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住房建设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招标采购公告(2024)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204-330604-04-01-302837
项目名称
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
已办结
2022-11-29 17:40:41.0
虞水许[2022]68号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已办结
2022-11-28 16:08:27.0
虞水许[2022]67号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基本建设)
已办结
2022-06-07 08:44:30.0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已办结
2023-01-03 10:50:00.0
虞区人防质监2023001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已办结
2022-07-04 16:40:34.0
虞区防空报建〔2022〕第012号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已办结
2024-11-14 16:07:14.0
地字第3306042024YG0071480号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审核
已办结
2024-10-09 10:58:03.0
用字第3306042024XS0028446号
区政法委
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
已办结
2022-08-08 09:17:21.0
上虞政法风评〔2022〕109号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建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与防护等级确定
已办结
2022-06-09 15:58:49.0
虞区防护等级确定〔2022〕第011号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审核
退办
2024-11-07 09:25:50.0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退办
2022-06-24 09:05:38.0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
已办结
2022-06-09 11:40:10.0
3306820682202206091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已办结
2022-05-10 15:23:24.0
330604202200023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2-06-24 16:20:42.0
330604202200032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退办
2023-02-28 14:51:49.0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退办
2023-03-01 10:19:13.0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3-03-01 11:22:35.0
330604202200032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多合一)
已办结
2022-08-16 11:51:03.0
******************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已办结
2022-07-04 15:43:52.0
虞建消审字〔2022〕第0042号
虞水许[2022]68号关于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绍兴市上虞虞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对案报告书>审批的请示报告》、《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材料收悉,上虞区水土保持监督站出具了初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工程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工程内容建设18幢14~17层高层住宅和配套服务用房、1座12班幼儿园以及相应的道路广场、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占地总面积67160.5m²,其中永久占地面积66402.5㎡,临时占地面积758㎡。工程总投资18906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5000万元,建设工期2022年7月至2025年2月,共32个月。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7160.5m²,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绍兴市上虞虞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二、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该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27.17万m³,土石方弃方总量25.05万m³,工程弃方按相关规定处置,你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告书》中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三、根据财综〔2014〕8号、浙价费〔2014〕224号、浙政办发〔2015〕107号、浙发改价格函〔2022〕83号文件,该工程征占地总面积67160.5㎡,其中包括幼儿园面积8182㎡,幼儿园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因此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为58979m²(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7746.56元。四、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139.56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61.89万元,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纳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五、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域的扰动和损毁。工程建设产生的泥浆、土石等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指定地点以外的区域倾倒,并按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若需跨汛期施工,在雨季和台汛期须做好防汛安全各项工作。六、根据《浙江省生产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若水土保持方案需作重大变更的,应报上虞区水利局批准。七、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由上虞区水土保持监督站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向上虞区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2022年11月29日虞水许[2022]67号关于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涉河涉堤的批复绍兴市上虞虞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的申请报告》、《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防洪评价表》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按《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防洪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建设内容实施。工程占用本地块内水域两处。其中坑塘,占用面积1380.97㎡,容积2554.79㎥;石塘潭占用面积1523.77㎡,容积3596.10㎥(占用水域有关参数详见《评价表》附图08)。二、工程共占用水域面积2904.74㎡,容积6150.89㎥,通过《上虞区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整治工程》进行补偿,达到占补平衡(详见《评价表》附件)。三、因施工需要临时筑坝围堰、修建阻水便道便桥的,应当事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四、施工期间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不得在水域管理范围内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行为。五、涉及其他部门的手续,请自行办理。