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硫招标采购公告(2024)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佛山市新盈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440605MADBE36P8T
建设单位法人:陈洁莲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洁莲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3702421828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官和路23号之三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佛山市新盈彩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51-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官和路23号之三
中心坐标:经度:113.109078 纬度: 23.242853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南海区生态环境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4-08-12
环评审批文号:佛环南审〔2024〕104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100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00.0
运营单位名称 :佛山市新盈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440605MADBE36P8T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佛山政烽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440605MAC5CUK160
验收监测单位 :佛山市中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440606MA52EK1Q8Q
竣工时间 :2024-08-16
调试起始时间 :2024-10-12
调试结束时间 :2024-10-25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4-11-14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12-12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s://blog.sina.com.cn/s/blog_14b4912fd0102z6q8.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改扩建
实际建设情况 :改扩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改扩建后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电器制品的生产,年产塑料电器制品1000吨。
实际建设情况 :项目改扩建后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电器制品的生产,年产塑料电器制品1000吨。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检测:从外部购入的PE、PS、AS、塑料助剂、碳酸钙、颜料进行物理性质检测,检测合格再进行混料工序。该过程会产生噪声。 (2)混料:将检测合格后的塑料、色粉和塑料助剂进行配料,称量在投料口旁进行,人工将原料通过用真空吸料系统投入投料口。真空吸料系统和混料搅拌机通过全密封管道连接,混料机为密闭结构,进行混合搅拌。生产线均配套混料机,混料机由锅体、锅盖、传动部件、底座、出料口等部件组成。锅盖长期处于紧密闭合状态,不会产生粉尘。混合机的搅拌桨,由电机经皮带来驱动。主轴上部有三个搅拌桨,朝顺时针方向运转,使物料一方面沿锅壁运动,又同时上下循环翻动。加上有导流板的作用,使混合效果更好。由于物料是高速运动的,所以粒料之间,料与桨之间摩擦热很大,它使料温迅速上升,不仅相应地减少了锅壁的加热量,而且有利于树脂对填充粉、塑胶助剂的吸收效果。混料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为投料阶段产生的塑料粉尘、噪声。 (3)挤出造粒:混合均匀的原料经过离心抽风机通过密闭管道运输至挤出造粒及,挤出机的工作温度为210-240℃。原料在挤出机进行加热,待熔融后进行挤出造粒以及冷却,项目使用自来水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挤出机是依靠螺杆旋转产生的压力及剪切力,能使得物料可以充分进行塑化以及均匀混合。该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次品以及噪声。 (4)切片:经过冷却的料条在破碎机内进行切片。该过程会产生塑料粉尘、噪声。 (5)干燥:切粒后的塑料进去干燥机进行干燥,干燥温度最高设定为70℃,干燥时间为 15~30分钟。分子筛应用后可再生(分子筛吸附饱和后,可吸收在分子筛中的水分) ,干燥过程物料重量不变,仅把物料表面水分烘干。该过程会产生噪声。 (6)检测:为保证项目生产的塑料满足商家的需求,会在切片工序完抽样部分塑料进行物理性质检测。该过程会产生次品、噪声。 (7)注塑成型:挤出塑料完成检测工序后,利用注塑机(加热温度约220℃)进行成品加工,即可得到塑料电器制品半成品。注塑工序会产生非甲烷总烃、次品、边角料、噪声。 (8)装配:注塑成型冷却后得到塑料半成品与五金配件进行组装装配,装配完成后得到塑料电器制品。 (9)破碎:进行注塑会产生次品及挤出造粒产生的边角料,利用破碎机进行破碎处理,破碎机进口处加装有盖,阻隔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破碎完成后塑料回用到混料工序中,此过程只用于同一产品生产的回用,且混料工序混有回用塑料的批次产生的塑料品不再进行破碎和回用。破碎完成后出料处开盖会扬起少量塑料粉尘,及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机械噪声N。 (10)包装成品:将合格成品使用包装机进行包装即可得到塑料电器成品。该工序会产生N噪声。 模具维修加工工艺主要为将外购回来的模具通过车床、铣床等进行机加工维修处理后得到注塑所需模具,用于生产中。
实际建设情况 :(1)检测:从外部购入的PE、PS、AS、塑料助剂、碳酸钙、颜料进行物理性质检测,检测合格再进行混料工序。该过程会产生噪声。 (2)混料:将检测合格后的塑料、色粉和塑料助剂进行配料,称量在投料口旁进行,人工将原料通过用真空吸料系统投入投料口。真空吸料系统和混料搅拌机通过全密封管道连接,混料机为密闭结构,进行混合搅拌。生产线均配套混料机,混料机由锅体、锅盖、传动部件、底座、出料口等部件组成。锅盖长期处于紧密闭合状态,不会产生粉尘。混合机的搅拌桨,由电机经皮带来驱动。主轴上部有三个搅拌桨,朝顺时针方向运转,使物料一方面沿锅壁运动,又同时上下循环翻动。加上有导流板的作用,使混合效果更好。由于物料是高速运动的,所以粒料之间,料与桨之间摩擦热很大,它使料温迅速上升,不仅相应地减少了锅壁的加热量,而且有利于树脂对填充粉、塑胶助剂的吸收效果。混料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为投料阶段产生的塑料粉尘、噪声。 (3)挤出造粒:混合均匀的原料经过离心抽风机通过密闭管道运输至挤出造粒及,挤出机的工作温度为210-240℃。原料在挤出机进行加热,待熔融后进行挤出造粒以及冷却,项目使用自来水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挤出机是依靠螺杆旋转产生的压力及剪切力,能使得物料可以充分进行塑化以及均匀混合。该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次品以及噪声。 (4)切片:经过冷却的料条在破碎机内进行切片。该过程会产生塑料粉尘、噪声。 (5)干燥:切粒后的塑料进去干燥机进行干燥,干燥温度最高设定为70℃,干燥时间为 15~30分钟。分子筛应用后可再生(分子筛吸附饱和后,可吸收在分子筛中的水分) ,干燥过程物料重量不变,仅把物料表面水分烘干。该过程会产生噪声。 (6)检测:为保证项目生产的塑料满足商家的需求,会在切片工序完抽样部分塑料进行物理性质检测。该过程会产生次品、噪声。 (7)注塑成型:挤出塑料完成检测工序后,利用注塑机(加热温度约220℃)进行成品加工,即可得到塑料电器制品半成品。注塑工序会产生非甲烷总烃、次品、边角料、噪声。 (8)装配:注塑成型冷却后得到塑料半成品与五金配件进行组装装配,装配完成后得到塑料电器制品。 (9)破碎:进行注塑会产生次品及挤出造粒产生的边角料,利用破碎机进行破碎处理,破碎机进口处加装有盖,阻隔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破碎完成后塑料回用到混料工序中,此过程只用于同一产品生产的回用,且混料工序混有回用塑料的批次产生的塑料品不再进行破碎和回用。破碎完成后出料处开盖会扬起少量塑料粉尘,及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机械噪声N。 (10)包装成品:将合格成品使用包装机进行包装即可得到塑料电器成品。该工序会产生N噪声。 模具维修加工工艺主要为将外购回来的模具通过车床、铣床等进行机加工维修处理后得到注塑所需模具,用于生产中。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三级化粪池、“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布袋除尘”治理设施、车间通风系统、隔音防噪措施
