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
土地征收预公告(口镇村三组)
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
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
泾阳
县
口镇口镇村三组
,
拟征收土地面积
0.5777
公顷。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主。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
土地储备
,征收土地按《
泾阳县
2025
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组卷报
批,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
定,
属于第三类建设活动,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
三、公告期限
本次拟征收土地
公告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11
月
22
日。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县
政府委托
口
镇
政府
组织
实施,
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
,
地上青苗、树木以及其他
地面附着物
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
口
镇
政府
申请复核。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在本政府网站上发布。
特此公告。
泾阳县人民政府
2024
年
11
月
1
1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