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及公共设施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1日作出沈阳中德园基础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开发二十五号路(浑河18街-现状路) 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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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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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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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中德园基础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开发二十五号路(浑河18街-现状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沈环经开审字〔2024〕61号
2024年11月11日
关于沈阳中德园基础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开发二十五号路(浑河18街-现状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沈环经开审字[2024]61号关于沈阳中德园基础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开发二十五号路(浑河18街-现状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沈阳西部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沈阳中德园基础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开发二十五号路(浑河18街-现状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内,为城市主干路新建工程,路线呈东西走向,西起浑河18街,东至现状路。工程主体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路线全长579.573m,桩号范围为K0+000(东经123度13分22.859秒,北纬41度42分2.799秒)~K1+579.5730(东经123度13分46.014秒,北纬41度42分11.392秒),双向8车道,两侧布置人行道;附属工程内容包括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绿化、交通工程等。二、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1-尾气、沥青铺盖时产生沥青烟气、路面标线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动车尾气所产生的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汽车扬尘等。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为施工机械、汽车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水为降水产生的路面径流。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推土机、挖掘机、压路机等机械设备;运营期主要为交通噪声。4.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清表固废、拆除旧路面和生活垃圾;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过往车辆散落的杂物,以及过往人流遗弃的垃圾。三、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工程施工场地设置连续、密闭的钢骨架广告式围挡,在建筑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安装自动车辆冲洗设备;设置洒水车及“雾炮”喷雾降尘系统,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要采取覆盖防尘网、洒水等措施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外购成品沥青混凝土,不设沥青熬制厂房和沥青拌合站;路面标线所用涂料选用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22)标准的涂料。—2—本项目运营期采取加强绿化养护,加强路面管养,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等措施。根据“报告表”,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沥青烟、路面标线非甲烷总烃,运营期道路扬尘、汽车尾气中CO、NOx、HC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机械及汽车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地的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门市现有化粪池,通过市政管网进入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报告表”,施工期生活污水中CODCr、BOD5、氨氮、石油类、SS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的标准,pH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施工废水排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标准。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运输线路尽量避让集中居住区和学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禁止在声环境敏感点分布沿线路段鸣笛,完善道路警示标志,设立禁鸣、限速等标志,使用改性沥青低噪声路面。根据“报告表”,本项目道路南、北侧25m范围内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土台子村、翟家村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3—31中学初中部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弃土、挖除、清表固废按指定的路线运至沈阳市于洪区全胜村弃土场;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小,由环卫部门清扫,统一收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罐区防渗地面、围堰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五、建设单位应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未获许可不得无证排放污染物,如发生环境信访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尽快解决。六、建设工程若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不得超过国家现行有效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并符合我市机动车—4—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有关管理要求;按照环评及审批批复要求将移动源和固定源纳入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七、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八、“报告表”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需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后续若实施改扩建,应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11日抄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经办人:朱迎丽共印3份—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及公共设施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