实际建设情况 :三级化粪池、“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布袋除尘”治理设施、车间通风系统、隔音防噪措施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实际建设情况 :无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COD(吨/年)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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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0.0
not
氨氮(吨/年)
0.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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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0.0
not
总磷(吨/年)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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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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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
总氮(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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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
气量 (万立方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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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0.0
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氮氧化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颗粒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0.1355
1.3765
0.0
0.0
0.136
0.136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三级化粪池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建设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里水和顺城区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里水和顺城区污水处理厂深化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标后排入西南涌。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已委托环境工程单位进行建设,挤出工序已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已落实挤出工序废气收集治理设施,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臭气通过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经排气管引至“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处理废气后,再由15米高排气筒(FQ-36373-2)进行排放。
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废气进行监测,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4和表9中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相应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二级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已委托环境工程单位进行建设,注塑工序已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已落实注塑工序废气收集治理设施,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臭气通过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经排气管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处理废气后,再由15米高排气筒(FQ-36373-1)进行排放。
项目注塑工序已完成验收,于2016年11月通过编制《佛山市南海区新亮光工艺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排污评估报告》完成了环保备案,备案编号:南环备[2016]54号,同时于2016年11月完成《佛山市南海区新亮光工艺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SJS(验字)20161102006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布袋除尘”治理设施
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已委托环境工程单位进行建设,已落实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保持相关工位通风良好,员工做好防护措施。
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废气进行监测,混料搅拌工序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颗粒物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车间通风系统
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和甲苯(厂界)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建设,已落实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保持相关工位通风良好,员工做好防护措施。
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废气进行监测,破碎、切片和机加工工序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颗粒物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NMHC)可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执行表3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并已落实好项目无组织有机废气的治理措施,确保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相应标准限值。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隔音防噪措施
