机项目联系人手机1836840248918368402489项目基本情况接收批文邮寄地址接收批文邮寄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横街1号新昌县南明街道横街1号新昌县南明街道横街1号新昌县南明街道横街1号新昌县南明街道横街1号新昌县南明街道横街1号项目投资情况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项目投资情况合计固定投资4960.7400万元固定投资4960.7400万元固定投资4960.7400万元固定投资4960.7400万元固定投资4960.7400万元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合计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情况4960.74003323.8500447.1300397.8100555.7200236.23000.00000.0000项目投资情况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项目投资情况合计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其它项目投资情况4960.74000.00000.00004960.74004960.74004960.74000.00000.0000项目单位基项目(法人)单位项目(法人)单位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法人类型法人类型国有国有项目单位基项目法人证照类型项目法人证照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91330624146416519B91330624146416519B项目单位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兴梅大道5号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兴梅大道5号成立日期成立日期1981年11月1981年11月本情况注册资金(万)300.000000币种人民币元本情况经营范围食品生产;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下设分支机构:定点屠宰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食品生产;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下设分支机构:定点屠宰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食品生产;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下设分支机构:定点屠宰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张小平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13858599610项目变更情况登记赋码日期2023年08月10日2023年08月10日2023年08月10日项目变更情况备案日期2023年09月08日2023年09月08日2023年09月08日项目变更情况第1次变更日期2023年09月05日2023年09月05日2023年09月05日项目单位声明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说明: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新建消备字[2024]第68号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4年11月7日申请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建设工程(地址:新昌县兴梅大道5号;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10219.0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88.63㎡,地下建筑面积:2130.42㎡;建筑高度:地上23.8m,地下3.6m;建筑层数:地上5层,地下1层;使用性质:工业厂房;火灾危险性为丙类)消防验收备案,备案申请表编号为2024068,提交的下列备案材料:1.消防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备案材料齐全,准予备案。该工程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该工程被确定为检查对象,我单位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请做好准备。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备案:1.依法不应办理消防验收备案;2.提交的上列第项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3.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上列第项材料。(印章)2024年11月7日建设单位签收:年月日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水土保持登记表审批项目名称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登记编号建设类202404建设类202404建设类202404核定事项选址是否避开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是否涉及占用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选址是否避开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是否涉及占用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选址是否避开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是否涉及占用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核定事项水土保持补偿费3260.8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260.8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260.8元。核定意见不涉及以上区域,同意备案。不涉及以上区域,同意备案。不涉及以上区域,同意备案。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意见经办人章俊健接收日期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意见经办人章俊健2024年3月11日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意见负责人裘炯登记日期(盖章)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意见负责人裘炯2024年3月11日水土保持补偿费税务申报缴费基本流程一、流程简述缴费单位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线上审批后,“水土保持补偿费”应缴纳的金额会自动流转到税务部门,可在完成线上审批后的第二日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二、具体操作单位登陆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zjgfdzswj/main/index.html),进入“我的待办→非税收入通用申报”,在“征收项目”栏下拉选项,选择“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确认应纳费额与水利水电部核定的缴纳金额一致,点击提交,点击全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使用微信或钉钉扫描二维码观看视频:相关事宜可拨打新昌县税务局咨询电话:0575-86939189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定表建设单位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联系人黄伟杰单位地址澄潭街道兴梅大道5号(2023年工16号)手机18368402489建设项目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批准机关新昌县发改局建设地点澄潭街道兴梅大道5号(2023年工16号)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30624202305036号计划建筑面积8103.22㎡(地上)建筑总面积8103.22㎡(地上)防空地下室应建建筑面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建筑面积/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定意见1.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澄潭街道兴梅大道5号(2023年工16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浙(2023)新昌县不动产权第0014932号),总用地面积4075.75㎡,总建筑面积10293.54㎡。2.根据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由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布置图的建设内容:厂房,其中生产性用房地面总建筑面积8103.22㎡,非生产性用房地面总建筑面积0.00㎡。3.根据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人防办[2022]27号)第七条“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公益建筑、构筑物、以及其他建筑物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定,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为生产厂房,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核定单位(盖章):2023年10月10日1.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澄潭街道兴梅大道5号(2023年工16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浙(2023)新昌县不动产权第0014932号),总用地面积4075.75㎡,总建筑面积10293.54㎡。2.根据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由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布置图的建设内容:厂房,其中生产性用房地面总建筑面积8103.22㎡,非生产性用房地面总建筑面积0.00㎡。3.根据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人防办[2022]27号)第七条“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公益建筑、构筑物、以及其他建筑物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定,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为生产厂房,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核定单位(盖章):2023年10月10日1.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澄潭街道兴梅大道5号(2023年工16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浙(2023)新昌县不动产权第0014932号),总用地面积4075.75㎡,总建筑面积10293.54㎡。2.根据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由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布置图的建设内容:厂房,其中生产性用房地面总建筑面积8103.22㎡,非生产性用房地面总建筑面积0.00㎡。3.根据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人防办[2022]27号)第七条“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公益建筑、构筑物、以及其他建筑物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定,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为生产厂房,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核定单位(盖章):2023年10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建厂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