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环保涂装生产线技术改造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招标采购公告(2024)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环保涂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一阶段)
建设项目详情
报批前公示
项目基本信息
环评批文日期
2023-01-13
项目名称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环保涂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一阶段)
项目名称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环保涂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一阶段)
建设单位
上海炬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金属制品业
建设地点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天辰路2801号1-4幢
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新能源汽车电池包、四门两盖、汽车座椅、靠背、座盆、前后保险杠等汽车零部件。
设计单位
上海炬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计划开工日期
2023-02-01
环评项目登记号
/
环评批文文号
青环保许管[2023]3号
环评批文日期
2023-01-13
联系人
沈金良
联系电话
138********
电子邮箱
jufengqiche@163.com
建设期
实际开工日期
2023-02-01
实际开工日期
2023-02-01
实际开工日期
2023-02-01
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pdf)
1.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环保涂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pdf
施工期环境监测结果(pdf)
竣工及调试期
开始调试日期
2023-11-20
开始调试日期
2023-11-20
竣工日期
2023-11-19
开始调试日期
2023-11-20
联系人
沈金良
联系电话
138********
非重大调整报告(pdf)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环保涂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一期.pdf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pdf)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环保涂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一阶段)-调试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pdf
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起始日期
2024-11-19
公示起始日期
2024-11-19
公示起始日期
2024-11-19
验收报告
01炬峰(一期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41119.pdf
02验收意见.pdf
03其他需要说明事项.pdf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环保涂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4年11月19日,上海炬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根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环保涂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环保涂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一阶段)项目性质:改扩建建设单位:上海炬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行业类别: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天辰路2801号1-4幢开工/竣工时间:2023年2月1日/2023年11月19日开始调试时间:2023年11月20日起(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上海炬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委托橙志(上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环保涂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月13日取得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青环保许管[2023]3号),因在实际建设中发生调整,故委托橙志(上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环保涂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上海炬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已在调试前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编号:91310118069397771A001V,(编号:91310118069397771A001V,于2023年7月14日申请排污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07-14至2028-07-13,于2024年8月27日再次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4年8月27日至2029年8月26日)。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三)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内容包括(1)1幢厂房内的生产内容,包括1#硅烷电泳线、2#磷化电泳线、2间危废仓库、前处理仓库、电泳漆仓库;(2)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决定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设施和要求,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等要求的落实情况。二、工程变动情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调整,具体内容如下。表1项目一期一阶段主要变动原因及变动情况一览表序号变动原因变动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1废气处理设施危废仓库废气排放方式调整。原危废仓库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P1排气筒排放,现危废仓库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P2排气筒排放。不属于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1.废水环保设施落实情况铬镍废水处理站处理含铬镍废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混凝(添加化学药剂)-沉淀”,能力为6t/h。厂区设一座厂区总废水处理站处理综合废水(一般废水、含铬镍废水、锅炉检修废水、纯水制备尾水),废水处理工艺为“隔油-调节(曝气)-混凝反应-斜管沉淀”,处理能力为30t/h。2.废气环保设施落实情况1#、2#生产线电泳废气经电泳间整体排风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经15m排气筒(P1、P2)排放。危废仓库产生的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P2排气筒排放。每条生产线设1套电泳废气收集、处理和排放设施,风机风量均为20000m3/h。1#、2#电泳生产线分别设1条密闭固化烘道,固化烘道内部设有抽排风装置收集废气,烘道出入口设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经收集后分别经新增2套TO装置净化处理后,和TO装置、热风炉产生的燃烧废气一并通过T1、T2排气筒排放(高度15m),风量均为6400m3/h。1#、2#产线配套的2台热水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分别15m排气筒(H1、H2)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处设置低氮燃烧装置。3.噪声环保设施落实情况采取的治理措施为:设隔振基础;重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4.固体废物处置落实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废一般包装材料(废塑料)、废纯水制备耗材(其他无机物)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储存间,委托上海赤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利用或处置。产生的槽渣、污泥、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油脂、废过滤材料、废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浙江环益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巨浪环保有限公司、上海集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处置,并已完成危废管理计划网上备案。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以做到100%处理处置。