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泳生产线建设 木制家具生产线建设 干拌砂浆生产线建设 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2024年11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24-11-11 16:44:45
来源: 三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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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22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32853515
传真:32272669
邮箱:syfjhpg@163.com
联系地址: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三原县苍南路18号)
邮 编:7138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报告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1
汽车零部件电泳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大李村六组
陕西泳鑫铭源涂装有限公司
陕西恒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报告表
汽车零部件电泳生产线建设项目.doc
2
年产10万平米木制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原县大程镇老庙村二组北1组
陕西完美迪秀家具有限公司
陕西恒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报告表
年产10万平米木制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doc
3
年产10万吨干拌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原县嵯峨镇杨杜村水泥厂内
陕西凯恒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恒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报告表
年产1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doc.doc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汽车零部件电泳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陕西泳鑫铭源涂装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项目东侧一农田
项目南侧-村道,隔路为农田
项目西侧-农田
项目北侧-农田
项目现状-厂区现状
项目现状-厂区现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汽车零部件电泳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407-610422-04-05-235019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桐坤
联系方式
187256012030
建设地点
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大李村六组
地理坐标
(108度59分37.256秒,34度39分3.928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
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三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文号
三行审投〔2024〕292号
总投资(万元)
500
环保投资(万元)
25.5
环保投资占比(%)
5.1
施工工期
2024.11~12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13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7号令,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的项目,视为允许类;同时对照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项目不属于禁止或许可类准入类;本项目已取得三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汽车零部件电泳生产线建设项目备案确认书的通知》(见附件2);批准文号:三行审投〔2024〕292号;项目代码:2407-610422-04-05-235019。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陕政发〔2020〕11号)、《咸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咸政发〔2021〕16号)要求,切实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以生态优先、分区管控、动态更新为原则,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 “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
相关政策名称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位于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大李村六组,周边无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所在区域 SO2、CO、NO2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类区标准要求,PM10、PM2.5、O3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类区标准要求,此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通过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采取环评要求的措施能够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各类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主要原料均为外购,不涉及新开采资源,项目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负面清单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项目不属于文件中禁止准入类,亦不属于文件中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的项目类型。
符合
依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技术指南:环境影响评价(试行)》的通知”(陕环办发[2022]76 号)及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陕西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技术指南:环境影响评价(试行)》咸环函〔2022〕264号,通过比对“咸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可知:陕西泳鑫铭源涂装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电泳生产线建设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比对,项目位于三原县重点管控单元1。
一图
一表
序号
市
区县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管控单元属性
管控单元分类
管控要求
面积
(平方米)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咸阳市
三原县
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重点管控单元1
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重点管控单元
污染物排放管控
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1.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 提标改造。全省黄河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 排放限值要求。2.城镇新区管网建 涉及老旧城区管网升级改造中实行雨污分流,鼓励推进初期雨水收集、 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对处理达标后的尾水 进一步净化。3.污水处理厂出水用于绿化、农灌等用途的,合理确定管 控要求,确保达到相应污水再生利用标准。4.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 施建设与提标改造,推进渭河南岸西部污水处理厂建设,提升污水处理 能力,因地制宜在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处建设人工水质净化工程。推进新 建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的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加快污 水管网建设与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市区老旧城区管网升级改造。
1300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拉运至三原县西阳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格禁燃区管控。市区和南六县市全域及北五县市 城镇周边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煤炭及其制品等高 污染燃料(35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火力发电企业、机组及水泥、砖 瓦等原料煤使用企业除外);各县市区全面退出禁燃区内洁净煤加工中 心及配送网点,对配送网点及群众存量煤炭全部有偿回收。北五县市非禁燃区内可采用洁净煤或“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兜底。加强对直 送、网络等方式销售散煤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行为,同时倒查上 游企业责任,从源头杜绝散煤销售
项目使用电能,液化石油气,属于清洁能源,不使用高污染燃料
符合
一说明
对照分析
项目情况
符合性
各类生态环境敏感区对照分析
根据“一图”可知,项目不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
不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
环境管控单元对照分析
根据“一图”可知,项目占地面积为1300m2,位于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大李村六组1,根据“一表”可知项目满足咸阳市三原县重点管控单元1管控要求
项目位于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大李村六组,满足管控要求
未纳入环境管控单元的要素分区对照分析
不涉及
无其他限制要求
其他对照分析
不涉及
无其他限制要求
表2 咸阳市总体准入要求(节选)
适用范围
管控
维度
管控要求
管控依据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总体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1.“大西安都市圈咸阳核心区”,秦都区、渭城区及兴平市部分区域,重点发展新型显示、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现代服务等产业,打造全市产城融合的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南部区域秦都、渭城、兴平、武功及重点园区,重点打造渭河沿岸高新技术、先进制造、高效农业产业。中部区域乾县、礼泉、泾阳、三原,打造渭北旱腰带产业升级示范区,重点发展食品、时令水果、建材纺织、文体康养产业;依托三原县油气储备基础,打造咸阳大型能化产品储备基地,带动泾阳县、淳化县打造大西安卫星城,发展食品医药、文旅健康产业。北部区域彬州、长武、旬邑、永寿、淳化,打造彬长旬清洁低碳能化基地、中医药、生态农业产业。
2.秦都、渭城、兴平、武功、泾阳等中南平原蔬菜、粮食主产县区持续加强农田林网的营造和保护,营造良好生态系统,促进粮食蔬菜增产增收。三原、泾阳、淳化、乾县矿山开采区域等地区,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对旱腰带地区的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礼泉昭陵、乾县乾陵、旬邑马栏等典型困难立地,科学选择造林树种,广泛开展封山育林、退化林分修复,全面实施封山禁牧,实现困难立地生态系统重新构建。永寿、彬州、长武、淳化、泾阳等渭北旱塬、渭河泾河主要支流两岸实施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营造水土保持林,开展退耕还林,加大退化林分修复,全面实施封山禁牧,尽快恢复和增加森林植被。
3.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新建“两高”项目必须严格落实《陕西省“两高”项目管理暂行目录(2022年版)》要求。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能。积极引导“两高”领域重点企业参与全国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涉及新建、改扩建“两高”项目在满足本地区能耗、碳排放强度控制的前提下,工艺技术装备、主要产品能耗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未纳入国家有关领域产业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
4.加快提升南部产业层次和发展能级,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引领全市产业、技术协同降碳;放大和发挥中部地区绿色生态优势,打造绿色食品等优势产业集群,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巩固提升生态碳汇功能;大力优化和调整北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能源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
5.渭河流域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建设。列入国家制定的高耗水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淘汰类高耗水产业目录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不予审批。
《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咸阳市“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
《咸阳市林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关于印发咸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发〔2023〕2号)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咸字〔2023〕7号)
《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
本项目位于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大李村六组,项目产品为汽车零部件,依据《陕西省“两高”项目管理暂行目录(2022年版)》(陕发改环资〔2022〕110号)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不属于严控新增炼油产能,项目符合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甲烷、氧化亚氮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持续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抑制高碳投资。
2.建立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等重点行业源头、过程和末端全过程控制体系,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改造,实施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废气处理和回收的有效措施。
3.新建“两高”项目依据区域环境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在“两高”行业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建材、石化、电力、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制定达峰目标。鼓励大型国有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活动。
4.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逐步扩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实施范围。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能。加快砖瓦等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煤气发生炉淘汰力度。
