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建设 人防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403-330381-04-01-749815
项目名称
瑞安市莘塍东单元03-30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新建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与防护等级确定
退办
2024-11-12 08:42:24.0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核实与征收
已办结
2024-11-13 15:50:01.0
瑞人防核(2024)85号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已办结
2024-10-17 15:08:39.0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新建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与防护等级确定
已办结
2024-10-17 15:17:45.0
瑞人防确(2024)77号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4-10-17 15:43:23.0
建字第3303812024GG0163417号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多合一)
已办结
2024-11-13 14:56:56.0
******************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已办结
2024-03-28 16:37:04.0
地字第3303812024YG0037497号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基本建设)
已办结
2024-03-27 09:58:50.0

瑞安市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
已办结
2024-07-23 16:05:39.0
瑞水保〔2024〕14号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确认书项目编号:2403-330381-04-01-749815受理号:申请人:浙江万树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瑞安市莘塍东单元03-30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众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简复意见:来文收悉,经研究,简复如下:经审核,项目已基本落实联合技术服务意见,符合规划条件和控规要求,原则同意完善后的设计方案(工程号:24-Z29,出图日期:2024.05)。此复。简复意见: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0月17日新建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和防护等级确定表编号:瑞人防确(2024)77号建设项目瑞安市莘塍东单元03-30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瑞安市莘塍街道、民莘东路以北、文德路以西、直洛沥以南建设单位浙江万树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众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面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6212.55地下室建筑面积(平方米)16419.88居民住宅面积(平方米)15658.64非居民住宅面积(平方米)553.91防空地下室面积(平方米)1289应建面积(平方米)1252.69欠建面积(平方米)0缴费金额(元)0新建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和防护等级确定本工程为结建掘开式人防工程,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2020.11.27实施)十二条和浙人防办(2022)27号文件(2023年9月18日修改版),该项目应建人防面积约1252.69㎡,须设计大于1252.69㎡的甲类核六级常六级二等人员隐蔽部。实际人防应建面积以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实数字为准。本工程为结建掘开式人防工程,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2020.11.27实施)十二条和浙人防办(2022)27号文件(2023年9月18日修改版),该项目应建人防面积约1252.69㎡,须设计大于1252.69㎡的甲类核六级常六级二等人员隐蔽部。实际人防应建面积以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实数字为准。本工程为结建掘开式人防工程,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2020.11.27实施)十二条和浙人防办(2022)27号文件(2023年9月18日修改版),该项目应建人防面积约1252.69㎡,须设计大于1252.69㎡的甲类核六级常六级二等人员隐蔽部。实际人防应建面积以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实数字为准。备注应建、拟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是预估数字,实际核定以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实数字为准。应建、拟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是预估数字,实际核定以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实数字为准。应建、拟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是预估数字,实际核定以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实数字为准。发证机关: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日期:2024-10-17备注:1、防空地下室需落实《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管理规定》(浙人防办〔2021〕23号)要求。设计单位应在建筑专业战时平面图上明确人防工程标识牌的具体种类和安装位置,并汇总成标识标牌一览表;2、防空地下室的战时功能确定为人员掩蔽的,其掩蔽面积不得低于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的60%;防空地下室平时用于停放机动车的,机动车车位净面积不得低于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的25%;3、各类公共泊位不得设置在人防区域,非机动车位不宜设置在人防区域,地下室的人防区域与非人防区域应同品质设计、验收、交付;4、根据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相关规定,本项目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及独享的口部建筑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瑞安市国有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归国家所有。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备案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产权人办理国有人防工程及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料的无偿移交手续,并协助做好同步申请人防工程房地首次登记等工作。具体以温州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温政办(2021)71号)和瑞安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瑞政办[2022]13号、瑞政办[2024]39号)相关规定为准。浙江万树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瑞安市莘塍东单元03-30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瑞安市莘塍街道,民莘东路以北,文德路以西,直洛沥以南16212.55㎡3303812024GG0163417另地下建筑面积16419.88㎡,其中住宅其它功能用房面积9264㎡2024.10.17总平图注:本证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延续手续;逾期未申请延续或延续申请未获批准,本证自行失效。