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



土地征收预公告(口镇村三组)

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

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

泾阳



口镇口镇村三组



拟征收土地面积

0.5777

公顷。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主。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

土地储备

,征收土地按《

泾阳县

2025

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组卷报

批,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

定,

属于第三类建设活动,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

三、公告期限

本次拟征收土地

公告时间为

2024



11



11

日至

11



22

日。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县

政府委托





政府

组织

实施,



2024



11



18

日至

2024



11



29

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



地上青苗、树木以及其他

地面附着物

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





政府

申请复核。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在本政府网站上发布。

特此公告。

泾阳县人民政府

2024



11



1

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