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金属结构件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苏州新朋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结构件2500套项目》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2月0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cyafangyiye0216@163.com
附件:
苏州新朋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意见.pdf
苏州新朋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结构件2500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4年11月08日,苏州新朋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组长单位,组织验收监测单位(澄铭环境检测(苏州)有限公司)及二位专家,根据《苏州新朋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结构件2500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苏州山水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苏州新朋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结构件2500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文(苏环建[2024]09第0007号)等要求,对公司“年加工金属结构件2500套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工作组经现场踏勘、审核与评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名称:苏州新朋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结构件2500套项目。建设地点:公司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临沪大道2999号,公司占地面积53162m2,建筑面积为11410.99m2,共有2栋生产车间,本次验收项目切割、折弯、焊接打磨、喷砂、喷塑及固化均位于车间一,打胶组装、淋水测试、酒精擦拭位于车间二。公司东侧为金字荡、汾杨路,路东侧为申龙重工;南侧为苏州蒙特纳利驱动设备有限公司;西侧为苏州环新减振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临沪大道,路北侧目前为空地。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点。项目性质:改扩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3311金属结构制造;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设置激光切割3台、激光切管机1台、数控冲床2台、折弯机10台、手工焊接机44台、氩弧焊机4台、手工打磨机4台、静电喷塑线1条(含喷砂&清理房1间、粉体涂装室1间、粉末固化炉2台、输送系统1套、电气控制系统1套)、攻丝机6台、坡口机4台、台式钻床2台、气动拉铆枪6台、Y-2磁轭1台以及行车、叉车等。项目工艺流程主要为外购金属的切割、折弯等机加工,之后焊接、打磨后进行喷砂和静电喷涂,最终打胶密封,测试后经酒精擦拭外运出厂。项目审批年加工金属结构件2500套。工作时数:公司原有员工170人,本次扩建新增职工200人,年工作300天,两班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时数4800小时。其他情况:厂区内不设置宿舍,食堂利用原有。(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苏州新朋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原有“年产汽车零部件750万件、机械零部件500万件、模具500套”项目(吴环建[2016]691号)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苏州新朋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结构件2500套项目于2022年10月17日取得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吴行审备[2022]482号,项目代码:2203-320509-89-01-735050);公司于2023年10月委托苏州山水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苏州,1新朋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结构件2500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月23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苏环建[2024]09第0007号)。项目主体工程和污染防治措施2024年6月开始建设,2024年10月建设完成开始生产调试。2024年10月,公司委托澄铭环境检测(苏州)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年加工金属结构件2500套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澄铭环境检测(苏州)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4年10月24日~10月25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公司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报告编号:CMJC202410225)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苏州新朋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变更,登记回执编号:91320509MA1MU8KW38001Z;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三)投资情况本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用于废气处理设施、降噪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苏州新朋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结构件2500套项目所涉及到生产工序与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的整体验收。二、工程变动情况建设单位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建设,实际验收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无变化。对照环评,项目实际在审批手工焊接机31台基础上增加13台,产生的烟尘均经移动焊烟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外排;同时本次对《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更新,为DB32/3728-2020。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项目以上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验收范围。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公司厂区雨污分流,项目生产环节的产品淋水测试用水及喷淋塔用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测试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道接入芦墟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乌龟漾。公司与苏州汾湖市政养护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水排水服务协议。(二)废气本项目喷砂产生的金属颗粒物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DA003排气筒外排;喷塑过程产生的过喷颗粒物经旋风除尘+滤筒过滤回收,未收集到的经装置15m高的DA004排气筒;喷塑后固化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两级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与固化天然气燃烧尾气一并经15m高的DA005排气筒外排;出厂前的打,2胶、酒精擦拭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处理,尾气经15m高的DA006排气筒外排;项目使用蜂窝碳,碘值为806mg/g。以上环节未收集到的废气车间无组织外排;激光切割环节产生的金属颗粒物经设备自带滤筒过滤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产生的金属颗粒物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物质排放;打磨产生的金属颗粒物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三)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机、数控冲床、折弯机、焊接机、打磨机、喷塑线、攻丝机、坡口机、钻床、废气处理设施等设备运转环节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减小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四)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其中: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试废液、废胶、废抹布手套、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苏州市荣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以上在调试期间产生较少,尚未完成转移处置。项目设置面积49.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北角,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金属屑、废砂、粉尘收尘、废过滤材料、废包装材料,外售浙江天基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处理;项目依托公司原有的200m2的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厂区东北角,建设基本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要求。项目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委托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北厍环境卫生管理站定期清运处理,日产日清。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验收监测期间,苏州新朋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结构件2500套项目主体工程和各环保治理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生产负荷符合验收要求,监测结果表明:(一)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公司厂区排污口外排水pH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浓度日均值符合芦墟污水厂接管标准。氨氮、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核算外排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氨氮、动植物油类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二)废气验收监测期间,15m高的DA003、DA004排气筒外排低浓度颗粒物以及DA005、DA006排气筒外排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和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15m高的DA005排气筒外排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3表1标准;核算外排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车间门口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三)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外1米处昼夜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四)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五)其他方面企业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项目在厂区污水总排口和废气处理设施出口设置采样口,在厂区雨污水总排口和废气处理设施以及危废仓库安装符合要求的环保标志牌。五、验收结论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苏州新朋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结构件2500套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六、后续要求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相关规定和要求,细化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2、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的通知,建立完善危废仓库的环保工作制度,落实专职运行管理人员,填写相关运行维护记录,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3、对项目生产环节的各类废气处理设施进一步提高收集效率,按照《江苏省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2022]218号)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定期更换符合碘值要求的活性炭,并加强风险辨识,确保安全、稳定运行。4、本次验收仅对当天现场检查情况负责,企业应继续保持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措施,保证各治污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七、验收人员信息验收组名单见签到表。苏州新朋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1月08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加工金属结构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