5.引导工业企业污水近零排放,规范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加强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维与联网管理,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分类管理、分期升级改造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推进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和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置效能,提升区域污水处理能力。因地制宜在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处建设人工水质净化工程,提升入河污水水质。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6.在重点行业实施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鼓励固废产生企业自行综合利用,严格控制增量,逐步解决工业固体废物历史遗留问题。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咸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咸阳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
项目属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2020修订版)》中39个重点行业清单中三十九、工业涂装,项目位于咸阳市三原县,应执行环保绩效B级,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抛丸废气自带除尘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本项目电泳采用电泳漆,采用的涂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中相关要求,且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可保证达标排放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1.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制定并实施安全利用方案。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污染地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遗留地块为重点,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
2.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国控点位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以化工类工业聚集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为重点,探索开展城市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
3.加强石化、涂料、纺织印染、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一企一库”“两场两区”(即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开展防渗漏工作,按要求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开展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
《咸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咸阳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项目地为建设用地,危废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执行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1.依托北部丰富的风光资源和荒坡地,规划布局一批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推进采煤沉陷区“光伏+综合治理”基地项目,大力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全域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稳步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加强生物质能源利用,推进乾县皖能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鼓励北部地区秸秆、果枝等高效低排放燃烧和清洁取暖。积极开展地热能综合利用,扩大水热型地热能应用规模,推进干热岩型地热能利用技术研发及应用,支持武功、兴平、秦都等地热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建设。
2.严格控制能耗强度,控制能耗总量,逐步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推进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控煤电装机规模,发展清洁高效煤电,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深入实施“气化咸阳”工程,推进北部五县天然气管道输送工程建设。
3.严格实行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大力推广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渭河流域地下水开发利用应当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制度。
《关于印发咸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发〔2023〕2号)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咸字〔2023〕7号)
《咸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
《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
项目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符合
表3 咸阳市生态环境要素分区总体准入清单(节选)
适用范围
管控
维度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重点管控区
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全省黄河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 排放限值要求。
2.城镇新区管网建设及老旧城区管网升级改造中实行雨污分流,鼓励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对处理达标后的尾水进一步净化。
3.污水处理厂出水用于绿化、农灌等用途的,合理确定管控要求,确保达到相应污水再生利用标准。
4.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推进渭河南岸西部污水处理厂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因地制宜在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处建设人工水质净化工程。推进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的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加快污水管网建设与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市区老旧城区管网升级改造。
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拉运至三原县西阳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
符合
重点管控区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严格禁燃区管控。市区和南六县市全域及北五县市城镇周边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煤炭及其制品等高污染燃料(35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火力发电企业、机组及水泥、砖瓦等原料煤使用企业除外);各县市区全面退出禁燃区内洁净煤加工中心及配送网点,对配送网点及群众存量煤炭全部有偿回收。北五县市非禁燃区内可采用洁净煤或“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兜底。加强对直送、网络等方式销售散煤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行为,同时倒查上游企业责任,从源头杜绝散煤销售。
项目使用液化石油气,符合要求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大李村六组,符合“三线一单”重点管控单元各项要求。
三、项目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情况见表4。
表4 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
政策要求
项目情况
相符性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国发〔2013〕37号)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抛丸废气自带除尘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符合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评〔2021〕45号)
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
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依据《陕西省“两高”项目管理暂行目录(2022年版)》(陕发改环资〔2022〕110号)不属于“两高”项目。
符合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总则
(四)VOCs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在工业生产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排放,鼓励对资源和能源的回收利用;鼓励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不含VOCs的替代产品或低VOCs含量的产品。
项目采用电能、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项目电泳采用电泳漆,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及《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要求,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抛丸废气自带除尘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符合
二、源头和过程控制
(十)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
符合
6.含VOC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
符合
三、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
(十五)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符合
(二十)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
本项目更换的活性炭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符合
五、运行与监测
(二十五)鼓励企业自行开展 VOCs 监测,并及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
企业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1086-2020)相关要求自行开展VOCs监测,并及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
符合
《陕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建立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造、工程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源头、过程和末端全过程控制体系,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加大汽修行业、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在工业园区、企业集群推广建设涉挥发性有机物“绿岛”项目。在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 等行业全面推进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质量标准。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全面 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持续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强化油品储运销监管,持续开展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检查和整改工 作。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和治污设施,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率。结合行业污染排放特征和挥发性有机物物质光化学反应活性,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要求,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项目采用电能、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项目电泳采用电泳漆,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及《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要求,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抛丸废气自带除尘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符合
强化工业炉窑和锅炉全面管控。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煤气发生炉淘汰力度。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按期完成涉工业炉窑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应严格执行许可要求。加大涉工业炉窑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综合整治力度,有效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
项目使用工业炉窑,正常运行过程依靠液化石油气进行加热,项目固化为有组织排放;要求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办理涉工业炉窑行业排污许可证。
符合
应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新(改、扩)建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严格选址条件,严控选址范围,提出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依法履行环保手续,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
符合
《咸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深入推进 VOCs 综合整治。建立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 装印刷、家具等重点行业源头、过程和末端全过程控制体系,加强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和汽修行业监管,推动VOCs综合治理。全 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持续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VOCs治理技术和治污设施
项目采用电能、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项目电泳采用电泳漆,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及《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要求,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抛丸废气自带除尘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符合
《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八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材料和低排放环保工艺,在确保安全条件下,按照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安装、使用满足防爆、防静电要求的治理效率高的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或者不适宜密闭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项目采用电能、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项目电泳采用电泳漆,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及《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要求,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抛丸废气自带除尘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符合
《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陕发〔2023〕4号
