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砼拌合站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G1111鹤哈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A2合同段沥青砼拌合站建设项目的受理公示
G1111鹤哈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A2合同段沥青砼拌合站建设项目的受理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18 09:31
来源:伊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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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G1111鹤哈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A2合同段沥青砼拌合站建设项目.docx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G1111鹤哈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A2合同段沥青砼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G1111鹤哈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A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编制日期: 2024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2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2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2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52
六、结论 50
附表 51
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报告 52
附件1 营业执照
附件2 临时用地手续
附件3 燃料分析报告
附件4 现状检测报告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 本项目四周情况图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G1111鹤哈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A2合同段沥青砼拌合站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伊东林场
地理坐标
(129度0分42.060秒,47度46分20.375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无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无
总投资(万元)
460
环保投资(万元)
120
环保投资占比(%)
26.1
施工工期
2024.11-2024.12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17667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表1-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置专项评价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沥青烟气中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苯并[a]芘,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未设置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未设置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未设置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无取水口
未设置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未设置
根据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无需开展专项评价工作。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
分析
1、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文本(2023年版本)》(黑环发〔2024〕1号)和《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伊政规〔2022〕5号),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情况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伊东林场,不在《黑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上报稿)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水环境现状质量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即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本项目运营后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固废、噪声等,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
(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用水采用厂区自打井,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行业。生产不用水,仅生活用水,提高用水效率,且制定节水方案,减少对水资源的消耗。本项目选址土地为临时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综上,本项目符合伊春市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等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伊东林场,本项目所处区域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伊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具体管控要求及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2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管控单元类别
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ZH23071720002
伊美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
重点管控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2.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电石渣等固废伴生水泥项目,必须依托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不扩产能改造。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相应标准,本项目属于沥青混凝土加工项目,不涉及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和产能,符合管控要求。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对以煤、石焦油、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工厂余热、电力热力等进行替代。
2.到2025年,在用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电力)实现超低排放,钢铁企业基本实现超低排放。
环境风险防控
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本项目采取了有效、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伊政规〔2022〕5号)要求。
2、与《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1)三、防治工业污染要求:(十一)应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切实落实企业环保责任。鼓励采用低能耗、低污染的生产工艺,提高各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降低污染物产生量。(十二)应制定严格、完善的国家和地方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各行业排放控制要求。在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地区,应制定实施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或国家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十三)对于排放细颗粒物的工业污染源,应按照生产工艺、排放方式和烟(废)气组成的特点,选取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工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宜采取袋除尘、电除尘、电袋除尘等高效除尘技术,鼓励火电机组和大型燃煤锅炉采用湿式电除尘等新技术。(十五)产生大气颗粒物及其前体物污染物的生产活动应尽量采用密闭装置,避免无组织排放;无法完全密闭的,应安装集气装置收集逸散的污染物,经净化后排放。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沥青混凝土加工项目。生产采用低能耗、低污染的工艺。本项目矿粉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碎石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原料的输送、计量及投料均为封闭式。搅拌站、干燥筒整体封闭。本项目碎石筛分、烘干废气、热料仓落料废气、矿粉筒仓装卸废气、冷料仓上料废气、28MW燃天然气燃烧器烟气经除尘系统(重力+布袋)处理后,由15m高除尘系统排气筒(DA001)排放,除尘效率为99%;本项目1台1.5t/h燃气导热油炉用于加热沥青,导热油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除氮效率30%),由1根1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在沥青混凝土拌和沥青储罐处会产生非甲烷总烃、沥青烟和苯并[a]芘,沥青在密闭储罐中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以及出料产生的烟气通过负压收集系统集中收集(收集效率95%,环保设施的最大总风量为40000m3/h),经气浮旋流塔+三维一体化废气处理设备(由电离子+光催化+高碘值碳吸附组成)(处理效率95%)处理后,经15m高沥青搅拌排气筒(DA003)排放;厂界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符合《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中三、防治工业污染要求。
(2)五、防治扬尘污染要求:(二十二)扬尘污染源应以道路扬尘、施工扬尘、粉状物料贮存场扬尘、城市裸土起尘等为防治重点。应参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减少城市裸地面积,采取植树种草等措施提高绿化率,或适当采用地面硬化措施,遏止扬尘污染。(二十三)对各种施工工地、各种粉状物料贮存场、各种港口装卸码头等,应采取设置围挡墙、防尘网和喷洒抑尘剂等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防止颗粒物逸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保持上路行驶车辆的清洁;鼓励各类土建工程使用预搅拌的商品混凝土。(二十四)实行粉状物料及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加强监管,防止遗撒。及时进行道路清扫、冲洗、洒水作业,减少道路扬尘。规范园林绿化设计和施工管理,防止园林绿地土壤向道路流失。
符合性分析:施工期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运输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运输车辆加蓬盖,且出装、卸场地前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厂区设置防风抑尘网、洒水喷淋、铲装集堆过程洒水喷淋,可减少扬尘。符合《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中五、防治扬尘污染要求。
(3)六、防治生活污染要求:(二十五)生活污染来源复杂、分布广泛,治理工作应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鼓励公众参与。应在全社会倡导形成节俭、绿色生活方式,摒弃奢侈、浪费、炫耀的消费习惯。倡导绿色消费,通过消费者选择和市场竞争,促使企业生产环境友好型消费品。(二十六)治理饮食业、干洗业、小型燃煤燃油锅炉等生活污染源,严格控制油烟、挥发性有机物、烟尘等污染物排放。推广使用具备溶剂回收功能的封闭式干洗机。应有效控制城市露天烧烤。生活垃圾和城市园林绿化废物应及时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露天焚烧。(二十八)在城市郊区和农村地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高效节能锅炉,有条件的地区宜发展集中供暖或地热等采暖方式,以替代小型燃煤、燃油取暖炉,减轻面源污染。(二十九)开展环境文化建设,形成有益于环境保护的公序良俗,倡导良好生活习惯。倡导有益于健康的饮食习惯和低油烟、低污染、低能耗的烹调方式。提倡以无烟方式进行祭扫等礼仪活动,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沥青混凝土加工项目,不建设食堂及宿舍,办公室使用电暖气,符合《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中六、防治生活污染要求。
3、与《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
表1-3 与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
序号