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2022年11月28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机关: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日期:2022年06月07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204-330604-04-01-3028372204-330604-04-01-3028372204-330604-04-01-3028372204-330604-04-01-3028372204-330604-04-01-3028372204-330604-04-01-302837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类型项目类型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基本情况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新建建设地点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项目基本情况详细地址详细地址上虞区梁湖街道,东至规划公园绿地,南至梁湖大道,北至学海路,西至大元路上虞区梁湖街道,东至规划公园绿地,南至梁湖大道,北至学海路,西至大元路上虞区梁湖街道,东至规划公园绿地,南至梁湖大道,北至学海路,西至大元路上虞区梁湖街道,东至规划公园绿地,南至梁湖大道,北至学海路,西至大元路上虞区梁湖街道,东至规划公园绿地,南至梁湖大道,北至学海路,西至大元路上虞区梁湖街道,东至规划公园绿地,南至梁湖大道,北至学海路,西至大元路项目基本情况国标行业国标行业住宅房屋建筑(4710)住宅房屋建筑(4710)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其他其他项目基本情况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允许类允许类允许类允许类允许类允许类项目基本情况拟开工时间拟开工时间2022年07月2022年07月拟建成时间拟建成时间2025年12月2025年12月项目基本情况是否包含新增建设用地是否包含新增建设用地是是是是是是项目基本情况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亩)139.2889139.2889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3306822021B019173306822021B01917项目基本情况总用地面积(亩)总用地面积(亩)139.2889139.2889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176327.76176327.76项目基本情况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76327.76176327.7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119503.82119503.82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92872.5平方米(其中出让用地66402.5平方米,划拨用地264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6327.76平方米(不含架空层开放空间面积约6863.5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56823.94平方米;主要建设18幢14-17层高层住宅、12班幼儿园、配套用房及车位等配套设施。建设梁辰嘉园配套设施提升工程,西起总干渠,东至上源路,含桥梁2座,道路全长约1公里,宽2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桥梁、交通、照明、绿化、综合管线迁改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92872.5平方米(其中出让用地66402.5平方米,划拨用地264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6327.76平方米(不含架空层开放空间面积约6863.5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56823.94平方米;主要建设18幢14-17层高层住宅、12班幼儿园、配套用房及车位等配套设施。建设梁辰嘉园配套设施提升工程,西起总干渠,东至上源路,含桥梁2座,道路全长约1公里,宽2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桥梁、交通、照明、绿化、综合管线迁改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92872.5平方米(其中出让用地66402.5平方米,划拨用地264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6327.76平方米(不含架空层开放空间面积约6863.5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56823.94平方米;主要建设18幢14-17层高层住宅、12班幼儿园、配套用房及车位等配套设施。建设梁辰嘉园配套设施提升工程,西起总干渠,东至上源路,含桥梁2座,道路全长约1公里,宽2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桥梁、交通、照明、绿化、综合管线迁改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92872.5平方米(其中出让用地66402.5平方米,划拨用地264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6327.76平方米(不含架空层开放空间面积约6863.5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56823.94平方米;主要建设18幢14-17层高层住宅、12班幼儿园、配套用房及车位等配套设施。建设梁辰嘉园配套设施提升工程,西起总干渠,东至上源路,含桥梁2座,道路全长约1公里,宽2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桥梁、交通、照明、绿化、综合管线迁改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92872.5平方米(其中出让用地66402.5平方米,划拨用地264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6327.76平方米(不含架空层开放空间面积约6863.5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56823.94平方米;主要建设18幢14-17层高层住宅、12班幼儿园、配套用房及车位等配套设施。建设梁辰嘉园配套设施提升工程,西起总干渠,东至上源路,含桥梁2座,道路全长约1公里,宽2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桥梁、交通、照明、绿化、综合管线迁改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92872.5平方米(其中出让用地66402.5平方米,划拨用地264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6327.76平方米(不含架空层开放空间面积约6863.5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56823.94平方米;主要建设18幢14-17层高层住宅、12班幼儿园、配套用房及车位等配套设施。建设梁辰嘉园配套设施提升工程,西起总干渠,东至上源路,含桥梁2座,道路全长约1公里,宽2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桥梁、交通、照明、绿化、综合管线迁改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联系人姓名项目联系人姓名陆元鸿陆元鸿项目联系人手机项目联系人手机1357551883313575518833项目基本情况接收批文邮寄地址接收批文邮寄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638号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638号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638号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638号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638号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638号项目投资情况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项目投资情况合计固定投资193188.2600万元固定投资193188.2600万元固定投资193188.2600万元固定投资193188.2600万元固定投资193188.2600万元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合计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情况198533.260069889.19004531.000015259.9000100849.36002658.81005345.00000.0000项目投资情况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项目投资情况合计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其它项目投资情况198533.26000.00000.000047533.260047533.260047533.2600151000.00000.0000项目项目(法人)单位项目(法人)单位绍兴市上虞虞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虞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法人类型法人类型国有国有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法人证照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91330604MA2JT5XQ2U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638号401室成立日期2021年03月单位基本情况注册资金(万)10000.000000币种人民币元单位基本情况