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赖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赖坊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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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各镇直单位、有关经营主体:
《2024年赖坊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清流县赖坊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2024年赖坊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期)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5号)和清流县农业农村局、清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清流县赖坊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清农〔2024〕80号),为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实施,并有效提升资金运用的效率,以促进乡村产业的振兴,特此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单位敬请积极进行申报。
一、申报对象
赖坊镇人民政府、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企业与单位等。
二、建设内容
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实施区域为赖坊镇范围内,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赖坊镇高山乌龙茶类这一主导产业的相关项目建设,按照“补短板、提水平”要求,推进全产业链发展。项目重点建设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高山生态茶园智慧化改造提升项目。对150亩铁观音茶园进行品种置换改造。改种东方美人茶400亩。现有900 亩茶园建设机耕路、蓄水池等茶园基础设施,对茶园进行适当稀植、留高,套种三叶草等植物。开展生物智能防控。对现有 900 亩茶园其中100亩核心示范茶园进行环境因子及病虫害数字化监测,配套自动化喷灌系统,购置2台无人机。
2.加工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改造现有凉青坪、棚及地面,厂房屋顶及地面。配套建设空调保鲜仓库。对原有茶叶生产设备进行提档升级,新购置自动化生产加工设备(智能扁形机)20台,建设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线1条。
3.茶产品展示销售、文化体验与品牌培育项目。在南山村建设“悠然茶庄园”,开设茶品加工区、茶产品展示区、网络直播区、物流发货区;建设海峡融合振兴研学基地和闽台文化茶园实践基地;提升改造茶文化体验馆设施设备。进行茶品牌宣传与推广,开展至少3场茶从业农民培训;在新媒体上进行茶品牌宣传与推广;开展200人次以上茶叶技术培训;树立永久性标识牌;拍摄一部 3-5 分钟产业强镇宣传视频;组织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会展销;完善“茶庄园”配套设施设备,如配套茶品加工区、茶产品展示区、网络直播区、物流发货区设备。
三、项目资金使用原则及标准
本次中央资金以绩效为导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2024年1月1日之后的建设项目进行补助。由企业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25%;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由当地政府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等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可达到项目总投资的100%。
中央资金使用必须坚持“以农为主”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姓农、务农、为农、兴农”,不得列支下列费用:专项资金不得“撒胡椒面”、搞平均分配,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或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等;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不得用于购买种子(包括种牛种羊)以及农药、化肥、农膜、饲料等一次性使用的生产资料;不得用于发展休闲农业;不得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农田建设等有交叉重复;不得用于接待、娱乐、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奖金补助等其它与项目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补助项目实施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劳务费等工资性支出和福利性支出;不得用于补助购置非生产性车辆等;不得用于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等。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清流县赖坊镇人民政府提出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和承诺书(附件1、附件2),提供相关附件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三份于2024年11月30日前上报镇人民政府,并发送电子文档到指定邮箱:670052599@qq.com。
(二)项目批复
由镇人民政府对项目进行研究,择优予以确定实施单位、建设内容、补助金额,并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批复文件。
(三)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需向赖坊镇人民政府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一系列完整的验收文件(包括验收申请报告、工作总结、不少于补助金额的正式发票、银行转账凭证、建设阶段的照片、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工程预决算书等)。在材料完备且镇政府完成初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应当听取项目承担单位汇报,深入建设现场进行实地察看,并查阅项目建设相关材料。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将拟补助资金及补助方式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应及时拨付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重新核验。
(四)项目管理和监督
各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实行专项核算。项目推进小组要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五、申报材料、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
1.2024年赖坊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申报书;
2.2024年赖坊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承诺书;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信息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附件和佐证材料,如用地审批,设计方案,预算预审报告等。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博
联系电话:0598-5422701
联系邮箱:670052599@qq.com。
七、附件
附件1 2024年赖坊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一期)申报书
附件2 2024年赖坊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一期)承诺书
附件3 2024年赖坊镇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资金使用方案

各村委会、各镇直单位、有关经营主体:
《2024年赖坊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清流县赖坊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2024年赖坊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期)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5号)和清流县农业农村局、清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清流县赖坊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清农〔2024〕80号),为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实施,并有效提升资金运用的效率,以促进乡村产业的振兴,特此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单位敬请积极进行申报。
一、申报对象
赖坊镇人民政府、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企业与单位等。
二、建设内容