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本项目
符合性
1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实施包括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在内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负责维护;(二)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三)在施工工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不得带泥上路,施工工地通道以及出入口周边的道路不得存放建筑垃圾;(四)施工工地出入口、主要通道、加工区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五)对施工工地内堆存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六)在施工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闭式防尘网;(七)采取封闭方式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八)有效防尘、降尘的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开挖过程中,洒水降尘;施工期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运输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运输车辆加蓬盖,且出装、卸场地前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目标作业,同时夜间不施工。汽车晚间运输用灯光示警,禁鸣喇叭。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亦对噪声有良好作用。施工残土、建筑垃圾为主要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并按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堆放。运输车辆加盖遮挡,防止产生二次扬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市政统一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
符合
2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本项目开工建设前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符合
3
矿山企业应当按照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作业,设置废石、废渣、泥土等专门存放地,并采取围挡、硬化施工道路、洒水降尘、设置防风抑尘网或者防尘布等防尘、降尘措施。开采后应当及时进行生态修复,防治扬尘污染。
本项目为沥青混凝土加工项目,非矿山企业。
符合
4、与《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48号)符合性分析
表1-4 与《地下水管理条例》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
《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48号)
本项目
符合性
1
利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节约、保护地下水,防止地下水污染。
本项目利用地下水,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降尘用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无生产废水。
符合
2
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地下工程建设对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项目运营对地下水构成污染的可能环节设置防渗,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
符合
3
使用先进节约用水技术、工艺和设备,采取循环用水、综合利用及废水处理回用等措施,实施技术改造,降低用水消耗
(一)列入淘汰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名录的;
(二)列入限期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和限期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名录的。
本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不属于列入淘汰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名录的;不属于列入限期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和限期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名录的。
符合
4
禁止下列污染或者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行为:
(一)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以及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二)利用岩层孔隙、裂隙、溶洞、废弃矿坑等贮存石化原料及产品、农药、危险废物、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后的污泥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三)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贮存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污染或者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行为。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生活污水不排放至渗井、渗坑、裂隙、溶洞;无污染地下水等行为。
符合
5、与《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符合性分析
文件指出禁燃区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及有关事项的通告,本项目不属于禁燃区,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本项目使用燃料气不属于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不属于高污染燃料,故符合《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要求。
6、与《黑龙江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规划》提出: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加强施工扬尘监管执法。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渣土车实施全密闭运输,强化绿化用地扬尘治理。城市裸露地面、粉粒类物料堆放以及大型煤炭和矿石码头、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鼓励有条件的码头堆场实施全封闭改造。
本项目矿粉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碎石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运输过程做到不超载,不滴、撒、漏,厂区地面洒水降尘;原料的输送、计量及投料均为封闭式。搅拌站整体封闭;厂区西侧设置防风抑尘网,北、东、南侧为建筑物屏障,堆场每天洒水抑尘2次,铲装集堆过程洒水喷淋,在矿粉筒仓顶部通过集气管道连接至除尘系统。综上,本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符合《黑龙江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9、与《黑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黑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五、持续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十九)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左右,县城达70%左右。对城市公共裸地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防尘措施。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
本项目矿粉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碎石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运输过程做到不超载,不滴、撒、漏,厂区地面洒水降尘;原料的输送、计量及投料均为封闭式。搅拌站整体封闭;厂区设置防风抑尘网,堆场每天洒水抑尘2次,铲装集堆过程洒水喷淋,在矿粉筒仓顶部通过集气管道连接至除尘系统。综上,本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符合《黑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
10、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1、选址合理性分析
(1)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伊东林场,项目用地为临时用地(具体见附件2),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项目选址不属于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温泉疗养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2)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废气等对周围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
本项目矿粉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碎石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运输过程做到不超载,不滴、撒、漏,厂区地面洒水降尘;原料的输送、计量及投料均为封闭式。搅拌站整体封闭;厂区设置防风抑尘网,堆场每天洒水抑尘2次,铲装集堆过程洒水喷淋;本项目碎石在上料时会产生粉尘,在冷料仓设置集气装置(集气效率90%),通过管道连接至除尘系统(重力+布袋),处理后经除尘系统烟囱(DA001)排放,除尘效率为99%;本项目矿粉筒仓装卸时会产生粉尘,在矿粉筒顶部通过集气管道连接至除尘系统(重力+布袋),处理后经除尘系统烟囱(DA001)排放,除尘效率为99%;本项目碎石筛分、烘干废气、热料仓落料废气、28MW燃天然气燃烧器烟气经除尘系统(重力+布袋)处理后,由15m高除尘系统烟囱(DA001)排放,除尘效率为99%;本项目1台1.5t/h燃气导热油炉用于加热沥青,导热油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除氮效率30%),由1根1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在沥青混凝土拌和沥青储罐处会产生非甲烷总烃、沥青烟和苯并[a]芘,沥青在密闭储罐中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以及出料产生的烟气通过负压收集系统集中收集(收集效率95%,环保设施的最大总风量为40000m3/h),经气浮旋流塔+三维一体化废气处理设备(由电离子+光催化+高碘值碳吸附组成)(处理效率95%)处理后,经15m高沥青搅拌排气筒(DA003)排放。
针对运输交通噪声,禁止使用超过噪声限值的运输车辆,汽车运输机械设备安装消声器和禁用高音喇叭,机动车辆必须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减少运输车辆噪声的影响,合理安排运输车辆工作时间,将车速控制在20km/h以下,22:00-次日6:00禁止运输及生产作业。
本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废气、噪声的达标排放,废水、固废的合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对外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选址合理。
(3)本项目西侧为黑土存放场,北侧、东侧和南侧为林地。本项目四周照片见附图。
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前提,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选址可行。
5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工程概况及项目组成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伊东林场,本项目临时使用伊春森工乌马河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用地性质为未利用地1.7075公顷,坑塘水面0.0592公顷。
本项目设置一条沥青混凝土加工生产线,1台1.5t/h燃气导热油炉,1间办公室、1间实验室、1间控制室、1间称房及门卫、原料堆场等,合计建筑面积700m2,占地面积为17667m2。年生产沥青混凝土332995t。具体工程组成见下表。
表2-1 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及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区
设置一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搅拌站整体封闭,高度为23m,包括上料口、传送带、搅拌设施,设置一个烘干筒,热量由1台燃燃烧器提供,燃料为天然气,用于加热碎石。沥青罐内的沥青通过1台1.5t/h燃气导热油炉间接加热,使其维持在150℃到160℃。
成品混凝土利用专用罐车直接运往施工场地,不在本厂区贮存,年生产沥青混凝土332995t
新建
储运工程
碎石
堆场
堆场占地面积约为11000m2,用于暂存原料碎石,堆高5m,最大存储量为18万t
危废贮存点
建筑面积为15m2,高度为3m,用于存放厂区产生的危险废物,地面防渗,危废暂存间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内部采取分区隔断,废导热油采用专用容器贮存,设置围堰;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张贴危废标识。贮存点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沥青罐、矿粉仓