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单位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吴剑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13505859889项目变更情况登记赋码日期2022年04月15日2022年04月15日2022年04月15日项目变更情况备案日期2022年06月07日2022年06月07日2022年06月07日项目变更情况第1次变更日期2022年06月07日2022年06月07日2022年06月07日项目变更情况第2次变更日期2024年08月12日2024年08月12日2024年08月12日项目变更情况第3次变更日期2024年08月29日2024年08月29日2024年08月29日项目单位声明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说明: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绍兴市上虞虞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审核,你单位申报的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项目赋码2204-330604-04-01-302837工程地点330604上虞区梁湖街道,东至规划公园绿地,南至梁湖大道,北至学海路,西至大元路,已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监督号虞区人防质监2023001特此告知。2023年1月3日联系人:陆元鸿13575518833盖章: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表虞区防空报建〔2022〕第012号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地址城南N15-1地块城南N15-1地块城南N15-1地块建设项目项目赋码2204-330604-04-01-3028372204-330604-04-01-3028372204-330604-04-01-302837建设单位单位名称绍兴市上虞虞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陆元鸿建设单位单位地址上虞区江东北路638号联系电话13575518833设计单位单位名称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朱益民设计单位单位地址绍兴市解放大道177号华汇科研设计中心联系电话13185526660项目现状地面应建总建筑面(㎡)119503.82居民住宅面积(㎡)109607.14项目现状地下建筑面积(㎡)56823.94其他民用建筑面积(㎡)9896.68人防工程基本情况应建建筑面积(㎡)10458.4434设计建筑面积(㎡)11081.36人防工程基本情况人防掩蔽面积(㎡)5498.3平时用途二等人员掩蔽所人防工程基本情况抗力等级甲类核6常6级战时功能二等人员掩蔽所、物资库、固定电站人防工程基本情况防化等级丙级、丁级防护单元数6人防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人防主管部门审批意见根据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604202200032号),该地块应建人防建筑面积10458.4434平方米,实建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为11081.36平方米。经审核,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已符合人防工程(二等人员掩蔽所、物资库、固定电站)设计要求,可以办理人防相关手续。(盖章)2022年7月4日根据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604202200032号),该地块应建人防建筑面积10458.4434平方米,实建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为11081.36平方米。经审核,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已符合人防工程(二等人员掩蔽所、物资库、固定电站)设计要求,可以办理人防相关手续。(盖章)2022年7月4日根据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604202200032号),该地块应建人防建筑面积10458.4434平方米,实建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为11081.36平方米。经审核,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已符合人防工程(二等人员掩蔽所、物资库、固定电站)设计要求,可以办理人防相关手续。(盖章)2022年7月4日备注备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行政许可机关存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工禾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政务服务线审批监管平台务服务网5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政务服8务服务网1绍兴市上虞虞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梁辰嘉园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一)绍兴市人民政府绍市自然资规字(2024)第03171号上虞区梁湖街道,东至规划公园绿地,南至梁湖大道,北至学海路,3306042024YG0071480西至大元路19679平方米城镇村道路用地总用地面积19679平方米划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1月14日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梁辰嘉园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一)2204-330604-04-01-302837绍兴市上虞虞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上虞区S1-ZX-13CZ单元(梁湖中心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上虞区梁湖街道3306042024XS0028446总:1.9679公顷拟建配套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附图、附件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0月09日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名称: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备案单位:备案日期:绍兴市上虞虞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08月05日证书编号:上虞政法风评[2022〕109号备案。发证签章:本报告符合评估程序规范要求,予以中共上虞区委政法委员会发证日期:2022年08月0日报告名称: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备案单位:绍兴市上虞虞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备案日期:2022年08月05日本报告符合评估程序规范要求,予以备案。证书编号:上虞政法风评[2022〕109号发证签章:中共上虞区委政法委员会发证日期:2022年08月0日新建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和防护等级确定表编号:虞区防护等级确定〔2022〕第011号建设项目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_上虞区建设单位绍兴市上虞虞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19503.82地下室建筑面积(平方米)56823.94居民住宅面积(平方米)109607.14非居民住宅面积(平方米)9896.68防空地下室面积(平方米)11081.36应建面积(平方米)10458.4434欠建面积(平方米)缴费金额(元)新战时等建级防功确空能和定地意下防见室护同意按甲类核6级常6级二等人员掩蔽所修建防空地下室。同意按比例修建人防物资库、人防电站。平时功能为机动车停车位。(注:人防门启闭范围内不应设置停车位)同意按甲类核6级常6级二等人员掩蔽所修建防空地下室。同意按比例修建人防物资库、人防电站。平时功能为机动车停车位。(注:人防门启闭范围内不应设置停车位)同意按甲类核6级常6级二等人员掩蔽所修建防空地下室。同意按比例修建人防物资库、人防电站。平时功能为机动车停车位。(注:人防门启闭范围内不应设置停车位)备注发证机关:,审核日期:2022-06-09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虞建消审字〔2022〕第0042号绍兴市上虞虞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2年7月4日申请了城南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幼儿园(地址:上虞区梁湖街道。幼儿园地上建筑面积5497.12平方米;建筑高度13.65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使用性质为幼儿园。)消防设计审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凭证文号:虞建消审凭字〔2022〕第0042号)。经形式审查,结论如下:合格。不合格。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或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印章)2022年7月4日备注: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定向住房建设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