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路基箱招标采购公告(宁国市城市管理局2024)
项目编号:NGS-CQ-JJ-2024609
受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委托,我公司对下列标的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信息列表:
标的信息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竞价阶梯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所属的位于宁国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钢板路基箱残余价值整体网络竞价交易。数量为60块,总重量约96吨,重量为去除混合物的重量,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187200元
40000元
加价幅度为每次1000元或其整数倍
注:请竞买人报名前现场踏勘标的,详细了解标的信息,如因对标的情况了解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技术支持
本场交易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 (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竞买申请:
1、报名方式:网上申请
凡对本公告交易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竞买申请。
2、竞买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止(工作时间)。
3、竞买申请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自然人参与竞买的(可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皖事通等登录方式):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可选择CA登录或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输入密码后进入电子交易系统):
(1)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3)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4)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四、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账号及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6:30时止,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网上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2、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国支行
账 号:6232811760000030081
3、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款方式,如因此造成的竞买保证金退款不及时或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如竞买人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造成报名审核时不能确认该保证金是谁交纳,报名审核不通过)。
4、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要求:
(1)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
(2)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付清款项后,凭《退保申请表》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退保手续,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
(3)本项目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免申即退”:出让人应按本公告规定时间退还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的,系统将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1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首个工作日)上午9时自动退还。出现不按规定要求领取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要求交纳成交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协议书)等情形的,出让人应及时书面说明情况,竞买保证金将按照出让人要求时间退还。
五、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止(工作时间);
2、看样地点:宁国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3、联系人:邹经理,电话:18956325118。
六、竞价方式及竞价时间:
1、竞价方式: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标 的 名 称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所属的位于宁国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钢板路基箱残余价值整体网络竞价交易。
2024年11月26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9时00分。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合同及相关违约责任:
1、竞得人须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到安徽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宁国联系处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将成交价2%的拍卖佣金支付至拍卖公司账户。
2、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前,竞得人须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委托人指定的账户。
3、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以及未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如重新网络竞价的,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网络竞价中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网络竞价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总额。原竞得人拒绝补足差价的,应承担委托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告费等。
九、特别说明:
1、本场网络竞价公告的信息由委托人提供,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竞买人应事先到标的展示现场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尤其是对标的重量、种类、规格、数量、质量等相关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本标的的一切现状,委托人、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2、委托人在竞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3日内以实物现场现状为准对成交标的物进行移交,标的具体重量、种类、规格、数量、质量以实际交付为准,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
3、本公司及委托人对标的的完整性、功能性不提供品质保证,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不提供售后服务,且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其他事项按与委托人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委托人移交成交标的后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4、竞得人必须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成交标的移出现有场地。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当在规定装卸、清运时间前3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报委托人申请延期,报请同意后,竞得人必须按延期要求时间将标的物移出,逾期未移出的,委托人将依法收回剩余标的物,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竞得人另行赔偿。
5、竞得人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装卸、清运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
6、竞得人自行安排专业人员对成交标的进行装卸、清运,在进场装卸、清运前须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文明进场,规范施工,要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整个装卸、清运过程的安全。在现场装卸、清理过程中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保障措施,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相关装卸、清理及运输安全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同时负责清除装卸过程中的垃圾,清理好现场。委托人、拍卖公司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7、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及《网络挂牌竞价须知》、《资产转让合同》等全部文件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安徽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8分0秒
拍卖代理提交
提交人: 安徽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时间: 2024-11-13 10:44:39
交易中心产权科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4-11-13 11:13:5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8分
附件:
标的图片.pdf
网络挂牌竞价须知.doc
资产转让合同(样本).doc