新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不再采用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治理技术,非水溶性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不再采用单一喷淋吸收方式处理。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2023年完成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以及涉及有机化工生产企业的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业涂装企业应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2025年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工业涂装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项目采用电能、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项目电泳采用电泳漆,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及《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要求,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抛丸废气自带除尘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符合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关中地区涉气重点行业项目环评管理的通知(陕环环评函〔2023〕76号)
关中地区涉气重点行业项目范围为生态环境部确定的39个重点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涉及关中各市(区)辖区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应达到环保绩效A级、绩效引领性水平要求,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的其他区域应达到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要求
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涉及喷涂工艺,属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2020修订版)》中39个重点行业清单中三十九、工业涂装,项目位于咸阳市三原县,应执行环保绩效B级。
符合
《三原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三发〔2023〕8号
强化涉VOCs处理工艺治理。动态更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台账,开展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治、涉活性炭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工艺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整治,确保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新建项目不再采用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治理技术,非水溶性VOCs废气不再采用单一喷淋吸收方式处理。
项目采用电能、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项目电泳采用电泳漆,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及《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要求,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抛丸废气自带除尘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符合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
项目电泳采用电泳漆,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及《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要求。
符合
加强政策引导。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
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项目电泳采用电泳漆,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及《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要求。
符合
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规范工程设计。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蓄热燃烧等其他处理工艺的,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
项目采用电能、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项目电泳采用电泳漆,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及《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要求,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抛丸废气自带除尘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符合
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 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采用电能、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项目电泳采用电泳漆,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及《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要求,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抛丸废气自带除尘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符合
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开式喷涂、晾(风)干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涂和干燥等VOCS 排放工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
项目采用电能、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项目电泳采用电泳漆,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及《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要求,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抛丸废气自带除尘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符合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
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
项目采用电能、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项目电泳采用电泳漆,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及《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要求,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抛丸废气自带除尘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符合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扎实推进 VOCs 综合治理工程。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 印刷和油品储运销为重点,按照《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提出的 10 个关键环节,持续开展源头、过程 和末端全流程治理改造提升。分类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 源头替代、储罐综合治理、装卸废气收集治理、敞开液面逸散废气治理、加油站油气综合治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升级改造、VOCs 治理“绿岛”项目等重点工程。加强企业运行管理,规范开展泄漏 检测与修复(LDAR),全面提升动静密封点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 有机废气旁路综合整治,确需保留的应急旁路要加强监管监控。2023 年 12 月底前,完成企业 VOCs 治理设施建设或改造 1036 家、VOCs 无组织排放治理1237 家、储罐及装载设施废气综合治理 3017个。
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抛丸废气自带除尘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符合
《三原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三政办发〔2022〕47号
(2)加强工业源综合整治。加强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推进企业实施污染源脱硫、除尘、工业废气治理等技术改造。加强工业企业节能环保建设,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促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转型,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项目采用电能、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项目电泳采用电泳漆,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及《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要求,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抛丸废气自带除尘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符合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 37822- 2019
7.1.1 物料投加和卸放
a)液态 VOCs 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b)粉状、粒状 VOCs 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或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除尘设施、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c)VOCs 物料卸(出、放)料过程应密闭,卸料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抛丸废气自带除尘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符合
《三原县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行动方案》三办字〔2024〕10号
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检查。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制标准,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臭氧高发季节加大检测频次,曝光不合格产品并追溯其生产、销售、进口、使用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项目使用原辅料均为低VOC物料,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产生量较少。
符合
《咸阳市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行动方案》咸办字〔2024〕24 号
严控“两高一低”项目。全市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石化、烧结砖瓦、陶瓷、铸造、岩棉、橡胶等行业产能。
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氧化铝、石化、煤化工、水泥、玻璃、砖瓦、陶瓷、铸造、岩棉、橡胶等行业。
符合
严格控制主城区及周边 25 公里范围新增涉气企业。主城区严禁新增沥青搅拌、水泥制品、建筑(含装修)垃圾及砂石破碎分拣、塑料制品 等行业,不再新增涉及喷漆的汽修企业。主城区及周边 25 公里(以咸阳市政府为基准点,半径 25 公里范围内涉及我市区域)范围内审批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企业时,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必须达到环保绩效 A 级水平(引领性企业),其他区域必须达到 B 级及以上水平。
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涉及喷涂工艺,属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2020修订版)》中39个重点行业清单中三十九、工业涂装,项目位于咸阳市三原县,应执行环保绩效B级。
符合
新建项目不再采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治理技术(恶臭、异味治理除外),非水溶性VOCs 废气不再采用单一喷淋吸收方式处理。
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符合
《关于开展涉活性炭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咸环函〔2023〕236号
保证活性炭质量。企业购置活性炭必须提供活性炭检测报告,技术指标至少应包括水分含量、耐磨强度、抗压强度、碘吸附值、四氯化碳吸附率、着火点等。活性炭技术指标应符合《工业有机废气净化用活性炭技术指标及实验方法》(LY/T3284)规定的优级活性炭指标要求。
企业购置符合活性炭技术指标应符合《工业有机废气净化用活性炭技术指标及实验方法》(LY/T3284)优级活性炭指标要求。
符合
明确填充量并及时更换。企业应当根据风量和VOCs初始浓度范围,明确活性炭的填充量、填充厚度和更换时间。
本项目VOCs产生浓度为10mg/m³,风量为5000m³/h,本项目拟设2个活性炭吸附箱,总容积约0.5m3,充填度60%,每年更换3次,蜂窝活性炭填充厚度>500mm或颗粒活性炭层填充厚度应>400mm。
符合
严格运维管理。企业应当制定《污染治理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程》,明确活性炭使用量、更换周期等,产生废活性炭的企业,必须与有许可证的危废经营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制定《污染治理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程》,明确活性炭使用量、更换周期等,运行期签订危废处置协议,产生的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符合
完善台账记录。企业应按要求做好活性炭吸附日常运行维护台账记录,台账内容应包括开启时间、关停时间、更换时间、更换照片、装填数量、设计参数、风量等以及活性炭主要技术指标监测合格材料。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制定活性炭吸附装置日常运行维护台账,并记录开启、关停、更换时间,更换照片、填充数量等,活性炭检测报告及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符合
《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20条攻坚措施》(咸政办发〔2022〕56号)
3.梯次推进25个重点行业539家企业治污设施升级改造,2024年底前,市区及周边重点排污企业全部创建为重污染应急绩效A级(引领性)企业或达到A级(引领性)企业标准,其他重点行业企业对标A级(引领性)完成治污设施升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涉及喷涂工艺,属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2020修订版)》中39个重点行业清单中三十九、工业涂装,项目位于咸阳市三原县,应执行环保绩效B级。
符合
关于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2024—2025年)
积极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各市(区)应研究制定本辖区涉VOCs企业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做到应替尽替。对涉VOCs产业集群,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绿岛”项目,在已建成集中涂装中心服务范围内,相关企业原则上不再配套建设非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喷涂车间,确实有必要建设的应配套适宜高效的VOCs治理设施。
项目电泳采用电泳漆,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及《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要求。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咸政发〔2023〕14号
严格实施产业项目准入。严格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石化、煤化工、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烧结砖瓦、陶瓷、铸造、岩棉、橡胶等行业产能(涉及到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符合国家关于铸造行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高端铸造产业、经市级以上政府特批项目除外),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能。严禁新增非电耗煤项目。2023年起,市主城区及周边25公里和开发区范围内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应达到环保绩效A级或引领性水平,其他区域应达到B级及以上水平。