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0月17日浙江万树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瑞安市莘塍东单元03-30地块瑞安市人民政府瑞政资规让准字(2023)076号瑞安市莘塍街道,民莘东路以北,文德路以西,直洛沥以南,地块编3303812024YG0037497号03-30地块15440.53平方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15440.53㎡<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6212.55㎡出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03月28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机关: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日期:2024年03月27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403-330381-04-01-7498152403-330381-04-01-7498152403-330381-04-01-7498152403-330381-04-01-7498152403-330381-04-01-7498152403-330381-04-01-749815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瑞安市莘塍东单元03-30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瑞安市莘塍东单元03-30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瑞安市莘塍东单元03-30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瑞安市莘塍东单元03-30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瑞安市莘塍东单元03-30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瑞安市莘塍东单元03-30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类型项目类型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基本情况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新建建设地点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项目基本情况详细地址详细地址瑞安市莘塍街道、民莘东路以北、文德路以西、直洛沥以南;瑞安市莘塍街道、民莘东路以北、文德路以西、直洛沥以南;瑞安市莘塍街道、民莘东路以北、文德路以西、直洛沥以南;瑞安市莘塍街道、民莘东路以北、文德路以西、直洛沥以南;瑞安市莘塍街道、民莘东路以北、文德路以西、直洛沥以南;瑞安市莘塍街道、民莘东路以北、文德路以西、直洛沥以南;项目基本情况国标行业国标行业房地产开发经营(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7010)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城建城建项目基本情况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允许类允许类允许类允许类允许类允许类项目基本情况拟开工时间拟开工时间2024年05月2024年05月拟建成时间拟建成时间2026年05月2026年05月项目基本情况是否包含新增建设用地是否包含新增建设用地是是是是是是项目基本情况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亩)23.1823.18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3303812024B0000263303812024B000026项目基本情况总用地面积(亩)总用地面积(亩)23.1823.18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0.00.0项目基本情况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31291.5531291.5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1507915079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1291.55㎡,计容面积地上16212.55㎡,其中住宅面积15940.55㎡,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72㎡(养老面积32㎡物业面积114㎡),另地下面积15079㎡,总用地面积15440.53㎡;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1291.55㎡,计容面积地上16212.55㎡,其中住宅面积15940.55㎡,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72㎡(养老面积32㎡物业面积114㎡),另地下面积15079㎡,总用地面积15440.53㎡;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1291.55㎡,计容面积地上16212.55㎡,其中住宅面积15940.55㎡,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72㎡(养老面积32㎡物业面积114㎡),另地下面积15079㎡,总用地面积15440.53㎡;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1291.55㎡,计容面积地上16212.55㎡,其中住宅面积15940.55㎡,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72㎡(养老面积32㎡物业面积114㎡),另地下面积15079㎡,总用地面积15440.53㎡;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1291.55㎡,计容面积地上16212.55㎡,其中住宅面积15940.55㎡,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72㎡(养老面积32㎡物业面积114㎡),另地下面积15079㎡,总用地面积15440.53㎡;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1291.55㎡,计容面积地上16212.55㎡,其中住宅面积15940.55㎡,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72㎡(养老面积32㎡物业面积114㎡),另地下面积15079㎡,总用地面积15440.53㎡;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联系人姓名项目联系人姓名蔡佳丽蔡佳丽项目联系人手机项目联系人手机1396778970113967789701项目基本情况接收批文邮寄地址接收批文邮寄地址325003250032500325003250032500项目投资情况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项目投资情况合计固定投资32560.0000万元固定投资32560.0000万元固定投资32560.0000万元固定投资32560.0000万元固定投资32560.0000万元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合计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情况38000.000011500.00002300.00004600.000012660.00001500.00002240.00003200.0000项目投资情况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项目投资情况合计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其它项目投资情况38000.00000.00000.000015000.000015000.000015000.000023000.00000.0000项目单位基本项目(法人)单位项目(法人)单位浙江万树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万树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法人类型法人类型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基本项目法人证照类型项目法人证照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91330381MAD6GJHU9791330381MAD6GJHU97项目单位基本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瑞安市莘塍街道浙江顾邦鞋业行政楼二楼瑞安市莘塍街道浙江顾邦鞋业行政楼二楼成立日期成立日期2023年12月2023年12月情况注册资金(万)5088币种人民币情况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情况法定代表人蔡付弟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13587728888项目变更情况登记赋码日期2024年03月27日2024年03月27日2024年03月27日项目变更情况备案日期2024年03月27日2024年03月27日2024年03月27日项目单位声明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说明: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瑞安市水利局文件瑞水保〔2024〕14号瑞安市水利局关于瑞安市莘塍东单元03-30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浙江万树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1MAD6GJHU97)《关于要求审批瑞安市莘塍东单元03-30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报告》以及委托浙江永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写的《瑞安市莘塍东单元03-30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等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三十二条、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之规定,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概况工程位于瑞安市莘塍街道,地块东侧为规划文德路,南侧为民莘东路,西侧为规划住宅用地,北侧紧邻直洛沥滨河绿化带,交通完善,具有良好的可达性,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建筑物、地下建筑物、道路管线及配套设施、绿地面积等。本工程总占地面积16450.53m2,其中永久占地15440.53m2,新增红线外临时占地面积1010m2。工程总工期18个月,计划于2024年8月开工,于2026年2月完工。工程总投资38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500万元。