网络挂牌竞价须知一、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竞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请各位竞买(租)人仔细阅读并遵守。二、本次出让活动采取网络挂牌方式进行。如意向竞买(租)人达到两人及以上的,则转入竞价方式,以有效最高报价(即不小于标的底价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有效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意向竞买(租)人为1人且标的为无底价转(出)让的,以起始价为成交价,起始价报价者为竞得人。如意向竞买(租)人为1人且标的为有底价转(出)让的,以有效最高报价(即不小于标的底价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有效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三、本次网络挂牌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竞争条件下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具备法律效力。四、本次网络挂牌活动的基本信息由出(让)租方提供,标的均按现状进行竞价,竞买(租)人应事先对标的仔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对公告及本须知、相关合同(协议)须仔细研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五、竞买(租)人一经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并参与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和默认公告及须知,并同意所有的条款及要求,竞买(租)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六、本次网络挂牌标的:详见《宁国市城市管理局所属的位于宁国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钢板路基箱残余价值整体网络竞价交易公告》。七、自备电脑,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IE11及以上版本浏览器,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4GB以上内存,1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由于竞买(租)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由竞买(租)人自行承担责任。八、网络挂牌流程如下:1、阅读竞价须知。竞买(租)人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及《宣城市国有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办理CA或下载皖事通APP。如竞买(租)人为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可办理CA或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出项目申请和参与报价。如竞买(租)人为自然人的,须使用手机下载皖事通APP,通过扫码(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提出项目申请和参与报价。3、提出项目交易申请(报名)。竞买(租)人通过CA或皖事通APP登录系统,在线提交交易公告约定的资料、提出交易申请(报名)。交易申请(报名)经出让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参与竞价。4、交易申请(报名)审核通过后,竞买(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找到相应标的进行报价。标的每轮加价幅度:详见本项目交易公告。5、本场网络竞价活动由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组成。自由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间(详见本项目竞价公告),在自由竞价时间内竞买(租)人可以进行多次报价,但报价应高于系统内当前最高报价。延时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每轮90秒)。在一轮延时竞价时间内如出现更高报价,则系统将会进入新一轮的延时竞价时间(90秒),90秒内无新的报价,系统自动结束竞价。6、竞价:竞买(租)人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正在竞价”的标的进入自由竞价时间,竞买(租)人可对相应标的进行报价。7、报价操作步骤:①竞买(租)人选择“竞价阶梯倍数”后点击“发送报价”进行报价,系统将弹出确认该报价的对话框,竞买(租)人点击“确定”按钮才能最终确认该报价。如果报价金额低于或等于当前最高报价,则系统会提示所报价格低于当前最高报价,竞买(租)人须重新报价方可生效。②竞买(租)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租)人有更高报价时,之前报价即丧失约束力。如标的设置“优先权”的,竞买人需关注“优先权”相关竞价规则。③竞买(租)人应时刻关注系统内“最高报价”“最高报价者”以及“优先权”单位,以便及时作出决策。8、报价方式:竞买(租)人每次最新报价须高于系统内“最高报价”,报价金额为“最高报价”加上“竞价阶梯倍数”。如:竞价阶梯为1000元,最高报价为5000元,竞买人点击“竞价阶梯2倍”,此时竞买(租)人报出的价格应为7000元(“最高报价”5000元加上“竞价阶梯2倍”2000元)。9、报价时间须以系统内服务器标准时间为准,竞买(租)人应时刻关注系统内的“标准时间”以便及时作出决策报价。竞价结束后,竞买(租)人可以通过“最高报价者”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九、竞买(租)人不得有操纵、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后,出(让)租方可以不退还相关竞买人竞买(租)保证金,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十、竞买(租)人因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竞买(租)人自行承担责任:1、竞价标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竞买(租)人自身设备时间与系统“标准时间”不符的;2、因竞买(租)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十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中止或终止竞价活动,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因不可抗力因素、意外事件、非法网络入侵、服务器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价系统不能正常运行;2、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3、其他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十二、竞价活动中止的,出让人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下: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时将增加一定时间的自由竞价时间,起始价为中止时的最高有效报价;2、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十三、拍卖公司根据委托人的通知,在网络竞价活动结束前中止竞价或撤回(终止)标的,退还竞买人的保证金(保证金因系统设置原因,待网络竞价公告上发布的竞价时间结束后退还),委托人、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资产转让合同(样本)转让人:宁国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受让人:交易待定(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安徽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属的位于宁国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钢板路基箱残余价值(数量为60块,总重量约96吨,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整体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拍卖,乙方以最高价竞得,现甲乙双方就上述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一、转让标的:甲方所属的位于宁国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钢板路基箱残余价值(数量为60块,总重量约96吨,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二、转让价款及付款期限:1、转让价款:人民币(小写:元),甲方不开具发票。装卸施工及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须在2024年月日前将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付清款项当日内持付款凭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三、工期: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转让标的移出现有场地。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当在规定装卸、清运时间前3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报甲方申请延期,报请同意后,乙方必须按延期要求时间将标的物移出,逾期未移出的,甲方将依法收回剩余标的物,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另行赔偿。四、特别约定:1、甲方在乙方付清所有款项后3日内以实物现场现状为准对标的物进行交付,由乙方负责装卸、清运并承担所有费用。上述转让资产的具体重量、种类、规格、数量、质量以实际交付为准,如有出入不影响转让价格。2、甲方将上述转让标的以实物现场现状移交给乙方,具体重量、种类、规格、数量、质量以实际交付为准。甲方对标的的完整性、功能性不提供品质保证,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不提供售后服务,且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3、在现场装卸、清理及装运过程中乙方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保障措施,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装卸、清理及运输安全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同时负责清除装卸过程中的垃圾,清理好现场。五、违约责任1、乙方须在2024年月日前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违约责任。2、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装卸、清运的,剩余标的物所有权将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占用费(按1000元/天计算)、甲方组织清运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运输费、打堆费等)、保管费用、另行出让未清运标的物所产生的费用及甲方应向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所有权人、土地承租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3、乙方不得转包本次转让标的,如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任何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的全部责任。4、乙方在履行合同及装卸、清运等施工过程中,违反本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六、其他约定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宁国市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钢板路基箱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