依据《陕西省“两高”项目管理暂行目录(2022年版)》(陕发改环资〔2022〕110号)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涉及喷涂工艺,属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2020修订版)》中39个重点行业清单中三十九、工业涂装,项目位于咸阳市三原县,应执行环保绩效B级。
符合
《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严格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关中地区严格控制涉工业窑炉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
项目位于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大李村六组,项目固化、烘干采用液化石油气加热炉窑,液化石油气使用量较少,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
符合
四、选址合理性分析
1、本项目位于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大李村六组、交通便利,本项目已取得三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汽车零部件电泳生产线建设项目备案确认书的通知》(见附件2)联合备案;故本项目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土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选址符合当地规划。
2、项目东侧为农田;南侧为村道,隔路为农田;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农田;最近敏感点为南侧161m的南窑。
3、项目实施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后,废气、废水及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做到了合理处置;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小。
4、项目选址无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也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
因此,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和运行不会对外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分析,项目选址是可行。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项目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1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它”,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项目的现场进行了踏勘和调查,收集了相关基础资料,同时进行了资料收集等工作,在工程污染因素分析、环境现状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相关政策和规划等分析判定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陕西泳鑫铭源涂装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电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电泳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陕西泳鑫铭源涂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大李村六组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厂房约1300平方米,建设汽车零部件电泳生产线项目,购买安装电泳生产线设备。
三、地理位置与四邻关系
项目位于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大李村六组,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8.99368227°,北纬34.65109103°,项目东侧为农田;南侧为村道,隔路为农田;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农田;距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距厂界南侧161m的南窑。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四邻关系见附图2。
四、项目组成与主要建设内容
表5 工程组成一览表
类别
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厂房
建设一条电泳涂装生产线,占地面积1000m2,主要包含脱脂槽、水洗槽、烘烤区等
厂房 依托
储运工程
库房
位于生产厂房内,占地面积200m2,主要用于存放外购的各种原辅料及成品
厂房 依托
原料储存区
占地面积30m2,位于生产车间,用于储存电泳漆
辅助
工程
车间办公室
占地面积10m2,位于生产车间
厂房 依托
污水处理设施
位于厂区东北角,建筑面积约20m2
新建
公用工程
供电
由当地电力公司供给,厂区建设变电室
依托
供水
自备井
依托
排水
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拉运至三原县西阳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
新建
制冷供暖
办公区、生活区采用分体式空调采暖制冷,生产区不提供采暖制冷。
新建
环保工程
废气
电泳废气、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置+19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新建
抛丸工序
自带集尘设施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19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新建
废水
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拉运至三原县西阳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
新建
噪声
设备噪声
厂房隔声、对产噪设备采取降噪、减振等措施
新建
固废
一般固废
废包装、废除尘灰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滤材由厂家更换回收。
新建
危险固废
废机油、废脱脂槽槽渣、废电泳槽槽渣、废活性炭、废旧手套及废含油抹布、废水处理污泥,废脱脂槽槽液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新建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新建
五、主要产品及产能
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6。
表6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
设计年产量
规格
备注
1
汽车空调支架
10万m2
需电泳涂装支架规格不等,电泳涂装层厚度18-30um不等,实际产品规模视市场需求而定
平均日涂装汽车空调支架1000件
2
安全支架
10万m2
平均日涂装安全支架2000件
合计
20万m2
/
/
六、主要生产设施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施见表7。
表7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台/套)
备注
1
水洗槽
1300m*1300m*1300m
2
预处理
2
超声波脱脂槽
1300m*1300m*1300m
2
脱脂
3
超声波清洗槽
1300m*1300m*1300m
2
4
水浸泡槽
1300m*1300m*1300m
2
5
纯水喷淋槽
1300m*1300m*1300m
2
6
硅烷化槽
1300m*1300m*1300m
2
硅烷化
7
水浸泡槽
1300m*1300m*1300m
2
8
纯水喷淋槽
1300m*1300m*1300m
2
9
电泳槽
100m*1100m*1000m
2
电泳
10
UF回收槽
1000m*900m*1000m
4
11
纯水喷淋槽
1300m*1300m*1300m
2
12
超滤系统
/
2
13
烘烤箱
/
2
烘干
14
烘道
/
2
15
纯水制备设备
/
2
纯水制备
16
挂具
绝缘挂具,导电铜排
2
/
17
电控系统
/
2
控制
18
履带式抛丸机
QPL100
2
挂具抛丸
19
吊钩式抛丸机
Q376
2
20
二级活性炭
/
1
废气处理
21
布袋除尘器
/
1
22
污水处理设施
/
1
废水处理
七、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8。
表8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统计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
单位
年用量
最大储存量
备注
使用工段
1
汽车空调支架
万件/a
30
2
/
/
2
安全支架
万件/a
40
1
/
/
3
润滑油
t/a
1
0.1
/
设备维修
4
电泳漆
t/a
6.1
1
/
电泳
5
脱脂剂
t/a
2
0.5
型材表面处理
6
硅烷处理剂
t/a
1
0.5
7
钢丸
t/a
1
0.1
外购
用于抛丸
8
水
m3/a
2397
/
/
井水
9
电
kW·h/年
600
/
/
/
10
液化石油气
t/a
60
/
/
罐装,一罐50kg,一天两罐
表9 项目电泳漆中VOCs核算表
种类
挥发性有机物
密度kg/m3
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可挥发量
阴极电泳漆原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3g/L
1010
0.3
0.70kg/a
表10 理化性质一览表
名称
成分
理化性质
燃烧爆炸性
毒性毒理
液化石油气
主要组分是甲烷(CH4)
液化石油气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气体,气态密度为2.35kg/m³;在加压或降温条件下变成无色有挥发性的液体,液态密度为580kg/m³。此外,液化石油气还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性质:1)热值高。LPG热值为25200kcal/m³,为液化石油气热值的三倍;2)燃烧产物清洁环保:完全燃烧后硫化物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与液化石油气相当,属于相对清洁的能源;3)易燃易爆性。液化石油气闪点低(-140到-40℃),与空气接触后可被微小火星点燃;4)低毒性。液化石油气在空气中的浓度低于1%时,对人体健康基本没有危险。但是长时间接触浓度较高的液化石油气,会对神经系统产生不良影响。如果空气中液化石油气浓度超过10%则会使人窒息。
可燃气体
液化石油气在空气中含量达到一定程度后会使人窒息
硅烷处理剂
硅烷偶联剂30%,硅烷液A25%,水30%,助剂10%,植酸2.5%,柠檬2.5%。
无色液体、无毒、不含致癌物质。比重(H2O=1):1.020±0.030.灭火料:水、二氧化碳、泡沫或沙石,无色透明液体,pH 值约为 1-2。是一种前处理化学转化膜技术,经过硅烷处理后的金属表面会形成一层纳米级陶瓷转化膜层。是一种新型的替代传统磷化液换代产品。硅烷处理剂是由硅烷偶联剂、纳米硅烷等转性表面活性剂组合而成不含磷、铬、镍等重金属物质。可提高产品涂装的结合力和耐腐蚀能力,纳米转换膜上膜均匀,无色透明不影响产品。
/
无毒
脱脂剂
氢氧化钠(2%~10%)、碳酸钠(0.1%~10%)、硅酸钠(0.1%~10%)、十二烷基磺酸钠(0.1%~18%)
为水溶性除油脱脂液,不产生挥发性有毒物质,外购已配制好的桶装成品
/
无毒
八、项目给排水
(1)生活污水
生活用水:本项目员工10人,不提供食宿。生活用水依据《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DB61/T943-2020),员工生活用水按通用值25m3/(人·a)计,则生活用水量为2.5m3/d、750m3/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量为2m3/d,600m3/a。
(2)生产给排水
①脱脂用水
本项目脱脂采用槽内浸渍的方式。脱脂槽液循环使用,工件在脱脂过程中由于蒸发作用及工件带走部分脱脂液,需定期向槽内加水及脱脂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两个脱脂槽总容积为4.4m3,有效容积按85%计,则脱脂用水为3.74m3;每天损耗量按水槽储水量的12%计,则合计补充水量为0.44m3/d(134.64m3/a);槽液约一年整体更换一次,则更换总量为3.74m3/a,更换的槽液作为危废处理,不外排。
②硅烷化用水
项目硅烷化采用槽浸的方式,硅烷化槽液循环使用,不需更换,不排水。由于工件带走及蒸发损失,需定期添加水及硅烷处理剂。依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硅烷化槽每天补水一次,补水量为槽液的 3%,两个硅烷化槽总容积为4.4m3,有效容积按85%计,则硅烷槽的槽液为3.74m3,则硅烷化槽补水量为0.12m3/d。
③水洗用水
项目水洗包括水洗 1、水洗 2、水洗 3、水洗 4、纯水喷淋 1 和纯水喷淋 2,纯水喷淋3、超声波清洗。水洗槽约每2个月更换一次,水洗与纯水喷淋槽的容积均为2.2m3。水槽共有14个,故总容积为30.8m3,有效容积按85%计,故水洗槽水量总量为26.18m3/d,其中纯水的量为11.22m3/d,则年排放水量为157.08m3/a,其中纯水排放量为67.75m3/a,更换后的清洗水进入厂区内现有污水站处理。生产过程中需要定期补充水的损耗,水槽的每天损耗量按水槽储水量的12%计,故需要补水量为3.7m3/d(1108.8m3/a),纯水用量为1.58m3/d(475.2m3/a)。
④电泳用水
项目电泳采用浸渍的方式进行,电泳后的工件通过 UF1 和 UF2 洗去表面未附着的电泳漆,采用经过超滤系统的超滤液,3 级逆向喷洗。UF2 槽中水溢流至 UF1,UF1 槽中水溢流至电泳槽,循环使用,定期进行槽渣清理及电泳槽清洗。由于蒸发及工件带走损失水分,需定期补水及电泳漆。2个电泳槽的总容积为2.2m3,有效容积按85%计,则电泳用水为1.87m3;水槽的每天损耗量按水槽储水量的12%计,电泳槽日补水量约为 0.22m3(67.32m3 /a)。每2月对槽体进行清洗,将电泳槽中的电泳液先倒入置换槽中,用纯水清洗电泳槽,每次约使用4.4m3纯水,即 0.15m3 /d(44m3 /a),产污系数以 0.8 计,则每次约产生 3.52m3的电泳清洗废水, 即 0.07m3 /d(21.12m3 /a)。
⑤纯水制备用水
本项目电泳、纯水洗 1、纯水洗 2、UF1、UF2 用水为纯水,项目生产线年使用纯水约为 1.95t/d,配套建设一套纯水制备系统,设计制水能力为 1t/h,采用过滤+反渗透工艺。纯水制备率约为 70%,则使用自来水2.79t/d,浓水排放量为 0.84m3 /d。
表11 本项目生产线给排水情况表
项目
日用水量m3/d
年用水量m3/a
日损耗量(m3/d)
年损耗量(m3/a)
日排水量m3/d
年废水量m3/a
去向
备注
职工生活用水
2.5
750
0.5
150
2
600
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
/
脱脂用水
0.46
138
0.44
132
0.02
6
作为危废处理,不外排
/
硅烷化用水
0.12
36
0.12
36
0
0
循环使用
/
自来水水洗用水
2.12
636
1.82
546
0.30
90
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拉运至三原县西阳镇污水处理厂
(纯水喷淋用水为纯水制备用水,不单独计入总用水量)
纯水用水
2.79
837
1.57
471
1.22
366
电泳与纯水喷淋使用水为纯水
合计
7.99
2397
4.45
1338
3.54
1062
/
/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九、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10人,全年工作300天,实行2班制,每班8小时。
十、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大李村六组,生产区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前提下,考虑运输、安全、卫生等要求,按各种设施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和组合,力求平面布置紧凑合理,节省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管理。
项目排气筒设置远离南侧161m处敏感点南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有机废气均合理处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拉运至三原县西阳镇污水处理厂;产噪设备主要为(生产设备)远离南侧161m处敏感点南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危废贮存库和一般固废区位于厂房内,便于固体废物的存放和转移。
因此,无对本项目有制约因素的问题存在,且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整体布局合理。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6。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项目利用已建成厂房,施工期对厂房内进行简单装修,设备安装。无土建工程,施工期污染较小。
图2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施工工艺说明:
(1)设备安装:水、电、生产设备安装;
(2)装饰装修:对厂房及办公生活区进行室内装饰;
(3)工程验收:对设备及装饰装修部位依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二、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3 项目电泳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1)上件
人工将工件挂至悬挂输送链输送工作。
(2)水洗
使用自来水对工件表面的灰尘进行初步水洗处理,此工序会产生清洗废水,
(3)脱脂
脱脂机理是通过脱脂剂对各类油脂的皂化、润湿、分散、乳化等作用,从而使油脂从工件表面脱离,变成可溶性的物质或被乳化、分散而均匀稳定地存在于槽液内。本项目采用市场采购的专业金属脱脂剂,采用预脱脂喷淋、主脱脂浸泡+(超声波)方式进行表面脱脂除油,用自动捞渣的方式定期清理槽内的浮油和底部沉渣,槽内脱脂剂和水循环使用,本工序产生脱脂废水 W1、废脱脂槽渣 S1。
