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砂生产线技改招标采购公告(2024)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410-330781-07-02-647250
项目名称
兰溪市三水砂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技改项目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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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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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已办结
2024-11-08 14:55:57.0
金环建兰〔2024〕50号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技术改造)
已办结
2024-10-25 09:23:14.0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文件金环建兰〔2024〕50号关于兰溪市三水砂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兰溪市三水砂业有限公司:你公司年产15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兰溪市三水砂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项目环评文件)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众参与公示后,经研究,出具审查意见如下:一、根据项目环评文件及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1-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410-330781-07-02-647250)等材料,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前提下,原则同意项目环评文件结论和建议措施,要求你公司严格按项目环评文件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保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二、项目拟于兰溪市横溪镇冠山路东侧、义兰线南侧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新增制砂机2台、洗砂机2台、脱水筛2台、细砂提取机8台等设备(详见项目环评文件),新增年生产150万吨机制砂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三、项目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从源头管控物料消耗,减少污染物产生、排放,严格执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确保生态环境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水污染防治。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须按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要求做好废水和污水收集、排放工作。项目生产废水经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废水排放按项目环评文件确定的标准执行。(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高装备配置的密闭性、连续化、自动化水平,采用先进适用的废气治理技术和装备,减少粉尘污染。加强设备密封和日常检测、检漏及维护工作,切实做好大气污染物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工作,排气筒按有国-2-家、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置。项目须按环评文件要求配套喷淋等措施,采用湿式制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三)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类固体废弃物,不得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废机油(含油桶)、废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按规定建立台账、转移联单等制度;属于一般固废的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项目各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分类存放,按其性质,暂存场所须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重点设备强化减振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设备的位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五)做好环境监测工作。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和环评要求,建立自行监测制度,做好自行监测工作,建立自行监测台账制度,按规定保存自行监测资料和公开自行监测信息。(六)加强清洁生产工作。积极探索,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降低资源、能源消耗,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依法依规自觉接受能源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做好节-3-能降碳和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四、加强日常生态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和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加强教育培训,做好环保设施运维,落实运维台账。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制度,落实好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处置措施。你公司须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的规定,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六、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排污许可证等制度。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年外排环境量控制为:废水1920吨、CODcr0.058吨、NH3-N0.003吨。其他污染物排放总量按项目环评文件确定的指标控制,依法、依规办理排污许可证等手续,持证排污。以上意见和环评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中认真予以落实,污染防治工程必须请有资质的公司设计。你公司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法人承诺,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4-领排污许可证,持证依法生产、排污。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日常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由兰溪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梅江中队负责,同时你公司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你公司对本审批决定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金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起诉。