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离子单体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厅《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蓝湾新材料有限公司5.2万吨/年阳离子单体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蓝湾新材料有限公司5.2万吨/年阳离子单体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山东蓝湾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化工产业园港西一路以西、港北一路以南、海港路以北,山东蓝湾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山东蓝湾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
附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阳离子单体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