脱脂剂(主要成分:氢氟酸20%~25%,柠檬酸10%~15%,络合剂2%~5%,螯合剂2%~5%,表面活性剂1%~1.5%),脱脂剂使用前需与水按1:20配比,槽液PH为3~4,槽液含有氢氟酸浓度较低(每次添加约0.31m3脱脂剂,氢氟酸含量取25%,故加入后氢氟酸浓度约为1.2%),故氢氟酸的挥发可以忽略。
(4)水洗2、水洗3、纯水喷淋1
脱脂后在常温下用自来水进行清洗工件,以去除工件表面残留的脱脂液。水洗 2采用超声波清洗的的方式进行,水洗 2 采用游浸的方式进行,纯水喷淋1采用纯水进行喷淋。水洗 2、水洗 3、纯水喷淋1 水槽的水每两个月更换一次。更换后的清洗水进入污水站处理该工序产生水洗废水 W2。
(5)硅烷化
工件经清洗后进入硅烷化槽进行硅烷化处理,目的是给金属提供保护,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金属被腐蚀,用于电泳前打底,提高漆膜层的附着力与防腐蚀能力。硅院处理剂和水定期添加,槽液无需更换。
(6)水洗4、纯水喷淋2
水洗4:经硅烷化的工件表面带少量残液,因此需对其进行清洗,降低表面张力,减少拖带损失,为后续工序做准备。该工序产生一定量的清洗废水,该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
纯水喷淋2:目的是控制杂质离子被带到电泳槽液中去,为了提高电泳漆膜品质。工件如果带有大量的杂质离子进到电泳槽,那么对电泳涂装漆膜的品质、槽液的稳定性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电泳漆膜会形成各种漆膜弊病。所以工件进电泳槽之前必须进行彻底的清洗。为后续工序做准备。该工序产生一定量的清洗废水,该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
(7)滴水
将经喷洗积留的水沥干,方便后续电泳工序。
(8)阴极电泳
电泳:为电极的表面上电泳涂装是把工件和对应的电极放入水溶性涂料中,接上电源后,依靠电场所产生的阴极电泳底漆涂装线的物理化学作用,使涂料中的树脂、填料等物质在以被涂物为电极的表面上均匀析出沉积形成不溶于水的漆膜的一种涂装方法。电泳涂装是一个电化学反应的过程,包括电解、电泳、电沉积、电渗等四个过程。
电泳涂装主要机理:
①电解:在阴极反应最初为电解反应,生成氢气和氢氧根离子OH,此反应造成阴极面形成一个高碱性边界层,当阳离子与氢氧根作用形成不溶于水的物质,涂膜沉积,方程式为:
阳极2H2O→4H++O2+4e-
阴极2H2O+2e-→2(OH)-+H2
②电泳动(泳动、迁移):阳离子树脂及H+在电场作用下,向阴极移动,而阴离子向阳离子移动过程。
③电沉积(析出):在被涂工件表面,阳离子树脂和阴极表面碱性作用,中和析出沉积物,沉积于被涂工件上。
④电渗(脱水):涂料固体与工件表面上涂膜为半透明性的,具有多数毛细孔,水被从阴极涂膜中排渗出来,在电场作用下,引起涂膜脱水,而涂膜则吸附于工件表面,而完成整个电泳过程。
本项目采用浸没式阴极电泳方式,通过直流阴极电泳工艺,以被涂物为阴极,采用的电泳涂料为阳离子型(带正电荷),将具有导电性的被涂物浸渍在装满水稀释的、浓度比较低的电泳涂料槽中作为阴极,在槽中另设置与其相对应的阳极,在两极间通直流电,使涂料中的树脂、颜填料在被涂物上均匀析出的一种涂装工艺。
(9)UF1、UF2
超滤装置可以回收大部分的电泳漆,但是少量的电泳漆还是会粘附在工件表面,为了提高电泳漆的回收利用率,用超滤后的部分水和电泳槽液直接对工件进行喷洗,初步除去工件表面带出的电泳液,此过程为直喷,喷淋后的水直接回用于电泳槽,无工艺废水产生。
(10)纯水喷淋3
目的是进一步清洗掉工件表面的杂质,防止杂质进入烘干工序,影响成品效果,此过程主要产生清洗废水。
(11)烘干
将电泳完成的工件推入烘干炉中进行烘干,操作温度约为 160-200℃。在此温度下粉末熔融烘干成均匀、平整、光滑的涂膜。在此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另外,烘干采用的燃料为液化石油气,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设备运行会产生噪声。
(12)下件
人工取下工件,送至成品区。
(13)抛丸
对挂具进行抛丸,循环使用。
三、项目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表
表12 项目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表
污染
类别
污染工序
污染因子
处置措施
废气
电泳、电泳烘干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
NMHC、颗粒物、SO2、氮氧化物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置+19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抛丸
颗粒物
自带集尘设施收集+布袋除尘器+19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废水
生产废水
COD、BOD5、SS、石油类、NH3-N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拉运至三原县西阳镇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
COD、BOD5、SS、NH3-N、总磷、总氮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
噪声
生产设备
等效噪声级
隔声、减振
固废
纯水制备
废滤材
由厂家更换回收。
原辅材料开包
废包装
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抛丸
废除尘灰
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设备维修
废机油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脱脂
废脱脂槽槽渣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电泳
废电泳槽槽渣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设备维修保养
废旧手套及废含油抹布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水处理
废水处理污泥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脱脂
脱脂槽槽液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垃圾桶、垃圾箱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项目为新建项目,目前项目厂房已建完,厂房建成后未做它用,无原有污染和环境问题,依据现有管理政策,厂房建设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区域基本污染物质量现状
根据大气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根据《环保快报2023年12月及1~12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4年01月19日),三原县统计结果见表13。
表13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一览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μg/m3)
标准值
(μg/m3)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标准来源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78
70
111.43
超标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43
35
122.86
超标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8
60
13.33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8
40
70.00
达标
CO
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
1400
4000
35.00
达标
O3
90百分位数最大8小时平均质量浓度
162
160
101.25
超标
根据《环保快报2023年12月及1~12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4年01月19日),三原县环境空气6个监测项目中,SO2、NO2年均质量浓度值、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均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10、PM2.5年均质量浓度值和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均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因此本项目处于不达标区。
2、其他污染物因子质量现状
本项目大气环境现状其他污染物因子引用由陕西意美嘉林木业有限公司委托陕西赫尔墨斯检测检验有限公司进行的《陕西意美嘉林木业有限公司人造板贴面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赫尔墨斯检(综)字(2023)第434号)现状监测报告,引用监测因子为TSP,监测日期为2023年05月16~2023年05月22日,监测点位于本项目东侧2050m处,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要求,可以引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常见问题解答》(2021年10月20日):“技术指南中提到“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等导则或参考资料”。因此本次评价不对非甲烷总烃环境现状质量进行监测。引用监测点位见附图3,具体监测结果见附件3以及表14。
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14 监测结果 单位:μg/m3
污染物
平均时间
评价标准
单位
监测浓度范围
达标情况
相对厂区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TSP
日均值
0.3
mg/m3
0.109~0.133
达标
东
2050m
由引用监测结果可以看出,监测点位TSP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三、生态环境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地下水、土壤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项目大气无土壤污染因子,危废贮存库、污水站采取重点防渗措施,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本项目不进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不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环境
保护
目标
根据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污染特征,确定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见表15。
表15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表
环境
要素
名称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
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经度(度)
纬度(度)
环境
空气
南窑
108.99306536
34.64930819
居住区
人群健康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
南
161
大李村
108.99175644
34.65485076
居住区
西北
374
北窑
108.99029732
34.65248550
居住区
西北
404.8
声环境
50m内无保护目标
地下水
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生态环境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一、废气
营运期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执行《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及《工业涂装绩效分级指标B级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表16 运营期废气排放标准
标准名称
污染物
类别
标准
备注
限值
单位
《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颗粒物
19m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0
mg/m3
/
二氧化硫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0
mg/m3
/
氮氧化物(以NO2计)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00
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颗粒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0
mg/m3
/
19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4.1
/
/
颗粒物
厂区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
mg/m3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
NMHC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50(40)
mg/m3
括号内数值为《工业涂装绩效分级指标B级排放限值》
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
3
mg/m3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NMHC(厂区内)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6
mg/m3
/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0
mg/m3
/
二、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运营期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拉运至三原县西阳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拉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
表17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细表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项目
单位
标准值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PH
/
6~9
COD
mg/L
500
BOD5
mg/L
300
SS
mg/L
400
NH3-N
mg/L
45
石油类
mg/L
15
三、噪声
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8。
表18 噪声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项目
标准
类别
标准限值dB(A)
昼间
夜间
运营期
(GB12348-2008)
2类
60
50
四、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总量
控制
指标
结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总量指标如下:
有机废气排放总量为0.17t/a;NOX排放总量为0.16t/a。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环保措施分析
本项目主要为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主要为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扬尘、施工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表18 施工期环保措施
类别
污染物
环保措施
废气
施工扬尘
项目依托现有厂房,仅涉及设备安装;道路已硬化,垃圾及时清运,道路洒水,减少扬尘产生。
废水
生活污水
依托现有生活设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置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
施工废水
项目无施工废水产生。
噪声
噪声
昼间运输。
固废
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处。
建筑垃圾
按照当地管理部门要求清运。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一、废气
1、废气排放方案
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源主要有抛丸废气,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抛丸废气自带除尘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图4 废气排放方案图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2、废气产排情况
表19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汇总表
工序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情况
治理设施
污染物排放情况
工作时间h/a
有组织
无组织
废气量
m3/h
产生量t/a
速率
kg/h
浓度
mg/m3
收集
效率
%
治理
工艺
去除效率%
是否为可行性技术
排放量
t/a
速率
kg/h
浓度
mg/m3
排口
排放量t/a
速率
kg/h
抛丸(DA002)
颗粒物
10000
1.248
1.387
138.7
90
自带除尘设施+布袋除尘器
95
是
0.062
0.069
6.94
DA002
0.001
0.001
900
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DA001)
颗粒物
5000
0.00561
0.0012
0.23
80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
/
是
0.00561
0.0012
0.23
DA001
/
/
4800
SO2
0.0001
0.0002
0.0042
80
/
是
0.0001
0.0002
0.0042
/
/
4800
NOx
0.16
0.03
6.66
80
/
是
0.16
0.03
6.66
/
/
4800
NMHC
0.24
0.05
10
80
55
是
0.11
0.02
4.58
0.06
0.013
