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招标采购公告(2024)


连云港市连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

苏政挂G〔2024〕17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连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1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连云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05号)的相关规定,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呈报的《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审核批准连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的请示》(连区政发〔2024〕8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连云港市连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建新用地挂钩使用新增农用地指标3.2718公顷(含耕地3.1274公顷)。该实施方案建新区总面积3.2390公顷,其中:农用地3.1777公顷(耕地2.5843公顷),未利用地0.0613公顷,全部为国有土地。
二、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三、请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同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4年11月13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查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024年11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