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底盘件生产线技改招标采购公告(2024)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401-331083-07-02-831104
项目名称
年产2000万只汽车底盘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已办结
2024-11-12 09:26:07.0
台环建(玉)〔2024〕172号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已办结
2024-10-30 15:39:41.0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技术改造)
已办结
2024-01-24 15:13:25.0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台环建(玉)[2024]172号关于玉环翰驰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只汽车底盘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玉环翰驰机械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由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玉环翰驰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只汽车底盘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报批稿)》等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复如下:一、根据环评报告内容,同意该项目在台州市玉环市海洋经济开发区三期建设,该区域属于“台州市玉环市玉环海洋经济转型示范升级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108320098)”。二、该项目总投资550万元,企业购买玉环市东海智造城26幢厂房进行生产,总用地面积为1254平方米,购置液压机、红冲、抛砂机、水拋机、超声波清洗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万只汽车底盘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性质、规模、地点以环评报告为准。三、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收集后委托处理,不外排;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标准;厂界噪声控制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并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四、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总量控制:VOCs0.444t/a,而VOCs总量交易平台目前尚未建立,仅先提出总量控制值及削减替代量,待当地相关平台建立后再另行调剂或交易。五、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须做好以下几方面:1、厂区内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收集后委托处理,不外排。2、加强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冷镦、红冲车间密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3、合理布局,高噪设备尽可能避免靠门窗处设置;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或隔声间。4、厂区内须设立专门的固废暂存点,防日晒、风吹、雨淋、渗漏,并严格收集、堆放过程中的管理。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处置,并实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5、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计并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有效预防因污染物事故排放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安全事故,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六、若在报批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局将依法撤销该项目的批准文件;或者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或者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七、本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中落实上述意见及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项目竣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12日抄送:玉环市未来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12日不予许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底盘件生产线技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