4800
对照下表中污染物执行标准,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均达标。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气筒信息及排放标准汇总详见表20。
表20 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气筒信息及排放标准汇总表
车间生产线
产排污环节
污染物种类
排气筒
排放标准及限值
高度
直径
温度
烟气流速
地理坐标
排放口类型
浓度
速率
标准名称
m
m
℃
(m/s)
mg/m3
kg/h
抛丸(DA002)
颗粒物
19
0.6
25
9.83
108.99365544°,34.65126313°
一般
排放口
12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DA001)
非甲烷总烃
19
0.4
60
11.06
108.99385393°,34.65122783°
一般
排放口
40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及《工业涂装绩效分级指标B级排放限值》
《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颗粒物
30
/
SO2
200
/
NOx
300
/
表21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面源源强排放参数
编号
污染源
名称
坐标
矩形面积
年排放小时数(h)
排放工况
污染物
排放速率
kg/h
排放量t/a
X
Y
长度(m)
宽度(m)
有效高度(m)
1
整个厂区
108°59′37.343″
34°39′3.832″
50
26
14
4800
连续
VOCs
0.013
0.06
900
颗粒物
0.001
0.001
表22 本次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污染物
年排放量/(t/a)
1
VOCs(有组织+无组织)
0.17
2
颗粒物(有组织+无组织)
0.069
3
二氧化硫(有组织)
0.0001
4
氮氧化物(有组织)
0.16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3、源强计算过程:
(1)电泳废气及电泳烘干废气
电泳使用电泳漆,电泳工序和电泳烘干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电泳底漆用量为6.1t/a,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涂装环节--电泳底漆、电泳底漆烘干工艺”,电泳底漆工序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系数为7.5kg/t-原料,电泳底漆工序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为0.046t/a,电泳底漆烘干工序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系数为42.5kg/t-原料,电泳底漆烘干工序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0.26t/a,合计产生量0.306t/a;
电泳槽隧道上方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效率80%,烘干废气烘道出口处设置集气装置,收集效率为80%,电泳废气与烘干废气合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经19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为55%,电泳与烘干运行时间4800小时,风量5000m3/h;
经计算,电泳及烘干有组织产生量为0.24t/a;有组织产生速率为0.05kg/h,有组织产生浓度为10mg/m3;有组织排放量0.11t/a;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02kg/h;有组织排放浓度为4.58mg/m3,散逸无组织排放量为0.06t/a,排放速率为0.013kg/h。
(2)烘干燃料废气
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燃烧产生的废气中SO2、NOx和烟尘等大气污染物较少;项目年使用液化石油气60t/a,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16时,在0C及101325kPa(1个大气压)条件下液化石油气的密度为2.35kg/m3,则液化石油气的年用量约2.55万m3/a。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年6月9日)中机械行业系数手册涂装核算环节中确定颗粒物、SO2、NOX。
表23 项目燃烧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
产排放量(t/a)
产排速率(kg/h)
产排浓度(mg/m3)
1
颗粒物
千克/立方米-原料
0.000220
0.00561
0.0012
0.23
2
SO2
千克/立方米-原料
0.000002S
0.0001
0.0002
0.0042
3
NOX
千克/立方米-原料
0.00596
0.16
0.03
6.66
注:产排污系数表中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根据液化石油气检测报告,总硫含量为2.75mg/立方米,故本次 S = 2.75。
(3)抛丸
抛丸工件量约600t/a。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预处理工段--抛丸、喷砂、打磨、滚筒工艺”,打磨产尘系数为2.19kg/t-原料,则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量为1.314t/a,运行时间约为900h/a,配套风机使其形成负压,风量为10000m3/h,集气效率为95%以上,收集的气体经过布袋除尘器(去除率为95%以上)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排放。
经计算,有组织产生量为1.248t/a;有组织产生速率为1.387kg/h,有组织产生浓度为138.7mg/m3;有组织排放量0.062t/a;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069kg/h;有组织排放浓度为6.94mg/m3,未经集尘设备收集的无组织粉尘量为0.066t/a,无组织粉尘约99%沉降于车间,沉降量为0.065t/a;约1%经车间门窗散逸于车间外,无组织散逸排放量为0.001t/a,排放速率为0.005kg/h。
4、废气监测计划
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 1086-2020),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运营期常规监测主要是对建设工程污染源的监测,运行期废气监测计划见表25。
表25 运行期有组织废气监测计划
监测点位
排放口类型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控制指标
DA002
一般排放口
颗粒物
1次/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DA001
一般排放口
NMHC、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1次/年
《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1表面涂装行业及《工业涂装绩效分级指标B级排放限值》相关要求
厂内
/
NMHC
1次/年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厂界
/
颗粒物、NMHC
1次/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
5、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炉窑》(HJ1121-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 971-2018),对照技术规范,电泳、烘干废气可行性技术为吸附,本项目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为可行性技术。抛丸推荐可行性技术为袋式过滤除尘,本项目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为可行性技术,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大气治理措施可行。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大气治理措施可行。
(1)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项目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采用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置后经19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1表面涂装行业、《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工业涂装绩效分级指标B级排放限值》排放限制要求。
项目厂区最高建筑为14m高,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排气筒高度为19m,因此,满足要求。
活性炭吸附原理:进入吸附装置的有机废气在流经活性炭层时被比表面积很大的活性炭截留,在其颗粒表面形成一层平衡的表面浓度,并将有机物等吸附到活性炭的细孔,使用初期的吸附效果很高。但时间一长,活性炭的吸附能力会不同程度地减弱,吸附效果也随之下降。活性炭颗粒的大小对吸附能力也有影响。吸附后的饱和活性炭均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杜绝二次污染。
(2)抛丸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抛丸废气:封闭收集+布袋除尘器+19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排气筒设置的合理性分析:
项目厂区最高建筑为14m高,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排气筒高度为19m,因此,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高出200m范围内建筑5m的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高出200m范围内建筑5m的要求且不低于15m。
布袋除尘器是工业除尘的高效设备,采用先进的大流量脉冲阀喷吹清灰方式,高效喷吹滤袋,达到过滤效果,布袋除尘器已广泛应用多年,性能稳定。处理风量、气体含尘量、温度等工作条件的变化,对袋式除尘器的除尘效果影响不大。处理效率较为稳定,除尘效率很高,一般都可以达到99%,可捕集粒径大于0.3微米的细小粉尘颗粒。
6、非正常工况
项目非正常情况主要是停电或设备开停车、检修时,环保装置未提前开启,造成废气超标排放,以最不利情况下废气处理系统净化效率为零考虑,源强最大的时段废气排放10min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非正常排放的情况如表26所示。
表26 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源强
污染源
污染物
名称
污染物排放情况
非正常频次
持续时间
浓度
(mg/m3)
速率
(kg/h)
DA001
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
NMHC
10
0.05
1次/年
10min
颗粒物
0.23
0.0012
SO2
0.0042
0.0002
NOX
6.66
0.03
DA002
抛丸
颗粒物
138.7
1.387
1次/年
10min
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②定期更换活性炭;定期维护除尘设施;
③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
④应定期维护、检修废气处理装置,以保持废气处理装置的处理能力和处理容量。
7、结论
项目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区,为不达标区,项目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排放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二、废水
1、废水排放
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工序排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
(2)生产工序排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拉运至三原县西阳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前文核算,排水量为1.52m3/d,年排水量为456m3/a;根据《电泳涂装废水的处理》(来宾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废水水质资料及《芜湖东星涂装有限公司电泳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本项目电泳生产线生产废水水质如下:COD360mg/L,BOD200mg/L,石油类10mg/L,SS160mg/L,氨氮15mg/L。
表27 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废水
来源
水量
m3/a
污染物产生情况
治理措施
去除率(%)
污染物产生情况
排放方式与去向
污染因子
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浓度
(mg/L)
排放量
(t/a)
生产废水
456
COD
360
0.16416
隔油+混凝+沉淀+气浮
65
234
0.02964
生产废水处理达标拉运至三原县西阳镇污水处理厂
BOD5
200
0.0912
60
120
0.02736
SS
160
0.07296
70
112
0.03192
氨氮
15
0.00684
/
15
0.00684
石油类
10
0.00456
50
5
0.0228
本项目废水排放信息汇总如下表所示。
表28 本项目废水排放信息汇总表
工序
污染物
种类
排放
方式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排放口基本情况
排放标准
编号
类型
地理坐标
生产废水
COD、BOD5、SS、石油类、LAS
拉运
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拉运至三原县西阳镇污水处理厂
间断排放
DW001
拉运口
108.99365532°,34.6512632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表29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排放口编号
废水总排放量(t/a)
污染物种类
浓度
(mg/L)
年排放量(t/a)
DW001
456
COD
234
0.02964
BOD5
120
0.02736
SS
112
0.03192
氨氮
15
0.00684
石油类
5
0.0228
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 1086-2020)相关内容中规定,环境监测计划详见下表。
表30 本项目废水例行监测要求汇总表
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执行标准
废水
DW001
COD
1次/半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BOD5
SS
NH3-N
石油类
2、废水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1)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工艺见下图:
图5 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工艺图
工艺流程简述:生产废水汇集至调节池调节水质,并加入硫酸和破乳剂混合;调节池出水进入隔油池去除油类,然后进入沉底池去除水中悬浮物,再进入气浮池运用大量微气泡捕捉吸附细小颗粒胶黏物使之上浮,达到固液分离的效果。
采用加破乳剂对废水进行破乳处理,同时投加破乳剂,使乳化剂中的高级脂肪酸皂析出脂肪酸,这些高级脂肪酸不溶于水而溶于油,从而使废水破乳析油。
调节池出水进入隔油池,沿水平方向缓慢流动,在流动中油品上浮水面,由集油管收集至容器中。在隔油池中沉淀下来的悬浮物等其他杂质,积聚到池底污泥斗中,通过排泥管进入污泥管中,悬浮物去除率在 15%左右,其中有一部分附着在悬浮物上 COD 等污染物也一起被除去,去除率分别大于 10%和 20%。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 COD、SS、石油类,而现有污水处理站工艺可有效处理此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项目生产废水量为1.52m3/d,项目污水处理站规模1.60m3/d,项目污水站可满足日废水排放量。因此,项目污水站污水处理工艺及规模满足项目要求。
(2)污水处理厂依托可行性分析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本项目依托化粪池容积为5m3,企业生活污水量约为2m3/d,因此化粪池依托可行。
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站处理后拉运至三原县西阳镇污水处理厂。
西阳镇污水处理厂位于西阳镇光明村陈窑一组清河北岸,已经建成,建设规模3000t/d,采取“酸化+模块化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一体化除磷装置+生态湿地+消毒”工艺,出水达到《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后排入清河。收水范围为西阳镇镇区及周边村庄(西南村、西北村、大李村、马张村、大梁村、贾李村、西梁堡、黄家滩、光明村)生活污水及镇区内现有企业生产废水。
本项目废水产生量较小,且项目废水产生量小,水质简单,拉运至西阳镇污水处理厂可行。
三、噪声
1、噪声源强
本项目运行期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以及风机等。
表31 项目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 号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称
声源源强(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m)
设备数 量/台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
距室内
边界距
离/m
室内边界
声级
/dB(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失
建筑物外噪声
X
Y
Z
声压级
dB(A)
建筑物外距离
1
超声波脱脂槽1
70/1
1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
10
40
1
4
60
昼间
21
39
1
2
超声波清洗槽1