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配备6个沥青罐(长11m直径3.1m),储存量均为50吨,配备1个矿粉筒仓(高20m直径3.8m),储存量为70吨
天然气罐车
共2辆,每个罐车有6个天然气气瓶,每辆罐车天然气储存量均为4.43吨,共8.86吨,用于存储天然气,天然气气瓶长13m直径0.64m
初期雨水池
沥青搅拌站生产装置区域设置1座35m3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经厂区四周排水沟汇入厂区初期雨水池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辅助工程
办公区
含办公室、控制室、食堂、会议室、实验室,建筑面积为400m2,用于工作人员办公及休息。实验室主要进行简单的成品抽样检测试验,检测产品强度,为物理实验,不涉及化学品的使用
新建
库房
库房2座,建筑面积200m2,用于存放工具等
新建
辅助工程
称房、门卫
建筑面积50m2
锅炉房
建筑面积50m2,内设一台1台1.5t/h燃气导热油炉间接加热沥青储罐
公用工程
供水
本项目用水采用厂区自打井,本项目生产不用水,项目沥青混凝土车辆全部租赁,不涉及车辆清洗用水;厂区铲装集堆过程洒水喷淋,日常不进行地面冲洗,不产生冲洗废水;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喷淋降尘用水。
排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厂区四周排水沟汇入厂区初期雨水池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供热
本项目办公室使用电暖气
供电
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
环保工程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厂区四周排水沟汇入厂区初期雨水池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车辆限速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
环保工程
废气
1、原料输送、堆场粉尘、铲装集堆粉尘
本项目矿粉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碎石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运输过程做到不超载,不滴、撒、漏,厂区地面洒水降尘;原料的输送、计量及投料均为封闭式。搅拌站整体封闭;厂区设置防风抑尘网,堆场每天洒水抑尘2次,铲装集堆过程洒水喷淋。
2、冷料仓上料粉尘
本项目骨料在上料时会产生粉尘,在冷料仓设置集气装置(集气效率90%),通过管道连接至除尘系统(重力+布袋),处理后经除尘系统烟囱(DA001)排放,除尘效率为99%。
3、矿粉筒仓装卸粉尘
本项目矿粉筒仓装卸时会产生粉尘,在矿粉筒顶部通过集气管道连接至除尘系统(重力+布袋),处理后经除尘系统烟囱(DA001)排放,除尘效率为99%。
4、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废气
本项目骨料筛分、烘干废气、热料仓落料废气、28MW燃天然气燃烧器烟气经除尘系统(重力+布袋)处理后,由15m高除尘系统烟囱(DA001)排放,除尘效率为99%;本项目1台1.5t/h燃气导热油炉用于加热沥青,导热油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除氮效率30%),由1根1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在沥青混凝土拌和沥青储罐处会产生非甲烷总烃、沥青烟和苯并[a]芘,沥青在密闭储罐中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以及出料产生的烟气通过负压收集系统集中收集(收集效率95%,环保设施的最大总风量为40000m3/h),经气浮旋流塔+三维一体化废气处理设备(由电离子+光催化+高碘值碳吸附组成)(处理效率95%)处理后,经15m高沥青搅拌排气筒(DA003)排放。
新建
环保工程
固体
废物
除尘系统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及废布袋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实验室弃块外运作为铺路材料使用。初期雨水池油污(类别HW08,代码:900-210-08)、废导热油(类别HW08,代码:900-249-08)、废活性炭(类别HW49;代码:900-039-49)、废油桶(类别HW08,代码:900-249-08)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新建
防渗
危废贮存点、初期雨水池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废导热油储存区采取围堰措施,本项目储罐、管道均为耐腐蚀均材质,储罐周围设置50cm高围堰,围堰区域范围按储罐最大外形向外延伸0.8m,围堰内有效容积为240m³,围堰地面及墙脚防渗,渗透系数≤10-7cm/s,厂区其他地面简单防渗,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运营过程中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储罐与管道系统的管理与维修,使燃气储存系统、沥青储存系统处于密闭化,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危废贮存点储存装置周围设置围堰,本项目储罐、管道均为耐腐蚀均材质,储罐周围设置围堰,围堰地面及墙脚防渗,厂区其他地面简单防渗,地面进行硬化处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见下表。
表2-2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1
搅拌器
/
1
台
2
干燥筒
/
1
台
3
燃烧器
28MW
1
台
4
振动筛
/
1
台
5
骨料计量称
/
1
台
6
矿粉筒仓
70t
1
个
7
导热油炉
1.5t/h
1
台
8
沥青罐
50t
6
个
9
铲车
/
2
辆
10
皮带
/
3
条
11
天然气罐
5t
8
个
13
热料仓
X-LJ(X)4000
6
个
14
冷料仓
/
6
个
15
风机
/
8
个
3、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原辅材料见下表。
表2-3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名称
单位
用量
备注
碎石
t/a
205000
外购
矿粉
t/a
15000
外购
沥青
t/a
13000
外购
机制砂
t/a
100000
外购
导热油
t/3a
3
外购
天然气
万m³/a
364.05
外购
高碘值碳
t/a
3.6
外购
主要物料理化性质:
①沥青:石油沥青是原油蒸馏后的残渣,是复杂的碳氢化合物与其非金属衍生物组成的混合物。根据提炼程度的不同,在常温下成液体、半固体或固体。石油沥青色黑而有光泽,具有较高的感温性。由于它在生产过程中曾经蒸馏至400℃以上,因而所含挥发成分甚少,但仍可能有高分子的碳氢化合物未经挥发出来。沥青常见的为深棕色至黑色有光泽的无定形固体,密度1.15~1.25g/cm3,温度足够低时呈脆性,断面平整,几乎全部由多核(三环以上)芳香族化合物组成。沥青有毒,不溶于水,黏结性、抗水性和防腐性良好,可按其软化点、针入度、延度等规定其标号。软化点中等的称作中(温)沥7青,其软化点为65℃。电极沥青软化点为110~115℃。石油沥青的组分主要为油分、树脂、地沥青质。地沥青质是决定石油沥青温度敏感性和黏性的重要组分。沥青中地沥青质含量在10%~30%之间,其含量愈多,则软化点愈高,黏性越大,也愈硬脆。石油沥青中还含2%~3%的沥青碳和似碳物(黑色固体粉末),是石油沥青中分子量最大的,它会降低石油沥青的粘结力。
②导热油:导热油又称传热油,正规名称为热载体油,英文名称为Heat transfer oil,所以也称热导油,热媒油等。以精制矿物油为基础油,加导热油添加剂配制而成。导热油添加剂由多种耐高温抗氧剂、阻焦剂、清净分散剂、防锈剂等多功能添加剂调配而成。导热油硫含量≤0.2%,氯含量≤0.01%,闪点为216℃,无毒。
③矿粉:是符合工程要求的石粉及其代用品的统称,是矿石粉碎加工后的产物,主要成分为碳酸钙、二氧化硅等无机质。本项目矿粉均为外购。
4、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2-4 产品方案一览表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沥青混凝土
332995
t/a
/
表2-5 物料平衡表(t/a)
进料
数量
出料
数量
碎石
205000
成品
332995.3281
矿粉
15000
粉尘(含沥青烟)
4.6719
沥青
13000
机制砂
100000
合计
333000
333000
5、公用工程
(1)供水:本项目用水采用厂区自打井。
本项目生产不用水,项目沥青混凝土车辆全部租赁,不涉及车辆清洗用水;厂区铲装集堆过程洒水喷淋,日常不进行地面冲洗,不产生冲洗废水;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喷淋降尘用水。
生活用水量计算参照黑龙江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23/T 727-2021),员工的生活用水采用80L/人•d,员工人数为6人,生活用水量为0.48t/d,115.2t/a;生产用水为堆场、铲装集堆、道路等降尘用水,用水量约为351.6t/a。
(2)排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为0.384t/d,92.16t/a,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的估算方法,以暴雨量的前15min雨量作为初期雨水量。本评价采用暴雨强度及雨水流量计算公式进行估算,计算公式如下:
V=q×ψ×F×t×60/1000
式中:
t——降雨历时,min,取15;
F——汇水面积,hm2,本项目汇水面积取0.5;
ψ——径流系数,取0.3;
q——设计暴雨强度,L/(s•hm2),
暴雨强度q采取伊春市暴雨强度计算公式:
其中P为设计重现期,取2a,t为降雨历时,取15min,径流系数取0.3,厂区汇水面积约为0.5hm2,经计算,暴雨强度q值为217L/(s•hm2),则初期雨水量为217×0.3×0.5×15×60÷1000=29.3m3/次。初期雨水经厂区四周排水沟汇入厂区初期雨水池隔油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每年5月到10月降雨,平均每月收集2次初期雨水,初期雨水量为351.6m3/a。
(
新鲜水
喷淋用水
生活用水
损失:
1.46
损失:0.
096
生活污水
排入防渗
旱厕
,
定期清掏,
外运堆肥,不外排
0.48
0.
384
0.48
初期
雨水
1.
46
)
图2-1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t/d
(3)供热:本项目冬季采用电取暖,1台28MW燃天然气燃烧器提供热量用于加热碎石。沥青罐内的沥青通过1台1.5t/h燃气导热油炉间接加热,使其维持在150℃-160℃。
(4)供电: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
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员工人数为6人,4月到11月年工作240天,1班制,每班10小时。
6、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碎石堆场位于厂区北侧,搅拌站位于厂区中部,沥青罐位于搅拌站东侧,上料仓位于搅拌站西侧,距离搅拌站较近,便于运输,地秤位于厂区东南侧,正对大门,办公室位于厂区西南侧,危废贮存位于厂区东侧,位于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总体布局合理。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8、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4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6.1%。项目环保投资见下表。
表2-6环保投资一览表
项目
设计
环保投资措施
投资(万元)
运营期
废气
1套除尘系统+连接管道+15m高排气筒、低氮燃烧器+12m高排气筒、气浮旋流塔+三维一体化废气处理设备+15m高排气筒
85
水管、洒水装置、防风抑尘网、苫布
5
废水
初期雨水池、旱厕清掏
4
噪声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车辆限速行驶措施
2
固废
垃圾桶、危废贮存点
4
环保设备
运行维护、验收、监测
20
合计
/
120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施工期工程分析
图2-2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1、环境空气
本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各种燃油动力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挖土、运土、填土、夯实和汽车运输过程的扬尘,都将会造成周围环境的大气污染。污染大气的主要因素是NO2、CO、SO2和粉尘。
2、水环境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15人,产生生活污水约为0.96t/d,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0.5t/d,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在5米范围内一般为70—90dB(A),施工期间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残土、建筑垃圾为主要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并按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堆放。运输车辆加盖遮挡,防止产生二次扬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市政统一处理。
营运期工程分析
1、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
(
沥青烟、
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
) (
冷料密闭输送
烘干
密闭计量
密闭搅拌
热料仓
热料筛分
噪声
投料
骨料
密闭计量
沥青储罐
矿粉筒仓
密闭计量
密闭输送
燃天然气导热油炉
噪声、粉尘、烟气、固废
导热油
沥青烟
、
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
噪声
燃天然气
燃烧器
明火
成品外运
烟气
低氮燃烧器
粉尘
噪声
噪声
气浮旋流塔+三维一体化废气处理设备
除尘系统(重力+布袋)
噪声
)图2-3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1、原料贮存:沥青混凝土的骨料主要包括各种粒径的碎石、机制砂,采用汽运方式运输至指定堆场,矿粉由密闭矿粉运输车通过气力输送贮存在密闭矿粉筒仓内,上料采用绞龙密闭输送,因此筒仓原料输送过程仅卸料时有含尘废气排放。沥青进厂时为液体散装沥青,由专用沥青运输车将其通过密闭管道送至沥青罐内。在矿粉筒仓顶部安装集气管道连接至除尘系统(重力+布袋),装卸粉尘经除尘系统(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由15m高除尘系统烟囱(DA001)排放。
