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矿物油收集暂存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江西盛熠环保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暂存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及专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盛熠环保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暂存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盛熠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经济开发区华忆路89号聚泰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4号厂房内(东经115°44′11.444″,北纬28°38′30.722″)
验收编制单位:江西盛熠环保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江西博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专家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2月11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五、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西盛熠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经济开发区华忆路89号聚泰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4号厂房内
联系电话:肖总 13433663346
盛煜验收意见(1).pdf
江西盛熠环保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暂存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2024年11月9日,江西盛熠环保有限公司根据《江西盛熠环保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暂存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会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经济开发区华忆路89号聚泰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4号厂房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411.444",北纬28°3830.722",租用南昌市聚泰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项目占地面积27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油罐存放区、装卸区、称量区、办公区及配套的环保设施。项目设置40立方米的储油罐2个,废矿物油周转量为3000t/a。(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23年6月,江西盛熠环保有限公司委托江西净莲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江西盛熠环保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暂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4月25日南昌市生态环境局以“洪环环评(2024)74号”文对“江西盛熠环保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暂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项目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2024年8月投入试运行。建设单位已经办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60122MACDTSOD2F001V,有效期至2029年10月17日。(三)投资情况该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37%。(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江西盛熠环保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暂存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五)验收时间,1根据项目环保管理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8月委托江西博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在开展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江西盛熠环保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暂存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r二、工程变动情况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2020]668号)对本次变更进行重大变动判定,该项目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项目储罐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九龙湖污水处理厂处理。(二)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废润滑油暂存及装卸时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在废润滑油暂存及装卸时产生挥发油气,企业在油罐呼吸口、装卸区域设置集气装置,该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通过一根1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三)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油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降噪、厂房隔声、加强管理等措施,对环境影响很小。(四)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罐底油泥及含油清洗废水、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罐底油泥及含油清洗废水、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企业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设置了事故应急池。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排放口PH值、CODcr、BODs、SS、氨氮、总磷监测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九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2、废气2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废气VOCs(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非甲烷总烃监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监测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4、总量控制经核算,项目外排CODcr、氨氮、VOCs排放量满足环评报告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噪声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六、验收结论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组认真审阅了相关技术资料,结合本项目内容进行了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达到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在完成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前提下,同意通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七、企业后续管理要求1.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按照项目环评报告要求抬升废气排气筒高度;规范设置环保标识牌;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八、验收人员信息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验收组人员签名:陈英明超国种权江西盛熠环保有限公司2024年11月9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矿物油收集暂存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