70/1
1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
10
38
1
4
60
昼间
21
39
1
3
超滤系统1
70/1
1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
8
36
1
4
60
昼间
21
39
1
4
烘烤箱1
75/1
1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
12
48
1
4
65
昼间
21
44
1
5
超声波脱脂槽2
70/1
1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
22
40
1
4
60
昼间
21
39
1
6
超声波清洗槽2
70/1
1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
22
38
1
4
60
昼间
21
39
1
7
超滤系统2
70/1
1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
20
36
1
4
60
昼间
21
39
1
8
烘烤箱2
75/1
1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
20
48
1
4
65
昼间
21
44
1
9
纯水制备设备
75/1
1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
20
38
1
4
65
昼间
21
44
1
10
履带式抛丸机
85/1
1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
10
46
1
4
70
昼间
21
54
1
11
吊钩式抛丸机
85/1
1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
20
46
1
4
70
昼间
21
54
1
12
污水处理设施
75/1
1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
5
47
1
4
65
昼间
21
44
1
表32 项目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序号
声源名称
空间相对位置/m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m)
1
风机
10
40
1
90/1.5
四周围护
连续
2
风机
20
40
1
90/1.5
四周围护
连续
备注:以厂区西南角为(0,0)点
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满足项目生产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先进、噪声低的生产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
②厂区内合理布局:将设备全部安置厂区车间内,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在厂区设备布置时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和设备噪声强弱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以求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如将设备安置在厂区远离厂界的位置,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墙壁的隔声作用,以减轻各类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在安装时,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隔振垫,以减轻由于设备自身振动引起的结构传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④加强设备管理: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同时,规范生产过程中设备操作,避免操作设备不当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在采取评价提出的治理措施后,可使其噪声强度降低20-25dB(A)。
2、噪声预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中规定,声环境影响预测,在不能取得声源倍频带声功率级或倍频带声压级,只能获得A声功率级或某点的A声级时,可用A声功率级或某点的A声级计算。
(1)预测条件假设
①所有产噪设备均在正常工况条件下运行;
②考虑室内声源所在厂房围护结构的隔声、吸声作用;
③衰减仅考虑几何发散衰减,屏障衰减。
(2)室内声源
①如图所示,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分别为Lp1和 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式近似求出:
Lp2=Lp1-(TL+6)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A声级的隔声量,dB。
②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A声级:
式中:
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Lw—点声源声功率级(A计权或倍频带),dB;
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 ;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 ;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本评价α取0.15;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3)室外声源
计算某个声源在预测点的声压级:
Lp(r )=Lp(r0 )+DC-(Adiv +Aatm +Agr +Abar +Amisc )
式中:
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参考位置r0 处的声压级,dB;
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Abar— 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4)总声压级
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 ,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式中: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j—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
3、预测因子、预测时段、预测方案
预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Leq(A)。
预测时段:固定声源投产运行期。
预测方案:本次预测按照最不利情况考虑,即所有设备同时连续运行的情况 进行预测,预测厂界噪声的达标情况。
4、噪声预测结果
本次环评采用环安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系统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见表29。
表33 噪声预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dB(A)
评价点位置
噪声贡献值
噪声背景值
噪声预测值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东厂界
55
/
/
/
55
/
2#南厂界
45
/
/
/
45
/
3#西厂界
55
/
/
/
55
/
4#北厂界
56
/
/
/
56
/
标准
2类:昼间60,夜间50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监测要求
表34 噪声监测要求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监测项目
监测点
位置
监测
点数
监测频率
控制指标
环境
噪声
Leq(A)
厂区边界外1米
4个
每季1次
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1、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
项目建成后拟设置职工10人,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产生0.5kg,则产生量5/a,垃圾箱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废边角料、废滤材。
①废包装
废包装材料年产生量约1t/a,主要是少量的生产区包装原辅材料产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②废滤材
本项目纯水制备废滤材,废滤材的产生量为0.2t/a,由厂家更换回收。
④废除尘灰
本项目抛丸约为1.251t/a,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3)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脱脂槽槽渣、废电泳槽槽渣、废活性炭、废旧手套及废含油抹布、废水处理污泥。
①废机油:本项目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08 900-217-08。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
②废脱脂槽槽渣:本项目脱脂工序中会产生废脱脂槽槽渣,产生量约为0.3 t/a,产生的废脱脂槽槽渣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17 336-064-17,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
③废电泳槽槽渣:主要为电泳过程产生的漆渣,年产生量约0.30t/a,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废活性炭: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活性炭吸附箱(效率55%)处理,根据经验,一般活性炭的比重为0.5,1t活性炭约吸附0.4t废气;废气处理设有活性炭吸附箱,总容积约0.5m3,充填度60%,则一次充填活性炭数量为0.15t,年吸附非甲烷总烃的量为0.13t/a,建议每年需更换活性炭3次,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58t/a,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此类危废编号为HW49,废物代码是900-041-49,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收集后在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⑤废旧手套及废含油抹布
废旧手套及废抹布的产生量约0.01t/a,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⑥脱脂槽槽液:主要为脱脂过程产生的废液,年产生量约为6t/a。脱脂槽槽液属于危险废物(HW17 336-064-17),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⑦废水处理污泥
废水处理系统产生污泥: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水处理系统产生污泥量约为1.0t/a,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35 项目固废产排情况一览表
名称
产生环节
形态
性质
废物代码
环境危险特性
产生量
(t/a)
处理处置方法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固态
/
/
/
5
垃圾桶、垃圾箱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废包装
原辅材料开包
固态
一般固废
900-999-99
/
1
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废滤材
纯水制备
固态
一般固废
900-999-99
/
0.2
由厂家更换回收。
废除尘灰
抛丸
固态
一般固废
900-999-99
/
1.251
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废机油
设备维修
液态
危险废物
HW08
900-217-08
/
0.1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脱脂槽槽渣
脱脂
固态
危险废物
HW17
336-064-17
T/C
0.3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电泳槽槽渣
电泳
固态
危险废物
HW12
264-013-12
T,I
0.30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危险废物
HW49 900-039-49
T
0.58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旧手套及废含油抹布
设备维修保养
固态
危险废物
HW08 900-249-08
T,I
0.01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水处理污泥
废水处理
固态
危险废物
HW17 336-064-17
T/C
1.0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脱脂槽槽液
脱脂
液态
危险废物
HW17
336-064-17
T/C
6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环境管理要求
(1)一般固废暂存建设及管理要求
生活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废滤材、废除尘灰;
生活垃圾建设单位,按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再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废包装、废除尘灰均为一般固废,统一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处理;废滤材由厂家更换回收。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弃物排放按照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及管理。
a建设要求
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区选在项目厂区东侧,地面要求硬化,且四周封闭,建设符合相关要求。
b管理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
贮存、处置场地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贮存、处置场地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
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车间内,地面全部硬化处理,遵守以上管理要求,确保一般固体废物合理处置。
(2)危险废物暂存建设及管理要求
a危险废物贮存
一般要求
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 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贮存库要求
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
在贮存库内或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 1/10(二者取较大者)。
b危险废物处置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应委托具有有效资质的危险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c危险废物转运
设专人管理,根据贮存情况定期清运。危险废物的转运应严格有关规定执行。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次,应当填写一份联单。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
危险废物接收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收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
d台账管理要求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后不同的管理流程,在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建立有关危险废物的台账记录表(或生产报表)。
如实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情况。对需要重点管理的危险废物,可建立内部转移联单制度,进行全过程追踪管理。
定期(如按月、季或年)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或称生产报表),形成周期性报表。
汇总危险废物台账报表,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工序调查表及工序图、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委托利用处置合同等,形成完整的危险废物台账。
各部门应当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内部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和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真实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保证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制度的良好运行。特别是要确保所有原始单据或凭证应当交由专人(如台账管理员)汇总。
危险废物台账应当分类装订成册,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有条件的单位应当采用信息软件辅助管理危险废物台账。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均能够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
1、影响途经
项目大气排放的污染因子不涉及对土壤污染的因子;对土壤的影响因素主要废液下渗地表污染土壤环境质量,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2、防治措施
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减少“跑、冒、滴、漏”,配备兼职的安全管理与责任人员,要有专职人员每天巡视、检查可能发生泄漏的区域,发现跑、冒、滴、漏情况,及时采取修复等措施阻止污染物的进一步扩散泄露,并立即清除污染物,阻止污染物进一步下渗。