2、骨料预处理:生产时,碎石从储料场利用铲车铲至冷料仓,然后通过密闭的集料输送机和皮带输送机自动计量、进料。项目料斗上料区域均只留操作面,其余几面封闭。冷料仓上方安装集气装置(收集效率90%),上料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连接至除尘系统(重力+布袋),处理后由15m高除尘系统烟囱(DA001)排放,除尘效率为99%。为使沥青混凝土产品不至于因过快冷却而带来运输上的不便,骨料在与沥青混合前要经过热处理。骨料由皮带输送机在密闭输送通道内送入干燥筒,骨料在干燥筒内加热至180℃。干燥筒的热源为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热量,干燥工艺采用直接接触干燥方式。干燥筒通过加热,并不停转动,以使骨料受热干燥,加热后的石料为方便各粒径物料搅拌过程计量精准,加热后的骨料经通过骨料提升机送到粒度检控系统内进行振动筛分,随后将加热的不同粒径骨料通过提升机输送至各自热骨料仓暂存,骨料经计量后进入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本项目沥青混凝土装置为一体式封闭设备,骨料输送、提升等过程全封闭。骨料加热过程产生烟气不会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上料粉尘、碎石筛分粉尘、烘干废气、28MW燃天然气燃烧器烟气、热料仓落料废气、矿粉筒装卸粉尘经除尘系统(重力+布袋)处理后,由15m高除尘系统排气筒(DA001)排放,除尘效率为99%;
3、沥青预处理:沥青罐内的沥青通过导热油炉间接加热,使其维持在150-160℃,确保沥青处于可流动状态,导热油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除氮效率30%),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生产时用沥青泵将加热好的沥青输送至沥青计量系统,通过专门管道送入搅拌缸内与骨料、粉料进行混合。
4、搅拌混合工序:进入拌合仓的热骨料、矿粉经与热沥青拌合后得到成品沥青混凝土,整个过程都在封闭系统中进行。厂区不设成品贮仓,成品从拌缸卸料后由汽车直接运出。成品由汽车运输至施工场地。本项目在沥青混凝土拌和沥青储罐处会产生非甲烷总烃、沥青烟和苯并[a]芘,沥青在密闭储罐中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以及出料产生的烟气通过负压收集系统集中收集,经气浮旋流塔+三维一体化废气处理设备(由电离子+光催化+高碘值碳吸附组成)(处理效率95%)处理后,经15m高沥青搅拌排气筒(DA003)排放;
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由于使用的生产设备先进性较高,采用的是全自动控制系统,在生产过程中可以有效的减少物料的跑冒漏等,以及其它由于生产设备不先进带来的环保问题,整个生产过程除了进料和出料工序,其他工序均采用密闭操作。
产排污环节分析:
本项目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员工生活污水,设备噪声,生产固废。
1、废气:铲装集堆粉尘、堆场粉尘、冷料仓上料粉尘、矿粉筒仓装卸粉尘、筛分粉尘、碎石料烘干产生的粉尘、28MW燃天然气燃烧器烟气、热料仓落料粉尘、搅拌机出料口及沥青储罐呼吸口产生沥青烟(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120万kcal燃天然气导热油炉烟气(主要为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
2、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COD、氨氮、pH、SS、BOD5)。
3、噪声:主要噪声来自于筛分机、搅拌机、风机等设备。
4、固废:生活垃圾、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实验室弃块、初期雨水池油污、废油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环境空气
(1)常规污染物
根据伊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2年伊春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2年,伊春市环境空气共监测365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天数为361天,其中:一级275天,二级86天,达标率为98.9%。伊春市2022年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6ug/m3、11ug/m3、30ug/m3、21ug/m3;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0.9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98ug/m3;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见下表3-1。
表3-1 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ug/m3
标准值u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6
60
10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11
40
27.5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30
70
42.86
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21
35
60
达标
CO
第95百分位数
日平均质量浓度
0.9mg/m3
4mg/m3
22.5
达标
O3
第90百分位数
8h平均质量浓度
98
160
61.25
达标
由表4.3-1可知,SO2、NO2、PM2.5、PM10、CO、O3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
(2)特征污染物
项目所处区域监测季节主导风向为南西(NW)风,共布设1处监测点。监测点情况见表3-2,监测布点图见附图2。
表3-2 环境空气监测布点情况
监测点名称
监测点位坐标
监测
因子
监测时段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东经
北纬
厂界下风向
129°0′59.59542″
47°46′23.65914″
苯并[a]芘、TSP
2024.8.6~2024.8.12
NE
300
补充监测统计结果见表3-3。
表3-3 环境空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采样时间
采样地点
检测项目
检测值
2024.08.06
下风向○1
TSP(mg/m3)
0.104
苯并[a]芘(mg/m3)
0.0000001L
2024.08.07
TSP(mg/m3)
0.108
苯并[a]芘(mg/m3)
0.0000001L
2024.08.08
TSP(mg/m3)
0.108
苯并[a]芘(mg/m3)
0.0000001L
2024.08.09
TSP(mg/m3)
0.106
苯并[a]芘(mg/m3)
0.0000001L
2024.08.10
TSP(mg/m3)
0.110
苯并[a]芘(mg/m3)
0.0000001L
2024.08.11
TSP(mg/m3)
0.104
苯并[a]芘(mg/m3)
0.0000001L
2024.08.12
TSP(mg/m3)
0.108
苯并[a]芘(mg/m3)
0.0000001L
注:“L”为低于检出限。
(3)评价方法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采用如下方法:
C现状(x,y)=MAX[]
式中:C现状(x,y)—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x,y)环境质量现状浓度,μg/m3;
C监测(j,t)—第j个监测点位在t时刻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包括1h平均、8h平均或日平均质量浓度)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3;
n—现状补充监测点位数。
(4)监测结果分析
补充现状监测统计结果分析情况见表3-4。
表3-4 其他污染物环境现状监测统计表
污染物
检测点位
平均时间
评价标准/μg/m3
监测浓度范围/μg/m3
最大浓度占标率/%
超标率/%
达标情况
TSP
下风向○1
24h平均
300
104-110
36.7
0
达标
苯并[a]芘
日均值
0.0025
未检出
/
/
/
(5)环境空气补充监测评价结论
根据表3-4,本项目补充监测的TSP24小时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苯并[a]芘均未检出,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
2、地表水环境
根据伊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2年伊春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2年,伊春市有监测断面的数据为13个,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69.2%,同比升高7.7%,达到年度考核目标61.5%,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根据监测结果,汤旺河友好断面水体满足Ⅴ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其中高锰酸盐指数及化学需氧量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7和0.4;汤旺河苗圃断面水体满足Ⅱ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汤旺河晨明水体满足Ⅳ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其中高锰酸盐指数及化学需氧量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2和0.01。
3、声环境
根据《2022年伊春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2年,伊春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0.2分贝,声环境质量为好,比去年升高了0.1分贝。伊春市昼间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5.4分贝,声环境质量为好,比去年升高了1.1分贝。2022年度,对各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共进行4次检测,各监测点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达标率为95.8%,同比下降4.2%;夜间等效声级达标率为100%,同比无变化。
4、生态环境
本项目建设地点属于黑龙江省伊春市,用地性质为临时用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通过现状调查,场地为闲置场地。
通过现场踏查,本项目占地范围内无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特殊敏感区,无重要旅游景点。因此不进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5、地下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厂区进行分区防渗,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不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环境
保护
目标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目标,厂区周围500米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2、声环境保护目标
厂界外50m范围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热水、矿泉水、温泉、集中式饮用水源井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1、废气
施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营运期原料堆场、铲装集堆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沥青烟和苯并[a]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燃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燃天然气燃烧器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和沥青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的“排气筒高度高出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的建筑物5m以上”,本项目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为7m,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15m和12m,满足要求。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要求的“燃气锅炉烟囱不低于8m,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本项目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为7m,本项目锅炉烟囱高度为12m,满足要求。
表3-5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m3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
燃气锅炉
颗粒物
20
二氧化硫
50
氮氧化物
200
烟气黑度
1级
表3-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废气源
污染物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排气筒高度(m)
二级(kg/h)
沥青烟气
苯并[a]芘
0.30×10-3
15
0.050×10-3
0.008μg/m3
沥青烟
75
15
0.18
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无组织排放存在
非甲烷总烃
120
15
1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
无组织粉尘
颗粒物
/
/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
除尘系统废气
颗粒物
120
15
3.5
/
二氧化硫
550
2.6
/
氮氧化物
240
0.77
/
表3-7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
污染物
排放限值
标准来源