金华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8日抄送:兰溪市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横溪镇人民政府,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各领导、各科室、下属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4年11月8日印发-5-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机关: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日期:2024年10月25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410-330781-07-02-6472502410-330781-07-02-6472502410-330781-07-02-6472502410-330781-07-02-6472502410-330781-07-02-6472502410-330781-07-02-647250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兰溪市三水砂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技改项目兰溪市三水砂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技改项目兰溪市三水砂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技改项目兰溪市三水砂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技改项目兰溪市三水砂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技改项目兰溪市三水砂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类型项目类型备案类(内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类(内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类(内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类(内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类(内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类(内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基本情况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改建改建建设地点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项目基本情况详细地址详细地址横溪镇冠山路东侧、义兰线南侧横溪镇冠山路东侧、义兰线南侧横溪镇冠山路东侧、义兰线南侧横溪镇冠山路东侧、义兰线南侧横溪镇冠山路东侧、义兰线南侧横溪镇冠山路东侧、义兰线南侧项目基本情况国标行业国标行业建筑用石加工(3032)建筑用石加工(3032)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建材建材项目基本情况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允许类允许类允许类允许类允许类允许类项目基本情况拟开工时间拟开工时间2024年10月2024年10月拟建成时间拟建成时间2024年12月2024年12月项目基本情况是否零土地项目是否零土地项目是是是是是是项目基本情况本企业已有土地的土地证书编号本企业已有土地的土地证书编号临时用地,未取得土地证临时用地,未取得土地证利用其他企业空闲场地或厂房、出租方土地证书编号利用其他企业空闲场地或厂房、出租方土地证书编号//项目基本情况总用地面积(亩)总用地面积(亩)4040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0.00.0项目基本情况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80018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18001800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本项目在兰溪市三水砂业有限公司现有合法碎石场地块内实施,占地面积约40亩,在现有碎石加工生产线的基础上技改新增制砂机2台、洗砂机2台、脱水筛2台以及细砂提取机8台等,对兰溪市横溪镇原韵达地块宕渣进行加工销售,新增机制砂产品,包括粗机砂和细机砂。技改实施后,可年新增150万吨机制砂,新增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利税800万元。本项目在兰溪市三水砂业有限公司现有合法碎石场地块内实施,占地面积约40亩,在现有碎石加工生产线的基础上技改新增制砂机2台、洗砂机2台、脱水筛2台以及细砂提取机8台等,对兰溪市横溪镇原韵达地块宕渣进行加工销售,新增机制砂产品,包括粗机砂和细机砂。技改实施后,可年新增150万吨机制砂,新增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利税800万元。本项目在兰溪市三水砂业有限公司现有合法碎石场地块内实施,占地面积约40亩,在现有碎石加工生产线的基础上技改新增制砂机2台、洗砂机2台、脱水筛2台以及细砂提取机8台等,对兰溪市横溪镇原韵达地块宕渣进行加工销售,新增机制砂产品,包括粗机砂和细机砂。技改实施后,可年新增150万吨机制砂,新增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利税800万元。本项目在兰溪市三水砂业有限公司现有合法碎石场地块内实施,占地面积约40亩,在现有碎石加工生产线的基础上技改新增制砂机2台、洗砂机2台、脱水筛2台以及细砂提取机8台等,对兰溪市横溪镇原韵达地块宕渣进行加工销售,新增机制砂产品,包括粗机砂和细机砂。技改实施后,可年新增150万吨机制砂,新增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利税800万元。本项目在兰溪市三水砂业有限公司现有合法碎石场地块内实施,占地面积约40亩,在现有碎石加工生产线的基础上技改新增制砂机2台、洗砂机2台、脱水筛2台以及细砂提取机8台等,对兰溪市横溪镇原韵达地块宕渣进行加工销售,新增机制砂产品,包括粗机砂和细机砂。技改实施后,可年新增150万吨机制砂,新增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利税800万元。本项目在兰溪市三水砂业有限公司现有合法碎石场地块内实施,占地面积约40亩,在现有碎石加工生产线的基础上技改新增制砂机2台、洗砂机2台、脱水筛2台以及细砂提取机8台等,对兰溪市横溪镇原韵达地块宕渣进行加工销售,新增机制砂产品,包括粗机砂和细机砂。技改实施后,可年新增150万吨机制砂,新增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利税800万元。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联系人姓名项目联系人姓名董永霞董永霞项目联系人手机项目联系人手机1886783112018867831120项目基本情况接收批文邮寄地址接收批文邮寄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新胜村(兰溪金百泰工贸有限公司8号厂房)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新胜村(兰溪金百泰工贸有限公司8号厂房)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新胜村(兰溪金百泰工贸有限公司8号厂房)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新胜村(兰溪金百泰工贸有限公司8号厂房)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新胜村(兰溪金百泰工贸有限公司8号厂房)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新胜村(兰溪金百泰工贸有限公司8号厂房)项目投资情况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项目投资情况合计固定投资350.0000万元固定投资350.0000万元固定投资350.0000万元固定投资350.0000万元固定投资350.0000万元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合计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情况400.000050.0000250.000050.00000.00000.00000.000050.0000项目投资情况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项目投资情况合计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其它项目投资情况400.00000.00000.0000400.0000400.0000400.00000.00000.0000项目单项目(法人)单位项目(法人)单位兰溪市三水砂业有限公司兰溪市三水砂业有限公司法人类型法人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项目法人证照类型项目法人证照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91330781084283772R91330781084283772R位基本情况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新胜村(兰溪金百泰工贸有限公司8号厂房)成立日期2013年11月位基本情况注册资金(万)500币种人民币位基本情况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生产线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生产线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生产线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位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董永霞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18867831120项目变更情况登记赋码日期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24日项目变更情况备案日期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25日项目单位声明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说明: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制砂生产线技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