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洪沟工程 新建截洪沟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1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11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意见,现公示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查询方式:环评文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或地**府所作出的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登陆:(http://sthjj.huhhot.gov.cn/)点击下载查看。
公众反馈意见受理电话:0471-3673991、0471-533207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利害关系人)可在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备注
大气
水
固废
危废
生态
噪声
其他
1.0
呼和浩特新机场截洪沟工程
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公司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和托克托县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沿机场南侧新建截洪沟工程,汇入韭菜沟工程长9.30km;沿截洪沟右岸新建堤防工程,工程长8.65km;对截洪沟汇入后的韭菜沟、前营子沟和沙河进行扩挖疏浚,工程长10.18km;沿线漫水路改建成桥梁3座,改建渡槽1座、漫水路改建13条。
设置施工围挡,施工场地及时洒水,对易扬尘物料进行遮盖,工程暂不施工的施工作业面等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运输车辆密封运输或加盖篷布、运输道路及时洒水,及时维护路面和加强管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和维修。施工期扬尘(TSP)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施工期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行期无废污水排放。
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处理产生的含油污泥等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施工前清表土、施工后平整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采取覆盖表土及人工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生态恢复;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土地的破坏;禁止将生产污水、垃圾及其它施工机械的生产废水如含油废水直接排入水体;有害的施工材料尤其是粉尘类材料应远离水体堆放,防止其在大风天气下飘散对河流水质和水生生物的影响。
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避免在夜间进行施工运输作业;在离居民区较近的施工区域设置隔声屏障。施工区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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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托克托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项目
内蒙古托克托经开区招投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
内蒙古蓝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新建专用线线路全长15.9km,于呼鄂铁路托克托东站站对侧(东侧)设交接场,自交接南咽喉接出,于呼鄂、呼准铁路之间向南引线,至既有呼准线K61+318处跨越呼准铁路至两线东侧,后并呼准铁路向南走行,折向东至大唐储灰场南部新建产业园区站,总占地面积104.8459hm2。项目全线共设站两处,其中新建站一处(托克托产业园区站),改造一处(托克托东站),桥梁长度5.38km/6座;于CK5+225预留久泰支线建设条件。
对施工场地、表土堆场、运输道路等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输车辆采取蓬布苫盖等防护措施。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工业园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运营期产业园区站和托克托东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施工期、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弃方排至指定弃土场。
检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至危废库,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理。
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恢复为草地,沿线路基边坡及两侧进行植被恢复,优先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物种,恢复植被和土壤,保证一定的植被覆盖度和土壤肥力;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
施工期合理分配工期、施工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车辆减速行驶、减少鸣笛,加强施工车辆管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对“距线路外轨中心线30m区域内”的居民点采取隔声窗措施。与既有铁路并行段30m处执行《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表2限值,30~65m(不含30m)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b标准,其他区域执行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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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
内蒙古亿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
内蒙古蓝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面积约5600m2。项目对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产生的粉煤灰进行资源化利用,规模为年处理10万吨粉煤灰,提取主产品氧化铝3.075万吨、二氧化硅3.813万吨,副产品碳酸钙6.316万吨。
粉煤灰筒仓装卸使用过程产生的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净化后于22m高仓顶排放;提铝板框压滤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三级碱喷淋塔净化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雾化干燥塔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煤灰筒仓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雾化干燥塔废气、提铝板框压滤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
运营期生产废水均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原辅料拆除的外包装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后外售;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
废酸碱收集于专用暂存罐,存放在危废暂存间,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产工艺大密度固废进行鉴别认定,鉴别结果出具之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施工期合理分配工期、施工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车辆减速行驶、减少鸣笛,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运营期采取产噪设备室内布置、安装隔声罩、管道外壳阻尼等有效降噪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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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截洪沟工程 新建截洪沟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