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
4.0mg/m3
(GB16297-1996)
1h平均浓度<10mg/m3
(GB37822-2019)
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2、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营运期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表3-8 营运期噪声排放标准
时段
位置
单位
昼间
夜间
施工期
厂界四周
dB(A)
70
55
营运期
厂界
dB(A)
60
50
3、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固体废物分类代码执行《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危险废物的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执行。
总量
控制
指标
在满足浓度达标的前提下,实行总量控制。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表:
表3-9 项目排放总量控制表 单位:t/a
总量控制指标
预测排放量
核定排放总量
颗粒物
4.6719
4.6719
SO2
0.0117
0.0117
NOX
3.078
3.078
非甲烷总烃
0.0087
0.0087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污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和污染道路、环境等,严禁将污水直接排放。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必须经沉沙池处理后回用到施工中。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96t/d,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由于施工期间水量小、时间短,施工废水经处理后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体产生较大的不良影响。
二、废气
施工期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为废气和扬尘两类。为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扬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2、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
3、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
4、运输车辆加蓬盖,且出装、卸场地前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
5、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6、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经上述治理后,施工期产生的粉尘、废气、扬尘将得到有效的控制,场界外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三、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和汽车运输,从规范施工秩序着手,对产生高噪声设备尽量安排在白天使用,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目标作业,同时夜间不施工。汽车晚间运输用灯光示警,禁鸣喇叭。此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亦对噪声有良好作用。
经上述治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距离敏感目标较远,施工期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施工残土、建筑垃圾为主要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并按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堆放。运输车辆加盖遮挡,防止产生二次扬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市政统一处理。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一)废气
本项目设置一个干燥筒,热量由1台28MW燃天然气燃烧器提供,用于加热碎石,年工作240天,每天10h。燃天然气燃烧器出厂设计天然气使用量为1400m3/h,因此天然气使用量336万m3/a。
沥青罐内的沥青通过1台1.5t的燃气导热油炉,燃天然气导热油炉每小时消耗天然气量=天然气锅炉功率/(天然气低位发热量×锅炉效率)× 3600(1兆瓦时=3600兆焦)
本项目天然气燃料分析报告中收到基低位热值为33.69MJ/m3,燃气导热油炉采用1级能效锅炉,热效率在96%以上,每小时消耗天然气量的计算过程如下:
消耗天然气量=1.05MW/(33.69MJ/m3×96%)×3600=116.87m3/h,导热油炉运行时间为240天,每天工作10小时,共2400h/a,则导热油炉天然气消耗量为28.05万m3/a。
(1)上料过程粉尘
本项目上料过程会有大量粉尘产生,年运行240天,每天运行10小时,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粒料加工厂中送料上堆排放因子系数为0.0007kg/t(进料),骨料量为305000t/a,上料过程颗粒物最大产生量为0.21t/a、产生速率为0.089kg/h,在冷料仓设置集气装置(集气效率90%),通过管道连接至除尘系统(重力+布袋),处理后经除尘系统烟囱(DA001)排放,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粉尘排放量为0.0019t/a、排放速率为0.0008kg/h。
(2)骨料烘干粉尘、28MW燃天然气燃烧器烟气、筛分粉尘、热料仓落料粉尘
①冷骨料烘干产生的粉尘
项目为使沥青混凝土产品不至于因过快冷却而带来运输上的不便,骨料在上沥青前要经过加热处理,且通过密闭的干燥筒不停转动以使碎石料受热均匀,碎石料在干燥筒内加热时有粉尘产生。年运行240天,每天运行10小时,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粉尘产生量为0.25kg/t原料,则粉尘产生量76.25t/a、31.8kg/h,经除尘系统(重力+布袋,除尘效率99%)处理后,由15m高除尘系统烟囱(DA001)排放,处理后粉尘排放量为0.76t/a、排放速率为0.318kg/h。
②28MW燃天然气燃烧器烟气
本项目骨料热处理热源为1台28MW燃天然气燃烧器,燃天然气量约336万m³/a,年运行240天,每天运行10小时,烟气经除尘系统(重力+布袋)处理后,由15m高除尘系统排气筒(DA001)排放,除尘效率为99%。
参考《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行业适用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中能够独立计量燃料消耗的,各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如下:
二氧化硫排放量核算方法为:
Pso2=Q×η×0.85×2×10
式中:Pso2为二氧化硫排放量(千克);
Q为燃料消耗量(万m3),取336万m3;
η为燃料含硫量(%),取0.0002%。
氮氧化物排放量核算方法为:
PNOx=Q×μ
式中:PNOx为氮氧化物排放量(千克);
Q为燃料消耗量(万m3),取336万m3;
μ为排污系数,天然气取8千克/万立方米天然气。
烟尘排放量核算方法为:
P烟尘=Q×ρ
式中:P烟尘为烟尘排放量(千克);
Q为燃料消耗量(万m3),取336万m3;
ρ为排污系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用手册》(苏绍梅主编)表2-10中,燃烧106Nm3天然气产生80~240kg颗粒物,本项目取160kg/106Nm3,为1.6kg/万m3。
本项目燃天然燃烧器风机风量为14000m3/h。
表4-1 燃天然气燃烧器主要大气污染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消耗量
主要污染物
颗粒物
SO2
NOX
废气量
336万 m³
产生量(t)
0.54
0.011
2.688
14000m3/h
产生速率(kg/h)
0.224
0.005
1.12
产生浓度(mg/m3)
16
0.34
80.00
排放量(t)
0.005
0.011
2.688
排放速率(kg/h)
0.0022
0.005
1.12
排放浓度(mg/m3)
0.16
0.34
80.00
排放标准(mg/m3)
120
550
240
/
③热骨料筛分粉尘
颗粒物产生量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粒料加工厂中筛选排放因子系数为1.0kg/t(贮料),年运行240天,每天运行10小时,则粉尘产生量为305t/a、127kg/h,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经除尘系统(重力+布袋,除尘效率99%)处理后由15m高除尘系统烟囱(DA001)排放,排放量为3.05t/a、1.27kg/h。
④热料仓落料粉尘
加热的骨料通过提升机输送至热骨料仓暂存,落料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卸粗、细粒料到贮箱排放因子系数为0.05kg/t(贮料),年运行240天,每天运行10小时,则粉尘产生量为15.25t/a、6.35kg/h,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经除尘系统(重力+布袋,除尘效率99%)处理后由15m高除尘系统烟囱(DA001)排放,排放量为0.15t/a、0.06kg/h。
(3)加热沥青导热油炉烟气
本项目加热沥青热源为1台120万kcal导热油炉,燃天然气量约28.05万m³/a,导热油炉年运行240天,每天运行10小时,导热油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除氮效率30%),由1根12m高导热油炉烟囱(DA002)排放。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中表5基准烟气量取值表计算本项目燃天然气锅炉的基准烟气量,则基准烟气量经验公式可定为Vgy=0.285Qnet+0.343,项目天然气的低位发热量为33.69MJ/m3。则本项目基准烟气量为Vgy=(0.285×33.69+0.343)Nm3/m3=9.9Nm3/m3。
本项目导热油炉天然气用量为28.05万m³/a,因此本项目导热油炉烟气量为277.69万m3/a。
颗粒物参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 991-2018),污染物排放情况计算过程如下:
式中:Ej——核算时段内第j种污染物排放量,t;
R——核算时段内燃料耗量,t或万m³;取燃气量为28.05万m3/a;
βj——产污系数,kg/t或kg/万m³,本次参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用手册》(苏绍梅主编)表2-10中,燃烧106Nm3天然气产生80~240kg颗粒物,本项目取1.6kg/104Nm3;
ƞ——污染物的脱除效率。
二氧化硫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991-2018) ,燃气锅炉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采用物料衡算法核算,核算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式中:
ESO2 --核算时段内二氧化硫排放量,t;
R--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耗量,28.05万m3;
St --燃料总硫的质量浓度,mg/m3,根据燃料分析报告中总硫量(以硫计)检测结果为1.23mg/m3,
ηS --脱硫效率,%,本次取0;
K- -燃料中的硫燃烧后氧化成二氧化硫的份额,量纲一的量,本次取1。
氮氧化物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991-2018),燃气锅炉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物料衡算法进行核算,公式如下:
式中: ENOX --核算时段内氮氧化物排放量, t;
ρNOX--锅炉炉膛出口氮氧化物质量浓度,mg/m3,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991-2018)表B.4,燃气炉30-300mg/m3,本次取200mg/m3;
Q--核算时段内标态干烟气排放量,2776900m3;
ηNOX--脱硝效率, %,项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效率30%。导热油炉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见下表。
表4-2 导热油炉主要大气污染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消耗量
主要污染物
颗粒物
SO2
NOX
林格曼黑度
废气量
42.07万m³
产生量(t)
0.045
0.0007
0.56
<1级
1543m3/h
产生速率(kg/h)
0.019
0.0003
0.23
产生浓度(mg/m3)
16.2
0.25
200
排放量(t)
0.045
0.0007
0.39
排放速率(kg/h)
0.019
0.0003
0.16
排放浓度(mg/m3)
16.2
0.25
139.3
排放标准(mg/m3)
20
50
200
<1级
(4)沥青烟气
沥青烟气主要来源于搅拌机卸料的废气和沥青罐呼吸废气。
沥青在沥青罐加热和搅拌过程中均会产生沥青烟和苯并[a]芘,本项目采取分散收集统一处理的方式,收集效率为90%,经一套气浮旋流塔+三维一体化废气处理设备(由电离子+光催化+高碘值碳吸附组成)处理,处理效率可达95%,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污染物产生量参考研究论文《沥青烟产生机理研究》(期刊《石油沥青》第29卷第5期,2015年10月)中数据,沥青烟在沥青加热、搅拌过程中的产生量约为250mg/kg,本项目沥青使用量为13000t/a,则沥青烟产生量为3.25t/a,根据《工业生产中有害物质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中提供数据,沥青烟中苯并[a]芘含量约0.01~0.02‰,本次评价取最大值0.02‰,则苯并[a]芘产生量为0.00065t/a。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沥青拌合站中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算)产生量按的14g/t(产品)计算,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182t/a。
