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4)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富民片区C4—55地块北侧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批复
梧政函〔2024〕193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富民片区C4—55地块南北侧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北侧道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请示》(梧自然资报〔2024〕4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制定的《富民片区C4—55地块北侧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请依法组织实施。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必须在划拨方案规定的时限内缴清划拨土地价款,逾期仍未缴纳划拨土地价款的,本批复和划拨决定书自动失效。
二、撤销《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富民片区C4—55地块南北侧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北侧道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批复》(梧政函〔2022〕195号)。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富民片区C4—55地块北侧市政道路工程项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
(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划拨用地目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并经审核相关申请材料,拟将万秀区富民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梧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用于建设富民片区C4—55地块北侧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划拨宗地概况和规划设计条件
(一)土地位置及面积
该宗地位于万秀区富民片区,土地面积为2773.56平方米(折合4.1604亩),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根据《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富民片区C4—55地块北侧市政道路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梧自然资规设〔2022〕38号)要求,该地块的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用地使用性质:城镇村道路用地。
其余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梧自然资规设〔2022〕38号文。
二、划拨宗地的相关规定和划拨价款
(一)本宗土地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本宗土地只限用于建设富民片区C4—55地块南北侧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北侧道路),土地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使用土地,如重新开发建设需另行申报规划设计条件。
(三)土地使用权者不得擅自转让、抵押、出租或赠与;如需转让、抵押、出租或赠与,须到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四)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市政府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自批准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起,逾期2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4.因用地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六)本宗地划拨价款为1349.558万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必须在市政府批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之日起1年内缴清划拨价款。
(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缴清划拨价款之日起90日内,市自然资源局按现状土地条件将划拨宗地交付给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必须在划拨宗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完成整个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因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构成闲置土地的,市自然资源局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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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道路工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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