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邕宁百济新平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桂政土批函〔2024〕289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邕宁百济新平风电场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邕宁区新江镇新乐村民委员会、汉林村民委员会,百济镇八联村民委员会、华达村民委员会、南华村民委员会、屯宁村民委员会、屯茶村民委员会、平派村民委员会、百济社区居民委员会、红星村民委员会,那楼镇华佳村民委员会、那务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1.6600公顷(果园0.0171公顷、乔木林地1.5836公顷、其他林地0.0492公顷、农村道路0.010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作为邕宁百济新平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由你市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二、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被征地群众的征地补偿,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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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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