本项目搅拌器为密闭设备,不排放沥青烟,成品沥青混凝土在卸料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沥青烟,卸料口设置在拌合楼底部,搅拌机出料口处进行局部封闭,通过负压收集系统集中收集(收集效率可达95%,环保设施的最大总风量为40000m3/h),采用集气装置收集后与沥青罐呼吸废气密闭收集后经一套气浮旋流塔+三维一体化废气处理设备(由电离子+光催化+高碘值碳吸附组成)处理,处理效率达95%,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则有组织沥青烟产生量为3.0875t/a,产生速率为1.286kg/h,产生浓度为32.1mg/m3;苯并[a]芘产生量为6.18×10-4t/a,产生速率为2.57×10-4kg/h,产生浓度为0.0064mg/m3;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173t/a,则产生速率为0.072kg/h,产生浓度1.8mg/m3。经处理后,有组织沥青烟排放量为0.154t/a,排放速率为0.064kg/h,排放浓度为1.6mg/m3,苯并[a]芘排放量为3.09×10-5t/a,排放速率为1.28×10-5kg/h,排放浓度为0.00032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087t/a,排放速率为0.0036kg/h,排放浓度为0.09mg/m3。
无组织沥青烟排放量为0.1625t/a,排放速率为0.068kg/h,苯并[a]芘排放量为3.25×10-5t/a,排放速率为1.35×10-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09t/a,排放速率为0.0038kg/h。
(5)矿粉筒仓装卸粉尘
本项目原料矿粉采用密封的专用运输车运至厂内进行筒仓进行储存,利用罐车自带的空压设备泵入相应的存储筒仓,储存仓排放口会产生粉尘,参照《美国环保局—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中混凝土配料产尘系数,水泥卸至高架储仓时产尘系数为产生粉尘0.12kg/t,矿粉参照水泥系数。
本项目矿粉消耗量为15000t/a,装卸时间为600h/a,存储在1座矿粉筒仓,经计算:矿粉筒仓装卸粉尘产生量为1.8t/a,产生速率为3kg/h,本项目矿粉筒顶部通过集气管道连接至除尘系统(重力+布袋),处理后经除尘系统烟囱(DA001)排放,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粉尘排放量为0.018t/a,排放速率为0.03kg/h。
2.7.2无组织废气
(1)铲装集堆粉尘
铲装集堆粉尘产生情况采用交通水运研究所武汉水运工程学院提出的装车粉尘经验公式估算,经验公式为:
式中:Q——物料装车时机械落差起尘量,kg/s;
H——物料落差,m;装载车与自卸车车厢间距,取0.5m;
μ——平均风速,m/s;根据伊春市30年气象资料,取年平均风速,2.7m/s;
ω——物料含水率,%;取8%;
t——物料装车所需时间,t/s;装载车每铲容量为5t,每铲物料下落时间为1s,则物料装车所需时间为5t/s。
经计算铲装集堆起尘量为0.02kg/s,项目每天装运1270.8t物料,相当于物料下落总时间为每天254.2s,全年工作240天,经计算得出厂区铲装每年产生粉尘量为1.22t/a,通过临时水管洒水抑尘的方式可使粉尘排放量降低74%,则装卸排放的粉尘量为0.32t/a。
(2)原料堆场扬尘
堆场粉尘计算公式如下:
Q=1.479×10-2×e-0.43w×Ap
式中:Q——起尘量,mg/s;
W——物料含水率,%,本项目取5%;
Ap——面积,m2,本项目堆场总面积取11000m2。
经计算,堆场起尘量约为17.2mg/s,0.4t/a;堆场每天洒水抑尘2次,厂侧设置防风抑尘网,抑尘效率可达52%,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堆场粉尘排放量为0.192t/a、0.03kg/h,堆场扬尘以24h计。
(3)上料过程未收集粉尘
上料过程颗粒物最大产生量为0.21t/a,在冷料仓设置集气装置(集气效率90%),无组织排放粉尘量为0.021t/a,上料时间为2400h,排放速率为0.0087kg/h。
全厂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533t/a。
2.7.3本项目非正常工况
①粉尘
假定除尘系统布袋破损,除尘效率按50%考虑。
②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
当气浮旋流塔+三维一体化废气处理设备故障,废气处理装置异味处理效率下降,处理效率按50%考虑,得出非正常工况下沥青搅拌排气筒(DA003)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分别为0.44kg/h、8.8×10-5kg/h、0.026kg/h。
表4-3 废气污染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
装置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工作时间h
废气产生量m3/h
产生浓度mg/m3
产生量kg/h
处理措施
处理
效率
废气排放量
m3/h
排放浓度mg/m3
排放
量kg/h
沥青搅拌站
燃烧器
除尘系统烟囱(DA001)
SO2
14000
0.34
0.005
碎石筛分、烘干废气、热料仓落料废气、矿粉筒仓装卸废气经经除尘系统(重力+布袋)处理后,由20m高除尘系统烟囱(DA001)排放,除尘效率为99%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燃烧器烟囱(DA001)排放,除尘效率为99%;上料废气经集气装置(集气效率90%),通过管道连接至除尘系统(重力+布袋),处理后经除尘系统烟囱(DA001)排放,除尘效率为99%;燃天然气燃烧器烟气,通过管道连接至15m高除尘系统烟囱(DA001)排放;
/
39000
0.34
0.005
2400
NOX
80.00
1.12
/
80.00
1.12
颗粒物
16
0.224
99%
43.07
1.68
干燥筒
颗粒物
6000
5300
31.8
筛分机
10000
12700
127
热料仓
3000
2116.6
6.35
上料仓
3000
26.7
0.08
矿粉筒仓
3000
1000
3.0
600
沥青搅拌站
导热油炉
导热油炉烟囱(DA002)
颗粒物
1157
16.2
0.019
导热油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除氮效率30%),由1根1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1157
16.2
0.019
2400
SO2
0.25
0.0003
/
0.25
0.0003
NOX
200
0.23
30%
139.3
0.16
林格曼黑度
<1
/
<1
搅拌缸
沥青储罐
沥青搅拌排气筒(DA003)
沥青烟
40000
32.1
1.286
搅拌机出料口处进行局部封闭,采用集气装置(收集效率95%)后经气浮旋流塔+三维一体化废气处理设备(由电离子+光催化+高碘值碳吸附组成)(处理效率95%)处理后,经15m高沥青搅拌排气筒(DA003)排放
95%
40000
1.6
0.064
2400
苯并[a]芘
0.0064
2.57×10-4
0.00032
1.28×10-5
非甲烷总烃
1.8
0.072
0.09
0.0036
无组织
堆场
无组织
颗粒物
/
/
0.4t/a
洒水抑尘防风抑尘网
52%
/
/
0.192t/a
5760
铲装集堆
无组织
颗粒物
/
/
1.22t/a
洒水喷淋
74%
/
/
0.32t/a
2400
上料
无组织
颗粒物
/
/
0.21t/a
/
/
/
/
0.021t/a
2400
放料口
无组织
沥青烟
/
/
0.1625t/a
/
/
/
/
0.1625t/a
2400
苯并[a]芘
/
/
3.25×10-5
/
/
/
3.25×10-5
非甲烷总烃
/
/
0.009t/a
/
/
/
/
0.009t/a
表4-4 非正常工况排放参数表
非正常排放源
非正常排放原因
污染物
非正常排放速率(kg/h)
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
单次持续时间/
年发生频次/次
除尘系统烟囱(DA001)
当除尘系统滤袋破口,除尘系统处理效率下降50%
颗粒物
84.23
2159.6
<1
1
沥青搅拌排气筒(DA003)
气浮旋流塔+三维一体化废气处理设备故障,处理装置异味处理效率下降,本项目异味处理效率按50%考虑
沥青烟
0.643
16.05
苯并[a]芘
1.28×10-4
0.0032
非甲烷总烃
0.036
0.9
2、可行技术
袋式除尘技术是利用纤维织物的拦截、惯性、扩散、重力、静电等协同作用对含尘气体进行过滤的技术,当含尘气体进入袋式除尘器后,颗粒大、比重大的烟尘,由于重力的作用沉降下来,落入灰斗,废气中较细小的颗粒在通过滤料时被阻留,使废气得到净化,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基本不受烟尘比电阻和烟气工况变化等影响,占地面积小,控制系统简单,可实现较为稳定的低排放。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5%~99.99%。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中粉料仓给出的除尘技术措施可知,项目回配备除尘系统(重力+布袋)属于可行性技术。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的“排气筒高度高出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的建筑物5m以上”,本项目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为7m,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15m,高于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的建筑物5m以上。因此,本项目除尘系统排气筒(DA001)设置合理。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燃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措施为可行性技术。
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要求的“燃气锅炉烟囱不低于8m,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本项目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为7m,本项目锅炉烟囱高度为12m,高于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的建筑物3m以上。因此,本项目排气筒(DA002)设置合理。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附录A,沥青罐呼吸及成品出料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措施为可行性技术。本项目沥青罐呼吸及成品出料废气采用气浮旋流塔+三维一体化废气处理设备(由电离子+光催化+高碘值碳吸附组成)属于可行性技术。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的“排气筒高度高出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的建筑物5m以上”,本项目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为7m,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15m,高于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的建筑物5m以上。因此,本项目沥青搅拌排气筒(DA003)设置合理。
无组织采取洒水降尘满足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根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堆场风蚀TSP洒水控制效率为52%,堆场操作(集堆产装参照堆场操作)TSP洒水控制效率为74%;上料过程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原料卸料水喷雾洒水抑尘效率为50%,因此本项目铲装集堆、装卸采取洒水降尘技术可行
3、达标分析:
(1)碎石加热粉尘、筛分粉尘、热料仓落料粉尘、矿粉筒仓装卸粉尘、28MW燃天然气燃烧器烟气、冷料仓上料粉尘
本项目碎石筛分、烘干废气、热料仓落料废气、矿粉筒仓装卸废气、冷料仓上料废气、28MW燃天然气燃烧器烟气经除尘系统(重力+布袋)处理后,由15m高除尘系统烟囱(DA001)排放,除尘效率为99%;颗粒物排放浓度43.07mg/m3,排放速率为1.68kg/h;SO2排放浓度0.34mg/m3,排放速率为0.005kg/h;NOX排放浓度80.00mg/m3,排放速率为1.1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
(2)加热沥青导热油炉烟气
本项目加热沥青热源由1台1.5t燃天然气导热油炉提供,导热油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除氮效率30%),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16.2mg/m3,排放速率为0.019kg/h;SO2排放浓度0.25mg/m3,排放速率为0.0003kg/h;NOX排放浓度139.3mg/m3,排放速率为0.16kg/h;烟气黑度<1;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3)沥青烟气
本项目在沥青混凝土拌和、沥青储罐处会产生沥青烟气、苯并[a]芘和非甲烷总烃,本项目搅拌机出料口处进行局部封闭,沥青在密闭储罐中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以及出料产生的烟气采用负压集气装置(收集效率95%)后经气浮旋流塔+三维一体化废气处理设备(由电离子+光催化+高碘值碳吸附组成)(处理效率95%)处理后,经15m高沥青搅拌排气筒(DA003)排放。风机风量为40000m3/h,沥青烟排放速率为0.064kg/h,排放浓度为1.6mg/m3,苯并[a]芘排放速率为1.28×10-5kg/h,排放浓度为0.00032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为0.0036kg/h,排放浓度为0.0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
集气装置未收集无组织沥青烟排放速率为0.068kg/h,苯并[a]芘排放速率为1.35×10-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为0.003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4)无组织废气
全厂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533t/a。经预测,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值为5.4860μ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监测要求
建设项目运营期环境监控主要目的是为了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监测,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主要包括大气。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制定本企业监测方案。
表4-5环境监测计划
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率
执行排放标准
废气
除尘系统烟囱(DA001)
颗粒物、SO2、NOX
1次/半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导热油炉烟囱(DA002)