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总图布置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要求设计。风险单元地面进行防渗硬化处理;并已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02-310118-2023-084-M)。6.“以新带老”措施落实情况企业目前已严格按照全环评中的厂日常监测计划要求以及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日常监测。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项目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运行,设施运行稳定,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调试结果如下:1.废水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铬镍废水处理站排放口含铬镍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污水总排口综合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限值要求。2.废气根据验收监测结果,P1、P2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限值要求,P2排气筒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限值要求。T1、T2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限值要求、颗粒物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60-2014)限值要求。H1、H2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烟气黑度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表3限值要求。项目厂界废气中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3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3.噪声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南、西厂界噪声符合上述标准中的3类标准。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一般包装材料(废塑料)、废纯水制备耗材(其他无机物)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储存间,委托上海赤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利用或处置。产生的槽渣、污泥、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油脂、废过滤材料、废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浙江环益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巨浪环保有限公司、上海集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处置,并已完成危废管理计划网上备案。5.环境风险总图布置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要求设计。风险单元地面进行防渗硬化处理;并已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02-310118-2023-084-M)。6.“以新带老”企业严格按照环评与排污许可证日常监测计划要求,落实日常监测。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不涉及环境质量监测要求,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均达到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论、意见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沪环保评(2017)425号),本次验收范围内,不存在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规定的“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项目验收范围内的污染防治措施均已按照项目环评报告、非重大报告、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环保涂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一阶段)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验收。七、后续要求项目在验收后,应加强污染物排放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按环评文件要求分类收集、贮存、集中处置,并按照国家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投产运行信息、验收调查结果等。建设单位,生海炬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日S2024年11月19日83八、验收人员信息验收负责人验收负责人验收负责人验收负责人姓名单位电话身份证号北金良上医炬峰汽车零件有限间1318265131-11977101111姓名单位电话身份证号海龙东部4有限省338229978004011书L海库手手景件件有的151515053733809291071验收人员6八、验收人员信息验收负责人验收负责人验收负责人验收负责人姓名单位电话身份证号验收人员验收人员验收人员验收人员姓名单位电话身份证号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环保涂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一阶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建设单位:上海炬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设计简况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环保涂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一阶段)已经按照环评、环评批复的要求将涉及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落实了防治污染的措施,并将环境保护设施及污染防治配套措施纳入总投资中。项目总投资额为1500万元,环保投资为50万元,占总投资的3%。1.2施工简况本项目所涉及的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纳入了施工合同,按照预期施工进度完成了主体工程和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环保设施及环保措施均按照环评、非重大以及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1.3验收过程简况本项目于2023年11月19日竣工,于2023年11月20日开始运行调试。上海炬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巨浪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21日;2023年12月16日、17日;2024年3月12日、13日;2024年5月9日、10日进行废水、废气、噪声现场验收监测。2023年11月~2024年10月,上海炬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结合现场踏勘情况,以及项目环评、环评批复等内容,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开展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的采样监测,编制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4年11月19日成立验收小组,召开了验收会议,并形成了验收意见,本项目总体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1.4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在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期间未收到过公众反馈意见和投诉。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上海炬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包括:①有专人对设备运行监视、检查并定期维修保养,保持设备、设施的完好状态。②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规程。③较好的执行了台账管理制度,在设备、环保设施运行等方面建立了相关台账。2.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1)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本项目不涉及区域内削减污染物总量措施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措施。(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本项目无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不涉及居民搬迁问题。2.3其他措施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林地补偿、珍惜动植物保护、区域环境整治、相关外围工程建设情况等。3整改工作情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非重大分析报告和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排放污染物均符合相关法律规范要求,不存在整改情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环保涂装生产线技术改造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