项目车间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及危废贮存库均为地上结构且设置防漏设施,生产车间地面采取防渗处理,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如果是设备装置区等可视场所发生泄漏,建设单位可以及时采取措施,不会任由漫流渗漏,任其渗入土壤,因此,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七、环境风险
(1)风险源分布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废矿物油、液化石油气等。
表35 液化石油气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性质
国标编号
21053
理化性质
CAS 号
68476-85-7
中文名称
石油气
英文名称
liquefied petroleum ges;compressed petroleum gas
别名
液化石油气;压凝汽油
分子式
/
外 观 与 性状
无色气体或黄棕色油状 液体,有特殊臭味
熔点
-160℃-107℃
蒸汽压
53.32kPa/-168.8℃ 闪点:-188℃
沸点
-12~4℃
溶解性
微溶于水,溶于醇、乙醚
密度
相对密度(水=1) 0.5~0.6(-164℃);
相对密度(空气=1) 1.5~2.0
稳定性
稳定
危险标记
4(易燃气体)
主要用途
主要作为民用燃料, 发 动机燃料、制氧原料、加热炉 燃料以及打火机的气体燃料 等,也可用做石油化工原料
危险特性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侵入途径
吸入
健康危害
本品有麻醉作用急性中毒:有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重症者可突然 倒下,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可致皮肤冻伤。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低浓度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易疲劳、情绪 不稳以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
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呼吸器,穿防寒服。避免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 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高浓度环境中,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 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 化碳。
环境标准
职业接触限值:中国:PC-TWA(mg/m3 ):1000;PC-STEL(mg/m3 ):1500 美国(ACGIH) TLV-TWA: 1000PPm
操作处置 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 操作规程。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经过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 防止钢瓶及附件破 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 温不宜超过 30℃。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运输信息
运输注意事项:木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耐压液化气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 需报有关部门批准。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禁止铁路运输口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 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力一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 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 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 运输,防止日光暴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口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包装标志
易燃液体,有毒气体
包装方法
钢质气瓶
(2)风险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B中表B.1及B.2中的相关数据,同时结合本项目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及污染物产生情况,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废机油、液化石油气与脱脂剂,废机油分布于危废贮存库及车间设备内,液化石油气罐装储存,每天使用二罐,当天拉走,厂内不储存。
表36 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
序号
危险物质名称
规格
风险物质
CAS号
最大存在量qn/t
临界量Qn/t
Q 值
1
废机油
/
/
/
0.2
2500
0.00008
2
液化石油气
/
/
/
0.1
50
0.002
合计
/
/
/
/
/
0.002
根据表33确定,本项目Q=0.002,小于1。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不设置专项。
(3)环境风险分析
①液化石油气泄露
当液化石油气使用和管理不善,出现泄漏而遇火源时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建议企业做好管道、生产装置、各种检测、报警装置等的定期检查和保养维修,对使用单元及设备定期检查,杜绝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如不慎发生火灾事故,散发的烟气会对周围大气直接造成影响。现场火灾扑救主要采用干粉,大的火灾扑救产生消防水可能进入内河涌对水体造成危害。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应及时封堵雨水井,采取紧急疏散等措施,消防废水应收集后委外处理。在加强管理和采取措施情况下,本项目发生火灾爆炸的可能性较小;发生事故时及时控制,火灾爆炸次生灾害产生的环境风险可控。
②危险废物泄漏
危废贮存库雨水渗漏,随意堆放、盛装容器破裂或人为操作失误导致装卸或储存过程发生危险废物泄漏,危险废物泄漏可能污染地下水、地表水等。公司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量不大,要求企业按相关规定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储存场所必须采取硬底化处理以及遮雨、防渗、防漏措施。收集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专门收运和处置。因此发生泄漏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可能性不大,其风险可控。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a.液化石油气使用区要有视频监控,严禁火源进入,严格要做好防渗措施。。
b.项目在生产过程中要一定注意通风,远离火花、明火、热源。厂区内应安装消防设施。厂区总平面布置符合防范事故要求,有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应急疏散。
c.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事故抢救演习。企业应开展安全生产定期检查,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的安全工作应做到经常化和常态化。
d.履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综上,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且涉及危险品性质及生产工艺简单,在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较小。
七、生态
本项目在现有厂址内进行建设,因此,本项目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排气筒
(DA001)
NMHC、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置+19m高排气筒排放
《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1表面涂装行业
排气筒
(DA002)
颗粒物
自带集尘设施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19m高排气筒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厂内
NMHC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厂界
颗粒物、NMHC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BOD5、SS、NH3-N、TP、TN
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生产废水
COD、BOD5、SS、石油类
厂区新建一座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拉运至三原县西阳镇污水处理厂,脱脂槽槽液作为危废处理,不外排。
声环境
生产设备
噪声
减振、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垃圾桶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纯水制备
废滤材
由厂家更换回收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
原辅材料开包
废包装
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抛丸
废除尘灰
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废机油
设备维修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脱脂
废槽渣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脱脂
废槽液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电泳
废槽渣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设备维修保养
废旧手套及废含油抹布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水处理
废水处理污泥
危废贮存库专用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在项目运营期间应充分重视自身环保行为,加强环境保护措施日常管理、检查及维护工作,做好危废贮存库等地的防渗工作,加强危废贮存库的日常检查及维护。
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应根据《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明确预案的适用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类与分级、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环境风险应急监控与预警、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响应、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措施、善后处置、预案管理与演练以及预案修编要求等内容。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一、环境管理
(1)运行管理要求
污染防治措施应与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保证在生产设备运行波动的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转,实现达标排放。加强废气处理设备的巡检,消除隐患,保证正常运行。活性炭及时更换,保证废气达标排放。
(2)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企业必须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与管理排污口(指废气排放口和固废临时堆放场所);在排污口附近醒目处按规定设置环保标志牌,排污口的设置要合理,便于采集监测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本项目设2个废气排气口,1个一般固废暂存区,1个危废贮存库,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废气排放口规范化管理
排气筒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的规定设置。在距离废气排气筒和附近醒目处,设提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能长久保留。
②固废暂存场所规范化管理
本项目设一般固废临时暂存区一个,危废贮存库一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和防扬尘”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门口设提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能长久保留。
(3)监测计划
按照报告中提出的监测计划进行监测,并保留好监测报告。监测委托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的,对检(监)测机构的资质进行确认。
表33 运行期污染物监测计划
监测点位
排放口类型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控制指标
DA002
一般排放口
颗粒物
1次/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DA001
一般排放口
NMHC、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1次/年
《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1表面涂装行业及《工业涂装绩效分级指标B级排放限值》相关要求
厂内
/
NMHC
1次/年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厂界
/
颗粒物、NMHC
1次/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
(4)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产品属于: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故需要在竣工验收前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管理。
(5)三同时制度
本项目在建设期间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环境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后企业应制定合适的环境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内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并可以指定专人负责。
(7)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按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二、环保投资概算
表34 环保投资概算(万元)
污染源
环保措施名称
数量
环保投资
(万元)
废气
抛丸废气
布袋除尘器+19m高排气筒
1
5
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19m高排气筒
1
10
废水
生活污水
化粪池
1
1
生产废水
污水处理站
1
5
噪声
基础减震、隔声、减震、降噪等
配套
1
固废
生活垃圾
垃圾桶
0.5
yibn
一般固废暂存区
1处
1
危废贮存库及危废协议
1座(5m3)
3
合计
25.5
六、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较少,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且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项目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t/a)
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t/a)
变化量
⑦
废气
NMHC
/
/
/
0.17
/
0.17
+0.17
颗粒物
/
/
/
0.069
/
0.069
+0.069
SO2
/
/
/
0.0001
/
0.0001
+0.0001
NOX
/
/
/
0.16
/
0.16
+0.16
废水
废水
/
/
/
456
/
456
+456
COD
/
/
/
0.02964
/
0.02964
+0.02964
BOD5
/
/
/
0.02736
/
0.02736
+0.02736
SS
/
/
/
0.03192
/
0.03192
+0.03192
氨氮
/
/
/
0.00684
/
0.00684
+0.00684
石油类
/
/
/
0.0228
/
0.0228
+0.0228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废包装
/
/
/
1
/
1
1
废滤材
/
/
/
0.2
/
0.2
0.2
废除尘灰
/
/
/
1.251
/
1.251
+1.251
危险废物
废机油
/
/
/
0.1
/
0.1
+0.1
废脱脂槽槽渣
/
/
/
0.3
/
0.3
+0.3
废电泳槽槽渣
/
/
/
0.30
/
0.30
+0.30
废活性炭
/
/
/
0.58
/
0.58
+0.58
废旧手套及废含油抹布
/
/
/
0.01
/
0.01
+0.01
废水处理污泥
/
/
/
1.0
/
1.0
+1.0
脱脂槽槽液
/
/
/
6
/
6
+6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
/
/
5
/
5
+5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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