烟气黑度、颗粒物、SO2
1次/年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NOX
1次/月
沥青搅拌排气筒(DA003)
沥青烟
1次/一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苯并[a]芘
厂界
颗粒物
1次/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苯并[a]芘
1次/年
非甲烷总烃
1次/季度
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
1次/季度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总量为0.384t/d,92.16t/a,根据《水工业工程设计手册-建筑和小区给排水》中“12.2.2污水水量和水质”中给出的住宅、各类公共建筑污水水质平均浓度,并结合项目特点,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450mg/L、氨氮:40mg/L、pH:6.5-7.5、SS:300mg/L、BOD5:250mg/L,产生量分别为COD:0.12t/a、氨氮:0.01t/a、SS:0.08t/a、BOD5:0.06t/a。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初期雨水量为351.6t/a。初期雨水经厂区四周排水沟汇入厂区初期雨水池隔油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表4-6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产污环节
类别
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废水产生量t/a
产生浓度
mg/L
产生量
t/a
工艺
效率
是否为可行性技术
废水排放量t/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
t/a
员工生活
生活污水
COD
92.16
450
0.03
/
/
/
0
0
0
氨氮
40
0.002
0
0
SS
300
0.018
0
0
pH
6.5-7.5
/
0
0
BOD5
250
0.016
0
0
2、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其生初期雨水量29.3m3/次,项目设置初期雨水池容积35m3,能够满足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池要求;除初期雨水外,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0.96t/d(259.2t/a),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对项目周围区域地表水影响小。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进一步降低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的地表水的环境影响。
(三)噪声
1、噪声源强
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来自于混凝土生产线中各设施运行时产生噪声。设备噪声在70~85dB(A)左右。本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见下表。
表4-7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序号
声源名称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
声功率级/dB(A)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h
X
Y
Z
1
搅拌站
/
-15
18
164
85
减振措施
2400
2
振动筛
/
-4
7
164
70
减振措施
3
干燥筒
0
0
164
70
减振措施
4
铲车
24
15
165
80
采取禁鸣限速措施
5
风机
/
-5
15
164
85
减振措施
6
风机
20
10
165
70
减振措施
7
风机
25
7
164
70
减振措施
8
风机
-5
16
164
70
减振措施
9
风机
-8
9
164
70
减振措施
10
风机
15
-30
164
80
减振措施
11
风机
13
-11
164
70
减振措施
12
风机
6
-7
164
70
减振措施
2、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819-2017),制定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如下。
表4-8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表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厂界噪声
厂界四周
等效连续A声级
1次/季度
3、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本项目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型采用导则中附录A(规范性附录)户外声传播的衰减和附录B(规范性附录)中“B.1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型”。
①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的基本公式是: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
②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g)计算公式: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A);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③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④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
户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Adiv)、大气吸收(Aatm)、地面效应(Agr)、屏障屏蔽(Abar)、其他多方面效应(Amisc)引起的衰减。
距声源点r处的A声级按下式计算:
在预测中考虑反射引起的修正、屏障引起的衰减、双绕射、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等影响和计算方法。
表4-9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
预测点位
预测时段
贡献值
标准限值
东侧厂界
昼
22.05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噪声≤60,夜间噪声≤50)
夜
22.05
南侧厂界
昼
42.01
夜
42.01
西侧厂界
昼
40.15
夜
40.15
北侧厂界
昼
27.70
夜
27.70
本项目采取基础减振设施,调整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选用低噪声设备,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
(四)固废
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实验室弃块、初期雨水池油污、废活性炭、废油桶、废导热油。
本项目生活垃圾(SW64代码900-099-S64)按每人0.4kg/d计,生活垃圾产生量1.62t/a.
除尘器收集粉尘(SW59代码900-099-S59)产生量为400.2t/a,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除尘系统定期检修会产生废布袋(SW59代码900-009-S59),产生量为0.2t/3a,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实验室弃块(SW92代码900-001-S92)产生量为0.1t/a,外运作为铺路材料。
废导热油(类别HW08,代码:900-249-08),产生量约为3t/3a。
废油桶(类别HW08;代码:900-249-08),产生量约为0.01t/3a。初期雨水池油污(类别HW08,代码:900-210-08),产生量约为0.001t/a。
废活性炭(类别HW49;代码:900-041-49),考虑到高碘值炭吸附能力到一定程度后,不能有效处理废气,建议建设单位每个月更换一次活性炭,保持活性炭的吸附能力,产生量约为3.6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本),废导热油(类别HW08,代码:900-249-08)、废活性炭(类别HW49;代码:900-039-49)、废油桶(类别HW08,代码:900-249-08)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4-10项目固体废物汇总表
产污环节
固体废物名称
固体废物属性及编码
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名称
物理性状
环境危险特性
年度产生量
贮存
方式
利用处置方式或去向
利用或处置量
生活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SW64代码900-099-S64)
/
固态
/
1.62t/a
垃圾桶
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1.62t/a
含尘废气处理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SW59代码900-099-S59)
/
固态
/
400.2t/a
矿粉筒仓
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
400.2t/a
废布袋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SW59代码900-009-S59)
/
固态
/
0.2t/3a
袋装
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0.2t/3a
实验室
实验室弃块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SW92代码900-001-S92)
/
固态
/
0.1t/a
袋装
外运作为铺路材料
0.1t/a
废气净化系统
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类别:HW49,代码:900-039-49)
苯并[a]芘
固态
毒性和易燃性
3.6t/a
危废贮存点
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3.6t/a
导热油炉
废导热油
危险废物(类别HW08,代码:900-249-08)
油类物质
液态
3t/3a
3t/3a
油品储存
废油桶
危险废物(类别HW08,代码:900-249-08)
油类物质
固态
毒性和易燃性
0.01t/3a
危废贮存点
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0.01t/3a
初期雨水池
初期雨水池油污
危险废物(类别HW08,代码:900-210-08)
油类物质
液态
0.001t/a
0.001t/a
表4-11 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名称
废物
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
(吨/年)
产生工序及装置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
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废活性炭
HW49
其他废物
900-039-49
3.6
废气净化装置
固态
沥青烟
苯并[a]芘
1月
毒性
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导热油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900-249-08
3
导热油炉
液态
有机物
石油类
3年
毒性
废油桶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900-249-08
0.3
导热油炉
液态
有机物
石油类
3年
毒性
初期雨水池油污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900-210-08
0.001
初期雨水池
液态
有机物
石油类
1年
毒性
表4-12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序号
贮存场所名称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位置
建筑面积
贮存方式
贮存能力
贮存周期
1
危险废物贮存点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位于厂区南侧
15m2
采用专用桶装或袋装分类收集、暂存
3t
1a
废导热油
HW08
900-249-08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初期雨水池油污
HW08
900-210-08
2、环境管理要求
(1)工业固体废物
①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②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③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2)生活垃圾
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②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3)危险废物
①本项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③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④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⑤危险废物暂存和处置要求
a.危废的存储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执行。对存储的各种危废的容器进行标识,避免混合、混放。
b.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处置,其暂存和处理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使用专用密闭容器分类存储废液,防止废液挥发,并交给有资质的废液回收处理企业。日常管理应专人专管,严格进行日常安全防护管理和监测。
c.对危险废物暂存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拆解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类别分别放置在专门的收集容器和暂存设施内。
⑥危险废物转运的管理要求
a.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并将批准信息通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b.运输危险废物,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妥善处理后,处置率达到100%不会影响周边环境。
