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地下停车位招标采购公告(泉州市方正拍卖行2024)
永春县“万安小区”43个地下停车位拍卖公告
永春县“万安小区”43个地下停车位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4)
永春县“万安小区”地下停车位拍卖公告
定于2024年11月26日上午9时在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对永春县“万安小区”43个地下停车位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标的物:永春县“万安小区”43个地下停车位。起拍价详见下表,加价幅度500元的整数倍。
序号
停车位编号
所在层次
建筑面积 (㎡)
起拍价 (元)
1
车位90
-1
12.72
55000
2
车位92
-1
12.72
55000
3
车位93
-1
12.72
55000
4
车位95
-1
12.72
55000
5
车位96
-1
12.72
55000
6
车位98
-1
12.72
55000
7
车位99
-1
12.72
55000
8
车位101
-1
12.72
55000
9
车位102
-1
12.72
55000
10
车位104
-1
12.72
55000
11
车位105
-1
12.72
55000
12
车位106
-1
12.72
55000
13
车位107
-1
12.72
55000
14
车位108
-1
12.72
55000
15
车位110
-1
12.72
55000
16
车位111
-1
12.72
55000
17
车位113
-1
12.72
55000
18
车位114
-1
12.72
55000
19
车位116
-1
12.72
55000
20
车位117
-1
12.72
55000
21
车位119
-1
12.72
55000
22
车位120
-1
12.72
55000
23
车位123
-1
12.72
55000
24
车位125
-1
12.72
55000
25
车位126
-1
12.72
55000
26
车位128
-1
12.72
55000
27
车位138
-1
12.72
55000
28
车位139
-1
12.72
55000
29
车位140
-1
12.72
55000
30
车位142
-1
12.72
55000
31
车位143
-1
12.72
55000
32
车位144
-1
12.72
55000
33
车位145
-1
15.00
55000
34
车位146
-1
12.72
55000
35
车位147
-1
12.72
55000
36
车位148
-1
12.72
55000
37
车位149
-1
12.72
55000
38
车位151
-1
12.72
55000
39
车位152
-1
12.72
55000
40
车位154
-1
25.44
77000
41
车位155
-1
12.72
55000
42
车位156
-1
25.44
77000
43
车位157
-1
12.72
55000
2.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竞买人须为“万安小区”的业主(报名人的姓名须与《不动产登记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上的姓名一致)。若报名竞买人达不到竞买资格要求、存在弄虚作假、扰乱竞价、恶意串通的,其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的标的将收回重新竞拍。有意参加者若对竞买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咨询委托人,联系电话:13600746893。
3.竞买保证金:每个停车位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保证金账户名称:泉州市方正拍卖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永春县支行;账号:35001656507050003886。
报名时应注意事项: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必须确保一致,在汇款用途一栏务必填写上《报名电子确认单》的“保证金密码”栏内的具体数字。每个注册账号只能报名一个标的,竞价多个标的须注册多个账号并缴交相应的保证金。注册及竞价时请使用IE浏览器。竞买人注册报名时如遇到问题,无法完成注册报名,请咨询本拍卖行。联系电话:23757368,联系地址: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2楼)。
竞买人若成功竞得某一个停车位,则其本人报名时缴交的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以后可用于抵扣成交款,由本拍卖行代为转汇给委托人。未竞得的竞买人可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凭保证金缴交凭证、报名电子确认单、竞买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到拍卖行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原则上拍卖行在收到上述完整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其本人。
4.竞买人竞价成交后,请持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网上电子报名确认单及保证金缴交凭证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如果发现竞买人的竞买资格达不到本次拍卖要求的重大事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成交标的收回重新竞拍,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该竞买人负责。
5.对买受人的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买受人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因买受人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买受人依法承担责任。
(3)买受人应当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本拍卖签订《成交确认书》。
(4)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付清拍卖标的的全部成交款。
6.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拍卖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买受人: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2)买受人必须以本人的名义签订《成交确认书》和《买卖合同》等文件,而不得变更给其他人。
(3)由于买受人违约,竞价标的再次组织拍卖时,本次违约的买受人应承担再次拍卖的所有费用,若再次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本次违约的买受人还应当补足差额,且本拍卖行和委托方将保留对其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4)标的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与委托方就成交标的签订及履行《买卖合同》而发生争议的,不论买受人与委托方最终是否签订《买卖合同》,或签订《买卖合同》后买受人与委托方解除或终止《买卖合同》的,与本拍卖行无关。
(5)若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拍卖行可取消买受人受让资格、收回拍卖标的重新组织拍卖,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还应赔偿委托方的所有损失;
①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本拍卖行签署《成交确认书》的。
②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支付成交款等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
③买受人弄虚作假、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④竞买资格达不到本项目要求的。
⑤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6)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可以在交清全部成交款后办理成交标的的所有权证,办理所有权证时,买受人应配合委托方办理,办证时所须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买卖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成交标的的面积仅供参考,实际办证面积以永春县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
(8)竞买人应对自身的竞价账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竞价账号登录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用户,在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自身行为,由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本拍卖行和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由竞买人直接承担。
(9)竞买人应确保自身网络的流畅。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网络延时等因素,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限时报价周期即将结束时进行竞买报价,以防止因网络延时造成报价不成功。
7.拍卖结束后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非授权委托无须提供)。
(3)《永春县产权交易网上竞拍报名电子确认单》
(4)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5)竞买资格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8.看样及咨询:
(1)看样时间:2024年11月25日前自行到永春县“万安小区”看样。
(2)看样联系电话:15259580798万安小区物业
9.报名截止时间:有意者请于2024年11月25日下午16时前登录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到银行缴交竞买保证金。
10.网上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9时开始,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45分钟,限时竞价时间60秒。
11.交易佣金:按成交总金额的1%收取,由买受人一次性付给本拍卖行。
附件:
泉州市方正拍卖行
2024年11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停车位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泉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