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实施区域为赖坊镇范围内,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赖坊镇高山乌龙茶类这一主导产业的相关项目建设,按照“补短板、提水平”要求,推进全产业链发展。项目重点建设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高山生态茶园智慧化改造提升项目。对150亩铁观音茶园进行品种置换改造。改种东方美人茶400亩。现有900 亩茶园建设机耕路、蓄水池等茶园基础设施,对茶园进行适当稀植、留高,套种三叶草等植物。开展生物智能防控。对现有 900 亩茶园其中100亩核心示范茶园进行环境因子及病虫害数字化监测,配套自动化喷灌系统,购置2台无人机。
2.加工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改造现有凉青坪、棚及地面,厂房屋顶及地面。配套建设空调保鲜仓库。对原有茶叶生产设备进行提档升级,新购置自动化生产加工设备(智能扁形机)20台,建设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线1条。
3.茶产品展示销售、文化体验与品牌培育项目。在南山村建设“悠然茶庄园”,开设茶品加工区、茶产品展示区、网络直播区、物流发货区;建设海峡融合振兴研学基地和闽台文化茶园实践基地;提升改造茶文化体验馆设施设备。进行茶品牌宣传与推广,开展至少3场茶从业农民培训;在新媒体上进行茶品牌宣传与推广;开展200人次以上茶叶技术培训;树立永久性标识牌;拍摄一部 3-5 分钟产业强镇宣传视频;组织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会展销;完善“茶庄园”配套设施设备,如配套茶品加工区、茶产品展示区、网络直播区、物流发货区设备。
三、项目资金使用原则及标准
本次中央资金以绩效为导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2024年1月1日之后的建设项目进行补助。由企业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25%;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由当地政府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等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可达到项目总投资的100%。
中央资金使用必须坚持“以农为主”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姓农、务农、为农、兴农”,不得列支下列费用:专项资金不得“撒胡椒面”、搞平均分配,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或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等;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不得用于购买种子(包括种牛种羊)以及农药、化肥、农膜、饲料等一次性使用的生产资料;不得用于发展休闲农业;不得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农田建设等有交叉重复;不得用于接待、娱乐、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奖金补助等其它与项目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补助项目实施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劳务费等工资性支出和福利性支出;不得用于补助购置非生产性车辆等;不得用于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等。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清流县赖坊镇人民政府提出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和承诺书(附件1、附件2),提供相关附件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三份于2024年11月30日前上报镇人民政府,并发送电子文档到指定邮箱:670052599@qq.com。
(二)项目批复
由镇人民政府对项目进行研究,择优予以确定实施单位、建设内容、补助金额,并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批复文件。
(三)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需向赖坊镇人民政府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一系列完整的验收文件(包括验收申请报告、工作总结、不少于补助金额的正式发票、银行转账凭证、建设阶段的照片、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工程预决算书等)。在材料完备且镇政府完成初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应当听取项目承担单位汇报,深入建设现场进行实地察看,并查阅项目建设相关材料。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将拟补助资金及补助方式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应及时拨付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重新核验。
(四)项目管理和监督
各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实行专项核算。项目推进小组要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五、申报材料、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
1.2024年赖坊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申报书;
2.2024年赖坊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承诺书;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信息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附件和佐证材料,如用地审批,设计方案,预算预审报告等。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博
联系电话:0598-5422701
联系邮箱:670052599@qq.com。
七、附件
附件1 2024年赖坊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一期)申报书
附件2 2024年赖坊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一期)承诺书
附件3 2024年赖坊镇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资金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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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赖坊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一期)申报书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签章):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申报时间:年月日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编单位属性(相应栏打勾)□企业(□是否龙头企业○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农民示范合作社○国家级○省级○市级)□家庭农场(□是否示范家庭○国家级○省级○市级)□行业协会□其他□企业(□是否龙头企业○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农民示范合作社○国家级○省级○市级)□家庭农场(□是否示范家庭○国家级○省级○市级)□行业协会□其他□企业(□是否龙头企业○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农民示范合作社○国家级○省级○市级)□家庭农场(□是否示范家庭○国家级○省级○市级)□行业协会□其他□企业(□是否龙头企业○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农民示范合作社○国家级○省级○市级)□家庭农场(□是否示范家庭○国家级○省级○市级)□行业协会□其他□企业(□是否龙头企业○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农民示范合作社○国家级○省级○市级)□家庭农场(□是否示范家庭○国家级○省级○市级)□行业协会□其他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负责人姓名手机邮箱单位概况(300字)所获(政府、部门)荣誉情况备注二、项目概况单位名称项目属性○新建○扩建○改建○其他○新建○扩建○改建○其他○新建○扩建○改建○其他建设地点镇/乡村项目总投资(万元)补助环节相关投资(万元)申请补助金额(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预算名称计划投资金额(万元)备注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合计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情况项目预计成效(限200字)①经济效益:②社会效益:③生态效益:①经济效益:②社会效益:③生态效益:①经济效益:②社会效益:③生态效益: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签署意见本项目未享受过财政补助,未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本单位对以上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项目实施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赖坊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该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列入赖坊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赖坊镇人民政府(盖章)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