东、南面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西、北面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建设,项目设备均放置在厂房内,运行噪声经实体阻隔后,能有效衰减。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厂区外加强绿化,厂区做好隔声措施。
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监测。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转时候产生的噪声,其声级为65~85dB(A)。 企业东面、北面与邻厂共墙,不符合噪声点位布置要求,故不设监测点。南面厂界外1米所测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功能区标椎限值。西北面厂界外1米所测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标椎限值。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风险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佛山市新盈彩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官和路23号之三,中心地理位置:东经113度6分32.68秒,北纬23度14分34.27秒。项目于2024年10月申报了转名、转法人备案表,建设单位由佛山市南海区新亮光工艺有限公司变更为佛山市新盈彩新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由黎泰昌变更为陈洁莲,并取得了《转名、转法人企业信息变更备案表》,备案编号:LSBA-202411001。 项目改扩建前情况: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佛山市南海区新亮光工艺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于2016年11月通过编制《佛山市南海区新亮光工艺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排污评估报告》完成了环保备案,备案编号:南环备[2016]54号,同时于2016年11月完成《佛山市南海区新亮光工艺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SJS(验字)20161102006,建设单位在2020年7月10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914406057491689053001Z。 项目改扩建后情况:由于生产计划变化和发展需求,在原申报规模基础上进行改扩建,项目改扩建后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电器制品的生产,年产塑料电器制品1000吨。 在野生态环境(广东)有限公司在2024年7月完成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24年8月12日通过了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文号为佛环南审〔2024〕104号。 项目行业类别为C2651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属于登记管理。项目于2024年11月12日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06057491689053001Z,有效期为2024年11月12日起至2029年11月11日止。 本公司委托佛山市中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01日对佛山市新盈彩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号:ZYJC202410085。 本公司委托佛山政烽科技有限公司对相关环境管理进行了检查,根据监测、核实和检查的结果,协助编制本报告。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2024年11月13日,佛山市新盈彩新材料有限公司、佛山政定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中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佛山政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佛山市新盈彩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相关文件,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等要求,组织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查看了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提出意见。建设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手续齐全,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相关文件中所规定的验收要求,验收及监测期间各工序正常运行。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防治措施均按要求进行建设完成,佛山市中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市新盈彩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YJC202410085)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合格,污染物排放指标均控制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南海区新亮光工艺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佛环南审〔2024〕104号)分配指标内,该项目达到验收标准,可以通过验收。根据国家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等要求,佛山政烽科技有限公司协助编制了《佛山市新盈彩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4年11月13日,由佛山市新盈彩新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中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佛山政定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佛山政烽科技有限公司等代表组成的验收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审阅了《佛山市新盈彩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项目配套扩建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 佛山市新盈彩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验收工作组意见对本项目进行整改完善,已落实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项目调试运行情况:项目已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均按照环评审批要求进行建设,调试日期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5日,已完成相应产污工序的环保设施调试,并委托佛山市中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01日对佛山市新盈彩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号:ZYJC202410085,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去除效率的监测,各污染物的排放均达到排放标准,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均符合要求。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二氧化硫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