(五)环境风险
1、风险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中附录 B 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导热油、废导热油、废油桶中废矿物油、初期雨水池油污、天然气,导热油位于密封管道内,总量3t,天然气位于2个4.43t储罐车内,存储量共为8.86t,因废油桶中废矿物油的含量无法确定,本次按废油桶产生量0.3t/a作为废油桶中废矿物的含量。详情见下表。
表4-13 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
序号
物质名称
CAS号
最大存在量(t)
临界量(t)
Q值
1
导热油
--
3
2500
0.0012
2
天然气
--
8.86
10
0.886
3
废导热油
--
3
2500
0.0012
4
废油桶中废矿物油
--
0.3
2500
0.00012
5
初期雨水池油污
--
0.001
2500
0.0000004
合计
0.8885204
(2)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影响途径
本项目危险物质主要为密封管道内的导热油和储罐内的天然气。由于导热油、天然气的易燃、易爆性,存在泄漏、爆炸、火灾等风险,主要原因是管线缺陷,焊缝开裂,基础工程不合格,管道腐蚀及违规操作、管理不善、自然灾害等。油品和沥青一旦发生泄漏、爆炸、火灾等风险,将对大气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3)风险防范措施
1、风险防范措施
①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并与当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联动,加强危险源的的普査、管理,引入安全检査表,强化系统协调运作体系,加强危险源的的普査、管理,引入安全检査表,强化系统协调运作,提髙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②总图布置进行功能分区,分区内部和相互之间保持一定通道和间距;贮存和生产设施的布置应保证生产人员安全操作及疏散方便;厂区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应满足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火间距要求;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有关规定;电力线路不应跨越装置区。
③运行过程中对导热油密闭管路进行定期检查,导热油管路设置紧急切断转换电动阀门,一旦发生泄漏后及时紧急关闭,以减少油品泄漏量。
④组织周期性巡回检查,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阀门检测,及时发现跑冒滴漏或其他异常现象并及时检修,防患未然。
⑤当发生火灾等恶性事故时,立即切断电源,迅速转移人员,减少物资损失和人员伤亡,同时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组织业余消防队员利用一切可能的消防器材,全力灭火抢险,抢险灭火人员要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穿防火服,从上风向接近火源。
⑥危险废物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用于存放厂区产生的危险废物,地面防渗,危废贮存点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设置围堰,张贴危废标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在严格落实应急措施后,可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后果降到最低限度。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可将对大气和地下水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其风险水平可以被接受。
(六)地下水、土壤环境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本项目沥青储罐进行基础防渗。沥青储罐、危废贮存点、初期雨水池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 cm/s),或2mm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废导热油储存区采取围堰措施,围堰地面及墙脚防渗,渗透系数≤10-7cm/s。本项目天然气、沥青储罐、管道均为耐腐蚀均材质,天然气储罐周围设置50cm高围堰,围堰区域范围按储罐最大外形向外延伸0.8m,围堰内有效容积为240m³,围堰地面及墙脚防渗,渗透系数≤10-7cm/s。厂区其他地面简单防渗,地面进行硬化处理,不会对地下水及厂区内土壤产生影响。
根据项目特点,本项目造成厂区外土壤污染的途径主要有:沥青烟气中苯并[a]芘随大气沉降渗入土壤。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的规定,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如下:
表4-14 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
要素
监测因子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土壤
苯并[a]芘
监测点
1次/年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除尘系统排气筒(DA001)
颗粒物、SO2、NOX
碎石筛分、烘干废气、热料仓落料废气、矿粉筒仓装卸废气、冷料仓上料废气、28MW燃天然气燃烧器烟气经除尘系统(重力+布袋)处理后,由15m高除尘系统排气筒(DA001)排放,除尘效率为9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导热油炉烟囱(DA002)
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
导热油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除氮效率30%),由1根1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油锅炉标准
沥青搅拌排气筒(DA003)
苯并[a]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
沥青在密闭储罐中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以及出料产生的烟气通过负压收集系统集中收集(收集效率95%,环保设施的最大总风量为40000m3/h),经气浮旋流塔+三维一体化废气处理设备(由电离子+光催化+高碘值碳吸附组成)(处理效率95%)处理后,经15m高沥青搅拌排气筒(DA003)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无组织
颗粒物、苯并[a]芘、沥青烟
厂区设置防风抑尘网,堆场每天洒水抑尘2次,铲装集堆及上料过程洒水喷淋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非甲烷总烃
/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氨氮、BOD5、SS、pH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
初期雨水
SS、石油类
初期雨水经厂区四周排水沟汇入厂区初期雨水池隔油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
声环境
设备噪声
噪声
基础减振设施,调整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选用低噪声设备,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
生活
生活垃圾(SW64代码900-099-S64)
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除尘系统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SW59代码900-099-S59)
集中收集,回用生产
废布袋(SW59代码900-009-S59)
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实验室
实验室弃块(SW92代码900-001-S92)
外运作为铺路材料
气浮旋流塔+三维一体化废气处理设备
废活性炭(类别:HW49,代码:900-039-49)
集中收集就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导热油炉
废导热油(类别HW08,代码:900-249-08)
废油桶(类别:HW08,代码:900-249-08)
初期雨水池
初期雨水池油污(类别:HW08,代码:900-210-08)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本项目沥青储罐位于地下,进行基础防渗。沥青储罐、危废贮存点、初期雨水池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 cm/s),或2mm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废导热油储存区采取围堰措施,围堰地面及墙脚防渗,渗透系数≤10-7cm/s。本项目天然气、沥青储罐、管道均为耐腐蚀均材质,天然气储罐周围设置50cm高围堰,围堰区域范围按储罐最大外形向外延伸0.8m,围堰内有效容积为240m³,围堰地面及墙脚防渗,渗透系数≤10-7cm/s。 厂区其他地面简单防渗,地面进行硬化处理,不会对地下水及厂区内土壤产生影响。
生态保护措施
无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并与当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联动,加强危险源的的普査、管理,引入安全检査表,强化系统协调运作体系,加强危险源的的普査、管理,引入安全检査表,强化系统协调运作,提髙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②总图布置进行功能分区,分区内部和相互之间保持一定通道和间距;贮存和生产设施的布置应保证生产人员安全操作及疏散方便;厂区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应满足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火间距要求;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有关规定;电力线路不应跨越装置区。
③运行过程中对导热油密闭管路进行定期检查,导热油管路设置紧急切断转换电动阀门,一旦发生泄漏后及时紧急关闭,以减少油品泄漏量。
④组织周期性巡回检查,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阀门检测,及时发现跑冒滴漏或其他异常现象并及时检修,防患未然。
⑤当发生火灾等恶性事故时,立即切断电源,迅速转移人员,减少物资损失和人员伤亡,同时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组织业余消防队员利用一切可能的消防器材,全力灭火抢险,抢险灭火人员要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穿防火服,从上风向接近火源。
⑥在油品管道周围设置事故围堰,要求事故围堰的底部、四周按相关要求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一旦发生溢出与渗漏事故,油类物质将控制在事故围堰内,发生火灾或者爆炸事故时产生消防废水、初期雨水可围截在事故围堰内,将污染控制厂区范围内,可有效防控泄露物质进入或者污染周边环境。事故状态下产生的消防废水以及事故废水,应交由具备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禁止直接排放环境。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企业应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上传至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提交执行报告,应提交年度执行报告;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开展信息公开。
六、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在按本报告表中所
提出的措施及方案进行治理、控制,并加强内部管理,实现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
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从环境保
护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t/a(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t/a②
在建工程
排放量t/a(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t/a(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t/a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t/a(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t/a
⑦
废气
颗粒物
4.6719
4.6719
4.6719
SO2
0.0117
0.0117
0.0117
NOX
3.078
3.078
3.078
非甲烷总烃
0.0087
0.0087
0.0087
废水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400.2
400.2
400.2
废布袋
0.2t/3a
0.2t/3a
0.2t/3a
实验室弃块
0.1
0.1
0.1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
3.6
3.6
3.6
废导热油
3t/3a
3t/3a
3t/3a
废油桶
0.01 t/3a
0.01 t/3a
0.01 t/3a
初期雨水池油污
0.001 t/a
0.001 t/a
0.001 t/a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附件1 营业执照
80
附件2 临时用地手续
附件3 燃料分析报告
附件4 现状检测报告
(
本项目
)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东侧 南侧
北侧 西侧
附图3 本项目四周情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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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沥青砼拌合站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