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一)主体工程选址、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方法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基本合理。(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5.75万m3(其中土方5.44万m3、钻渣0.31万m3)。工程土石方填筑总量2.45万m3(其中土方1.15万m3、绿化土0.25万m3、石方1.05万m3)。工程自身综合利用土石方0.20万m3。工程土石方借方总量2.25万m3(其中土方0.95万m3、绿化土0.25万m3、石方1.05万m3),借方来源为合法料场商购。工程土石方余方总量5.55万m3(其中土方5.24万m3、钻渣0.31万m3)。余方全部运至瑞安市丁山三期围垦工程消纳。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建设期间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将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450.7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442.4t。四、基本同意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总计1.64h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浙江万树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26年,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25,渣土防护率达到98%,表土保护率不做要求,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林草覆盖率达到26%。五、基本同意表土资源利用方案本工程原状无可剥离表土资源,不涉及表土资源利用方案。六、基本同意弃渣场(堆场)设置方案本工程未设置弃渣场(堆场),弃方由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承运单位运至丁山三期围垦区内消纳,如果建设单位要改变处理方式的,须报我局办理相关手续。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基本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工程建设中应将本方案新增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如下:I区(主体工程防治区):工程措施:雨水管网√、绿化覆土√;植物措施:综合绿化√;临时措施:截水沟√、洗车池√、临时沉沙池、管线开挖土方临时防护。Ⅱ区(临时设施防治区):工程措施:场地平整;临时措施:泥浆沉淀池√、临时堆料场苫盖、泥浆沉淀池拦挡、施工营地四周临时排水沟。(以上带√表示主体工程已设计,其余为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措施。)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385.61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水保投资58.59万元,新增投资应纳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24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7〕104号):“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现行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0.8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等规定,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6450.53m2,故本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为16451m2,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3160.80元。请你单位收到批复后及时到瑞安市税务机关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十、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由当地水利所按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检查,瑞安市水利局负责监管。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依法自主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二)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有关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报经我局批准。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三)严格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域的扰动和损毁,项目建设产生的泥浆、土石等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指定地点以外的区域倾倒。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在主体工程后续设计中做好水土保持设计,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四)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中,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五)按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按季度向瑞安市水利局报告监测成果。(六)施工期跨越汛期,在雨季和台汛期须做好防汛安全各项工作。(七)本工程涉及其它管理事项的,请报有关部门批准。你单位如对本批复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瑞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附件:瑞安市莘塍东单元03-30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瑞安市水利局2024年7月23日抄送: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瑞安市水利局办公室2024年7月23日印发附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瑞安市莘塍东单元03-30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一、监督检查部门:瑞安市水利局。二、监督检查范围:瑞安市莘塍东单元03-30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64hm2。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一)检查水土保持工作职责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等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二)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等手续完备情况、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开展情况等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三)检查是否按规定剥离表土,剥离的表土有无集中堆放并采取拦挡、苫盖等防护措施,表土自身利用和外运综合利用等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四)检查取土场、弃渣场(堆场)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有无安全隐患,是否发生变更;是否存在向河道、水库、湖泊倾倒弃渣等情况。(五)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重点区域(如深挖、高填路段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六)检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成果资料是否齐全、可靠等。(七)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足额、及时交纳等情况。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遥感监管等方式。五、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1年检查1次,将设置堆高20m以上或方量在50万m3以上弃渣场(堆场)、有举报线索、下发整改通知、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或黄色等项目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加密监督检查频次。六、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采用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和信用惩戒等方式追究责任。七、对监督检查人员履职监督:监督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当利益,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保守商业机密,自觉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监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地产开发建设 人防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